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可能会谈论关于某个平面的颜色印象,这或许不是指颜色,而是指色调的总和(Zusammen),它产生出某个棕色平面(举例说)的印象。
2. 混入白色会取消这种颜色的 色彩 ;相反,混入黄色却不会这样。——这是不是“不可能有清楚而透明的白色”这个命题的基础呢?
3. 但说“混入白色会取消这种颜色的色彩”,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命题呢?
正如我所意指的那样,它不可能是一个物理学的命题。
这里有一种很大的诱惑,即相信一种现象学,科学与逻辑之间的一个中间物。
4. 究竟什么是 混浊 的本质要素?因为红色的、黄色的透明物不是混浊的,白色透明物才是混浊的。
5. 把诸形式(die Formen)伪装起来的东西是混浊的,而且它之所以伪装形式,是因为它使光明与阴影模糊掉了?
6. 把黑暗消除掉的东西不是白色的么?
7. 虽然我们谈论“黑色玻璃”,但谁若透过红色玻璃看一个白色平面,他会看到它是红色的,而透过“黑色”玻璃就不会看到黑色的。
8. 为了清楚地看,我们往往使用染色的镜片,但从不用混浊的镜片。
9. “白色的混合使浅色与暗色之间、光与阴之间的区分模糊不清”:这话更切近地规定了概念吗?我已相信。
10. 谁若没有发现这一点,他就不会有相反的经验;而我们就会理解不了他。
11. 在哲学中我们必须总是追问:“我们必须怎样来看待这个问题,即它是可解的吗?”
12. 因为在这里(例如当我观察颜色时)首先只有一种无能,不能清理出概念中的任何一种秩序。
我们站在这儿,有如公牛站在新刷了漆的厩门前。
13. 想一想,一个画家会如何通过一块红色的玻璃来描绘透视。这里得出的其实是一张 复杂的 平面图。这就是说,这张图一并包含着大量由红色和其他颜色组成的明暗层次。而且,倘若我们通过一块蓝色玻璃看,情形也是类似的。
然而,如果我们画了一张画,其中以前变成蓝色或红色的某些地方会变成白色,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14. 颜色通过红色光线没有失去它们的饱和度,但可能通过白色光线而失去,这就是全部的区别吗?
是的,我们根本就不说一种“白色光线” !
15. 倘若在某种灯光下一切看起来都是白色的,那么我们就不会得出结论说,发光者必定看起来是白色的。
16. 现象学的分析(例如就像歌德想要做的那样)乃是一种概念分析,可能既不赞同也不反对物理学。
17. 可是,倘若在某个地方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白热物体的光使东西明亮地,但发白地,也即颜色较弱地显现出来,一个炽热物体的光则使东西微红地显现,等等,那又会如何呢?(唯有一种不可见的、眼睛不可感知的光源让东西在颜色中发光。)
18. 是的,倘若事物只有在——在我们的感官中—— 没有 光线落到它们上面时,例如当天空呈 黑色 之际,才在它们的颜色中发光,那会怎样呢?这时候难道我们不能说:只有在黑色光线中,饱满的色彩才向我们显现?
19. 然而这里不是有一个矛盾么?
20. 我没有看见物体的颜色把光反射到我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