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家激励约束问题的本意看,企业家的报酬无疑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但实质上企业家的控制权更具有根本的决定意义,因为企业家获得经营控制权是企业家激励约束问题产生的前提,企业家的货币报酬和非货币报酬可以认为是对企业家运用经营控制权成果的回报。虽然权力被管理学家认为是一种巨大的激励力量(great motivator),但经济学很少把控制权作为企业家的一种激励因素进行研究,更多的是关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企业家控制权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力的制衡。本章分析试图表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质是一套通过对企业家控制权的动态调整实现对企业家激励约束的决策机制,并进一步将这一观点应用于转轨经济中的国有企业改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