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顾问小姜给周女士解释一份年金保险:“被保险人到60岁还生存,则从第60周岁开始,可以每年领取一笔养老年金;如果不幸身故,受益人可以领取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的金额是实际交纳保费与身故时保单现金价值二者中的较大者……”
周女士听着有点迷糊:“又是年金,又是身故保险金,听说保险还有什么赔偿金、理赔款,这些‘款’啊‘金’的,都是什么意思啊?”
理赔完成后,保险公司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钱,到底应该叫什么,不仅客户搞不清楚,很多保险从业人员也闹不明白。这是因为,行业中对此也无统一规范。
在《保险法》中,只有“保险金”这一概念。保险公司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赔付的钱,在《保险法》中统一叫“保险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保险术语》中,对“保险金”的定义是:“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的方式、数额或标准,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赔偿或给付的金额。”
同时,在《保险术语》中,也解释了“赔款”这个概念:“保险人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予的经济补偿。”
行业中大家经常说的理赔款、理赔金、赔偿金等,在《保险法》和《保险术语》中都没有出现,只能说是大家口头习惯的称呼。
由此,我们认为,保险公司赔付的钱的规范的叫法应该是“保险金”和“赔款”。同时,我们认为,“赔款”的叫法应仅限于补偿性保险和补偿型人身险,比如财产保险和费用补偿型医疗险;“保险金”的叫法适用于所有保险,但应更偏重于给付性保险。
与“赔款”搭配的动词应该是“赔偿”,以强调赔款的补偿性质;与“保险金”搭配的动词应该是“给付”,以强调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如果是对补偿性保险、补偿型人身险和给付性保险的统称,则应该像《保险法》一样,说“赔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大部分是给付性保险,根据给付条件、投保目的的不同,保险金又衍生出一些不同的称呼。
满期保险金,指的是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的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一般出现在返还型保险中。
残疾保险金,又称伤残保险金,指的是因为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伤残,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的保险金。残疾保险金多出现于意外伤害保险中。
身故保险金,指的是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给身故受益人的保险金。含有身故责任的保险都会有身故保险金,典型的就是终身寿险。
生存保险金,指的是被保险人到了一定的年龄或时间还活着,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的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按一定的周期给付。按一定周期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因为给付周期大都以年度为单位,所以此类保险金统称为“年金”。
基于不同的投保目的,生存保险金也有不同的叫法。比如,以养老为目的的生存保险金,又称为“养老金”;以子女教育费用准备为目的的生存保险金,又称为“教育金”,等等。
最后要说的是,保险金与保额、基本保额是不同的概念。简单来说,基本保额是用以确定保险金的单位;保额是一份保险合同最多可以赔付的保险金;保险金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理赔到手的钱。
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编写的《保险基础知识》一书中,将理赔方式分为“赔偿”和“给付”两种,这有助于我们理解“赔款”和“保险金”的区别:
赔偿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给付是指保险公司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因此在出险时,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