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也称单据,是指企业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以及完成情况的原始书面证明。比如发票、火车票、汇款单、入库单等。
怎样辨别单据是否属于原始凭证?
(1)能否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的单据就不是原始凭证,如购销合同、生产计划、对账单、请购单等。
(2)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据就不是原始凭证,如超市购物小票、白条等。
由于企业发生的经营业务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原始凭证的名称、内容和格式也各不相同,不过不管原始凭证怎么千变万化,都应具备以下几项基本内容(见图2-1)。
图2-1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和编号;
(3)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4)如果是对外凭证,要有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或个人;
(5)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
(6)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7)经办该业务部门或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根据原始凭证的不同类型,可分为以下几类(见图2-2)。
图2-2 原始凭证的分类
(1)按来源,原始凭证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就是经办人员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如增值税发票、火车票、汽车票、收据等。
自制原始凭证,就是经办部门或人员自己填制的原始凭证,如领料单(见图2-3)、收货单、发货单、入库单等。
图2-3 领料单
(2)按填制手续和方法,原始凭证可分为一次原始凭证、累计原始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
一次原始凭证,就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一次性填制完成的原始凭证。一次凭证只能使用一次,所有的外来原始凭证和大部分的自制原始凭证都属于一次凭证,常见的一次凭证有增值税发票、收据、领料单、借款单等。
累计原始凭证,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发生的,相同类型的经济业务填制在一张原始单据上。累计凭证跟一次凭证不同,它可以根据经济业务的发生而分次登记使用,如限额领料单、累计销售凭证等。
汇总原始凭证,也叫原始凭证汇总表,是指企业根据所发生的若干项相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加以汇总填制的原始凭证,如发出材料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等。
(3)按不同格式,原始凭证可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通用凭证,是在全国或某一地区、某一行业通用的,由相关部门统一印制具有相同格式的原始凭证。如银行统一印制的结算凭证、增值税发票、飞机票等。
专用凭证,是企业自己设计的具有特定内容、格式和专门用途的原始凭证,如借据、入库单、工资表等。
原始凭证是会计记账的重要依据,为了确保原始凭证能够正确、及时、清晰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制(见图2-4)。
图2-4 原始凭证填制要求
(1)记录要真实。
(2)内容要完整。
(3)手续要完备。
(4)书写要清楚、规范。
(5)编号要连续。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7)填制要及时。
(8)统一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