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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保的疾病种类越多,这款重疾险就越好,是这样的吗?

影视剧《济公游记》里有这样一个情节:卖伞的求菩萨降雨,卖扇子的求菩萨天晴。

重疾险也有类似的情况:有人觉得重疾险只保一二百种疾病,远远不够;有人觉得重疾险保的疾病太多,很多都没必要,是凑数的。

专业解析

很多重疾险合同中都会保障一种名为“失去一肢及一眼”的重大疾病,看到这个病名,不知道你会不会觉得奇怪。它不像“恶性肿瘤——重度”“严重慢性肾衰竭”一样,是一种疾病;也不像“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心脏瓣膜手术”一样,是一种手术;更不像“双耳失聪”“瘫痪”一样,是一种状态。

我们再想一想,在什么样的典型情境下,被保险人会出现“失去一肢及一眼”呢?如果是一场车祸,结果可能是重疾险保障责任中的“多个肢体缺失”;如果是一场火灾,结果可能是重疾险保障责任中的“严重Ⅲ度烧伤”……

我翻看了一些我国香港地区的重疾险合同,也几乎都保障这个疾病。原因是什么呢?可能无法考证了。但是,我们可以斗胆推断一下:经过长期的发展,重疾险的保障内容已经越来越丰富、完善,监管机构也在不断引导保险公司多做创新,进而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因此,重疾险中就出现了一些保障内容重叠的情况,比如本节举的这个例子,可能就是这种情况的一个缩影吧。

保险公司的创新和服务当然值得肯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能说某款重疾险保障的疾病种类越多,这款重疾险就越好,因为不同种类疾病的发病率是不一样的。比如,某保险公司2020年发布的理赔年报显示,重疾险理赔原因前十及占比如下表所示。

重疾险理赔原因前十及占比

因此,在挑选重疾险产品的时候,我们既要看它保了多少种疾病,也要看它具体保了哪些疾病。尽管主流的重疾险动不动就保障一二百种疾病,但是大多数理赔都集中在前六种疾病。

延伸阅读

既然是创新,就难免有失误的情况。某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保障的疾病中增加了一种叫“重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疾病,但这种疾病本身就是“恶性肿瘤——重度”涵盖的保障内容。

不过,这对客户并没有什么影响,甚至在实际理赔中还可能获益。比如,若某款重疾险的重度疾病是多次赔付的,被保险人发生了“重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可以理赔一次,发生了其他“恶性肿瘤——重度”可以再理赔一次。毕竟恶性肿瘤所包含的肿瘤类型是很多的。 fX5uOeUf/XwzYMpZl3Izy7H4TH+R1LrQjEzPx4iwdh0bxqo1INssSOjoI8lzuj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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