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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1. 一种语言游戏:报道一个特定的物体是比另一个物体更亮还是更暗。——不过,现在有一个相似的语言游戏:陈述一些特定色调的亮度关系。(这是要比较:确定两根棒的长度的关系——以及确定两个数字的关系。)——这两种语言游戏中的句子形式是相同的:“X比Y更亮。”但在第一种语言游戏中,说的是一种外在的联系,句子是时间性的,而在第二种语言游戏中,说的是一种内在的联系,句子是无时间性的。

2. 在一幅画中,一张白纸从蓝天获得它的亮度;在其中,蓝天比白纸更亮。然而在另一种意义上,蓝色是更暗的颜色,白色是更亮的颜色(歌德)。在调色板上,白色是最亮的颜色。

3. 利希滕贝格 说,向来只有少数人看见过纯粹的白色。那么大多数人错误地使用了这个词语么?还有, 如何学会了正确的用法?——他根据习惯用法构造了一种理想的用法。但这并不意味着一种更好的用法,而是意味着一种在某个方向上推到极致的精细化的用法。

4. 诚然,一个如此这般构造起来的东西又能教我们事实上的使用。

5. 如果我说一张纸是纯白色的,如果这张纸可以与雪相对照,它现在看起来是灰色的,那么,在它的正常环境里,我或许还有理由把它称为白色的,而不是浅灰色的。情形或许是,比如在实验室里,我使用了一个精细的有关白色的概念(例如,我也使用一个精细的有关准确的时间规定的概念)。

6. 什么能支持我们说,绿色是一种原色,而不是蓝色与黄色的混合色?说“人们只能通过观察颜色直接地认识它”,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吗?但我怎么知道,我用“原色”一词,与另一个也倾向于把绿色叫作原色的人一样,指的是同一个东西呢?不,——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语言游戏。

7. 有这样一个任务,就是在一种既有的黄绿色(或蓝绿色)中混入一种略带黄色(或略带蓝色)的绿色,——或者从大量颜色样品中挑选出这种绿色。然而,一种略带黄色的绿色并不是一种带蓝色的绿色(而是相反),而且也有这样一个任务,即挑选或者混入一种既不是带黄色的也不是带蓝色的绿色。我说“或者混入”,是因为一种绿色不会由于它的产生是通过一种黄色与蓝色的混入而立即变成带蓝色的 和带黄色的。

8. 人们可能会有间色 或者混合色的概念,即使他们从未通过混合(在那样的意义上总是如此)产生出颜色。在他们的语言游戏中可能永远只涉及寻找。选择已经现存的间色——或者混合色。

9. 即使绿色不是黄色与蓝色之间的间色,难道不也可能有这样一些人,对他们来说没有一种带蓝色的黄色、一种带红色的绿色?也就是这样一些人,他们的颜色概念偏离了我们的颜色概念——因为毕竟,色盲者的颜色概念也偏离于正常人的颜色概念,而且,并非每一种与正常人的偏离都必定是一种失明、一种缺陷。

10. 谁若已经学习了为一种既定的色调寻找或者混合出一种更黄、更白、更红的色调,如此等等,也就是说,谁若知道间色概念,那么,人们现在就会要求他向我们展示一种带红的绿色。他可能完全不理解这个命令,也许会做出这样的反应,仿佛人们是要求他在一个规则的四角形、五角形、六角形之后,展示出一个规则的一角形。但如果他毫不迟疑地指出一个颜色样品(比如指出一种我们所谓的带黑色的褐色),那又如何呢?

11. 谁若熟悉带红色的绿色,他就应当能建立一个始于红色、终于绿色的颜色序列,也许甚至也为我们构成一个它们之间的连续过渡。然后我们会发现,在我们每一次都看见相同的色调(例如棕色)的地方,他有时看见了棕色,有时看见了带红色的绿色。举例说,他能根据颜色来区分两种对于我们来说具有相同颜色的化学化合物,并把一种称为棕色,把另一种称为红绿色。

12. 想象一下,除了罕见的例外,所有人都是红—绿色盲。抑或也有其他情形:所有人要么是红—绿色盲,要么是蓝—黄色盲。

13. 想象一个色盲者 民族 ,而且也许是会有这样一个民族。他们没有与我们相同的颜色概念。因为即使假定他们讲——举例说——德语,从而拥有所有的德语颜色词,他们也会与我们不同地使用这些颜色词,也会不同地学习它们的用法。

或者,倘若他们有一种陌生的语言,那么我们就难以把他们的颜色词翻译成我们的语言。

14. 但即使也有这样一些人,他们会自然而然地一贯地使用“带红色的绿色”或者“带黄色的蓝色”之类的表达,而且[他们]在此或许也会显露出我们所没有的能力,即使这样,我们依然不会被迫承认,他们看见我们看不见的 颜色 。对于一种颜色是什么,毕竟没有一个普遍承认的标准,除非它是我们的一种颜色。

15. 在每一个比较严肃的哲学问题中,不可靠性 直抵根底。

我们不得不总是准备好去学习某种 新的东西。

16. 关于色盲现象的描写属于心理学,关于正常视力 现象的描写也是这样吗?心理学只描写色盲对正常视力的 偏离

17. 伦格 在一封信中(这封信被歌德收录在他的《颜色学说》之中)说,有透明的与不透明的颜色。白色是一种不透明的颜色。这表明颜色概念中的不确定性 ,或者也包括颜色相同性 中的不确定性。

18. 一块透明的绿色玻璃是否可能与一张不透明的纸有相同的颜色呢?倘若把这样一块玻璃描绘在一幅画上,那么,调色板上的颜色就不会是透明的了。倘若我们想说,玻璃的颜色在画上也是透明的,那么,我们就必须把描绘玻璃的颜块复合体称为它的 颜色

19. 何以某种透明的东西可能是绿色的,但不可能是白色的?

透明和反映 只存在于一个视觉图像 的深度中。

透明媒介的印象是,有某种东西隐藏于媒介 背后 。视觉图像的完美单色性不可能是透明的。

20. 在一个染色的透明媒介背后某种白色的东西显现于媒介的颜色中,某种黑色的东西显现为黑色的。根据这个定则,白色背景里的黑色必定是通过一个“白色的透明的”媒介而被看见的,就如同通过一个无色的媒介。

21. 伦格有言:“如果我们愿意设想一种带蓝色的橙色,一种带红色的绿色,或者一种偏黄的紫色,那么,我们就有如在一种西南向的北风那里一样获得了勇气……无论白色还是黑色,两者都是不透明的或者是物体的(körperlich)……我们不能设想白色的水,那纯粹的白水;它与清牛奶一样少见。”

22. 我们不想寻找任何颜色理论(既不是一种生理学的理论,也不是一种心理学的理论),而是要寻找颜色概念的逻辑。而且,这种逻辑完成了人们往往错误地期望一种理论能提供的东西。

23. “我们不能设想白色的水,等等。”这意味着,我们不能描写(例如描画)某种白色的清晰的东西看起来的样子,而且这就意味着:我们不知道这些词语要求我们做何种描写、描绘。

24. 我们应该说哪块透明的玻璃具有与一个不透明的颜色样品 相同的颜色 ,这不是立即就能弄清楚的。如果我说“我寻找一块具有 这种 颜色的玻璃”(在此我指一张有色彩的纸),那么这大概意味着,透过玻璃被看见的某种白色的东西看起来可能像我的样品。

如果这个样品是粉色的、天蓝色的、紫色的,那么,我们会想象玻璃是 混浊的 ,但也许也是清澈的,只不过被染上了淡淡的红色、蓝色或者紫色。

25. 在电影院里,我们有时可以这样来看电影里的事件,仿佛它们就处于银幕后面,而这个银幕是透明的,也许是一块玻璃板。玻璃会取消事物的颜色,只让白色、灰色和黑色通过。(我们在此不是在从事物理学研究,而是把白色和黑色视为完全与绿色和红色一样的颜色。)——因此,我们可能会认为,我们在这里设想一块可以被称为白色的和透明的玻璃板。然而,我们并不试图这样来称呼它:那么,举例说来,是不是与一块透明的绿色的玻璃板的类比在某个地方坍塌了呀?

26. 关于一块绿板,我们大抵会说:它给予它背后的事物一种绿的色彩;尤其是它背后白色的东西。

27. “人们不能想象这个”,如果这是个逻辑问题,那就意味着:人们不知道自己在此应当想象什么。

28. 我们会说我在电影院里虚构的玻璃板给背后的事物一种白色的色彩么?

29. 根据你从透明的绿色、红色等等中解读出来的透明色彩之表面现象 的规则,来构造透明白色的假象吧!为什么不行呢?

30. 每一个染色的媒介都会使通过它而被看见的东西变暗,它吞噬光:那么现在,我的白色玻璃也会有变暗作用吗?而且它是越厚越有变暗作用吗?这么说来,它原本是一块暗色玻璃呀!

31. 为什么 我们不能想象透明的—白色的玻璃,——即便事实上没有这样一块玻璃?与这种透明的染色玻璃的类比在哪里出了问题呢?

32. 命题经常在逻辑与经验的边界上被使用,以至于它们的意义越过这个边界而来回变换,它们时而被看作一种规范的表达,时而又被看作一种经验的表达。

(因为它肯定不是一种心理的伴随现象——我们就这样来设想“思想”——而是把逻辑命题与经验命题区别开来的用法。)

33. 我们谈论“黄金的颜色”,并不意指黄色。“金色”是某个发光或微微发光的表面的特性。

34. 有赤热和白热:但褐热和灰热看起来是怎样的?为什么我们不能把它们设想为一种较低程度的白热呢?

35. “光是无色的。”若然,那意思就如同数字是无色的。

36. 看起来 发光的东西,看起来就不是灰色的。一切灰色的东西看起来都是被照亮的。

37. 我们视为发光者,我们不把它看作灰色的。但我们很可能把它看作白色的。

38. 那么,我们 现在 可能把某物看作微弱发光的, 现在 就是看作灰色的。

39. 我没有说(就像格式塔心理学家), 白色印象 是如此这般发生的。相反,问题恰恰在于:什么是白色印象?这种表达的意义、概念的逻辑是什么?

40. 因为,我们不能设想某种“发光的灰色”,这一点不能归于颜色物理学或颜色心理学。

41. 有人对我说,某种物质会以灰色火焰燃烧起来。我其实不知道全部物质的火焰颜色;那为什么这是不可能的呢?

42. 我们说一种“暗红的光芒”,但不说一种“黑红的光芒”。

43. 一个光滑的白色平面能反映事物:但如果我们犯了错,而且在其中被反映而显现出来的东西 确实 在它背后,通过它被看见,那又如何?那么,这个平面就是白色的和透明的吗?

44. 我们谈论一面“黑色的”镜子。不过,它反映的地方虽然变暗了,但看起来并不是黑色的,而且,通过它而被看见的东西并不显得“肮脏”,而是显得“深邃”。

45. 不透明性并不是白色的一个 特性 。正如透明性不是绿色的一个特性。

46. 而且,这也不足以说,“白色的”一词恰恰只能用于表面之现象。情形或许是,我们有两个词语来表示“绿色”:一个只表示绿色的表面,另一个表示绿色的透明的物件。所以问题依然,为什么没有一个与“白色的”一词相应的颜色词来表示某种透明的东西。

47. 使一个黑白模型(棋盘)毫无变化地显现出来的媒介,我们不会把它称为白色的,即使其他颜色因此失去了缤纷色彩。

48. 我们不愿把一种白色的光辉 称为“白色的”,而且因此只能把被我们视为某个表面的颜色的东西称为“白色的”。

49. 我周围的两个地方,在一种意义上我把它们 作相同颜色的,在另一种意义上可能一个向我显现为白色的,另一个向我显现为灰色的。

对我来说,在某种语境中,这种颜色在光照不好时是白色的,而在另一种语境中,这种颜色在光照好的情况下是灰色的。

这就是关于“白色的”和“灰色的”两个概念的定则。

50. 立在我面前的这个桶是涂了闪闪白色的,要是把它称为“灰色的”,或者说“我真正看到的是一种浅灰色”,那是荒谬的。但它有一种白色的反光,这种反光要比它其余的面亮得多,而且其余的面在确实没有其他染色而显现的情况下部分趋光部分背光。(是 显现 ,而不只是 存在

51. 说白色或者灰色的印象是在这样一些条件下出现的(因果的),还有:说它是一种在颜色与形式的某种联系中的一个印象,这不是同一回事。

52. 作为 物质颜色 Stoffarbe )的白色(在我们说“雪是白色的”这样一种意义上)要比其他任何一种物质颜色更亮些;黑色则要更暗些。 在这里 ,颜色是一种变暗(Verdunklung),而且物质被撤销了任何这样的变暗,于是只剩下了白色,因此我们可以把它称为“无色的”。

53. 尽管没有现象学(Phänomenologie),但很可能有现象学的问题。

54. 并非所有的颜色概念都是逻辑上相似的,这一点是我们不难看到的。例如,“黄金的颜色”或者“银子的颜色”以及“黄色的”或者“灰色的”概念之间的区别。

55. 一种颜色在某个环境里“发光”。(如同眼睛只在一张脸上微笑。)一种“发黑的”颜色——例如灰色——并不“发光”。

56. 我们在思考颜色的本质时感受到的困难(歌德想要在颜色学说中处理这些困难)已经包含在我们的颜色相同性概念的不确定性之中了。

57.

[“我感觉X”

“我观察X”

X在第一个和第二个句子中并不代表相同的概念,尽管也许代表相同的词语表达,例如代表“一种疼痛”。因为如果人们问“哪一种疼痛”?那么在第一种情形下我可以回答“这一种”,而且也许用一根针刺一下发问者。在第二种情形下,我必须对此同一个问题做不同的回答,例如“我脚上的疼痛”。

X也可能在第二个句子中代表“我的疼痛”,但在第一个句子中不是。]

58. 想一想,有人指着伦勃朗眼睛中的虹膜 的一个部位,并且说:“我房间里的墙壁应当涂成这种颜色。”

59. 我画窗外的景色;一个确定的地方,通过它在一座房子的建筑结构中的位置而确定下来的地方,我用赭色来画它。我说,我看见这个地方是这个颜色的。这并不意味着,我在这里看见了赭色这种颜色,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中,这种颜料可能向我显现,要比赭色更亮、更暗、更红(等等)。“正如我在这里用赭色画了它,我以此方式来看这个地方;也即把它看作高度偏红的黄色。”

但如果人们要求我指明我在那里看见的准确的色调,那会怎样呢?——它该如何被指明,如何被规定呢?人们可能会要求我制作一个颜色样品(一张具有这种颜色的长方形的纸)。我没有说这样一种比较是完全无趣的,它却向我们表明:应该如何来比较各种色调,以及“颜色的相同性”(Gleichheit der Farbe)意味着什么,这并不是自始就清晰明白的。

60. 让我们来想象一幅画,它被分割成近乎单色的小块,然后这些小块被当作一种折叠游戏的棋子来使用。即使在这样一种棋子并非单色的地方,它也不能勾画出任何空间性形式,而是直接显现为平淡的色斑。唯在与其他棋子的联系中,它才成为一片蓝天、一个阴影、一种光辉,透明的和不透明的,等等。个别棋子是不是向我们显示出图像各个位置的 真正颜色 呢?

61. 人们倾向于相信,关于我们的颜色概念的分析最终会导致我们的视觉图像 位置的颜色 ,这种颜色不依赖于任何空间的或者物理的解释;因为在此既没有亮光也没有阴影,也没有光辉,等等等等。

62. 我可以说我视野里的这个位置是灰绿色的,这并不意味着,我知道什么可以被称为色调的准确复制品。

63. 在一张(非彩色的)照片上,我看见一个深色头发的男人和一个梳着锃亮大背头的金发男孩,他们站在一台机器面前,这台机器一部分由涂黑的铸件组成,一部分由光滑的轴、齿轮以及其他东西组成,旁边是一个浅色的镀锌铁丝栅栏。我看见加工过的铁器是铁色的,青年的头发是金色的,铸件是锌色的,尽管一切都只是通过相纸的较亮和较暗的色调表现出来的。

64. 但我真的看见照片上的头发是金色的吗?还有,对此有什么可说的呢?观众的何种反应能表明:他 看见 头发是金色的,而且不仅仅从照片的色调上推出结论,头发是金色的?——倘若人们要求我描写那张照片,我就会最直接地用那些词语来做此事。假如这种描写方式行不通,那我现在就必须首先去寻找另一种描写方式。

65. 如果说“金色的”(blond)一词本身可能听起来是金色的,那么照片上的头发可能看起来更是金色的!

66. “我们不能设想某些人具有与我们不同的另一种颜色几何学吗?”这意思其实就是:我们不能设想人们具有与我们不同的另一种颜色概念吗?而且这又意味着:难道我们不能想象,人们 并不 具有我们的颜色概念,他们具有与我们的颜色概念相似的概念,以至于这样一来,我们也会把它们称为“颜色概念”?

67. 在暮色黄昏注视你的房间,其时你几乎不能把颜色区分开来——现在打开灯,画下你此前在半暗中看见的东西。——我们如何来比较这样一幅画上的颜色与在半暗空间里的颜色?

68. 对于“‘红色的’‘蓝色的’‘黑色的‘白色的’这些词语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我们诚然可以马上指出如此这般被染色的事物,——但我们的能力却没到这一步,不足以说明这些词语的含义!此外,关于这些词语的使用,我们想象不出来,或者只有一种十分粗糙的、部分错误的想象

69. 我可以想象一个逻辑学家,他告诉我们,他现在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能够真正 思考 “2×2=4”了。

70. 歌德关于光谱颜色构成的学说并不是一种已经被证明为不充分的理论,而毋宁说,它根本就不是一种理论。这个学说不能预言任何东西。它更多的是一种模糊的思想模式,我们可以在詹姆斯 的心理学中找到这种思想方式。也没有任何experimentum crucis[决定性实验] ,可以来决定赞成或反对这种学说。

71. 谁若同意歌德,他就会发现,歌德正确地认识了颜色的 本性 。而且,在此本性(Natur)不是从实验中出现的东西,而不如说,本性包含在颜色概念中。

72. 对于歌德,有一点是无可辩驳地清晰的:黑暗不可能构成光明——就如同从越来越多的阴影中产生不了光一样。——而且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表达:如果我们把紫色称为一种带白色的—带红色的—蓝色,或者把棕色称为一种带黑色的—带红色的黄色,——那么,我们眼下就不能把一种白色称为带黄色的—带红色的—带绿色的蓝色,或诸如此类的。白色不是其他颜色的 间色 。而且,光谱试验既不能确认也不能反驳 这一点 。但是,说“只在大自然中观察颜色,你将会看到如此真相”,这或许也是错误的。因为通过观看(Schauen),我们是教不会颜色概念的。

73. 我不能设想,歌德关于颜色之特征以及配色 的评论可能对画家有用;对于装饰师来说几乎没有什么用处。一只布满血丝的眼睛的颜色或许会作为壁挂的颜色而起到绚丽的效果。谁若谈论一种颜色的特性,他于此所想的始终只是它的一种确定的使用方式。

74. 倘若有一种颜色和谐学说,那么这个学说大概会从一种对颜色的分组开始,并且会禁止某些混合或混搭,而允许其他混合或混搭。而且,这个学说会像和谐学说一样不能为自己的规则奠基

75. 可能有一些弱智,我们无法教会他们“早晨”概念,或者“我”这个概念,或者让他们读出时间。他们或许学不会“早晨”一词的用法,等等。现在我能对谁描述这些人学不会 什么 呢?不光是对已经学会了的人描写吧?难道我不能告诉A,B学不会高等数学,即使A也没有掌握高等数学?对“象棋”一词,已经学过象棋游戏的人的理解不是不同于没有学过象棋游戏的人吗?前者能够使用这个词语,后者已经学会了使用,这两种使用之间存在区别吗?

76. 一个游戏总是意味着描写:给出一种让人们能学习游戏的描写吗?

77. 视力正常者与色盲者有相同的色盲概念吗?一个色盲者不仅不能像一个正常者那样使用我们的颜色词,而且也不能像一个正常者那样使用“色盲者”一词。例如,他不能以与正常者相同的方式来确定色盲。

78. 或许会有一些人,他们可能不理解我们的表达方式,即橙色是红黄色的这样的表达方式,而且只有在他们亲眼看到一种从黄色经由橙色到红色的颜色过渡之际,他们才倾向于说如此这般的东西。对这些人,“红的绿色”这样的表达想必不会有任何困难。

79. 心理学描写看见(Sehen)现象。——它为谁做这种描写呢? 何种 无知(Unwissenheit)能消除这种描写呢?

80. 心理学描写被观察到的东西。

81. 我们能向盲人描写人们 看见 时是什么情况吗?——不能。一个盲人也了解一些盲人与看见者的区别。但这个问题提得很糟;就仿佛看见是一种活动,而关于看见有一种描写。

82. 我确实能观察色盲;那么为什么我不能观察看见呢?——我可以观察那些颜色判断 在某些情形中 是一个色盲者——或者也可能是一个视力正常者——做出的。

83. 有时候我们会说(尽管是误解):“只有我能知道我看见了什么。”但并不是:“只有我能知道我是不是色盲。”(也不是:“只有我能知道我能看见还是色盲。”)

84. 陈述句“我看见一个红色的圆”与陈述句“我看见(我不是色盲的)”在逻辑上不是相似的。人们怎样来检验第一个陈述句的真理性,以及第二个陈述句的真实性呢?

85. 可是,我能相信看见,而且可能是盲目的,抑或相信自己是盲目的,而且能看见么?

86. 在一本心理学教科书中可能有“存在着能看见的人”这类句子吗?这会是错的吗?但它向谁传达了某些东西呢?

87. 如果说“有盲目的人”不是荒谬的,那么说“有能看见的人”怎么可能是荒谬的呢?

然而,假定我从未听说过盲人的实存(Existenz),有一天人们告诉我“有一些不能看见的人”,那么,我一定能毫不费力地理解这个句子吗?如果我自己不是盲目的,那么难道我必定能意识到我具有看见能力,而且也可能存在不具有这种能力的人?

88. 如果心理学家教我们,说“存在着能看见的人”,那么我们就可能问他:“你把什么称为‘能看见的人’呢?”对此,回答必定是:在这样那样的情况下能这样那样表现的人。 /eL/DIor1Q3wXbFX9d0r6n2y2lzbHfnRU2Biw3ePKrPMfH67nokBGPGEigAgkN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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