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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代翰林制度与翰林地位

清代沿袭明代的科举制度,清代士人在应科举以求功名的路上,要经过考取生员(秀才)、举人和进士这三个步骤。在这一过程中,要经过多次考试。清代各种科举考试种类虽然繁杂,但可以归为生员考试、举人考试和进士考试三个系列。

(一)生员(秀才)系列的考试

童生考取生员须经本县、本府(或本直隶州、厅)和学政的三级考试:

1.县试。县试由州县官主持,时间多在二月。县试一般共考五场,每日一场,黎明前点名入场,即日交卷。第一场为正场,试“四书”文两篇,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题目、诗、文的写法皆有一定格式和字数限制。第一场录取者准应府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意愿。县试第一者称“县案首”,院试时按惯例录取入学。

图一:清末考生在贡院考棚中考试的场景。考棚每人一间,白天放下板子写卷,晚上可以弯曲着身子睡觉

2.府试。府试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时间多在四月。因故未参加县试者,可于府试前补试一场,亦可参加府试。其他报名、具保、场次、考试内容等与县试相同。第一场录取者即准应院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意愿。府试第一名称“府案首”,院试时按惯例录取入学。

3.院试。院试由学政主持。各省学政在三年任期内,须要两次巡回各地,称案临,主持生员的岁考和科考。与此同时,进行童生的院试。因故未参加府试以及县试、府试均未参加者,均可经补考后参加院试。院试报名、保结、考试内容等与县、府试同,唯正场之前加试经古一场,试解经、史论、诗赋等。考生入场携带考篮,内装笔墨、食物。为防止夹带,要进行严格地搜检,甚至要解发、袒衣,连鞋袜、文具也要检查,不许携带片纸只字进入考场。点名入场后,考场即封门,禁止出入。为防止考官徇情,试卷弥封。院试录取的新生须填写亲供,书年龄、籍贯、三代信息以及身高、相貌特点,由各州县学官出具印结,汇报学政。学政于大堂召集新生行簪花礼,然后分拨县、州、府学学习。留县者称“县学生员”,拨府者称“府学生员”。各府、州、县奉到学政发下的新生名单后,即通知新生定期穿戴雀顶蓝袍,齐集官署大堂设宴簪花,然后在府、州、县官的带领下,前往孔庙谒圣,再至学宫拜谒本学学官。此后即开始入学学习。

4.科考。科考是乡试的预选考试,学政到任后第二年进行。成绩分三等,其一、二等及三等大省前十名、中小省前五名准应乡试。除科考外,旨在选送参加乡试人员的考试还有生员、贡生、监生的录科和录遗。这些人员身份较复杂,可参看《清代科举考试述录》。

以上获取生员资格、可以参加乡试的学子,即民间俗称的“秀才”,按清代制度,可以穿蓝衣行簪花礼,即具有最初级的功名。

(二)举人系列的考试(即乡试)

清代通过乡试选拔举人,是取古代“乡举”之义。“乡举”一语见于《汉书》(卷六十),言乡大夫向朝廷推举贤能。汉代察举制度举孝廉、举文学、举明经有道等,就是乡举,无需经过考试。科举制度建立后,乡举须进行考试,因而发展成为乡试制度。明清士子通过乡试后,即取得一种永久性功名——举人,可按科无限期参加礼部会试。

清代乡试考场设于顺天府和各省。顺天乡试亦称“北闱”,参考者有两部分人:一为直隶、奉天、热河等省区以及满、蒙、汉军的生员、贡生和监生;二为各省的贡生、监生。各省乡试地点在省城,参考者为本省的生员。

清代乡试于九月放榜,多选寅、辰日支,以辰属龙、寅属虎,取龙虎榜之意;又因时值秋季,桂花盛开,所以也称“桂花榜”。清代乡试中额各省多寡不一,依文风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赋之轻重而定。如乾隆年间共取一千二百余名。乡试正榜取中者称“举人”,此外每正榜五名取副榜一名,亦称“副贡”。放榜之期在九月,第一名称“解元”,顺天乡试的解元循例为直隶人。

(三)进士系列的考试(包括会试、覆试和殿试)

“进士”一词,始见于《礼记·王制》,指可以进授爵禄之人,至隋朝开始成为取士科目,后为历代沿用。清代举人中试后即取得参加会试的资格,经会试、覆试和殿试取中者,称进士。

1.会试。清代会试于春季在京师贡院举行,试期多在三月,所以也称“春试(春闱)”,因由礼部主持,也称“礼闱”。会试每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年举行;如遇乡试恩科,翌年之会试即为会试恩科,是年正科或提前或延后一年举行。会试考试、阅卷、场规和考试内容等基本同于乡试,唯第一场“四书”三题由皇帝钦命。会试考官于三月简放,初用内阁六部大员四至七人;咸丰后定制四人,一正总裁,三副总裁,由大学士及翰林进士出身的一、二品官员者充任。同考官十八人,与主考官同时简放,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实缺京官。清代会试中额各科多寡不同,一般为百余名或二三百名,最多一科为四百零六名,最少一科为九十六名。会试四月放榜,中试者称“贡士”,其第一名称“会元”。

2.覆试。经会试取中的贡士,接着要参加覆试。清初贡士本不进行覆试,康熙五十一年因发生科场案,会试后进行了覆试。雍正、乾隆两朝,覆试间行之,至嘉庆初始成为定制,地点在皇宫保和殿。覆试考“四书”文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当日交卷。第二天派阅卷大臣评定成绩,分一、二、三等,列等者即准参加殿试。

3.殿试。殿试于会试放榜一月后举行,乾隆二十六年定四月廿一日举行,廿五日传胪(公布名次),著为定制。殿试最初在天安门外,顺治十四年改在皇宫太和殿东西阁阶下;遇风雨时,在太和殿东西两庑;乾隆五十四年,又改在保和殿。殿试的内容为时务策一道,由读卷大臣(由于殿试在名义上是皇帝作主考,所以称读卷而不称阅卷)拟出若干题,送皇帝钦定圈出,作为试题。殿试试卷的评阅,由皇帝任命读卷大臣进行。读卷大臣共八名,首先由礼部开列大学士及进士出身的尚书、侍郎、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内阁学士的名单,奏请皇帝从中简派。殿试翌日,读卷大臣集于文华殿阅卷。其阅卷的进行,即将全部试卷平均分给八名读卷大臣,各自先阅自己所分之卷,然后互相轮看,称转桌。最终成绩的核定一般推首席读卷大臣进行,其他人提出意见。成绩评定后,于廿四日向皇帝进呈前十本,钦定名次并公布引见,称小传胪。廿五日在太和殿公布全部名次,称传胪。殿试名次的排列分为三甲,一甲共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殿试传胪后颁发上谕,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图三)

图二:光绪己丑科庶吉士任文灿考试朱卷,前列一家三代情况、教师姓名及乡试名次等

图三:贵州姚华参加光绪甲辰科殿试原卷封面,上有朱笔名次和礼部之印(法兰西学院汉学研究所藏)

清代制度,殿试无落选者,意思是只要举人通过了会试的一关,基本上就能中进士。殿试虽是最后跃龙门的一考,但是殿试决定的,是金榜的名次。传胪将所有进士分为三甲,第一甲只有三名,即俗称状元、榜眼、探花,这三名新进士,不用通过其他考试,即授翰林院修撰与翰林院编修。

这里才出现了“翰林”一词,由此可见,从最基层的童生,到进士之间,已经有千万读书人会被筛选下去,而真正进入翰林群体者,万中无一。

翰林的选拔,除了一甲的三名进士之外,所有参加殿试的进士,刚在考试后获得喘息,马上就进入争入翰林的另一场角逐。

清代翰林院在紫禁城天安门之外,即今日公安部所在地,从选址即可看出其地位之重要。顺治之后沿袭明制,设翰林院。但由于清朝统治者为满人,在官制上采取了均衡满汉的方略。设掌院学士二人,满、汉各一人,其下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修撰、编修、典簿、检讨、待诏以及庶吉士等。侍读学士以下逢四至五年需大考,不过者要被除名翰林,因此有“翰林怕大考”之说。清代的翰林院与明代一样,地位清显,但并不参与机密大事,主要职务是修史编书、掌文词翰墨、充当皇子师傅、科举考官等。同样承袭了明代的是,虽然翰林院无实际权力,但被视为储才之所,重臣宰辅大都从翰林院出身。在道光朝之前,汉人非翰林出身者,最多只能做到尚书,不能升任大学士,所以一旦进士能入选翰林,则“已群目为储相”,即入翰林成为“拜相”(清代无宰相,设大学士)的基础条件。道光年间开始,点翰林成为了仕途捷径。京官若从编修、检讨做起,仕途顺利的话,十年可做到侍郎。

据学者统计,整个清代,通过科举考试获得翰林院庶吉士资格的一共有六千四百七十二名。至于经历了多重考试的进士,又如何再经筛选入翰林院呢?

进士在殿试传胪之后,要再进行一次“朝考”,这场朝考就在新科进士传胪后的第三天。朝考同样在保和殿,在这里新科进士已经考了两场(覆试和殿试),他们已经熟悉了场地。朝考一天的时间,不掌灯,即日收卷。朝考后,将前十名的试卷进呈,送军机处请旨,而殿试一甲另封。这次朝试主要分一、二、三等,一等第一名被称为“朝元”。

入翰林一般有一种计分方法,即所谓符合“四数”,四数即四分,其计算方法为:

殿试甲数+覆试等数+朝考等数

以上公式以四分为必入,如低于四分者更佳,高于四分者与翰林无缘。

举例,笔者家高曾叔祖梁楷为光绪戊戌科二甲进士,覆试一等,朝考二等,即2+1+2=5,遂授以工部主政,不得入翰林。

以清代最后一场科举考试,光绪三十年甲辰恩科考试为例,朝考进士二百七十四人,选翰林庶吉士才六十一人,此比例在清代科考中已经偏高。

一甲进士例入翰林,三甲进士即使覆试一等、朝考一等,亦为五数,从惯例看,三甲进士基本无望进入翰林院,但清代历史上确实有三甲进士翰林,这是因为其中一些籍贯比较偏远(如甘肃、云南、贵州等省),需照顾当地士人情绪。明清科考进士籍贯多集中在江浙一带,而偏远地区若长期无翰林,则影响当地士气。又筛选过程中,进士的书法、诗文名气等也是考虑因素之一。但总体而言,符合四数者,必定能入翰林,这就保证了分数上的公平性。(图四)

图四:任文灿朱卷最后面的名次,他考中二甲十四名,名次较前,故朝考二等仍然能入翰林

新科入翰林院之后,其身份是翰林院庶吉士,亦称“庶常”,名称源自《尚书·周书·立政》篇中“庶常吉士”之意,是我国明、清两朝时翰林院内的短期职衔,目的是使其于翰林院内学习,之后再授予各种官职。由于翰林院具有国史馆的功能,因此入选翰林又称“馆选”,入选的庶吉士又被称为“太史公”。

入选庶吉士本身并不是一个高官,按照清代制度,一甲三名授职翰林院编修才正七品。在翰林院学习三年之后,有“散馆”考试,即测试庶吉士的学习成绩,优等者授翰林院编修,正七品,次等者授翰林院检讨,从七品。但通常情况下,都是二甲出身授编修而三甲则授检讨。又有“未散馆”的翰林,这是由于各种原因,如庶吉士本身家庭较富裕,只考取了翰林资格之后,无意于仕途,在三年学习期间,以奔丧或其他原因回乡,翰林院是不会强制要求其回院继续学业的,这些庶吉士即使回乡之后,也同样拥有“翰林”光环,光耀门庭,衣食无忧。究其原因,则是进士一旦入翰林,除了被视为“储相”之外,翰林院中的教师,即被派为“教习庶吉士”的前辈翰林官,都是当时朝中公认最有学问的大儒,而同学之中,亦随时有可能升任宰辅大官之人,所以还乡之后,地方大员亦对这些庶吉士另眼看待,与其他居乡的退职京官一样享受高人一等的大绅待遇。

道光朝之后,与清初满人地位相消长的是,汉官逐渐在朝中占据了重要的政治地位,相应地,汉人官翰林出身的比重增加,而翰林在大学士这个重要的职位上,更占据了绝对多数。我们所熟悉的“中兴名臣”,曾国藩、骆秉章、李鸿章、胡林翼等,都是翰林出身。同治、光绪朝更加是翰林官的天下,一时朝野均以翰林为贵,年轻翰林虽未散馆,旁人已尊同贵胄。

庶吉士在翰林院学习三年之后,会有散馆的考试,散馆后,主要有两种前途:考试和之前殿试、朝考名列前茅的,授职翰林院编修或者检讨,留京继续等待升迁;其余有意做外官者,则交吏部即选知县,由翰林选知县者,吏部尽先选用,称为“老虎班”(进士改知县称为“豹班”),少数不愿入仕途者也有选择回乡闲居的。留在帝都者,若有机会入选南书房或上书房行走翰林,对年轻翰林官来说,则是最幸运之机会。

南书房是皇帝读书的地方,从康熙朝开始设立,又称为“南斋”,皇帝退朝后,读书其中。如果皇帝读书有疑问,或者赏鉴书画时有闲情,往往召见南书房翰林,或互相讨论,或唱酬诗词,这种与皇帝亲近和展示才艺的机会使他们比其他京官和高官更容易升迁。按照清代定制,南书房翰林轮班通常是每日四人,就住在宫廷附近分配之住宅(称为“直庐”),方便皇帝就近召见。南书房翰林俗称“南斋侍从”,不是一种固定官职,从年老的大学士到普通的编修都可以充任。而这些年轻翰林官更需要练习一手流畅的书法,备皇帝或太后随时吩咐书写宫中各种书体。至于皇子读书的上书房,则由翰林官充当教习,上书房设有“总师傅”满、汉各一名,通常由大学士兼任,其他教习则由年轻翰林担任。皇子们的学习课程中当然有书法课,翰林教习的书法也必须符合宫中规矩和要求。(图五)

图五:光绪乙巳年间一同入直南书房的四位翰林,右起分别为陈伯陶、张亨嘉、吴士鉴、袁励准

翰林在入选庶吉士之后,可谓平步青云,社会地位极高。尚不说留任京官的大翰林,即以归乡寓居的小翰林论,他们在外省也与当地大绅具有同等地位。约略言之,例如:

1.担任本省、本府、本县的地方志编撰者。今日留存的清代地方志,很多挂名总撰者,都是本地的翰林。同样的,族谱的修撰,也以请翰林写序为荣。

2.在地方上出现重要事件,例如大型基建、灾害筹款、解决宗族纠纷等事务上,充当调解、劝捐、参谋的角色。例如李文田在辞官回广东之后,先是协助粤督刘坤一修建清远石角围堤,再帮助继任的粤督张之洞参谋中法战争等。

3.在本宗族活动中担当族中长老,扩大宗族影响。这作用在晚清体现得尤其重要,宗族是晚清自治社会的形式之一,当某姓出现翰林,其同姓者可以通过攀附的形式,将其功名的象征,例如旗杆石、牌匾等,悬挂于本姓宗祠之上,以炫耀其亲缘关系,并且使本村其他姓氏知其势力而有所顾忌。此种情况在晚清流行到有明码标价的程度,如一甲科名贵于翰林,翰林又贵于进士等。所以今日在一些偏僻的小村落祠堂中往往发现一些显赫功名的牌匾、旗杆石,即当年借名的风俗遗存。(图六)

4.充当文化教育者。由于庶吉士三年学习期间,能受到当时最有学问的大儒亲自教诲,所以庶吉士即使散馆未获高官,其见识与文辞也必定有水平。回乡之后,翰林往往优游林下,诗文酒会中充当祭酒,又担任重要书院学府的山长等等,培育一方后进。此种遗风一直到民国时期仍然不断,晚清太史公在各地办学极多,甚至在香港、南洋一带今日仍然保存太史们创办的学校和文教机构。

图六:全国各地都有将旗杆石立在祠堂前表示功名的风俗,这是南海松塘村区氏宗祠前的翰林旗杆石

到了晚清,随着商业活动增加,翰林在社会上也扮演了更加复杂的角色,而普罗大众对于“太史公”的崇拜,除了视其为博学儒者、高官显宦之外,还可以担当其他重要礼仪上的角色。如晚清时富贵人家举行白事时,有“点主”(即丧者名字写上神牌,空出“神主”二字上面的两个“点”,由太史公来朱笔点上)的仪式,此仪式以请到翰林太史点主为至高荣誉,上海滩上以末科状元刘春霖开价最高云云。

延至清代后期,翰林已经从单纯的科举人物演化为公众大绅的代表,兼具复杂的社会职能。笔者采访光绪癸卯科翰林,曾任香港大学第一任中文系主任的赖际熙太史(1865—1937)之幼子赖恬昌教授时,他曾经回忆:

民国初年,当时社会上还没有类似信贷评级的机构,有很多商人以高价聘请太史为其说好话,当有人问及某商号某人的信誉,太史公说一句“信得过”,即畅通无阻。

由此可见,当时社会仍然以太史公作为公众人物中的最顶层标准看待。1929年,李应伟写了一篇探访番禺吴道镕太史(1852—1936)的文章,形象地描述了当年求太史书法者众多的场景:

入吴先生庐,一叟颀而癯者,临案颤笔疾书,玉臣太史也。每吾诣太史家,一出一入,惟见髫龀小婢,依迟太史几砚间,门庭之内肃以和。洎鼎革后,逊清遗老可贵若不可贵,曾晋翰林词馆之所谓太史公,已如古玉琼瓖,为人登之高几檀架之上。就迩于岭东言,岛夷尤能罗而致之儒席之上,绅则揖焉,士则泥首。至于了承肩徒跣伧俗之氓,亦同声一呼:嗟夫!太史公,太史公,高贵孰与比哉!此知太史公之可贵也。

此篇文章写于辛亥革命后不久,可知当年社会仍然视太史公为“高贵孰与比”的角色,文章中提到的“岛夷尤能罗而致之儒席之上”,即前述香港大学聘请赖际熙、温肃等翰林任教职之事。

一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社会上对于清代“太史公”还是非常尊崇的。书法家陈永正先生是中山大学教授商承祚的学生,商先生的父亲正是清代最后一科探花商衍鎏(1874—1963),当年文化界尊称为“商老太爷”。陈教授曾协助商家整理家藏文献,发现数量不少的二十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香港笔墨庄代收商探花的润例清单。又笔者在曼谷河内一带考察时,也发现数量不少的老华侨商号,都是请当时尚在世的香港翰林如岑光樾(1876—1960)等题写。可见在港澳及华侨地区,这些翰林的名望依然不减。(图七)

图七:光绪癸卯科翰林区大原所订的“樵麓怡庵润例” j/GRMt3SznPbjScAcT2YcZwaA+mwu5ARrSdla16C33crQplZzgBp7LlClLB/C4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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