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公值永嘉丧乱,在乡里,甚穷馁①。乡人以公名德,传②共饴③之。公常携兄子迈及外生④周翼二小儿往食,乡人曰:“各自饥困,以君之贤,欲共济君耳,恐不能兼有所存。”公于是独往食,辄含饭著两颊边,还,吐与二儿。后并得存,同过江⑤。郗公亡,翼为剡县,解职归,席苫于公灵床头,心丧终三年。
【注释】
①馁:饥饿。
②传:轮流。
③饴:通“饲”,给人吃。
④外生:外甥。
⑤过江:指西晋末年八王之乱和永嘉之乱,氏族和王室渡长江避难。
【译文】
郗公在永嘉之乱时期,在家乡生活得很艰苦,经常忍饥挨饿。乡里的人因为他德高望重,便经常轮流供他吃饭。郗公就经常带着哥哥的儿子郗迈和外甥周翼这两个小孩一起去吃。乡里的人说:“我们自己也穷困挨饿,只是因为您的贤德,所以想一起接济您,但是不能兼顾两个小孩了。”郗公于是就单独去吃饭,吃完后总是两个腮帮子含满了饭,回来后就吐出来给两个孩子吃。后来他们都活了下来,还一起到了江南。郗公死的时候,周翼正在剡县当县令,他一听说此事便辞职回去,在郗公灵床前尽孝子礼——在草垫子上枕着土块睡,再服心丧足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