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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三年来,我一直有这样的愿望,想把1967年2月发行,且上市后不久就售罄的记录文献《论社会科学的逻辑》[《哲学评论》5号副刊,西贝克和莫尔出版社(Siebeck und Mohr),图宾根]原封不动地再版。如今我却认为,人自我理解的过程不应当与其结果相混淆。我不要再出一个专著形式的新版本来助长混淆的危险。与此同时别人是怎么做的呢?拿我的论文大量盗版翻印,连一句澄清的话都没有。所以我现在拿出一册材料的汇总。它里面包含了一些讨论的片段,正如在我如今跟尼克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的系统理论争论时表现的那样,我将讨论向其他方向进行了拓展。我把心理分析当作语言分析来把握的尝试(《认知和旨趣》《阐释学的普世性要求》),是通往交往行为理论这条道路上的一步。我坚信,把社会科学奠基在语言理论的基础上,有助于厘清研究的逻辑中基本问题的分歧。

这本书产生的语境,我想,已经在阿尔布雷希特·韦尔默(Albrecht Wellmer)的书《批判的社会理论与实证主义》[苏尔坎普出版社(Suhrkamp),1969年]中卓越地描述过了。还有米夏埃尔·特尼森(Michael Theunissen)对批判理论的批判文章[德古意特(de Gruyter)出版社,1969年] ,我认为也是大有教益的。

美因河畔法兰克福,1970年9月,尤尔根·哈贝马斯 9PdGkkltteXtrja3z3zJysROT0M06QvU6lEQuKHhyw1C/P01g+ziB6WSP+rTrB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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