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治产为法律名词。凡精神失常之人,由法院审定,宣告其不能自行处理财产,因而指定监护人代管,谓之“禁治产”。
译者 Fr3qrpprD4tPWLs36NylFGsRZXdDfptn83X1DnnopVW8a0Ga2x4x8V/G75A4epk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