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如果我们查字典,七情里没有它,六欲里没有它,但它无疑是人类一种古老而普遍的情绪。“羌内恕己以量人兮,各兴心而嫉妒。”我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大诗人屈原,就在他的长诗《离骚》里这样感叹过。历史上明显因嫉妒而生的第一个较为有名的事例,也许要算发生在与屈原大致同时的孙膑和庞涓这两个老同学之间的那桩。《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明载:
庞涓既事魏,得为惠王将军。而自以为能不及孙膑。乃阴使召孙膑。膑至,庞涓恐其贤于己,疾之,则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欲隐勿见。
简言之,孙膑才能超过庞涓,庞涓想法挖了他的两个膝盖骨。这段故事长期选入中学课本,它的教育意义我以为不在于后来发生的身残志坚、报仇雪耻,而在于使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人类这种古老而普遍的感情,并领略它的可怕。“文人相轻,自古而然。” (《典论·论文》) 乱世英雄曹操儿子曹丕的这两句话,我想也不会是脱口而说。话中包含了多少生动鲜活的故事,以今衡古,大体上总能明白。
这些兴嫉妒之心的群小、丢了膝盖骨的孙膑,和自古相轻的文人,都可证明“嫉妒”二字皆从“女”的错误,暴露出造字者的思想意识中,对妇女的误解与轻蔑。可话说回来,此种情绪古时在妇女身上的反映也的确强烈。这当然无关乎妇女心胸的宽窄和肚量的大小。由我观测,很大一宗原因恰恰是男子,是封建时代男性统治下的一夫多妻。
古语有云:“害贤为嫉,害色为妒。” (汉王逸《楚辞章句》) 妻妾之间的“害色”之“妒”,今天说来显然值得同情和理解。可那些蓄着三妻四妾的当事者们则不然。因为妻妾的嫉妒既会妨碍他们继续拈花惹草,又不利于她们之间的安定团结。这样,我们就一面看到鼓励妇女不嫉妒的正面宣传,如《诗经》小序中反复歪批的:“《樛木》,后妃逮下也,言能逮下而无嫉妒之心焉”;“《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小星》,惠及下也,夫人无妒忌之行,惠及贱妾,进御于君,知其命有贵贱,能尽其心矣。”更看到古代笔记小说中以嘲讽口吻记下的大量妒妇故事。
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十四有这样一则:晋人刘伯玉妻性妒,伯玉诵《洛神赋》而美洛神,妻怒而自沉。后凡倩女过河,必须毁衣坏妆,否则兴风作浪,使不得渡。丑妇则浓妆丰抹,亦相安无事。故时谚云:“欲求美妇,立在津口。妇立水傍,美丑自彰。”以此妇人过河,最怕无风无浪。
又有《妒记》一书,专记妇女妒事,乃南朝宋时虞通之奉宋明帝之命撰成。书久佚,《太平御览》卷九六七载有一条:“武阳女嫁阮宣武,妒嫉。家有一株桃树,华叶灼耀,宣叹美之,即便大怒,使婢取刀砍树,摧折其华。”
又《艺文类聚》卷三五所载一条,颇具现代小说的生动情节,略谓:
京邑有士人妇,大妒忌,常以长绳系夫脚,且唤便牵绳。士人不堪其苦,密与巫妪为计,因妇眠,以绳系羊。妇觉,牵绳而羊至。惊怪问巫,巫曰:“娘积恶,故郎君变羊。若能改悔,可请还复本形。”妇因悲号,抱羊痛哭。斋戒七日,士人徐徐还,曰:“多日作羊吃草,腹中痛尔。”妇愈悲而啼。后复妒嫉,士人因伏地作羊鸣,妇惊而悔,自此妒病愈。
这些故事实际上反映的是古代妇女在性别角色上要求男女平等的思想意识。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进步意识。“忽有逆其妒鳞,犯其忌制,赴汤蹈火,瞋目攘袂,或弃产而焚家,或投儿而害婿。” (梁张缵《妒妇赋》) 在这样令男子丧胆失魄的刚烈女子面前,三纲五常何在?我们依稀恍惚地看到的,是现代新女性的风采。
(《光明日报》199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