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三回的主体内容是讲述“林黛玉进贾府”的故事,深为广大读者所喜爱,属于《红楼梦》最精彩的回目之一。单独就该回文字而言,确实非常精彩。但如果把它放在全书中去系统性把握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出现了两个重大问题:一是没有拉开林黛玉与薛宝钗进贾府的时间距离,导致人物年龄和叙事逻辑混乱,文本彼此冲突,也引发一系列笔墨官司;二是袭人出场太早,再次导致人物年龄混乱以及现实合理性缺失。相比前者,后者更为隐蔽。
《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婚姻爱情故事为全书的主要线索,这决定了该书主要故事内容具有非常严格的时限性。其中有两个时间又是全书的关键性时间节点:一个是林黛玉进贾府的年龄,一个是宝黛钗等人入住大观园的年龄。
先来看宝黛钗入住大观园的年龄:
第四回,薛宝钗为选秀而进贾府,年龄是十三岁左右。这一点从两个维度可以确定:第一个维度,从与薛蟠的年龄比较看,第四回清楚说明薛蟠十五岁,宝钗比薛蟠小两岁;另一个维度,从与香菱的比较看,也可推知宝钗是十三岁左右,从第六十三回可知宝钗与香菱是同一年的人,而在第四回中,小沙弥亲口告诉贾雨村香菱年龄是十二三岁。第二十二回,贾母为宝钗过十五岁生日举办生日宴会。书中关于宝钗的这两个时点,都属于重要的时间节点,构成故事合理性的基础:如果小于十三岁,没法参加选秀;如果不是十五岁这样一个比较重要的生日,贾母如此操办就显得不是很合适。可见,在入住大观园之前,宝钗进贾府大概已经有两年左右。这两年里,书中刚好写了刘姥姥进贾府、宝玉上学、贾瑞死亡、秦可卿死亡、秦钟死亡、修建大观园、元春省亲等大事件。
宝玉入住大观园的年龄是十三岁,这在第二十三回和第二十五回中两次都提到,也是十分确定的。
根据第三回的有关内容可知,宝玉比黛玉大一岁,宝玉是十三岁入住大观园,黛玉入住大观园自然是十二岁。
因此,宝黛钗入住大观园的年龄是:宝玉十三岁,黛玉十二岁,宝钗十五岁。这个年龄是曹雪芹精心设计出来的最理想年龄,基本也就是让整个故事具有合理性的极限年龄了。
再来看林黛玉进贾府的年龄:
《红楼梦》前面两回基本都属于铺垫,真正故事是从第三回开始的。我们知道,但凡讲故事,都离不开时间、空间和人物,《红楼梦》中,故事的空间和人物是相对固定的,但时间却具有一定的可选择性。因此,故事一开始,曹雪芹面临的前提性问题应该就是给林黛玉进贾府确定一个合理的年龄。如果年龄太小,懵懂无知,既无法写出林黛玉的聪慧机敏,也无法透过林黛玉来介绍贾府的人物关系和空间布局;如果年龄太大,则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夯实后续故事的合理性以及拓展故事的容量。
根据第二回的介绍,可合理推断出,黛玉进贾府的年龄是六岁多,接近七岁。黛玉是二月份生日,而黛玉进贾府的时候正值残冬,因此黛玉进贾府的时候大概是六岁零十个月的样子。相应地,宝玉是七岁半左右。
薛宝钗是十三岁进贾府,而林黛玉是快七岁的时候进贾府,薛宝钗比林黛玉大三岁。宝钗进贾府的时候,黛玉应该是十岁左右了。这样我们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林黛玉比薛宝钗早三年左右进了贾府。
但是,问题来了。我们阅读第三回和第四回时,会发现林黛玉进贾府与薛宝钗进贾府,在时间上是前后脚发生的,相差最多几个月的时间。因此,这两回之间就存在一个非常明显且严重的衔接不当的问题。这一点,不用多说,我们看第三回结尾处的原文就一清二楚了:
次日(笔者注:黛玉进贾府的次日)起来,省过贾母,因往王夫人处来,正值王夫人与熙凤在一处拆金陵来的书信看,又有王夫人之兄嫂处遣了两个媳妇来说话的。黛玉虽不知原委,探春等却都晓得是议论金陵城中所居的薛家姨母之子姨表兄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现在应天府案下审理。
无论是从后回内容反推,还是从第二回内容顺推,林黛玉比薛宝钗早进贾府三年左右这个结论,都是经得起检验的,这也是《红楼梦》全书内容连贯性和后文内容合理性的基础。
比如,在第二十回,宝玉对黛玉说的一段话可以为证:
宝玉听了,忙上来悄悄的说道:“你这么个明白人,难道连‘亲不间疏,先不僭后’也不知道?我虽糊涂,却明白这两句话。头一件,咱们是姑舅姊妹,宝姐姐是两姨姊妹,论亲戚,他比你疏。第二件,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他是才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你的?”
从这段文字可以合理推断出:林黛玉进贾府时候年龄很小,而且远比薛宝钗进贾府要早。
再比如,第二十七回有段文字也可证明这一点:
忽然抬头,见宝玉进去了,宝钗便站住低头想了想:宝玉和林黛玉是从小儿一处长大,他兄妹间多有不避嫌疑之处,嘲笑喜怒无常。
此外,还有一些旁证。比如,贾蓉的年龄,在第二回冷子兴介绍贾蓉的时候是十六岁;而在第十三回,秦可卿死亡的时候,贾蓉已经是二十岁了,这说明已经过去了四年的时间。而薛宝钗从进贾府到入住大观园总共才两年左右的时间,何况此时尚且没开始修建大观园呢。从贾蓉这个年龄的变化,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其实曹雪芹已经预先设定了黛玉比宝钗早进贾府三年左右,但却不知因为何种原因没有去修改第三回的有关文字。
由此可知,林黛玉不到七岁进贾府,与宝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是作者为宝黛爱情故事设置的年龄起点。与一见钟情的才子佳人戏不同,作者要为宝黛爱情在神话故事之外,再建立一个扎实的情感基础。
《红楼梦》第三回没能处理好黛玉和宝钗进贾府的时间差距,是全书的一个根本性缺陷。为什么会产生这么严重的一个失误呢?先看看这个失误是孤立性的还是系统性的。如果是孤立性的,则往往是笔误、遗漏等抄写方面的原因导致的。如果是系统性的,则更可能是作者构思方面的原因导致的。
在第三回中,这个失误并不是孤立的失误,而具有其系统性。这个失误与贾雨村复职履历是有关联的。在第三回中介绍,贾雨村在贾政协助下,不到两个月就补了金陵应天府的缺。在第四回中又介绍,贾雨村一到任,就碰上薛蟠的人命官司了。而在贾雨村接手这个官司的时候,薛家已经启程前往贾府了。
因此,如果要拉开黛玉与宝钗进贾府的时间距离,必须还得同时调整贾雨村的复职履历,得先给贾雨村安排一个其他职务过渡个两三年,然后再去金陵任职。可见这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
作为一个系统性的失误,自然不会是一个简单的抄写错误,而更像是创作者的创作思路导致的。为什么会有如此严重的失误呢?这确实是件匪夷所思的事情。本人猜想有如下几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性,曹雪芹犯了顾此失彼的错误。如为了让第三回、第四回衔接更加自然,或者为了彰显贾府的实力而一下子就让贾雨村补了金陵应天府知府的缺。从《红楼梦》叙事一贯的缜密性看,曹雪芹犯这种错误的可能性比较小。
第二种可能性,在早期的初稿上,林黛玉和薛宝钗等人年龄差距没后来这么大,也可能确实是前后间隔不久进贾府的。在定稿的时候,曹雪芹忘记了更改,或者没来得及更改,或者没想好该如何改。
第三种可能性,曹雪芹确实不是《红楼梦》原始的作者,真如第一回所言,他只是“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
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可能性,但不排除第三种可能性。
对于该处失误,如想要修补,可简单地作如下技术处理:
第一,把结尾处的“次日起来,省过贾母,因往王夫人处来”增补为:从此,黛玉便日与宝玉迎春姊妹等一处,或看书,或游戏,或针黹,思家念父之情也略得以消释。真是闲处时光易逝,转眼已过去两三年的光景。这日起来,省过贾母,因往王夫人处来……
第二,将第三回文中“题奏之日,轻轻谋了一个复职候缺。不上两个月,金陵应天府缺出,便谋补了此缺”修改为:地方上一时无理想空缺,便先谋取一个馆阁职务,以待时机。不出三年,金陵应天府缺出,便趁机谋补了此缺。
客观地讲,时至今日,修补已经没有太大的必要性了。以上的修补只是本人的戏笔而已,不足一哂。如果是纯粹技术性修补,这倒不难;真正难题是,如果林黛玉进贾府的年龄只有六七岁,这一儿童定位如何与第三回林黛玉青少年的形象相匹配。我猜,这个问题可能也把曹雪芹给难住了。
根据前文分析可知,黛玉进贾府的时候,黛玉不足七岁,宝玉刚七岁半。而根据《红楼梦》第六十二和六十三回的内容,可知袭人与宝钗、香菱、晴雯等是同一年出生的;袭人与黛玉是同一天生日,都是二月份。因此,假定全书前后逻辑一致的话,可以推断出袭人比宝钗小一个月,比宝玉大两岁零两个月左右。
所以,从逻辑推理看,在第三回中,如果宝玉是七岁多的话,袭人的真实年龄大概是九岁零十个月的样子。这样的年龄怎么适合做宝玉的大丫头呢?完全缺乏现实合理性。
这种不合理性从第三回本身即可被证明:林黛玉随身带来一个叫雪雁的十岁的小丫头,贾母见“雪雁甚小,一团孩子”,因此才将一个叫鹦哥的二等丫头给黛玉。可见,十岁在贾母眼里是很小的。此外,芳官在怡红院的时候,年龄也是十岁,所以还处处需要被照顾。
因此,九岁零十个月的袭人,是不可能成为宝玉的大丫鬟的,更何况袭人在服侍宝玉之前,还服侍过贾母和史湘云两人。这完全是不可想象的。
很明显,袭人的过早出场破坏了整体的逻辑性。这是一大失误。此处的问题如果修补的话,可选择作如下技术性处理:
第一,将雪雁的年龄模糊化处理。按书中说法,雪雁此时是十岁,说不定比袭人还要大。这会给后文中雪雁与其他丫鬟关系的处理带来麻烦。
第二,另外安排一个大丫鬟替换书中的袭人。我们知道,贾府的丫鬟都是到一定年龄就要婚配的,等这个大丫鬟婚配的时候,袭人方来接手服侍宝玉。这样比较自然。
第三,将第三回专门介绍袭人的那一段文字,即“原来这袭人亦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每每规谏宝玉,心中着实忧郁”这段文字,经过相应的修改,穿插在第五回之中,或者放在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之处。
当然,除此之外肯定还会有多种不同的路径来进行技术性处理。以上这些技术性处理,仅作为学术研讨供读者朋友们一阅,并非代表本人赞同对现存文本进行修改。
《红楼梦》这本书是曹雪芹历时十年、增删五次而成。从书中残留的各种自相矛盾的痕迹看,书中对主要人物的出场年龄设定是个不断变化的过程。
从常理看,第二回中设置宝黛年龄的内容,与第三回、第四回的内容不是一气呵成的文字。如果作者是一气呵成写的第二回、第三回和第四回,在第二回已经对宝玉和黛玉的年龄分别设置为七八岁和六七岁的前提下,则存在两个严重的问题:
第一,一个年龄只有六七岁的儿童,与第三回林黛玉的人物形象并不吻合,客观上无法承担目前第三回的使命。故事情节不具有基本的合理性。
第二,很难想象作者到第三回结尾,就直接糊涂到让林黛玉跟薛宝钗仅差几个月的时间就前后脚进贾府。除非作者真的有意设定让宝钗比黛玉大六岁左右。我个人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大的年龄差距,二人很难成情感对手。
既然第二回对宝黛年龄设置的内容与第三回和第四回不是一气呵成的文字,那就存在孰先孰后的问题了。综合看,本人认为第三回的内容在先,属于较早期文字,而第二回对林黛玉和贾宝玉的年龄设置的内容,以及其他回目中有关宝黛二人两小无猜的文字部分,如第二十回、第二十七回的有关文字,则皆属于成书过程中较晚出的文字。如此修改的主要目的是:除了宝黛前世的木石缘分这一虚幻的基础外,再额外为二人增加现实的情感基础,从而让宝黛爱情基础更加扎实。这也是《红楼梦》这本书与之前的大多小说传奇写法上的不同之处,也是其生命力之所在。下面进行简单的论证。
首先,第三回中的林黛玉的行为举止完全不是一个六七岁儿童的样子。只有把第三回中的林黛玉想象成是一个十岁以上的青少年,这回文字的描写才具有基本的合理性。刘姥姥进荣国府携带的板儿,那才是六七岁孩子的样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不仅其本身的行为举止与青少年不同,相应地,大人与其互动的方式也是完全不同的。
第三回中,黛玉的举手投足、所思所想以及与大人的互动方式,没有一点儿童的样子。如果真的是六七岁的儿童,别的不说,恐怕她也很难认识荣禧堂对联的文字。曹雪芹借助林黛玉的观察来描写荣国府,如果把这个任务放在一个六七岁儿童的身上,恐怕是无法完成的。
因此,本人认为第三回原本就是按照黛玉是青少年的形象定位的,第三回结尾的文字,可能就是早期的文字,林黛玉与薛宝钗在早期的某一稿中就是前后脚进的贾府。后来曹雪芹把第二回中林黛玉和贾宝玉的年龄改小了,却没有相应地改动第三回,从而导致第三回目前的问题。在把林黛玉进贾府的年龄设置为六七岁后,要想让第三回的内容具有合理性,大概得完全重写。这个不仅难度相当大,曹雪芹可能也不想放弃第三回现有的内容。客观地说,第三回实在太精彩了。
其次,书中残留多处自相矛盾的文字,显露出黛玉和宝玉在早期稿件的年龄设置上,其实是比较大的。这有多个例证可作参考:
第一例,在第二回冷子兴介绍贾宝玉出生的时候,除了戚序本(包括戚宁本、戚沪本)、卞藏本、舒序本、程乙本等几个版本做了更改外,其余各版本都说是在元春出生的“次年”,王夫人生了贾宝玉。按照后来定稿的《红楼梦》,贾宝玉不可能只比元春小一岁,因此,这处文字大概率是早期草稿遗留下来的文字。这说明在早期书稿中,贾宝玉的出场年龄不会很小。因为古代选秀的年龄起点就是十三四岁,所以宝玉出场年龄至少十二岁以上。
第二例,第三十二回中,袭人与史湘云有一段对话:
袭人斟了茶来与史湘云吃,一面笑道:“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史湘云红了脸,吃茶不答。袭人道:“这会子又害臊了。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边暖阁住着,晚上你同我说的话儿?那会子不害臊,这会子怎么又害臊了?”史湘云笑道:“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后来我们太太没了,我家去住了一程子,怎么就把你派了跟二哥哥,我来了,你就不像先待我了。”
如果按照书中的年龄设置,宝玉此时应该是十三岁,史湘云比宝玉还再小些。可是这段文字中,袭人与史湘云的谈话内容,竟然讲到“十年前”,此处各版本文字相同,不存在讹误。如果按照宝玉是十三岁推算,史湘云十年前才两岁左右。可是两岁的小孩怎么会讲“不害臊”的话呢?两岁小孩讲的话怎么会十年后还能记得住呢?
这处文字也应该是早期书稿中遗留下来的文字。在这个早期书稿中,袭人与史湘云聊这话的时候,宝玉根本不止十三岁,相应地,史湘云也不止十二岁。我推测,宝玉至少有十五六岁,史湘云至少十四五岁。否则,没有任何合理性可言。
第三例,在第四十五回中,黛玉亲口告诉宝钗说自己十五岁。如果按照大观园叙事的年龄设置进行逻辑推理,在第四十五回的时候,宝钗此时才十五岁多,不足十六岁;黛玉实际年龄仍不足十三岁。所以,这处文字应该也是早期稿本遗留下来的文字。
第四例,在第四十九回中,书中说除了李纨以外,黛玉等其他十二人,不仅包括宝玉、宝钗,还包括王熙凤,年龄皆在十五六七岁(程高本此处作了文字修改)。按照大观园叙事的年龄设置进行逻辑推理,在第四十九回的时候,宝钗仍然不足十六岁,黛玉实际年龄仍不足十三岁。所以,这处文字应该也是早期稿本遗留下来的文字。
除了这些例子外,还有一些地方,尽管没有明确的时间信息,但大概也是早期稿本遗留下来的文字,如第二十六回中,宝玉与薛蟠等人聚餐时候,宝玉与冯紫英的聊天内容显然与第二十五回他中了邪祟是自相矛盾的;第二十八回中,在冯紫英家聚会的时候,妓女云儿竟然跟宝玉很熟悉。本人推测,这两处文字可能都是早期的文字,其中宝玉的年龄设置与人物形象与五次增删后的宝玉年龄和形象应该是不同的。其对应的大概是该书从“风月宝鉴”或者“石头记”往“金陵十二钗”的升华过程。
综合考虑这些残留的自相矛盾的文字,我们可以看到书中存在两个年龄系统:以第二十二回以后的内容为准,一个就是宝钗十五岁、宝玉十三岁、黛玉十二岁这个年龄设置体系,这个应该是五次增删后作者最终想要设定的大观园叙事年龄体系;另一个就是宝钗、宝玉、黛玉三人年龄大概都在十五六岁之间这样一个年龄设置体系,这个应该是早期稿本残留下来的文字,而曹雪芹尚没来得及将其修改彻底。
而第三回林黛玉进贾府的文字,正是与这后一个年龄设置系统相匹配的。在这个较早期稿本中,林黛玉进贾府的年龄大概在十一至十三岁左右的样子。这样一个年龄设置对应的人物形象,与第三回的文字内容才是完美匹配的。同时袭人的出场问题也自动消除了。也就是说,第三回本无问题,只是因为曹雪芹后来对第二回等有关内容的修改而被动出了问题。
其实很久以前,张爱玲女士就提出第三回是“早本遗迹”这一真知灼见 。不过,张爱玲女士依据杨藏本第三回中黛玉十三岁的独特异文,推出这一结论的论证过程,本人不是很赞成。杨藏本此处文字与己卯本同源,其来路很不明,是后人增加的可能性相当大。故此,本文论证过程中,没有考虑己卯本和杨藏本此处的异文。
《红楼梦》书中人物年龄是比较混乱的。通过本文的分析,希望会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厘清《红楼梦》中部分主要人物年龄混乱的根源。既能领略《红楼梦》的美妙,也能认识到它的不足,还能知道它不足的原因,这样会有助于提升我们的文学鉴赏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