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负心的第二个类型:始乱终弃。
这个类型的代表,首推《窦氏》。
故事的男主角叫南三复,是晋阳(今山西太原)地方的世家大族。他家住晋阳城里,在距离晋阳城十几里的郊外盖了一处别墅,闲暇时常常一个人骑着马到别墅去小住。
这一天,南三复又到别墅去散心,半路忽然下起一阵急雨,正好路上就有一个小小的村落,南三复于是拨转马头,随机敲开了一家农户的院门。
南家是当地大族,特别是这个小村的许多人种的都是南家的田地,所以南三复在这一带简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那家主人一开院门,见是南三复来了,赶忙热情相迎,将南三复迎进屋里。
因为门第身份悬殊,所以那家的主人在南三复面前显得很局促,问他的姓名,回答说是叫窦廷章。安顿南三复坐下,窦廷章又是洒水又是扫地,接着就开始忙活做饭。一会儿饭菜做好,虽然不是山珍海味,但有肉有菜,还杀了一只鸡,烫了一壶酒,在这山野的乡村,就算是十分丰盛了。
窦廷章在忙里忙外招待南三复的时候,他的女儿,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也就是我们的女主角窦氏,也在帮父亲在外面烤肉,烤好了就交给父亲拿进屋里。南三复坐的位置正对着窗户,窦氏在往屋子里送烤肉的时候,少不得时时经过窗户,所以窦氏的身影也就时时映入南三复的眼帘。女孩子的相貌如何?作者蒲松龄用四个字来形容:“端妙无比”——端庄曼妙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南三复一看到窦氏,顿时怦然心动。
一会儿雨停了,南三复告辞回家,但一颗心却留在了窦家,窦氏的容貌和身影总是在眼前浮现。所以到第二天,他就以感谢窦廷章昨日招待的名义再次来到窦家,而那目的,自然是想多看一眼窦氏。从此以后,南三复是隔三差五地就来窦家小坐,时时会带些礼物馈赠给窦廷章。随着南三复来得多了,窦氏也就与南三复越来越熟,南三复再来,窦氏也就不怎么回避。不但不回避,而且她似乎也看出了南三复对她的意思,时常有意无意地在南三复面前晃来晃去。南三复有时忍不住盯着她看,她也不回避,只是会有些羞涩地低头微笑。这样一来,南三复对窦氏就更着迷了,往窦家跑得也就勤了,两三天不来,就感觉丢了魂一样。
有一天,南三复又来,窦廷章正好不在。南三复与窦氏说着说着,突然一把抓住窦氏,就要动手动脚。窦氏满脸通红,厉声拒绝,说我们家虽然穷,但也是好人家的女儿,要嫁人也要明媒正娶正大光明地嫁出去,你这是干什么。南三复说你放心,我老婆前一阵子刚死,现在也是单身,我很喜欢你,只要你答应我,我一定会娶你做老婆的。窦氏要南三复发誓,南三复于是指天画地,说了一通非你不娶之类的鬼话。窦氏年纪轻轻,社会经验缺乏,以为像南三复这样的大人物必定是一言九鼎、说话算话,觉得自己反正也是南三复的人了,也就听任了南三复的摆布。
再往后,南三复只要看窦廷章不在,就来找窦氏。终于有一天,窦氏发现自己怀孕了。
在把女人的名节看得比生命还重的古代社会,这无异于五雷轰顶。窦氏吓坏了,于是一再催促南三复履行诺言,说我们这样偷偷摸摸的,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如今我又已经怀孕,更是瞒不得旁人。你们家条件那么好,只要你肯上门求亲,我爸妈一定觉得门户生光,没有个不答应的道理。如今我肚子一天天大了,你一定要抓紧行动。南三复嘴上答应,但就是迟迟不见行动。要说南三复根本没有考虑过窦氏的请求,怕也未必,毕竟窦氏十分美丽,肚子里又有自己的孩子;但真要说娶窦氏,南三复又觉得窦氏的门第太低微了,根本就配不上自己。正在犹豫的当口,某大户托媒人上门向南三复提亲。南三复听媒人说对方不但长得很美,嫁妆也很丰厚,于是就下定决心,断绝与窦氏的来往,准备迎娶新妇了。
就在南三复准备婚礼的时候,窦氏生下了一个男孩。在观念极其保守的古代社会,未婚生子绝对是一件天大的丑事。窦氏自己狼狈不堪,窦廷章就更是觉得家门不幸,在众人面前羞臊得抬不起头来,满腔的怒火一股脑地发泄在女儿身上,于是毒打女儿,逼她说出男方的名字。窦氏说是南三复,并说南三复已经答应娶我。
窦廷章听说是南三复干的,顿时也就明白了当初南三复为什么左一趟右一趟没事就往家里跑了。窦廷章放了女儿,托人告知南三复,要南三复为此事负责。窦廷章不是窦氏那样的少女,他知道两家的门第悬殊,南三复未必真的会娶其女为妻,但在他看来,承认此事是他做的,将女儿收留,纳为侧室,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毕竟女儿长得不丑,并且还给他南家生下了一个男孩。
哪知南三复矢口否认。
窦廷章回来,把窦氏生下的孩子扔到外面,越发毒打窦氏。窦氏被折磨得受不了,私下里求女邻居带话给南三复,南三复置若罔闻。半夜里窦氏偷着从家里跑出来,到外面找到孩子,发现还活着,于是抱在怀里,来到南三复的门前,求看门人捎话给南三复,说你只要说一句话,我们娘俩就都可以活下来。就算你不怜惜我,难道你就不怜惜你自己的孩子吗?看门人把这话传给南三复,南三复不但置之不理,还告诉看门人,无论如何不要放窦氏进门。可怜的窦氏,抱着初生的孩子在门外哭了半夜。天快亮的时候,窦氏不再哭了,大家近前一看,窦氏,还有怀中的孩子,都已经一命呜呼了。
窦廷章知道女儿死去,一纸诉状把南三复告到官府。
我们不知道窦廷章的状纸是怎么写的,但翻看《大清律》,其罪不外两条:
一是“刁奸”。
假如南三复只是对窦氏始乱终弃,现代法律对他是没有什么办法的,毕竟窦氏出于自愿,南三复并没有对她使用强力。但在清代,南三复的行为却是不折不扣地触犯了刑律。按照那时的法律,凡是没有夫妻关系的人生活在一起,都有一个共同罪名叫作“犯奸”。当然,具体的情形不同,名目和惩罚的力度也不一样,对此,《大清律》“犯奸”门有着明确的规定:“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刁奸者杖一百”“其和奸刁奸者男女同罪”。所谓“和奸”,就是今天所谓“通奸”;所谓“刁奸”,就是今天所谓“诱奸”。南三复对窦氏,正合所谓“刁奸”的条件。
二是“杀子孙”。
按照《大清律》的规定:“奸生男女责付奸夫收养”,也就是说,对于他和窦氏的孩子,他是有抚养的义务的。是南三复的不闻不问,直接导致了孩子的死亡,对于这一条,完全可以参照刑律“人命”门“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条的规定,给予杖七十徒一年半的惩罚。
这两条加起来,杖一百七十,徒刑一年半,如果认真执行,南三复基本上也就没什么活路了。
那么,官府是如何处置的呢?
答案是:南三复花了一千多两银子,竟然逃脱了法律的惩罚。
再后来,南三复还是娶了那个大家千金。
那么,窦氏就这么白白地死去了吗?
当然不会。蒲松龄怎么能容忍这种事情在自己的笔下发生呢?窦氏死后,阴魂不散,结婚之前,女方家就梦见窦氏披头散发抱着孩子前来警告,说你们谁要是答应了和南某的婚姻,我就一定要把她杀死。这家人无视窦女的警告而依然与南三复结亲,而婚后窦氏的阴魂也果然总是在南家盘旋。自从来到南家,新妇就愁眉不展,以泪洗面,没过多久,就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第二个妻子死后,大家都在议论着南三复负心以及窦氏复仇的故事,附近的人家,也就再没有谁敢,也没有谁肯把女儿嫁给这样一个人了。不得已,南三复只好到百里之外聘了曹进士的女儿为妻。还没到结婚的日子,曹进士的女儿忽然自己来了,一进门就躺在南三复的房间,用被子盖着面孔。晚上,南三复掀开被子,发现女人已经浑身赤裸地死去,并且这个女人也不是曹进士的女儿,而是同乡姚举人家刚刚下葬不久的女儿。原来,姚举人的女儿死后,因为陪葬丰厚,引起了盗墓贼的注意,当天晚上坟墓就被盗,尸体也不翼而飞。如今竟然在南三复家被发现,南三复自然躲不了干系。姚举人很生气,把南三复告到官府。官府因为南三复屡次三番做出有悖常情的举动,就以盗墓之罪,判处了南三复的死刑。
这个故事,无疑会给我们带来很多思索。
首先,放下对于窦氏的同情,从窦氏自身,我们也可以找到造成这个悲剧一些因素。南三复来到窦家,窦氏有意无意地在南三复眼前反复徘徊;南三复注意到了窦氏,一双眼睛在窦氏身上打量,窦氏的反应不是回避,而是低头微笑,引动了南三复的觊觎之心。窦氏为什么如此?不客气地说,她的潜意识里,也许是有抓住机会嫁入豪门的想法的。爱慕虚荣的想法,是导致她悲惨命运的原因之一。窦氏的教训,即使在今天也还有普遍的教育意义。一些女孩子,以为那些成年男人随口说出的许诺就是自己一生幸福的保证,这样的想法是非常危险的。
但我们更要说的是,在这个问题上,南三复要负的责任无疑更大。一个小女孩的爱慕虚荣虽说是问题,但作为一个成年人,既然你接过了这杯茶,就要对人家负责任,因为你毕竟是成年男子,在心智上要比对方远为成熟。但南三复是怎样做的?他是一步步在负心悖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一直走到了灭绝人性的境地。他最初与窦氏的交好本来就没有多少诚意,否则为什么要等人家的父亲不在家的时候偷偷与之约会呢?再到后来,他果然决定要与高门大姓的女人通婚。到现在,我们已经替窦氏不平了,但站在那个时代,南三复此时也还没有走到人情所无法理解的程度,因为在讲究门当户对的时代,以他名门望族的出身,娶一个农户的女儿是得不到家族与社会认同的,在这一点上,我们倒不一定要站在今天的立场上说他应该如何如何。但是,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的社会,他完全可以纳窦氏为妾,那时的制度还是给了他解决问题的渠道的。但是他没有。他让窦氏怀上了自己的孩子,而后选择死不认账。这就已经走到背信弃义的可耻境地了。再到后来,窦氏抱着和他生下的儿子在门外哭了半夜,这时,哪怕他的心中还残存着一点恻隐之心,也会开门接纳窦氏的;就算是不开门接纳,给他们一些钱,找一个地方让他们孤儿寡母容身,也还是轻易能做到的吧。但是他也没有。听任一个女人,而且是与自己有着肌肤之亲的女人在门外哀哭而死,这是怎样的一种残忍与绝情啊?这时的南三复,已经达到了灭绝人性的程度了。
是什么造成了窦氏的悲剧?有人说,是古代社会人与人之间悬殊的社会地位与财富差距。南三复之所以不考虑和窦氏结婚,说来说去是因为她只是个佃农的女儿,如果她有着后文中提到的曹进士女儿那样显赫的身世,则南三复高攀还唯恐高攀不上,又怎么会遗弃她?也有人说,窦氏的父亲也有很大的责任。无论如何,窦氏都是自己的女儿,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就该和女儿一起面对,一味地痛骂、夜以继日地毒打,还把窦氏刚生下来的孩子扔掉,这显然不是个合格的父亲,女儿的死,也不能说与他没有关系。还有人说,说到底,窦氏的死,是因为过去森严的礼教,如果不是那时代森严的礼教给了窦氏父女大山一样的压力,事情也未必会如此。又有人说,窦氏自己的轻率也是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在古代社会,婚姻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大事,婚姻的缔结,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需要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等复杂的程序,其目的,就是要保证婚姻的严肃性。我要说的是,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人性的缺点,南三复这样的坏人,过去有,现在有,未来也不会绝迹。在《窦氏》中,蒲松龄借助鬼神的超自然的力量,让窦氏这个柔弱的女子完成了复仇,实现了现实生活中所达不到的正义,但在现实中,“我死之后,必为厉鬼”却只能是一厢情愿的幻想。套用《窦娥冤》中的话来说,你纵有“一腔怨气喷如火”,也感不出“六出冰花滚似绵”。对于大多数女孩子来说,白居易在一千多年前在《井底引银瓶》中所说的“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或许仍然是最好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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