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楼梦》的叙事架构中,第四回发挥着多重重要的功能,其中最重要的功能无疑当是让薛宝钗进贾府。在第四回中,有几个与薛宝钗进贾府相关联的问题,常常会给读者带来疑惑,诸如宝钗为什么参加选秀,宝钗参加选秀是不是其热衷功名的表现,选秀为何没有下文,薛家为何住在贾府不走等等。还有一处重要的版本异文的问题,即薛蟠的表字和年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尝试着给出个人的解读视角,供读者朋友们参考。
对于“宝钗为什么要参加选秀”的问题,笔者基本看法是:这主要是作者给宝钗进贾府寻找一个真实可信的理由,与宝钗是否热衷于功名关系不大。
理解这个问题,必须要置身于历史语境中。在清朝,旗人和内务府三旗包衣的适龄女子都必须参加选秀女(含宫女),这是她们对皇家的责任,也是她们的不幸,当然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她们的特权。适龄女子不参加选秀,会有严厉的连带性惩罚措施,因此当事人是没有选择自由的。
在第四回中,表面上对选秀进行了美化,把皇权的压迫赞美成“降不世出之隆恩”。这既是作者的自保行为,也是书中惯用的一种反讽的艺术手法。反讽是小说中常用的艺术手法,如《平山冷燕》这部书,核心艺术手法就是反讽。《红楼梦》的反讽艺术也是用得炉火纯青。
曹雪芹创造《红楼梦》,他假设的阅读对象首先肯定是同时代人。因此,我们在理解宝钗选秀这个问题的时候,也应该进行历史语境的复原,而不能从今天的角度去过度解读。
理解这个问题,也同样应置身于历史语境中。选秀本为例行公事和规定动作,被选中的概率本来就不高,也就是说不参加不行,参加了也很难中,中了也不见得是好事。故而多数人想必也只是抱着走走过场的心态。薛家可能不会在意这个事情,贾府也不在意。作者不会纠缠此事,同时代的读者想必也是如此。
故此,没有下文符合常态。如果作者特别去交待选秀的结果,反而凸显薛家特别用心于此。
今天因为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背景,我们仅仅从文本的内在逻辑出发,才会觉得宝钗选秀没有下文会是个逻辑不严谨的问题。我想这就是我们阅读古代文学作品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地方:文本逻辑不能取代历史真实,历史真实常常构成文本背后的逻辑。
薛家进京,书中明列了三个原因:一是送宝钗待选,二是望亲,三是入部销算旧账,再计新支。很明显,这三个理由都是无法支持薛家长期居住贾府的。从这三个理由看,薛家本来也没打算长期居住在亲戚家。这里应该有个不断变化的过程,透过这个过程,凸显了曹雪芹高超的叙事艺术。
很显然,薛家最开始确实只是打算短期去京都一趟,大概计划等宝钗选秀完毕就会返回金陵。等快要进入京都的时候,才知道舅舅王子腾升了九省统制,奉旨出都查边。薛蟠趁机提出住到自己在京的房子去,无奈在薛姨妈一再坚持下,不得不住进了贾府。薛姨妈是想借贾府来约束一下无法无天的薛蟠,不成想薛蟠却与贾府子弟相处得甚是臭味相投,从此便安心居住在贾府。这样一路写来,非常自然合理。
但问题就在于为什么薛家住进贾府后,一住就是多年,再也没有返回金陵的打算了呢?是不是曹雪芹思考不周呢?如果这个地方有纰漏,那么《红楼梦》的故事就立不住了。可见,这个问题与林黛玉长期居住贾府的原因具有同等重要性,共同构成宝黛钗故事的逻辑基础。这个问题是我们阅读《红楼梦》需要认真琢磨的一个真问题,而非假问题。否则,我们读《红楼梦》就只是停留在表层了。
这个问题作者虽没有挑明,但其实答案已经有了,就在第四回中。薛家出门的时候,完全没有把打死冯渊的案子当回事。后来在门子的建议下,贾雨村采用扶乩判案,并串通薛家作假证证明薛蟠已经暴病身亡。因此,在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之后,薛蟠一下子就成为法律上的死人了。等薛家住进贾府后,必然也知道了判决的结果。对于这样一个判决结果,薛蟠虽然免于刑责,但显然也无法再回金陵了。这或许正是薛家自此长期居住于贾府的一个明面上的理由吧。当然,由于癞头和尚“金玉良缘”的起因,薛家肯定还有与贾府作亲的想法,但这是一个拿不上台面的理由,故而还需要一个可信的理由作掩护。而薛蟠的案件刚好可以充当这个功能。
这个案子看似了结了,其实可能没完。它应该是个伏笔,后来四大家族覆灭的时候,这个案子肯定还是会被掀出来的,薛蟠的“死而复活”可能刚好是个导火索之一。谁掀起这个线索的呢?从第七十九回、第八十回薛家内部的矛盾来看,不排除城堡是从内部被攻破的,薛蟠的夫人夏金桂或者其娘家人有重要嫌疑。家庭的矛盾导致家族的覆灭,正是《红楼梦》叙事的重点。“贾迎春误嫁中山狼”,送了命;“薛文龙悔娶河东狮”,是不是也会要了他的命,甚至要了四大家族的命?
如果把第四回与第七十九、八十回结合起来看,我们就可串点成线了,得出一种别样的艺术审美乐趣。当然,这只是本人的个人阅读视角。它或许契合了作者的本意,也有可能只是本人的过度解读。
关于薛蟠的简介,各个脂评本可谓是五花八门,现代的校勘本亦是如此,不利于读者弄清《红楼梦》的本来面貌。
甲戌本作“这薛公子学名薛蟠,字表文龙,今年方十有五岁,性情奢侈,言语傲慢”;己卯本作“这薛公子学名薛蟠,表字文起,五岁上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庚辰本作“这薛公子学名薛蟠,字表文起,五岁性情奢侈,言语傲慢”;戚序本作“这薛公子学名薛蟠,表字文起,从五六岁时就是性情奢侈,言语傲慢”;甲辰本作“这薛公子学名薛蟠,表字文起,性情奢侈,言语傲慢”。程高本从甲辰本。
笔者曾经在《脂评本〈红楼梦〉的两个版本系统及其可靠性辨析》一文中,把脂评本分成两大系统:甲戌本和甲戌本以外的脂评本。薛蟠的表字和年龄的异文,再次验证这种分类的可靠性。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这些本子的差异,就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即甲戌本以外的脂评本,其祖本此处存在两个错误:第一个是误把“文龙”写成“文起”,大概因为“龙”的繁体字与“起”结构类似所致;第二个错误是,对于原本的“今年方十有五岁”这句话,大概是遗漏了“今年方十有”五个字,仅剩下“五岁”两个字。即庚辰本当是甲戌本以外的各个脂评本的母本上的文字的原貌。至于己卯、戚序本、甲辰、蒙府本等其他脂评本上的异文,都是因为抄写者觉得此处文字不通而各自采取的补救办法。
为什么应该是“文龙”,这个非常好证明,各个脂评本第七十九回的回目皆是“薛文龙悔娶河东狮”。
“今年方十有五岁”,这个年龄的介绍也是非常重要的,具有系统性意义。如果我们不知道薛蟠的年龄,后来第九回的闹学堂以及再往后的结婚等都失去了凭据。还有就是宝钗的年龄也失去了凭据。第四回没直接说宝钗年龄,只说是比薛蟠小两岁。如果薛蟠的年龄都不知道是多少,那比他小两岁的宝钗又该是多大呢?
所以,甲戌本的文字是非常正确的。此处文字校勘应统一以甲戌本文字为准。
最后我再一次呼吁,《红楼梦》的校勘应果断放弃以单一脂评本为底本的错误想法,无论是庚辰本还是戚序本都难以承担这个重任。在现存的甲戌本十六回文字中,应坚决地以甲戌本为底本。尽管甲戌本只有十六回,但也比没有好很多,这对准确的传播《红楼梦》是大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