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战结束以来,社会服务的改革发展经历了从“一体化”供给模式到“相分离”供给模式的变迁演进,社会服务供给方式由政府统包统揽垄断提供(政府集社会服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体)向提供与生产职能相分离(政府负责承担提供职能:制度安排、监管、绩效评估、付费等,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承担具体的生产职能:将资源转化为产品和服务)转变,实质是社会服务供给改革从“行政化”向“市场化和社会化”转型,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社会服务供给能力水平低效的状况,社会服务供给效率得到了很大提升。但是面对日益增长的全方位、多样性的社会服务需求,“相分离”的社会服务供给模式仍然存在着供需不匹配、不对称,消费者选择权缺乏,服务提供获取不便捷、可及性差,政府对需求把握不精准、监管难度大,服务市场竞争不充分等供给低效率问题和不足。而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被提出并飞速发展,其跨界融合、创新驱动、重塑结构、尊重人性、开放生态、连接一切的特征优势与目前“相分离”社会服务供给模式存在的问题具有很高的“契合性”,这种“相契合”为社会服务改革提供除市场化、社会化之外的新的思路和方向。因此,本文的研究问题是:如何深度分析研究“互联网+”与“相分离”社会服务供给模式之间的逻辑关联与契合机理,准确找到社会服务改革的新突破点和方向,进而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的“互联网+”社会服务供给模式,最终实现社会服务的有效供给。
基于此问题,本文以“互联网+”为研究视角,将从“一体化”到“相分离”再到“互联网+”的社会服务供给模式转变作为研究的主轴,以“互联网+”与现有社会服务供给改革发展的契合性为内在逻辑,运用文献分析、多案例比较、实地调研的研究方法,首先分析了现有的“一体化”和“相分离”社会服务供给模式的概念形成、逻辑结构、理论基础及其历史演进和变迁方向,提出社会服务供给要向“互联网+”模式转向。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研究“互联网+”的特性优势与现有社会服务供给改革存在的问题不足之间的契合性,进而得出“互联网+”社会服务供给模式的基本意涵、内在逻辑机理、创新结构及其变革优势,并通过多案例比较和实地调研,对养老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三个不同领域“互联网+”供给实践模式的制度安排、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创新结构、基本架构、运作方式及其问题不足进行深度发掘剖析,提出相应的优化完善的对策路径。最后,从制度层面建构、操作层面整合、技术层面跟进和实践层面探索四个方面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服务“互联网+”供给体系。
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互联网+”的特征优势与社会服务供给改革的要求具有很高的契合性,“互联网+”展现的特质优异性与目前的社会服务供给模式存在的问题不足是相契合的。第二,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服务“互联网+”供给体系的关键是:制度上变革重塑建构社会服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主体关系特征;操作上健全完善整合“互联网+”平台、服务市场、“互联网+”金融;技术上持续升级更新信息通信技术、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实践上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互联网+”社会服务供给的模式。第三,提出从“一体化”到“相分离”再到“互联网+”的社会服务供给模式演进脉络和变迁路径,其本质是社会服务供给从行政化到市场化、社会化再到技术化的转向。第四,探索具有“中国经验”“中国特色”的社会服务供给框架和理论。在社会服务“国家(行政)-市场-社会”三元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尝试形成和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服务改革“国家(行政)-市场-社会-技术(互联网+)”四元理论分析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