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是饮食烹饪之根本。应该说,有了火之后,才产生了饮食文化。
在火诞生之前,先民们只能过原始的、禽兽一般的生活,所谓“食草木之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如《韩非子》所说“民食果蓏蜯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自火诞生后,才“炮生为熟,令人无腹疾,有异于禽兽”。火之发明者,传说是燧人氏。考古工作者从周口店北京猿人所用石器初步推测,中国猿人开始自觉用火,大约在五十万年以前。
中国历史上有三皇五帝说。关于三皇,起码有四种说法:一种是伏羲、神农、黄帝(《世本》《帝王世纪》);一种是伏羲、女娲、神农(《三皇纪》);一种是伏羲、神农、祝融(《风俗通》);还有一种是伏羲、神农、燧人(《白虎通》)。
《尸子》:“燧人上观星辰,下察五木以为火。”按阴阳五行说,火生于木,故燧人用木取火。宋罗泌《路史》中说,燧人是观乾象,察辰心而火出,做钻燧。“辰心”,按古人所说为“心宿二”,即“大火星”。所谓“五木”,是指当时认为五种应天时可以取火的木材,榆:柳青,故春取之;枣:杏赤,故夏取之;桑:柘黄,故季夏取之;柞:楢白,故秋取之;槐:檀黑,故冬取之。
燧人氏发明钻木取火后,其取火的工具称燧,后人又发明了利用金属向太阳取火,于是又有“木燧”和“阳燧”之分。《淮南子·天文训》记:“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阳燧,金也。日高三四丈,持以向日,燥艾承之寸余,有顷焦,吹之则得火。”崔豹《古今注》:“阳燧以铜为之,形如镜,照物则景倒,向日则火生。”
在汉以前,用阳燧取火,称作“明火”;用木燧取火,称作“国火”。《周礼·夏官·司爟》:“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按《周礼》中的说法,阳燧取之于日,近于天也,故占卜与祭祀时用之。木燧取之于五木,近于人也,故烹饪用之。汉以后,人们发现,用金属与石相击,也可摩擦得火,于是,简单的铁片就可成为阳燧。人们出门时,一般都左佩阳燧,右佩木燧,以便随时取火。另备有艾加上硝水制成的火绒,当摩擦产生的火星掉在绒上燃烧时,再用“发烛”接引得火。所谓“发烛”,是用蜕皮麻秸做成小片状,长五六寸,涂硫黄于首,遇火即燃。
有了火后,就有了灶。创造灶者,一说是炎帝。《淮南子·汜沦训》记:“炎帝于火而死为灶。”注曰:“炎帝神农,以火德王天下,死托祀于灶神。”一说是黄帝。《续事始》记:“灶,黄帝所置。”汪汲《事物原会》称:“黄帝作灶,死为灶神。”而火神,按一般说法是祝融。《淮南子·时则训》注:“祝融吴回为高辛氏火正,死为火神,托祀于灶。”《史记·楚世家》:“重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礼记·月令》:“孟夏之月……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祀灶,祭先肺。”
原始的灶的形态,是在地上掘坑。西安半坡遗址发掘出土的灶,为双连地灶,即地表上两坑相隔,而在地下则相连相通。一坑为进柴处,一坑为出火处,两坑相通的洞口就是灶门。至战国时,灶的制作已非常完美。鲁仲连《鲁连子》记:“一灶五突
,烹饪十倍,分烟者众。”
自从用火烹饪,古人很快注意到了火候对于烹饪之重要。首次谈及火候对于烹饪之重要,是《吕氏春秋·本味篇》。其中伊尹这样告诉商汤:“凡味之本,水最为始
。五味三材
,九沸九变
,火为之纪。时疾时徐,灭腥去臊除膻,必以其胜,无失其理。调和之事,必以甘、酸、苦、辛、咸。先后多少,其齐甚微,皆有自起。鼎中之变,精妙微纤,口弗能言,志不能喻。若射御之微,阴阳之化,四时之数。放久而不弊,熟而不烂,甘而不哝,酸而不酷,咸而不减,辛而不烈,淡而不薄,肥而不喉。”这段话的大意是:大凡味之根本,水为第一。依甘酸苦辛咸这五味和水木火这三材来施行烹调。鼎中九次沸腾就会有九种变化,这要靠火来控制调节。有时用武火,有时用文火,清除腥、臊、膻味,关键在掌握火候。只有掌握了用火的规律,才能转臭为香。调味必用酸甜苦辣咸这五味,但放调料的先后和用料多少,它们的组合是很微妙的。鼎中的变化,也是精妙而细微,无法形容,就是心里有数也很难说清楚。就像骑在马上射箭一样,要把烹技练到得心应手,如阴阳之自然化合,如四时之自然变换,才能做到烹久而不败、熟而不烂、甜而不过、酸而不浓烈、咸而不涩嘴、辛而不刺激、淡而不寡味、肥而不腻口。
袁枚在《随园食单》中,专门有一节论述火候。他认为,烹饪的关键是掌握火候。煎、炒必须用旺火,火力不足,炒出来的东西就会疲软;煨煮则必须用温火,火猛了,煨成的食物就会枯干形硬。要收汤的食物,应该先用旺火,再用温火。如果心急而一直用旺火,食物就会外焦但里面不熟。他认为,腰子、鸡蛋之类,越煮越嫩;鲜鱼、蚶蛤之类,多煮就会不嫩。肉熟了就要起锅,这样颜色红润,起锅稍迟就会变黑。做鱼要是起锅晚了,则活肉都会变死。烹饪时,开锅盖的次数多了,做出的菜就会多沫而少香。如果火灭以后再烧,则菜就会走油而失味。袁枚说,传闻道人必须经过九次循环转变才能炼成真丹,儒家则以既不做过头,又要功夫到家为准。厨师要正确掌握火候,谨慎操作,才算基本掌握了烹调。掌握了烹调技术的厨师,做出来的鱼,应该是色白如玉,肉凝而不散,这种肉是活肉。要是色白如粉、松而不粘者,就是死肉。
古人认为,火有新火、旧火之分,温酒炙肉做菜用的石炭火、木炭火、竹火、草火、麻荄火
,气味各自不同。清人《调鼎集》中就列举了适合不同的食物的火:“桑柴火:煮物食之,主益人。又煮老鸭及肉等,能令极烂。能解一切毒。秽柴不宜作食。稻穗火:烹煮饭食,安人神魂,到五脏六腑。麦穗火:煮饭食,主消渴、润喉、利小便。松柴火:煮饭,壮筋骨。煮茶不宜。栎柴火:煮猪肉食之,不动风。煮鸡、鹅、鸭、鱼腥等物,烂。茅柴火:炊者饮食,主明目解毒。芦火:竹火宜煎一切滋补药。炭火:宜煎茶,味美而不浊。糠火:砻糠火煮饮食,支地灶,可架二锅,南方人多用之。其费较柴火省半。惜春时糠内入虫,有伤物命。”
贾铭在《饮食须知》中说:“艾火宜用阳燧、火珠承日取太阳真火,其次则钻槐取火为良。”他认为,“其戛金击石
,钻燧八木之火,皆不可用。八木者,松木难瘥
,柏火伤神多汗,桑火伤肌肉,柘火伤气脉,枣火伤内吐血,橘火伤营卫经络,榆火伤骨失志,竹火伤筋损目也”。
顾炎武也反对用石取火,认为用火石取火会影响寿命。但他认为,应按四时五行之变取木之火。他说:人用火必取之木,而复有四时五行之变。《黄帝内经·素问》言:壮火散气,少火生气。季春出火,贵其新者,少火之义也。今人一切取之于石,其性猛烈而不宜人,病疢之多,年寿之减,有自来矣。
古人称火为“阳之精”。《后汉书·五行志》注曰:“火者,阳之精也。”《河图·抃光篇》:“阳精散而分布为火。”古人把火称为五行之一,认为它有气而无质,可以生杀万物,神妙无穷。古人认为,独有火在五行中有二,其他都只有一。所谓二者,是指火有阴火和阳火之分。古人又把火分成天火、地火、人火三种,认为天火有四,地火有五,人火有三。天之阳火有二:太阳,真火;星精,飞火。天之阴火有二:龙火(称龙口有火),雷火。地之阳火有三:钻木之火,击石之火,戛金之火。地之阴火有二:石油之火,水中之火。人之阳火有一,丙丁君火
;人之阴火有二,命门相火
,三昧之火
。总共阳火六,阴火也六,共十二。
中国在相当长时间内,一直使用原始的发烛取火;到唐宋间,发展为以松木制成的比较精致的发烛。明田汝成《委巷丛谈》记载:“杭人削松木为小片,其薄如纸,熔硫磺涂其锐,名曰‘发烛’。”宋以后,又称“火寸”。北宋陶穀《清异录》曰:“夜中有急,苦于作灯之缓。有智者批杉条染硫磺,置之待用。一与火遇,得焰穗燃。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货者,易名‘火寸’。”据说南宋时,就有专造“火寸”的作坊。
发明火柴者,据说是瑞典人。1855年,在瑞典建立的火柴厂研制成功安全火柴,逐渐为世界各国所采用。后来,现代火柴传入中国,被称为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