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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鱼跃龙门

多年来,司徒煜始终保持着早起的习惯,而且非常准时,无论睡得多晚,他一定会在丑末寅初之际醒来,虽然这是一个令他感到痛苦和耻辱的习惯。

太阳尚未升起,天色初明,微微泛白的天空中稀疏地散布着几颗晚归的星星,仿佛是黎明之神胸前佩戴的珠宝,大地笼罩在黑暗中,天地相接之处吐露出一道微弱而美丽的光芒,轻轻地划破淡蓝色的天幕,使得天空更加深邃,远处不周山的身影被勾勒得愈发清晰。这是一个美妙而苍茫的时刻,树叶野草在清冷的晨风中微微颤动,四处都笼罩在神秘的薄明中。

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照在七星祭坛上的时候,学宫迎来了一个美丽的早晨。

清晨的学宫一片静谧,成群的鸟儿从学宫上空飞过,高耸的庑殿,粗粝厚重的围墙,光滑的青石台阶,祭坛上古朴而简约的石刻,这些历经百年风雨的古老建筑令这里有一丝神圣的气氛。大域学宫位于古城黄丘附近,涔水河畔,比邻都城昭歌,是昭王朝最得天独厚的位置。这里气候宜人,雨水充沛,树木四季常绿,四周青山环绕,纯净得让人心旷神怡,宛如世外仙境,又如同一幅淡淡的山水画,画中弥漫着青草和桂花的香味,沁人心脾。故乡的深秋虽然没有这么美丽,却多了一丝绚烂,那里天气更冷一些,所以秋叶的色彩也更为浓烈。

司徒煜喜欢在清晨的树林中漫步静思,思考一些关于生命和人性的问题,清冷的空气可以使人头脑清醒,这个时候他是孤独的。而赵离总会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早课常常缺席,即便是他在也不会喜欢这种话题,他太单纯,太阳光,太不谙世事,像琉璃一般纯净,心中容不下一丝黑暗。司徒煜有时候不免会有一丝嫉妒,赵离的生活太美好了,父母兄长的爱为他滤掉了一切危机和苦难,以至于他始终是一个大孩子;同时司徒煜又暗中为他祈祷,希望他永远不要长大,每次看到赵离那招牌式灿烂而淘气的笑容,司徒煜才会感到世界并非那么痛苦。

林间往往只有他一个人,踏着地上厚厚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响声,鸟儿快乐地在树枝间跳跃欢唱,反衬出他的寂寥。司徒煜享受这种孤独,多年的苦难让他学会了一件事,如果无法抗拒,那么不如让自己学会享受这种折磨。无论怎样的磨难,都会有些许值得体味的地方,就像他曾经在最口渴难耐的时候,把牛粪中的汁水挤在口中,从而得以活下来。

当他走出树林的时候早餐时间已过,他没有吃早餐的习惯,其他两餐也吃得很少,饮食对他来说唯一的意义就是可以让生命延续。赵离经常开玩笑说他可以去修仙,那样灵魂就能脱离躯壳独立存在了,还可以省掉吃饭睡觉等一干不必要的麻烦,反正他也不懂得享受生活,不喝酒,不嗜珍馐美味,也不喜欢美女娇娃。赵离说得何尝不对呢?身体对他来说只是一种负累,如果真的能像仙人一样自由自在地在天地间徜徉该有多好,那样也许他就可以穿越时空,回到十年前美好而温暖的故乡。

司徒煜摇摇头,胸前的伤口传来阵阵刺痛,帮他赶走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他露出一丝苦笑,一个现实的入世之人怎么会有如此荒诞不经的想法。大域学宫的学制为三年,司徒煜已经不用再去上课。走过学宫中心花园悠长美丽的甬道,校场上,监兵学院的学生们已经在操练了,他们的呐喊声响彻云霄,个个生龙活虎;而另外一侧孟章学院的朝闻殿中传来朗朗的读书声,这是刚刚入学的新生在诵读诗书,时光荏苒,转眼三年已过,他已修完学业,不能再留在这清净的学术圣地,而要踏入红尘,寻找属于自己的人生;东侧的任意阁是陵光学院的主楼,攒尖建筑,穹窿顶,富丽堂皇,看上去精美浮夸,巧夺天工,不愧是天下能工巧匠的摇篮,但这里偶然会从窗口冒出一股黑烟,继而发出哔哔啵啵的爆响,那是某个粗心的学生配错了丹药的秘方;而西侧的非命堂与之相比则显得平实低调,甚至略显颓败,平时悄声无息,人们往往会忽视这里的存在,这是执明学院隐忍、神秘的气质的写照。

司徒煜走向冲宵阁,这里是学宫藏书之所,藏有古今上万卷典籍,包罗万象,应有尽有,是司徒煜最为流连的地方。三年来,他在这里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他曾发誓要读遍这里所有藏书。到今天为止,他还有三卷书没有读过,所以他打算在离开学宫之前了却了这桩心愿。

昭成殿的钟声响了,学生们纷纷走出书馆。一些人认得司徒煜,无不向他投来羡慕的目光,仿佛在看某个名人高士。一些与他熟悉的师弟甚至围着他兴致勃勃地开起玩笑来。

“恭喜司徒师兄啦!”

“师兄日后飞黄腾达,可别忘了我们这些师弟啊!”

“司徒师兄,去良国也带上我们吧,小弟给你牵马坠蹬。”

“师兄何时摆酒请客?”

“师兄不要吝啬,这么大的喜事怎能不庆祝一下?”

司徒煜略有不解。只见赵离兴冲冲地迎面跑来,一把拉住司徒煜。

“你还不知道吗?”赵离比所有人都开心,“都贴出告示来了!”

赵离不由分说,拉着司徒煜跑到朝闻殿大门前。只见门前贴着一张告示,上面盖有信阳君的大印。内容司徒煜不用看也已经猜到了,信阳君已经向所有人宣布,司徒煜被他招为门客。令司徒煜有些诧异的是,他的身份竟然贵为“左上宾”,这是所有门客中极为尊贵的身份,相当于一国上卿。司徒煜微微一笑,一个寒门学子一夜之间成为如日中天的大国权臣门下上宾,对于其他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信阳君这么做可以显示他的礼贤下士,任人唯贤,用不了多久他的门下就会有更多的贤才投奔。

“可是这未免有些不合规矩了吧。”赵离一旁质疑道,“‘天择’的日期还没到呢。”

“天择”是各国诸侯大夫来大域学宫挑选能人良将的日子,也是大域学子们选择主公的机会,三年一度,为期十天,是大域学宫的盛会。那时候大域学宫会变得非常热闹,有人喜跃龙门,得偿所愿,顺利踏入仕途,为以后飞黄腾达、位列公卿迈出了第一步;也有人黯然失落,怨天尤人,三年辛苦付之东流,悄声无息地收拾行李回家,或者在酒馆买醉,痛哭一场,花光身上所有的钱,就此流浪江湖。大家出身不同,既有司徒煜这样的寒门学子,也有赵离这样的贵族豪门,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是一个二次投胎的机会。

现在距离“天择”还有半月的时间,信阳君就贴出任贤告示,确实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但司徒煜能理解他的做法,信阳君一向求贤若渴,捷足先登地贴出告示,就可以让其他诸侯大夫不敢觊觎他选中的人才。

“你什么时候开始在乎礼法了?”司徒煜揶揄道,“我还以为你是最喜欢离经叛道的。”

“礼法是礼法,规矩是规矩。”

“规矩是人定的,谁掌握权力,谁的话就是规矩。”

“哼,他又不是天子,甚至连国君都不是。”赵离有些不屑,他当然有不屑的资格,赵家的地位完全可以与信阳君比肩。

“如今天子可能什么都有,就是和权力这两个字扯不上关系。”司徒煜一向孤僻内敛,很少和人开玩笑,只有和赵离在一起的时候才会显露风趣的一面,而且今天他心情确实不错。但是今天赵离听起来却感到有些刺耳。

“司徒大人这么快就开始为主公说话了?”赵离反唇相讥。

“其实在大家眼中,我一直是一个攀龙附凤的人,只不过以前攀附的是赵家的小侯爷。”司徒煜嘴角露出一丝坏笑。

这本是一句玩笑,没想到赵离却当真了,他的脸立刻涨得通红。赵离心地纯良,从来没有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平时也最恨那些仗势欺人的公子哥,尤其和司徒煜在一起,更是肝胆相照、亲密无间,不曾有过半点儿居高临下的姿态,想不到被他引为人生知己的司徒煜竟然说出这种话。

“我几时在你面前显摆过自己是什么……小侯爷了?!”赵离一激动就会有些语无伦次,“在你眼里,我是不是跟霍安那样的人没有什么区别?”

没容司徒煜解释,赵离变脸拂袖而去。

司徒煜也有些诧异,这种玩笑他开了不下几百次,怎么这次他偏偏当真了?司徒煜无法追赶,因为他再次被一群学弟们包围起来,起哄讨赏钱。司徒煜被缠得无法脱身,却又无可奈何,他并不是吝啬,而是真的囊中羞涩,不够分给大家的。

“我替司徒师兄请大家喝酒。”一个清越的声音传来。

司徒煜看到廖清站在朝闻殿门前,笑意盈盈地看向自己。近两年,廖仲日益衰老,愈发足不出户,廖清虽是女子,但自幼聪颖好学,饱读诗书,满腹经纶,论才学,大域学宫的众多学子没有几个可以比得上她的,所以她一直在代替廖仲授课传道。由于她温婉端庄,才思敏捷,循循善诱,所以很受学生们喜爱,私下里被称为“仙子姐姐”。

廖清手中举着一枚凤纹玉佩。司徒煜认得这枚玉佩,这是廖仲五十大寿之际,高漳君赵介送来的贺礼之一。也就是在那一年,高漳君将女儿赵清过继给廖仲。这枚玉佩对于廖清意义非凡,作为她与亲生父母之间的纪念,从那天起,这枚玉佩就一直佩戴在廖清身边,然而今天她竟然要把这枚玉佩作为代替司徒煜请客的酒钱。

众人一窝蜂地冲向廖清,去争抢她手中的玉佩。

“师姐这么慷慨,我们替司徒师兄多谢师姐了……”

司徒煜连忙阻拦:“清儿姑娘,这可使不得!”

廖清把玉佩递给大家,嫣然一笑:“能让大家开心,不是很好吗?可惜我不会喝酒,不能陪大家尽兴了。”

“可是这是令尊留给你的纪念。”

廖清莞尔一笑:“家父难道不是廖夫子吗?”

司徒煜怔住了。

“十九年来,养父待我视如己出,我早已不当自己是赵家人,所以这枚玉佩也只是一枚普通的玉佩而已。”

司徒煜感激地看着廖清,他少年时国破家亡,流亡在外,深知对亲人的思念之苦,她怎么可能真的不在意故国的亲人呢?她这么做只是为了让自己摆脱尴尬。以他的聪明敏锐,当然早知道廖清对自己的感情,但廖清付出得越多,司徒煜越是感到如芒刺在背,他深知自己身负国仇家恨,是一个没有资格谈情说爱的人。

学生们还在一旁嬉闹,吵着要司徒煜和廖清参加他们的庆祝,就连昭成殿的上课钟声都不曾听到。

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怎么还在胡闹,下面的课不要上了吗?!”

这个声音并不十分高亢,但却不怒自威,殿前瞬间变得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一个青年男人站在殿前的台阶上,面沉似水,目光犀利地扫视众人。他身材中等,略显丰满,面如满月,长眉短须,面相非常端正,二十七八岁的样子,但是由于他总是一本正经,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显得大一些。来人正是孟章学院新任教习淳于式。

淳于式是章国贵族,两年前在大域学宫学习期满,随即留在大域学宫任教。他生性沉默严谨,做事极为正统,平日不苟言笑,和廖清相反,他对待学生非常严厉,是大家都怕的冷面判官。冷面判官下凡,学生们立刻一哄而散,片刻之间朝闻殿前就只剩下司徒煜、廖清和淳于式三人。

司徒煜对淳于式微微躬身:“多谢淳于夫子解围,否则他们还不一定要闹到什么时候。”

但淳于式似乎不喜欢司徒煜,依旧板着脸,正眼都不看司徒煜一眼,只是冷冷地说道:“不敢当,我只希望司徒兄的喜事不要妨碍了大家上课。”但是面对廖清,他却露出一丝罕见的笑容。

“下面的课有劳清儿姑娘。”

想不到这冷面判官也会笑,司徒煜心中暗笑。

当司徒煜再次找到赵离的时候,已经喝了两坛女儿红的赵离正在一家酒馆中醉意蒙眬,一旁为他倒酒的酒保已经昏昏欲睡,哈欠连天,口水都滴在桌案上了。

黄丘距离大域学宫不到十里,是一座异常繁华的小镇。三百年前,昭怀王时期,鄢国叛乱,乱军直逼首都昭歌。当时昭王朝正值鼎盛,天子一面率兵抵抗,一面迅速燃起烽火狼烟,各路诸侯火速赶来勤王,迅速平息了叛乱。鄢国被灭,从此这里不再设诸侯国,而是由开国元老镇鸾子在鄢国首都大域创办了天下学城“大域学宫”。因此学宫祭酒的地位与各国国君相当,有权开府设衙、兴征税赋、招募军队,而原属于鄢国的黄丘、幹城、曲门三地,也变成了自由城邦,它们名义上属于学宫管辖,但学宫祭酒大多是无心政治的学者,尤其到了廖仲时期更是如此,他信仰无为而治,只要求各城缴纳赋税,供养学宫生计,至于其他一切事宜都交给当地望族元老打理。由于得天独厚的条件,黄丘三城变成了昭王朝最为繁华的城镇,这里遍布商铺,大街小巷几乎没有空闲所在,早市夜市昼夜相连,酒肆、青楼错落有致,买卖通宵达旦,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金银彩帛、美酒玉器在此流通。各国的商人都来此交易,甚至蛮族的商贩也可以在此贩卖毛皮。幹城的良马、曲门的木材和粮食都闻名天下,黄丘则以玉器珠宝以及美酒著称。如今虽然处于乱世,昭王朝辉煌不再,但这里还依然残存着当日的繁荣,这座小城虽然只有方圆不到五里大小,但却有八万常住人口。

黄丘城最好的酒馆名叫“千秋醉”,也是赵离最常光顾的地方,这里的女儿红清冽甘醇,满口生香,而且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问情”。

赵离知道自己今天有些失态,以他和司徒煜的默契,怎能听不出他是在开玩笑?只是他一想到分离在即心里就有些酸酸的,他确实为司徒煜高兴,但又感到惋惜,他一直希望司徒煜可以去定平国,那样两人就可以一直朝夕相伴了,然而他又不想勉强朋友,他知道司徒煜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也许对他来说纵横天下,叱咤朝野才是他想要的生活。可能朋友只是生命中的过客,从小到大,赵离有过无数的朋友,也经历过分离,但只有司徒煜令他感到如此不舍。

酒樽再一次添满了,赵离一饮而尽,怎么味道变得淡了?赵离抬起头,蒙眬的目光中看到司徒煜站在身旁,手中拿着酒壶。

“有人说,不开心会令人失去味觉,因为酒神不喜欢忧伤,看到不开心的人就会把酒变成水。”司徒煜有些内疚,今天自己一时高兴,忘了顾及朋友的感受。

“如果真的有酒神,那么他就应该下一场酒雨把你淋死,因为是你让我不开心的。”

“我今天就是来帮你把他老人家请回来的。”

司徒煜换了一壶酒,再次为赵离斟满,继而也为自己倒满一樽。

“今天的酒我来请。”

“辞行酒?”

“如果你非要给它一个称谓的话,我觉得不如叫作相逢酒。”

司徒煜用手指蘸着酒,在桌子上画了一个简单的地图。

“高漳距信阳城不过三百里,如果坐骑够好的话,只需要三天的时间,信阳君以渔盐贸易闻名,拥有很多船只,如果坐船的话,也许只需要两天。到时候我们依然可以像往常一样,煮酒烹茶,谈古论今,聊他个三天三夜。”

“说得容易,你要忙军国大事,有时间来找我吗?”赵离冷冷地说。

“你可以来找我。”

“我不会去找你的,我不喜欢舟车劳顿。”

司徒煜感到无奈和痛心,他又何尝舍得分离,只是对他来说,去定平国绝非上策,为了心中的抱负,他只能选择辜负朋友的深情厚谊。司徒煜端起酒樽,一饮而尽,酒的味道变得有些苦涩。

赵离抬起头,露出一丝坏笑:“想不到你也有发愁的时候,想个两全之策有那么难吗?”

他也仰头喝干一樽酒,仿佛是下了决心。

“我想过了,赵家有大哥三哥就够了,我本来就是个不成器的孩子,留在定平也帮不上父亲的忙,也许还会给他添乱,不如……”赵离展颜一笑,“你去哪我就去哪,我去祸害良国。”

司徒煜的惊喜之情溢于言表,他霍然起身,激动道:“此话当真?”

赵离重重地把酒樽放在桌子上:“赵某从不食言,给小侯爷倒酒!”

刚才一直略显冷清的酒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变得热闹了起来,就在两人把酒言欢之际,门外的街道上传来一阵喧嚣,骏马嘶鸣、蹄声杂沓,从声音上判断,这应该是一支有些规模的骑兵队伍。黄丘以贸易著称,怎么会突然来了这么多骑兵?

赵离一向好事,他放下酒樽,几步跑到门口,掀起门帘向外张望。

街道上烟尘滚滚,上百匹快马飞驰而来。马上的骑士们盔甲鲜明,为首的是一个威武的老人,他身材高大魁梧,威风凛凛,虽然须发斑白,但却丝毫不显老态,一部虬髯,宛如雄狮一般。

赵离惊喜地跳出酒馆,大声叫道:“爹!”

来人正是定平国重臣,高漳君赵介。赵介是名满天下的大将军,曾任昭王朝对抗蛮族的联军统帅,因此被封侯爵,是四公子中爵位最高的人,三个儿子都是久经沙场、勇冠三军的名将,赵家一门忠烈,是定平国当之无愧的中流砥柱。高漳君一生戎马倥偬,虽然已经年近花甲,但依然身体强健,精力充沛,一向乘骑战马,从不乘车。

赵介在酒馆门前下马,饱经风霜刀砍斧刻一般的脸上绽出慈爱的笑容。他一向雷厉风行,令出如山,但唯独对小儿子宠爱有加。

“阿季,看来你三哥说得不错,你果然在这里。”赵离在家行四,字季衡,被父母和兄姐昵称为阿季。

赵介身后,是一位健壮彪悍的青年将军,他身材不算十分高大,却虎背熊腰,极为健硕,一望可知一定膂力过人,正是赵离的三哥,定平国第一猛将赵夺。赵介生有四子四女,除二子赵最早年战死,幺女赵清过继给挚友廖仲之外,其他几人都是人中龙凤、盖世英才。长女赵灵是昭天子的侧妃,其他两个女儿也嫁给了诸侯国君和上卿,长子赵稷、三子赵夺分别官拜左右将军,只有幺子赵离从小娇生惯养,生性顽劣,没少让他和妻子操心,但他却偏偏最喜欢这个孩子,只要人在国内,无论军务政事多么繁忙,都会抽出时间陪他玩耍嬉戏,所以他们父子感情深厚,虽然赵离已经成年,但在父亲面前还像当年一样顽皮自在。

司徒煜对这个威严正统的老人非常敬重,赵介也对勤奋优雅的司徒煜颇有好感,俗话说,近朱者赤,他当然希望儿子可以多几个勤奋正派的朋友,虽然他对赵离很有些溺爱,但还是希望他以后可以出人头地,位列公卿。

“以后多和子熠学,少和那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来往。”他不止一次地告诫儿子。

赵离每次都是嘴上答应,敷衍一下,哄老爹高兴,过后依然故我,把父亲的话当做耳旁风,但这次他却非常认真地点头:“父亲教训得是,以后孩儿一定多和子熠在一起谈经论道。”说罢回身对司徒煜眨眨眼睛。

儿子的乖巧令赵介心花怒放,在马背上转身对身后的三子赵夺称赞:“叔长,看来咱们的阿季长大了。”

一行人正走在回学宫的路上,赵离和父亲并辔而行,非常亲密的样子。赵介令人马驻扎在黄丘,自己只带儿子和几名随从前往大域学宫。

赵夺微微一笑:“是廖夫子教导有方。”

赵介爽朗地大笑:“那是自然,他不会教书育人还算什么学宫祭酒?那不等于我不会打仗一样吗?”继而回身对司徒煜说道,“不过这里头也有你的功劳,鸟随鸾凤,人伴贤良嘛,子熠,以后你要多帮帮他。”

司徒煜催马上前几步,非常恭敬地回答:“不敢,小侯爷如果今非昔比,也是托君候的洪福。”

赵介大笑着拍拍司徒煜的肩膀:“什么君侯,叫伯父!”

看到父亲对司徒煜如此器重,赵离心中自然高兴,添油加醋地说道:“爹,您还不知道,子熠已经投身信阳君门下,被拜为上宾了!”

赵介闻言心中一动,怎么,天择的日期还没到,良国就已经捷足先登,开始招贤纳士了吗?多亏这次来得早,否则贤才还不都被他抢走了?念及此,不禁心中非常不悦,这个姬殊真是太张扬了,连起码的规矩都不讲了,如今天下礼崩乐坏,都是这些锋芒毕露的年轻人造成的。赵介是定平重臣,当然会站在国家的立场上。虽然定平与良两国交好多年,又是姻亲盟国,但他深知花无百日红,乱世中恩怨亲疏瞬息万变,全在一个“利”字,国与国之间的结盟脆弱的如同风中的柳絮,根本经不起一个小小的波澜。一边结盟,一边刀兵相见的事并不罕见。

但不管怎么说,这件事对于司徒煜来说确实是一桩喜事,他总算进入了士族阶层,这对于一个寒门学子来说,也算得上鱼跃龙门,一步登天。他忍住心中的不快,做出开心的样子。

“如此说来,真是要恭喜子熠了,等老夫拜会了廖夫子,一定为你庆贺一番。”

司徒煜发现了赵介神色的变化,连忙推辞:“伯父公务繁忙,怎敢让您为这些琐事费心。”

赵离却没有司徒煜察言观色的本事,而且也用不着,从小到大,父亲对他从不打骂,就是重话都很少说,所以他一向都是有话直说,今天正值兴头上,又借着酒劲,更加口无遮拦。

“不急这一时,爹,他不是一个人,孩儿也要一起去,所以,以后的机会多着呢。”

“什么?你要去良国?”赵介闻言勃然变色,他并不想勉强儿子一定要出将入相,但是起码要保证生命安全,如果他在良国为官,那么以后万一两国发生冲突,自己的儿子不就成了人质了吗?他不禁有些怀疑这其中有什么阴谋,一个初来乍到的年轻人,跻身于众多功勋卓著的谋士当中,寸功未建,如果想在主公门下脱颖而出,带一个他国质子一同投奔,实在是一个一举多得、无本万利的上策。当年谭国大将武启投奔景国,为了博得新国君的信任,不惜亲手杀死身为谭国人的妻子和不满十岁的幼子。如今人心不古,为了利益和前途,人们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呢?夫妻、父子尚且如此,何况朋友?

“对啊,还要请爹爹在信阳君面前推荐孩儿一下呢。您和姬大人是老朋友,这点儿面子他不会不给吧。”赵离还在乐呵呵地说。

这个可怜的傻小子,从小到大总是被人利用,被人卖了还要帮人数钱,赵介有些心疼爱子。小时候赵离因为深得父母宠爱,经常被哥哥姐姐用来做挡箭牌,他天性纯良宽厚,即便知道被利用,也佯装不知,更不会向父母告状,因此赵介夫妇更加疼爱赵离。

赵介不由看向司徒煜,目光如炬,仿佛要看穿他的内心。

司徒煜不像赵离那么单纯,他当然能猜到赵介的疑虑,心中不由暗暗埋怨赵离,他的鲁莽和轻率总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但是他深知此时不能解释,在赵介这样老谋深算的权臣面前,解释无异于不打自招,这种人的想法是不会被别人左右的。

赵夺也感到了父亲的异样,连忙纵马上前,拉了拉赵离的衣袖,暗中递眼色,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赵离开始还没有意识到,但转头之间父亲已经头也不回地甩开队伍策马而去,他也不由吃了一惊。

廖仲对赵介的到来没有丝毫的惊讶,并且仿佛已经预感到了赵介进门的时间,甚至连茶都刚刚烹好。但赵介并没有心思喝茶,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问,一路上他想了很多,甚至怀疑司徒煜是良国卧底,被派来有意接近赵家的,这个想法令他感到脊背发凉。

“大域学宫一向奉行有教无类,从不关心学生的出身来历,侯爷如果要问他的身世,恐怕找错了人。”廖仲还是一如既往地平静。

“这也未免太不谨慎了吧?难道你就不怕有不轨之徒混进来吗?”赵介对老朋友的做法有些质疑。

廖仲笑了:“他来做什么呢?我这学宫之内一无金银,二无秘密,只有几万卷藏书,需要如此煞费苦心吗?”

“但是有各国重臣的子嗣,对于有些不择手段的人来说,这就是最好的筹码。”赵介挺直身子,手按几案,几乎要站起来。

“如此说来,这大域学宫竟是个凶险的所在了,大将军久经沙场,过的是刀头舔血的日子,怎么反倒为这小小的学宫忧心?”

赵介眉头紧锁,心中充满忧虑:“老兄通达古今,怎么不知道有时候人心比刀剑更可怕?!”

“说得好,刀剑不可怕,因为看得到,心之所以可怕,是因为猜不透。”门外有人搭话。

赵介与廖仲转头,看到信阳君面带笑意,悠然站在门外。

“有道是,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可怕,那么能看穿人心的人岂不是更可怕?”

在三位大人物于无为阁语带机锋地谈论人心的时候,赵离等人也赶到了大域学宫。

赵离意识到父亲的不快,但反思再三,也没想到自己哪句话说得不妥。他并不觉得去他国谋职有什么不对,当下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何况良国和定平国还是姻亲盟国。

赵夺是个粗线条的汉子,遗传了父亲勇猛的一面,冲锋陷阵是一把好手,但运筹帷幄的一面却没有继承。

“这么大的事,你也不跟家里商量一下就自作主张,父亲能不生气吗?”他只能用自己能理解的范畴劝慰弟弟。

可是这算大事吗?当初来到大域学宫,父亲本来想让赵离在孟章和监兵两院任选其一,或者学文,或者习武,没想到他偏偏选了个在赵介眼中只是奇技淫巧的陵光学院,而且非常执拗,没得商量。赵介也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笑着骂一句“都是我把你宠坏了”,便一切随了赵离。

“我这不是正在跟你们商量吗?我也是刚刚才想到的。”赵离有些委屈,“我不是还没去良国吗?”

是啊,以父亲以往对四弟的态度,断然不会因为这几句话发火的。赵离小时候顽皮,曾经弄断了父亲统率千军万马的虎符,父亲都没舍得骂他一句。母亲甚至打趣地说,大将军在儿子面前快要变成奶娘了。

“我知道了!”赵夺突然一拍大腿,“一定是为了那桩亲事!”

一个粗人一旦想明白了,或者认为自己想明白了某件事情,就会非常兴奋,因为这可以让他感到自己有几分睿智。这桩所谓的“亲事”指的是赵离与章国公主媤幼时定下的婚约。赵介战功卓著,名震天下,章国为与定平交好,特意将公主下嫁赵家。虽然赵介的爵位高于章国国君,但他毕竟是定平国的臣子,能与他国国君结亲,对于赵家来说的确是无上的荣光。那时候赵离还未满周岁,还没有学会叛逆,他带着婴儿纯洁的笑容抓过了章国送来的礼物。但当他长大之后,就一直很排斥这桩婚约。他是个崇尚自由的人,稀里糊涂地和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结婚,这未免实在太无趣了,而且他不喜欢上上下下都一副霸道好斗模样的章国,尤其不喜欢以铁血著称的章国国君。经过无数次抗争,父母无奈之下终于暂时放弃了逼他就范的打算,以儿子在大域学宫求学为借口暂拖一时。

“现在你学业已满,正是婚配的时机,章国公主一定正眼巴巴地等着过门,而章国与良国素来不睦,你去了良国,章国公主怎么办?岂不是要在家里守活寡吗?子熠你说是不是?”赵夺有些沾沾自喜,他感到自己分析得越来越有道理了,简直是天衣无缝。

关于赵介的心思,司徒煜虽然可以猜到一二,但又不便说明,否则会影响他们父子关系,所以司徒煜只能笑着敷衍道:“将军所言有理。”

三哥的话为赵离蒙上了一层阴影,三年自由期限已过,眼看又要面临这件令人头大的婚事。如果说当初想要投奔良国只是脑袋一热,那么现在他是真的想要逃走了。据说章国的女人在新婚之夜会送给丈夫一卷亲手织成的麻布,如果他以后在战场上牺牲了,可以用来包裹尸体,当然贵族女子通常会织得非常精美,而且会绣上美丽的图案;而男人则会向妻子展示一串风干的耳朵,那是他从敌人头上割下来的,象征他的勇武和军功。赵离厌恶血腥,不喜欢杀戮,除了自己的两只,也没有多余的耳朵送给别人。

其实赵介并没有那么在乎这桩婚事,他性情耿直强悍,很不喜欢霸道的章国国君,他在乎的是家人的安危。对他来说,国家和家族的安全与荣誉是最重要的。在孩子们很小的时候,他就教会他们爱自己的家人和国家。

信阳君似乎非常坦诚,关于司徒煜的事他丝毫没有隐瞒,他告诉赵介和廖仲,自己很欣赏这个年轻人,也会给他展示才能的机会,但是他似乎对赵离要去良国的事一无所知。赵介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

“司徒煜和老夫也算是旧相识,他虽然聪慧勤勉,比起犬子赵离当然天壤之别,但真的有大人说的那么高明吗?”关于信阳君对司徒煜的欣赏,赵介有些质疑。

“自从老朽担任祭酒以来,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才。”廖仲一旁插话道,言语之中也颇为欣赏。

赵介更加好奇了:“如果不是老夫认得他,只听两位所言,真的会以为说的是仓颉和镇鸾这样的贤人了,别忘了,他才刚刚二十一岁。”

“我记得大将军二十一岁的时候,已经是大军统帅了。”

“高不高明,一试便知。”信阳君微微一笑,“大将军此番带大军前来,恐怕不只是为了看望公子吧?”

眼下西方的蛮族狁狄穿过陈国故地,进入曹国境内,骚扰宛地,觊觎都城,距离这里只有不到三百里的距离。赵介此番前来的主要目的是前往昭歌,带兵勤王。

“不如我们以此为题,让他拿个主意。” wDPqk4kxib1graFSKRLi+i9FhxhAKGc/UkbDMHsKnlpoN40csS6lftcF5qqtPF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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