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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波谲云诡:春秋这一段历史的致命诱惑

(一)

这是一段大变革的岁月,也是一个刀光剑影、喋血沙尘的舞台,更是一个日新月异、追求新生的时代,是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它在中国漫长而凝重的历史长链中,被命名为“春秋”。

春秋时期,作为中国历史上一个特定的发展阶段,得名于鲁国史书《春秋》这一书名。它的上限,通常被确定在公元前770年。就在这一年,定都于镐京(今陕西西安一带)的周王室,在经历持续不断的内乱和血雨腥风的外患的双重浩劫之后,不得不放弃一片狼藉、满目疮痍的镐京,风尘仆仆,辗转向东迁徙,定都于洛邑(今河南洛阳),史称“东周”。后来的人们,一般以这一年为春秋时期的肇始。至于春秋时期的下限(也即战国的上限),人们的看法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以重大历史事件为标志而作划分的,譬如,以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为春秋终结的绝对年代,也有以《春秋经》记载所止的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为春秋截止的具体标志,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我们比较倾向于采纳自《史记》问世以来较为通行的观点,即以公元前476年为春秋与战国两个历史阶段的分界点。按照这一划分,春秋时期历时近三百年。

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个方面都发生重大变化的转折时期。具体说来,它鲜明地体现出三个基本特点:

第一,是它的动态性。社会在动态发展中不断前进,这乃是历史演进的根本属性,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然而,在特定的历史阶段里,这种动态变革的规模、范围、力度、影响往往会有特别强烈的表现,而春秋正属于这样的特殊时期。在它并不太长的近三百年历史中,王室衰微、霸权迭兴、列国纷争、夷夏冲突、公室没落、大夫擅权等政治格局此消彼长、接踵而至、风云变幻、气象万千,令人目不暇接、匪夷所思。田制改革、赋税嬗变、军队扩增、国野混一、学术下移、私学勃兴等诸多经济、文化、军事新现象异彩纷呈、各擅胜场,白云苍狗,令人瞠目结舌、不胜唏嘘!

第二,是它的过渡性。今天再回溯和梳理春秋的全部历史过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它很显然是中国由古代宗法社会逐渐递嬗为帝国专制社会、由贵族有限分权体制逐渐转型为君主高度集权体制的重要过渡阶段。用比较形象的文字来描述,就是它的一条腿已经悄悄地踏进了新时代的门槛,可是,它的另一条腿却还踌躇不决地停留在旧世界的边缘。换句话说,即春秋前中期的历史场景,更多地体现了西周时期的时代特征、文化精神,而在春秋晚期的地平线上,则业已隐隐约约出现了显示战国社会基本特色的晨曦霞光。新与旧,生与死,传统与变革,积淀与创新,纠结在一起,融化为一体,既唱着旧时光的挽歌,又吹响新天地的号角。所谓“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就是对春秋这种过渡性特征恰如其分的形容。

第三,是它的多样性。春秋历史发展的大趋势毫无疑问,用简单明了的话来概括,就是建立在西周宗法制度基础上的礼乐文明的逐渐衰微和崭新的中央高度专制集权因素的不断增长。但是,“内中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在具体的诸侯国之间,在中原核心区域和周边蛮荒地区等不同地域之间,其文化上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往往判若云泥、南辕北辙,其文明的成熟形态和发展程度是多元的、不平衡的,决定了春秋社会大势在走向上的错落有致、丰富多彩。当然,这也为我们今天全方位多层次考察春秋历史全貌带来了困难,提出了挑战。

因此,在今天要更全面、更准确地了解和解读波谲云诡的春秋历史,我们就必须具备“从来古今一线牵”的现代意识,牢牢把握这种历史的动态性、过渡性、多样性的基本特征;根据春秋时期动态性的特点,考察、总结春秋历史发展的背景、内涵及其规律;依据春秋历史过渡性的特点,透视、分析春秋历史发展上前后不同阶段的基本面貌和主导特征;凭借春秋历史多样性的特点,揭示、阐释春秋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国别差异和地域特色。总而言之,要立足于现代的立场、观点,按照现代的思维模式和表述方式,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观照和总结春秋历史的主要内涵及其所体现的时代精神,致力于实现春秋历史研究对象客体和研究者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圆融,揭示春秋历史嬗变的内在规律,着重借鉴和汲取其中富有超越时空性质的价值内涵,为当今的社会、为普通的大众提供智慧的启迪、理性的昭示!

(二)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这是一条经常被引用的史料,今人可谓耳熟能详。其直观的解释,就是祭祀与军事是一个国家最主要的两大事务。这样的释读,当然没有问题,然而,往深处考察,这未免太表面、太肤浅了,过于狭窄和简单化。我们认为:从本质上讲,这八个字乃是了解中国上古历史真相及其特色的一把钥匙,因为它简洁扼要地道出了古代社会生活的两个根本要义——巫史系统与政事系统——的各司其职、相辅相成。

与世界上绝大多数民族和国家政治起源的情况相类似,从氏族社会晚期的军事民主制时代开始,权力机构的运作是按两个系统的分工负责来具体予以实施的,这在西谚中被形象地概括为:将上帝的交给上帝,将恺撒的交给恺撒。

这两个系统,在古代中华文明起源时即已确立,标志性的事件就是《国语·楚语》中所提到的重与黎分职理事、“绝地天通”。在早期古代国家形成之前,政治与文化生态是“民神杂糅”的。所谓“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反映在统治权力结构中,也是神职事务与世俗事务执掌上的职责不分,混杂同一。但随着早期国家的成形,这种情况遂逐渐发生变化,而政治生态开始进入分职理事的新阶段,这就是相传颛顼时代的“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 。其延续,就是后世的巫史神职集团与卿事政务集团的自成体系,彼此独立。

殷商时期,神权政治在国家政治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深刻道出了统治者利用神权巩固王权推行政治统治的基本特点。当时主要宗教仪式有自然崇拜、上天崇拜和祖先崇拜;神祀活动与世俗政务两者融为一体,不可分割。商王本人既是世俗生活中的最高领袖,同时也是最大的上帝神的意志体现者。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王朝官吏中,宗教神务专职官员队伍庞大,政治实力雄厚,在很大程度上对国家政治具有发言权与决策权,而且,商王的辅政大臣,即最高政务官,实际上也是专职或兼职的神职人员。宗教神职官员,还包括所谓的“贞人集团”、司理典册和册命人员(“作册”),以及掌管祭祀的“祝”“宗”。据董作宾研究,当时还有“大卜府”的设置。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商朝政治生活的神权色彩;换言之,商代世俗政治统治依赖神权统治形式而得以实现。“祀”与“戎”乃是“两位一体”。

到了周代,即为“太史寮”与“卿事寮”两大既独立运作又相互配合的系统,“原始官职不外乎‘天官’和治民之官两大系统,西周中央政权之所以分设太史寮和卿事寮两大官署,当即由此发展而成” 。这种“天官”与“治民之官”的分署理事,在《礼记·曲礼》中追叙为天子之官有“六大”与“五官”之区别:“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这里,“六大”隶属“太史寮”,其首长则为“太史”;而“五官”则隶属于“卿事寮”,其首长为太师或太保。两寮首长的地位与权力相接近,《诗·小雅·节南山》:“尹氏大师,维周之氐。秉国之均,四方是维,天子是毗,俾民不迷。”这里的“尹氏”,王国维认为乃指内史尹或作册尹,进而论断说:“百官之长皆曰尹,而内史尹、作册尹单称尹氏者,以其位尊而地要也。尹氏之职,掌书王命及制禄命官,与大师同秉国政。” 杨宽先生充分肯定王氏之说,强调指出:“太师和尹氏所以能够同秉国政,因为太师是卿事寮的官长,而尹氏是太史寮的官长。” 当然,这种区分并非绝对,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着大量“官事可摄”的现象,如商代,有些人,说他是政务官,可他同时又是神职人员,如伊尹;说他是神职人员,可他却同时又是政务官,如巫咸。在周代,就卿事寮和太史寮而言,两者之间的职权就经常混淆,卿事寮固可带兵作战,而太史寮也不乏带兵的例子。

《礼记·表记》有云:“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同商代相比,西周的宗教文化事务官吏虽然地位依然很高,权力较大,但毕竟不及商代,这一点,杨宽先生也有所指出,太史寮的重要性要“次于卿事寮”,太史乃是“次于太师的执政大臣” 。何况西周宗教文化事务官在职责范围上也更为广泛、琐杂,性质上也已经开始由纯粹的神职人员向普通文化官吏过渡了。

西周晚期,随着时代的发展及文明的演进,以卿事寮为代表的政治势力有了进一步的增长,而以神权职责为中心的太史寮的权限及影响则显著减弱。卿事寮地位增长的主要标志,是该系统中的三有司(司土、司马、司工)的地位和权力的迅速提高。

在西周早中期,三有司不过是卿事寮系统中的普通官吏,这可从金文文献《卫盉》《五祀卫昴》等得到充分证明,但在西周晚期,三有司却先后升为卿一级的大官。所以,尽管太史寮还是一个常设机构,还拥有一定的权力,但实际上其势力却不复如前,这种政治局势的演变,标志着在西周时代“祭祀”多成为仪式上的象征,而“戎”即以军事为中心的政务,则打破平衡,成为国家事务的主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缓慢地走向相对中心的位置。所谓“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反映的就是这个客观现实。

这种情况,到了春秋时期依然留有依稀可辨的残痕,这正是卫献公提出的复位条件之谜底所在:“政由甯氏,祭则寡人。” 也就是说,卫献公为了返回卫国上位,明确向其政治对手表态,他只需要恢复其中的巫祝通神权力,至于具体的行政管理权力,他愿意做出妥协,可以继续由权臣甯氏家族执掌。换言之,卫君所要求的是国之大事中的第一项——“祀”,而清醒地看到甯氏已牢牢掌控政事权力这个现实,他必须老实加以承认和顺从,不可贸然挑战,也即绝对不能对争取以“戎”为中心的具体行政管理权力抱不切实际的幻想。

很显然,直至春秋时期,在人们的心目中,政权运作的核心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由神职系统官员负责操理的祭祀,它的基本宗旨就是沟通天人,接收与传达上天的意志,以向天下证明与展示其统治的合法性与神圣性;另一个就是由政务系统的官吏负责的政务事宜,即所谓的“戎”。而之所以以“戎”来代指和概括所有的政务,那是因为在当时,战争乃是整个政务活动的中心,是最为重要的政务活动,而绝对没有之一。这一点也在政务系统官员的职掌安排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例如,“卿事寮”下属的三有司,即皆与战争和军事有关。众所周知,司徒、司马和司空并称“三事”或“三有事(司)”,司徒尽管主管民政,但也负责征发军赋卒徒。故《国语·周语》说:“司徒协旅。”韦昭注谓:“掌会师旅之众。”司空,也即司工,主要掌手工业,但也同时兼管军事上的筑城和兵器装备的修缮事宜。至于司马,乃是纯粹意义上的专职武官。既然“三有事”皆与军事有或多或少的关系,那么,国之大事,即两大系统中的政务项目,由“戎”来代表,来概括指称,那也是非常自然的了。

了解了上古时代这个本质属性,那么,我们也就能够理解:战争作为政治博弈的最高形式,自然而然会占据春秋社会活动中的最显著位置,毫无疑问地成为当时社会政治、时代文明的焦点与枢机。在春秋近三百年的时间里,各种战争此起彼伏,史不绝书。可以这么说,这近三百年的文明史,与之伴生的便是一部近三百年的战争史。

春秋时期战争的频繁与激烈,无任何悬念地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在整个春秋时代,战争的频繁远远超过了夏、商、西周时期。近三百年之中,烽烟迭起、戈戟迸击、战车驰骋、旌旗翻卷,诸侯国之间杀得昏天黑地,拼得死去活来,其间又穿插或客串着外交上的纵横捭阖、折冲樽俎,政坛上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更加平添了社会生活的风雨交加、动荡不宁。在战争中,不少诸侯国覆亡了,一些卿大夫没落了,一些大国的疆域扩大了,一些强宗大族崛起了,真是流水落花春去也,几家欢喜几家愁!而战争在导致生灵涂炭的同时,也促进了民族的融合、经济的联系、阶级的变动和观念的更新。

当时的战争,就作战对象和目的而言,大致可以划分为几个基本类型:诸侯争霸和大国竞雄的战争,华夏诸侯与周边少数族群为争夺生存空间、谋求自身发展而进行的战争,周天子为挽回颜面与颓势而发动的征伐诸侯之战,下层民众为反抗暴政而举行的军事斗争,统治集团内部争夺权力宝座的战争,等等。其中诸侯争霸与大国竞雄战争是当时战争活动中的主流,它规范和主导着春秋时期战争发展的基本方向。从当时战争所涉及和包含的内容来看,基本已体现了古代战争的方方面面,从当时战争的组织指挥来看,也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这反映出中国古代战争发展到春秋时期已经趋于高度的成熟。

春秋时期的战争,就作战样式和指挥艺术而言,也较以往的战争趋于完备与复杂。一般而言,大方阵的阵地车战是当时作战的最主要样式,“军旅以舒为主,舒则民力足,虽交兵致刃,车不驰,徒不趋”,“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这是春秋大部分时间里作战的指导特色。然而,自春秋中后期开始,由于井田制的衰落瓦解,“国”“野”畛域的渐趋泯灭,“野人”的大量涌入军队,战争区域的扩大延伸,战争观念的嬗递蜕变,弩机等新式武器的发明应用以及与戎狄步兵作战的迫切需要,“毁车以为行”的现象出现,隶属步兵一改而为建制步兵,步兵重新崛起,步战再次在战争舞台上大显身手、威风八面,这在多山地的晋国和南方地区的楚、吴、越诸国中表现得尤为淋漓尽致。同时,从春秋开始,水军有了颇为明显的发展,已不再像殷、周时代单纯发挥运输的作用,南方地区的水战也越来越普遍化。而商代出现的零星单骑,到春秋晚期也有了初步的发展。这些都更为有力地推动了当时战争方式的多姿多彩、日趋复杂。

在当时的战争中,堂堂之阵、正正之旗的正面战车主力会战依然是主流,但与此同时,城池攻守战、要塞争夺战、伏击包围战、奇袭突击战、迂回奔袭战以及诡诈奇谲、示形诱敌、聚而歼之等战法,也慢慢地进入了战场,有了相当令人瞩目的表演。例如:制北之战中,郑军正合奇胜,痛击燕师;繻葛之战中,郑军适时变阵,攻敌虚隙;假道灭虢之战中,晋军出其不意,一石二鸟;长勺之战中,鲁军后发制人,以弱胜强;城濮之战中,晋军退避三舍,取威定霸;崤之战中,晋军预设埋伏,聚歼对手;三驾之役中,晋军把握主动,疲惫敌人;鸡父之战中,吴军晦日进兵,攻敌无备;柏举之战中,吴军迂回奔袭,连续作战;笠泽之战中,越军两翼佯攻,中路突破……这些都是春秋战争历史上异彩纷呈、脍炙人口的经典范例。

春秋时期的战争,大体可以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其中,前期的战争受西周确立的“军礼”传统的制约与影响,带有比较明显的温和色彩,《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有云:“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这反映在当时的战争指导上:强调战争的宗旨是师出有名,吊民伐罪,“伐不祀,征不享”;主张军事行动受“不加丧,不因凶”的严格限制;提倡战场交锋光明磊落,正大不诈,“不鼓不成列”,“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战不逐奔,诛不填服”;推崇战争善后的宽容厚道,“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贰而执之,服而舍之”,“举贤立明,正复厥职”。像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邲之战中,楚军在战场上指教陷入困境的晋军脱困逃遁;鄢陵之战中,晋将韩厥、郤至高抬贵手,放过郑伯;郤至“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向敌国国君庄重致敬,等等,都是当时战争遵奉“军礼”原则的具体而形象的写照。

然而,到了春秋后期,战争活动则全面地打上了激烈与诡诈的深刻烙印。用汉代史学家班固的话来讲,就是“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 。很显然,在春秋期间,战争本身逐渐由崇礼尚仁一步步转变为奇谲多诈。

当然,这种战争特征阶段性的差异和变化,并没有改变春秋时期刀光剑影的战争活动占据社会生活主流这一基本性质。概括地说,战争发展到了春秋时期,已经完成了从相对幼稚到比较成熟的历史运动过程。总的趋势是:战争的规模日趋扩大,战争的样式日趋复杂,战争的程度日趋激烈,战争的频率日趋频繁,战争的意义日趋明确,战争的结局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趋增大。而所有这一切,又与社会演进的大趋势完全吻合、高度一致。

春秋,从总体上讲,就是一部近三百年的社会嬗变历史;从军事上看,就是一部近三百年的军事制度发展史、一部近三百年的兵学文化成熟史,尤其是一部近三百年的喋血战争演进史。春秋时期的战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占据着历史舞台的中心位置,产生过极其深远的影响,提供了久盛不衰的启示,它跌宕起伏、气象万千、异彩纷呈、魅力永恒!

在春秋时期的诸多战争中,我们选取了十四场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战例,予以重点的考察和评析。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它们分别是:周、郑繻葛之战,齐、鲁长勺之战,宋、楚泓水之战,晋、楚城濮之战,秦、晋崤之战,晋、楚邲之战,齐、晋鞌之战,晋、楚鄢陵之战,晋、楚三驾之役,吴、楚柏举之战,吴、越檇李之战,吴、越夫椒之战,吴、越笠泽之战,晋国内部的晋阳之战。按现代军事学的概念与范畴分析,它们中间有的属于战役层面的战事,如柏举之战。有的则属于战斗层面的战事,如长勺之战、檇李之战。规模大小不一,性质多有差异。但是,就其意义和影响而言,都是相当宏大和十分深远的,即在很大的程度上改变了春秋时期的社会政治面貌,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古代历史的进程。梳理它们的来龙去脉,揭示它们的基本特征,总结它们的经验教训,或许将有助于人们从一个独特的视角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春秋战争活动的嬗变规律,并且进一步深化人们关于整个春秋历史的理性认知! KBGqrxwDNqeyY2zDDRckoyU/cdq0k53zvd4PIst5Uz8FbcEn5nCLXAOTCt16Kk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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