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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贼

你瞧这些白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人生离合,亦复如斯。

再进入三味书屋是需要勇气的。

一日放学路上,镇上几个高年级的男生围上来,让我交出零用钱。我刚用一周早餐钱买回当月的漫画杂志,拿不出分毫。其中一个高个子男生不由分说地翻了我的书包,掏出杂志,眉眼微抬,问我书哪儿来的。我指了指老街对面的三味书屋。

他扣下我的书包,教唆道:“给我偷本出来。”

他们要的漫画,与我理解的漫画不同。

不是《老夫子》《机器猫》之流,而是日本情色漫画。那是当时男生们视若珍宝的“生物教材”。画风精致,剧情紧凑,三不五时就有香艳场面当作料。男生们并排挤在书架前,装腔作势地认真阅读,满脑子都是高潮,欲望沸腾。

那个货架实在太热门了,我就有幸挤进去看过一次。终于碰上能容纳我身位的地方,我挤在其他人中间,满目灿烂,一整墙的日本漫画,随意取一本翻开,大尺度画面直击眼球,性启蒙从那一刻开启。

说回偷书。

因为紧张,我憋了满肚子的尿,提肛夹臀进了三味书屋。老板娘嘴里叼着烟,正在看小电视上的TVB(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港片。她认得我这个常客,没有半点防备。日本漫画的位置在店门出口的右侧,好几个男生正在并排看。我刻意在其他书架间逡巡,装作书太多挑花眼的样子,最后扫兴而归。出门前,从夹缝中顺走了一本漫画,塞进校服里,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室外天光耀眼,我埋头看路面,不敢与任何人对视,微微侧头偷看老板娘有没有跟出来,直到确认安全。一路感到下体浪潮涌动,这种酥麻的感觉,像是坐过山车时向下俯冲,巨大的恐惧和亢奋袭来,做坏事生出的恶之花,结成精神上的甜果,咬一口,格外酣畅。就像偷梨的奥古斯丁在《忏悔录》里说,他之所以偷邻居的梨,并不是真的喜欢吃梨,而是出于自己对邪恶本身的爱好。这使得这件事变得更邪恶。

我用那本情色漫画换回了自己的书包。回家路上,我边走边掉泪,深感自己变成了恶人。

“三味书屋”这个名字是老板娘起的,她本来是金庸迷,想叫“桃花岛”。开店前一刻,觉得鲁迅更有文化,“三味书屋”更像是一个书店的名字。三味书屋开在我学校旁边,从校门出来,向左行个两百米,就能在十字路口看见。

店面原本不大,后来老板娘将旁边卖羊毛裤的店面盘下来,打通成一家店。虽然面积大了,但教辅资料也只占一小部分,杂志、小说和闲书居多,因此成了同学们的后花园。

她是初代营销高手,只要城管不来,一定将书摊支在店门外面,C位摆上当期的杂志,或者韩寒、郭敬明、小妮子等人刚上市的小说。即使城管来了,她也能见招拆招,从对街的面店端上来两碗冒着热气的豇豆拌面,再递上两包烟,陪他们摆个龙门阵。她是老烟枪,与城管吞云吐雾间,就能处成熟人。

偷书之后,我再没去过三味书屋。

直到每月必买的杂志上市,老远就瞄见它摆在C位的摊头上。我在书店门口徘徊许久,着实忍不住,小拳头一握,上前娴熟地捡起一本,淡定自若地进屋掏钱。过程中老板娘都不抬头看我一眼。我给了她二十块,她径直接过,塞进胸前的抽屉里,没有下文。我愣在原地,嗫嚅道:“找……找钱啊。”老板娘捏着烟头,朝我喷了口烟,呛得我连连后退了几步。她用捏烟的手指了指出口的货架,说:“上次你拿的那本,我当你赊账的。”

此话一出,千斤重,我能感受到脊椎瞬间弯了些许,从脚底升到面颊的热流,像是从地底升出的爪,在脸上划拉出一片红晕。我贪婪地深吸一口气,索性想下一秒从地表消失。

少年仅剩的一点自尊,像是攀爬在玻璃杯中的两口红酒,不消喝,就见它兀自在杯中晃荡。我不再敢去三味书屋,宁可辗转四十分钟的公车去成都市里的书城。那段时间有多提心吊胆,表现在出了校门都不敢往三味书屋那边走,即使去了,也刻意走在对面,每一步都祈祷不要碰见老板娘。恐惧钻进脑子,远远见到一个身材与老板娘相近的女性就发怵,闻到烟味犯恶心,听到“鲁迅”两个字都后背发凉。

三个月后,与三味书屋同一条街,几步之外,开了家更大的书店。正红色的高亮招牌,与市里看到的无异,这是开在龙泉的第一家连锁书店。走进去,仿若进入了潘神的迷宫,货架向远处无限延伸,书籍种类繁多,让人眼花缭乱。知识的海洋没见识过,知识的长江反正是有了。

这之后,我几乎再没见过老板娘。

比起山川荒原,城市都是非常脆弱的,龙泉小城,自有野趣。我外公家楼下,有一条相对宽广的街道,直走可以绵延至龙泉山的山道。夜幕降临后,这条街会变成夜市。冬季晚上五点,夏季晚上六点,每逢开市,绛蓝色的天幕铺在车来车往的普通水泥路上,像是魔术般长出生气,小商品、服饰、电器、玩具……各类摊户前门庭若市,星星点点的灯亮起,一幅热闹的人间景象。

同学们经常去淘些小玩意:对钩的假球鞋,漂亮本子,明星海报,编手绳的绳子,潮流衣裳。我闲晃,分明听到有人在叫我,她叫的是“帅哥”。我闻声向铺子中心望去,看见了三味书屋的老板娘。

她在卖童装,说那家连锁书店进来后,三味书屋没生意,不能干耗着,这叫曲线救国,白天开书店,晚上来夜市摆摊。我实在很难支持她现在的生意,问她为什么卖童装,她说,与男人分开了,留了个儿子给她,她可以不活,得让儿子好好活。这些漂亮衣服可以先给儿子穿。

黑夜里总有什么要亮起来,不是她摊头的灯,就是她的心。

老板娘像株杂草,换个环境,也能存活。因为卖书攒下的关系,与很多街坊关系熟稔,童装生意也做得风生水起。为了卖童装,她戒了烟,她觉得小孩子的衣服上,不能留下烟味。她聪明,在童装摊头上放自己书店的广告,都是当下最火热的童书,买书也送童装的打折券,互相引流。

早年的梦幻联动。

她学那些服装店做了会员制,购书有折扣梯度,最高级别的会员每个月还有赠书,以及免费借阅。她还去打印店找人设计了小册子,印着新上市和即将上市的小说,让我与几个同学帮她在学校里发放。在贝塔斯曼书友会来之前,她就有了类似的模式。

不过一年的时间,三味书屋旁边的那家连锁书店搬空了,换成了连锁文具店,然后变成一个鸭脚火锅店,后来落得什么下场,已经在记忆中褪了色。只记得龙泉人口中每每提到这家如洞穴般的铺面,都非常神秘地断论,此地风水不好,无论是哪个老板接手,都倒霉。

老板娘的童装生意没做下去,街口的三味书屋仍旧坚挺。重新装修后,书店招牌从过去的普通蓝底白字变成了一幅淡咖色的水墨画,店名的玄青色书法字体写得笔走龙蛇。新装的玻璃门上,印着一只卡通猫咪,旁边有一行俏皮话:“书到用时方恨少,肉到肥时方恨多。”几乎完全戳伤还是个胖墩的我幼小的心灵。后来知道这是选自金庸先生写在《鹿鼎记》里的一句可爱的笑料。

高中毕业后,我去市里上大学,很少再回龙泉。随着当当、亚马逊这些线上购书网站出现,惊人的折扣让实体书店寸步难行。人们接受新事物的速度太快,也擅长遗忘,我也渐渐很少去书店了。再路过三味书屋那条街的次数,都不需要掰着手指数,也就一两回吧,还都只是遥远的照面。

北漂十年石火光阴,被我遗忘的人与事,足以建成一座城。多年前回龙泉,外公家楼下的夜市被取缔了,烟火街道褪回成一条没有人气的柏油马路。高中的母校被市教委接管,老校区大刀阔斧地重装,连校名都变了。此后母校只存在于我的记忆中,这也成了不小的遗憾。

校门外向左走两百米,来到熟悉的十字路口,道路两旁树影疏朗,三味书屋早已不见踪迹,人如浮萍寥寥。老板娘可能早就忘了我这个曾经的偷书贼。

你瞧这些白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人生离合,亦复如斯。

我没见过老板娘的儿子。

听人说,她儿子其实夭折了,丈夫因此才离开她,否则怎么永远都只见她一个人,从未有人见过她口中的“儿子”?我不相信,她那么拼命,揭开命运的伤疤,寄希望于书店中的一撇一捺,肯定是想证明自己可以照顾好孩子。想起那年,她朝我喷的那缕烟,打散了她的面庞,即使我们没有对视,仍能觉察她的美好。手上的烟灰如此寂寞,才配得上她这么多年的踽踽独行。

那条老街上,能开一家小店的人,随便问一个,身上都背着故事。他们在黑暗中秉烛,无视命运的流离,或许只为一点希望。 e6KXl6GJO0THd3irzinQddo04KZmeIGnS1N8PIju6Qj0/kmsbLuI1u1wRjeIL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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