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读到的插曲,有的在滨海蒙特勒伊还鲜为人知,但就人们知道的那一点点,已给这个城市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若不详尽记述下来,那将是本书的一大缺憾。
在这些细节中,读者会遇到二三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情节,但为了尊重事实,我们仍保留了下来。
雅韦尔来访那天的下午,马德兰先生照例去探望了芳蒂娜。
在进芳蒂娜病房之前,他叫人去喊辛普丽斯嬷嬷。在医务所里服务的两个修女,一个叫佩佩迪嬷嬷,另一个叫辛普丽斯嬷嬷。和其他从事慈善事业的嬷嬷一样,是天主教遣使会修女。
佩佩迪嬷嬷是普通的乡下姑娘,是个粗俗的嬷嬷,皈依上帝犹如就业。她做修女,和别人做厨娘没有两样。这样的人不是绝无仅有。各种修会都乐于接受这种粗笨的乡下人,不费工夫,便可培养成嘉布遣会或圣于尔絮勒会的修女。她们粗俗的气质,正好用来给上帝干粗活。牧童变成加尔默罗会修士,中间没有障碍,无须多少加工便可完成转变。乡村和修道院一样愚昧无知,这是现成的共同基础,使得乡下人和修士可以平起平坐。罩衫加宽一些,便成了道袍。佩佩迪嬷嬷是一个身强力壮的修女,家住蓬图瓦兹附近的马里纳村,一口土话,语调单调,唠唠叨叨,根据病人笃信还是假信宗教,来决定给汤药加多少糖,对病人态度粗暴,动不动就对要死的病人发脾气,几乎把上帝摔到他们脸上,气呼呼地给他们诵读经文。鲁莽,诚实,脸色通红。
辛普丽斯嬷嬷的脸色却像白蜡一样白。她在佩佩迪嬷嬷身边,不啻教堂的白蜡烛和普通的红蜡烛在一起。圣味增爵绝妙地刻画过修女的形象,他以既自由又拘束的文字,对她们作了令人拍案叫绝的描绘:“医院就是她们的修道院,租来的房间就是她们的静修室,教区的教堂就是她们的小祭室,城市的街道或医院的病房就是她们的内院,服从便是她们的围墙,敬畏上帝便是她们的栅门,简朴便是她们的面罩。”辛普丽斯嬷嬷活生生地体现了这种理想的形象。没有人能说出辛普丽斯嬷嬷的年龄;她从没年轻过,也似乎永远不会老。这个人——我们不敢说是女人——沉静,朴素,随和,镇静,从没说过谎话。她温柔得近乎脆弱,却比花岗岩还要坚固。她用纤细、纯洁和迷人的手指抚摸病人。可以说,她的语言包含着沉默,她只说必须说的话,她说话的声调,可以构筑起一间忏悔室,使沙龙里的人心醉神迷。她这种纤弱的资质,同她的粗呢袍子相辅而行,这种粗犷的联系,时时提醒人想着苍天和上帝。有一个细节要强调一下。辛普丽斯嬷嬷从没说过谎,从没为了某个利益,或不为任何利益说过一件违背事实的话,这是她与众不同的特点,是她独特的美德。这种不可动摇的诚实,使她在修会中几乎无人不知。西卡尔修道院院长在给聋哑人马西厄的一封信中谈到了辛普丽斯嬷嬷。我们再真诚,再正直,再纯洁,也会有小小的裂痕,会无恶意地撒个小谎。她却绝对不会。小小的谎言,无恶意的谎言,这存在吗?撒谎绝对是坏事;撒小谎不可能存在;撒谎就是撒谎;撒谎是魔鬼的面孔;撒旦有两个名字,一个叫撒旦,另一个叫谎言。这就是辛普丽斯嬷嬷所想的。她这样想,便这样做。因此,前面说了,她的脸色像白蜡一样白,那白色的光辉笼罩着她的嘴唇和眼睛。她的微笑,她的目光,无不都是白色的。在这良知的玻璃窗上,没有一个蜘蛛网,没有一粒灰尘。她加入圣味增爵的遣使会时,特意选择了辛普丽斯的名字。众所周知,西西里岛有个圣女叫辛普丽斯,生在锡拉库萨,她宁愿让人割掉乳房,也不愿说她生在塞杰斯塔,而撒这个谎本可以救她的。辛普丽斯的心灵与这个主保圣女一脉相承。
辛普丽斯嬷嬷加入遣使会时,有两个缺点,一是爱吃甜食,二是喜欢收到信,她都渐渐克服了。她从来只读一本书,是大字体的拉丁文祈祷书。她不懂拉丁文,但却看得懂这本书。
这个虔诚的修女很喜欢芳蒂娜,可能从她身上感到了潜在的美德,对她的照料可谓尽心尽力,几乎全部精力都用在她的身上。马德兰先生把辛普丽斯嬷嬷叫到一旁,嘱咐她好好照料芳蒂娜,嬷嬷后来才想起,马德兰先生当时说话的语气好奇怪。他离开嬷嬷后,就去看芳蒂娜。
芳蒂娜天天盼着马德兰先生来看她,就像盼望温暖而快乐的阳光。她常对两个嬷嬷说:
“只有马德兰先生在我身边时,我才活着。”
那天,她烧得很厉害。她一见马德兰先生,就问他:
“珂赛特呢?”
他微笑地回答:
“快来了。”
马德兰先生对芳蒂娜仍和往常一样。不同的是,平时只呆半小时,这次呆了一个小时,芳蒂娜高兴极了。他向大家千叮万嘱,不要让病人缺少什么。大家注意到,他的脸色一时突然变得很阴郁。但是,后来听说医生曾在他耳边对他说过“她非常虚弱”,大家也就得到了解释。
看完芳蒂娜,他回到市政府,侍者看见他专心研究挂在办公室墙上的一张法国公路图。他用铅笔在一张纸上写了几个数字。
他出了市政府,就朝城市的另一头走去,他要去一个佛兰德斯人的家里。那人叫斯科弗埃师傅,变成法文就是斯科弗莱。他出租马匹和马车,说是“马车随意租用”。去斯科弗莱家里,最近的路是一条僻静的街道,马德兰先生所在教区的本堂神甫就住在那条街上。据说,那神甫是个高尚和值得尊敬的人,能给人排忧解难。马德兰先生经过本堂神甫家门口时,街上只有一个行人。那人注意到,马德兰先生走过神甫家门口后,停下来,站了会儿,又往回走到门口。那是独扇大门,有个铁门环。他猛然抓住门环,拿起来想敲门的样子,却猛然停下,仿佛在思考,过了几秒钟,他轻轻放下门环,而不是任其大声落下,然后继续赶路,步伐比先前急促得多。
马德兰先生到了斯科弗莱家,他正在补马具。
“斯科弗莱师傅,”他问道,“您有一匹好马吗?”
“市长先生,”佛兰德斯人说,“我的马全是好马。您说的好马是指什么?”
“一天能走二十里。”
“喔唷!”佛兰德斯人说,“二十里!”
“对。”
“套上篷式双轮车?”
“对。”
“跑完休息多少时间?”
“必要时,第二天又得启程。”
“原路返回?”
“对。”
“喔唷!喔唷!还要走二十里?”
马德兰先生从兜里掏出那张写了数字的纸头,让佛兰德斯人看。上面写着:5,6,8.5。
“您看,”他说,“一共十九又二分之一里,也可以说是二十里。”
“市长先生,”佛兰德斯人又说,“我有您需要的马。那匹小白马。您应该见过。是下布洛内地区的小种马。那可是匹烈马。起初人家想把它训练成坐骑。嘿!它尥蹶子,把骑它的人全摔在地上。他们认为它不好驾驭,不知怎么办。我把它买下了。我让它拉车。先生,它就愿意干这个。它像姑娘一样温柔,跑得像风一样快。啊!就是不能骑在它身上。它不想当坐骑。人各有志嘛。拉车,行,给人骑,不行。相信它心里是这样说的。”
“它跑得快吗?”
“您那二十里。一路小跑,不要八个小时就跑完了。但有几个条件。”
“请讲。”
“首先,半路上让它休息一小时,喂它些东西,得在旁边看着,不要让客店的伙计偷它的燕麦。因为我注意到,在客店里,喂马的燕麦,常被马厩伙计拿去换酒吃。”
“会有人在场的。”
“第二……这车是市长先生用吗?”
“对。”
“市长先生会驾车吗?”
“会。”
“那好,市长先生必须一个人旅行,不带任何行李,以免给马加重负担。”
“行。”
“可是,市长先生,没有人和您一起去,您就得亲自看管燕麦了。”
“可以。”
“一天得付我三十法郎。休息的日子也照付。一分钱也不能少。牲口的食料由市长先生负担。”
马德兰先生从钱包里拿出三枚拿破仑金币,放在桌上。
“预付两天的。”
“第四,跑这样长的路,用篷式双轮车太重,马会吃不消的。市长先生得同意坐一辆轻便小车。”
“同意。”
“车倒很轻,可那是敞篷的。”
“无所谓。”
“市长先生考虑过现在是冬天吗……”
马德兰先生不作回答。那佛兰德斯人接着又说:
“想过天气很冷吗?”
马德兰先生仍然沉默不语。斯科弗莱师傅继续说:
“下雨怎么办?”
马德兰先生抬起头,说:
“车和马明早四点半到我家门口。”
“一言为定,市长先生。”斯科弗莱答道。接着,他一边用大拇指甲刮着桌面上的一块污迹,一边用佛兰德斯人特有的狡黠而又漫不经心的神态说:
“我想起了一个问题!市长先生没给我说去哪里。市长先生去哪里呀?”
从谈话一开始,他就只想这件事,但不知为什么没敢问。
“您的马前腿有劲儿吗?”
“当然,市长先生。下坡时,得勒住它点。您去的地方,有很多下坡路吗?”
“别忘了明早四点半准时到我家门口。”马德兰先生回答,说完就走了。
那佛兰德斯人,正像他自己后来所说的那样,“傻乎乎”地愣在那里。
市长先生走了两三分钟,大门又开了。是市长先生。
他依然面无表情,却心事重重。
“斯科弗莱先生,”他说,“您租给我的那匹马和那辆车,马带着车,一共值多少钱?”
“是马拖着车,市长先生。”佛兰德斯人纵声大笑。
“好吧。多少?”
“市长先生想买下来吗?”
“不,我是想给您一笔保证金,以防万一。我回来时,您如数还给我。车和马估计要多少钱?”
“五百法郎,市长先生。”
“这是五百法郎。”
马德兰先生把一张钞票放在桌上,然后走了,这次没有再回来。
斯科弗莱先生后悔没说一千法郎。其实,那马和车,总共只值一百埃居。
佛兰德斯人叫来妻子,把事情前后说了一遍。市长先生会到什么鬼地方去呢?夫妻俩进行了讨论。妻子说:“他去巴黎。”丈夫说:“我想不是。”马德兰先生把写着数字的那张纸忘在桌上了。佛兰德斯人拿起纸,琢磨起来。“五,六,八又二分之一?这大概是驿站。”他转身对妻子说:“我知道了。”“什么?”“从这里到埃斯丹是五里,埃斯丹到圣波尔是六里,再到阿腊斯是八里半。他去阿腊斯。”
这时,马德兰先生已回到家里。
从斯科弗莱师傅家回来,他绕道而行,仿佛本堂神甫家的大门对他是个诱惑,他想避开似的。他上了楼,进了卧室就闭门不出。这没什么,因为他经常早早就睡了。可是,工厂的女门房,也是马德兰先生唯一的女仆,注意到他房间的灯八点半就熄了,她把此事告诉了从外面回来的出纳员,还说:
“市长先生是不是病了?我觉得他神态怪怪的。”
这出纳员的房间正好在马德兰先生的下面。他对女门房的话没有在意,躺下就睡着了。将近半夜,他突然醒了,迷迷糊糊地听见上头有声音。他听了听。那是来回走动的脚步声,好像楼上的房间里有人在走动。他侧耳细听,听出是马德兰先生的脚步声。他感到很奇怪。往常,马德兰先生起床前,他的房里是没有一点声响的。过了一会儿,他听到像是衣橱开闭的声音。接着,一件家具挪动了一下,随后是一阵寂静,接着又是脚步声。出纳员坐了起来,他完全醒了。他四下张望,透过玻璃窗,依稀看见有扇亮着灯光的窗子投在对面墙上的红色反光。从光照方向看,只能是马德兰先生房间的窗子。那反光颤颤悠悠,与其说来自灯光,不如说来自火光。玻璃窗框的影子没有显出来,这说明窗是开着的。天气那样寒冷,可还开着窗子,真令人纳闷。出纳员又睡着了。一两个小时后,他又醒了。他仍听见那缓慢而均匀的脚步声,一直在他头顶上走来走去。
对面墙上仍有反光,但现在是淡淡的,静静的,就像是一盏灯或一支蜡烛的反光。窗子依然敞开着。
下面就来谈谈马德兰先生房间里发生的事。
读者想必已猜到,马德兰先生正是让·瓦让。
我们审视过他的内心深处,现在有必要再来看一看。我们做这件事时,心里不能不激动,不能不发颤。没有比探测人的内心更可怕的事了。思想的视线在任何地方都不如在人的身上遇到更多的光明和黑暗;在凝视的事物中,没有比人的内心更可怕、更复杂、更神秘和更无边无际的东西。有一种景致比海更浩瀚,那就是天空;有一种景致比天空更无垠,那就是人的内心世界。
将人的内心世界写成诗,哪怕只写一个人,哪怕只写最微不足道的人,那也是将所有的史诗融进一首卓越而最终的史诗中。人的内心,是妄念、贪欲和企图之浊地,梦幻之熔炉,恶念之巢穴,诡辩之魔窟,激情之战场。在某些时候,你不妨穿过一个沉思者的苍白面孔,看一看面孔的后面,研究一下这个灵魂,探测一下这个黑暗,可以看到,在平静的外表下面,有荷马史诗中的巨人大搏斗,弥尔顿诗中的龙蛇鬼怪大混战,但丁诗中的缭绕上升的幻象。人人内心皆有的这种无限,实在是幽深莫测!人的大脑的愿望和一生的行动,无可奈何地均由它来衡量。
有一天,但丁遇到了一扇阴森可怖的门,他犹豫了。我们面前也有这样一扇门,我们也犹豫了。不过,我们还是进去吧。
对于让·瓦让在小热尔韦事件后的经历,读者已知道了,我们没什么要补充的。从那时起,正如大家看到的,他变了个人。迪涅主教对他的愿望,他都不折不扣地做到了。这不只是转变,而且是脱胎换骨。
他成功地销声匿迹了。他卖掉了主教的银器,只留下两个烛台作纪念。他从这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穿过法国,最后来到滨海蒙特勒伊,想出了我们讲过的主意,完成了我们说过的业绩,最终变成了一个抓不住、难接近的人,在滨海蒙特勒伊定居下来,常常回忆伤怀的往事,感到可用后半生来弥补前半生的缺憾,不禁也觉欣慰,过着平静安定的生活,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心里只有两个念头:隐姓埋名,圣洁生命;避开世人,皈依上帝。
这两个想法在他的头脑里密不可分,最终合二为一;两个想法都很强烈,都要人全神贯注,支配着他的一切行动。通常,它们协调一致,控制着他的日常行为,让他无声无臭,仁慈质朴,给予他同样的忠告。但有时它们之间也有冲突。这时候,大家都记得,这个被全滨海蒙特勒伊市叫作马德兰先生的人,决不会为了前者而牺牲后者,为了安全而牺牲美德。所以,尽管他临深履薄,谨小慎微,他仍保存着主教的烛台,为他服丧,把所有过路的萨瓦流浪儿叫来问一问,向法弗罗勒镇的乡亲打听情况,不顾雅韦尔的含沙射影,救福施勒旺一命。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似乎以一切圣贤仁人为榜样,认为他的首要职责不是为了自己。
不过,应该说,这样的事从没出现过。在这个历尽苦难的不幸人身上,这两个起支配作用的思想,还从没展开过像现在这样严肃的斗争。从雅韦尔来到他办公室后讲的最初几句话中,他就隐隐约约但又是非常深刻地意识到,他的内心将有一场严肃的斗争。当他听到雅韦尔奇怪地提到那个深埋的名字,他就惊呆了,仿佛被他离奇多舛的命运弄得晕头转向,他在惊愕之中,浑身打了个颤,这是巨大震动的前奏。他像一棵橡树面临一场风暴、一个士兵面临一场激战那样弯下了腰。他感到头顶上乌云密布,即将雷电大作。他在听雅韦尔说话的时候,第一个想法,便是跑去自首,救尚马蒂厄出狱,自己去坐牢。那是一种钻心之痛。接着,这一切都过去了,他又对自己说:“不要急!再想想!”他克制了这最初的勇敢的冲动,在英雄主义面前却步了。
这个人,经过主教神圣的指点,多少年来一直生活在忏悔和忘我之中,修身赎罪,改邪归正,已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即使面临如此可怕的逆境,若能做到毫无闪失,仍以同样的步伐向天国底下的深渊前进,那当然是壮丽的举动。这可能很壮丽,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应该汇报一下在他灵魂深处发生的事,也只能是有什么谈什么。最先占上风的,是保存自己的本能。他急忙集中思想,抑制冲动,正视雅韦尔这个巨大的危险,恐惧而坚定地推迟作出决定,只考虑自己该怎么做,最后恢复了平静,就像斗士又捡起了防御的盾牌。
那天余下的时间里,他一直处于这种状况下,外表平平静静,内心却翻江倒海。他采取的是所谓“保全自己的办法”。他头脑里乱糟糟的,各种想法互相冲突,乱成一团,他都分不出来了,说不清楚自己有什么想法,只知道刚才被猛击了一下。他同往常一样,来到芳蒂娜的病榻旁,出于善良的本能,在她身边多待了一会,心想他应该这样做,应该把她好好托付给两个嬷嬷,万一他离开几天时好有人照顾她。他朦朦胧胧地感到也许应该去一趟阿腊斯,虽然尚未下决心,但他心里想,既然没有任何人怀疑他,不妨去那里观看审判,于是,他租了斯科弗莱的马车,以备不时之需。
他吃晚饭时,胃口相当不错。
回到卧室,便开始沉思默想。
他审视目前的处境,感到空前的严重,真是前所未有,因此,他在沉思中,突然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忧虑,蓦然从椅子上站起来,去给房门上了闩。他担心会有什么东西闯进来。他紧闭房门,以防不测。
过了一会,他吹灭了蜡烛。亮光使他不自在。
他觉得有人会看见他。
有人,是谁?
唉!他欲拒之门外的,早已进来了;他想蒙住眼睛的,正瞪大了眼睛在看他。那是他的良心。
他的良心,就是上帝。
然而,起初,他还有幻想。他感到很安全,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门闩一插上,他就以为坚不可摧了;蜡烛一熄灭,他就感到没人看见了。这样,他就占有了自己,双肘放到桌子上,手托着脑袋,在黑暗中沉思默想起来。
——我是怎么啦?——我不是在做梦吧?——有人对我说什么了?——我真的看见雅韦尔了吗?他真的对我说那些话了吗?——那尚马蒂厄会是什么人呢?——他真的像我吗?——这可能吗?——昨天我还那样平静,毫无感觉!——昨天的现在我在干什么?——这件事中有什么问题?——会是什么结局?——我怎么办?
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烦躁不安。他的大脑已失去控制,各种思绪犹如波涛,在他的脑海里翻腾,他用双手捧住脑袋,想让思潮平息下来。
这汹涌的思潮,扰乱了他的意志和理智,他想理出个头绪,以便好下决心,可是,除了忧虑,一无所获。
他脑袋发热。他走到窗口,打开窗子。天上没有星星。他又回来坐到桌子旁。
第一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然而,在他的脑海中,渐渐有了一些模糊的轮廓,并且慢慢固定了下来,虽然看不到全貌,但有些细节看得比较清楚了。
他开始认识到,不管情况多么奇异,多么危急,他完全能够控制局面。
他越来越惊恐不安。
直到这一天,他所做的一切,除了为实现他给自己的行动规定的严肃而认真的目标外,全都是为了挖一个洞,把自己的名字埋进去。当他反省的时候,在那些不眠之夜,他最怕的就是有一天可能听到这个名字,他认为那样他的一切也就完了;这个名字重现的那一天,他周围的新生活,甚至,谁知道呢,他内心新生的灵魂,都会毁于一旦。他一想到有这个可能,就不寒而栗。在那些时候,若有人对他说,终有一天,这个名字会在他耳畔响起,让·瓦让这几个丑恶的字会突然走出黑暗,矗立在他面前,那道强烈的光会骤然在他头顶上闪烁,把笼罩着他的神秘面纱揭开;不过,这个名字可能对他不构成威胁,这道光也许会使黑暗变得更黑暗,这个揭开的面纱会使神秘变得更神秘,这场地震会使大厦变得更坚固,这个异常的变故,如他愿意的话,结果可能只会使他的生活更透亮,同时又更不可捉摸,当他同让·瓦让的幽灵较量时,马德兰先生,这个善良而高尚的有产者,会比任何时候更荣耀、更平静、更令人尊敬,——若是有人对他这样说,他会摇摇头,认为那是胡言乱语。真可惜!这一切恰恰发生了,这一堆不可能的事,已成为现实,上帝让这些荒诞的事变成了真事!
他的思路越来越明朗。他对自己的处境越来越清楚。
他仿佛刚从难以描绘的睡眠中苏醒,在漆黑的深夜,站在一个深渊边上瑟瑟发抖,正从一个斜坡滑下去,他想后退,却是徒劳。在黑暗中,他清晰地看见一个不认识的人,一个陌生人,命运把那人错当成他,要将那人推向深渊。要使深渊合上,就得有人落下去,不是他,便是另一个人。
他只好听天由命。
事情十分清楚了。他默默承认,他在苦役牢里的位置还空着,他怎么做也是徒劳,那位置始终在等着他,抢劫小热尔韦又把他带回那里,这空着的位置等着他,拉着他,直到他进去,这是无法躲避的,是命中注定的。继而他又想,现在他有了个替身,好像有个叫尚马蒂厄的人被这倒霉事缠上了,而他,从今以后,他在苦役牢里有尚马蒂厄给他当替身,在社会上他叫马德兰先生,他可以高枕无忧了,除非他加以阻止,否则,那块耻辱的石头一旦砌在这尚马蒂厄的头上,就会像墓石,永世不得翻身。
这一切是那样猛烈,那样奇特,他内心骤然涌起一种难以名状的冲动;这种冲动,人一辈子只会经历两三次;那是一种良心的痉挛,搅动着他心中所有可疑的东西,那是嘲笑、快乐和绝望的混合物,可叫作内心的狂笑。
他突然点亮蜡烛。
“怎么!”他对自己说,“有什么好害怕的?干吗要这样想?我得救了。一切都结束了。我的过去,本来也只能从一扇微开着的门里闯进我的生活,现在这扇门已堵上!永远地堵上了!这个长久以来扰得我寝食不安的雅韦尔,这种似乎而且确实已猜出我的真实身份、无处不跟踪我的可怕本能,这条时刻不放过我的可恶猎犬,现在已迷失了方向,转移了目标,完全被甩掉了!他已抓到了让·瓦让,从此他满足了,不会再来打搅我了!也许他会离开这个城市,谁知道呢!况且,这一切与我毫无关系,我一点也没有责任!这个!这有什么不妥的呢!要是现在有人看见我,我敢保证,会以为我发生了什么倒霉事呢!总之,假如有人要遭殃的话,跟我毫无关系。这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显然,是他要这样的!他安排好的事,我有权干扰吗?我现在还要求什么呢?我干吗要管这个闲事?这和我没有关系。怎么!我不高兴!我到底要什么?我多年憧憬的目标,就是太太平平,这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向上苍祈祷的也是这个,现已唾手可得!这是上帝的意愿。我不能违背上帝的意愿。为什么上帝愿意这样?为了让我继续我业已开始的事业,让我行善,让我有朝一日成为激励人心的伟大榜样,让我的苦行赎罪和改邪归正最终得到一点善报!我真不明白,今天下午,我为什么不敢到那位正直的本堂神甫家去,向他坦白一切,叙述一切,聆听他的忠告,他肯定也会对我说这些话的。就这样决定了。顺其自然!听从上帝的安排!”
他俯身凝视内心的深渊,在心灵深处这样对自己说。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开始在房内来回踱步。
“行了,”他说,“不要多想了。就这样定了。”
可是,他丝毫也不感到快乐。恰恰相反。
人的思想总会回到同一个问题,正如海水总会返回海岸,这是不可阻挡的。对于水手来说,这叫作潮汐,对于罪犯来说,这叫作悔恨。上帝会在你的心里掀起波涛,正如在大海上掀起波涛一样。
过了一会儿,他忍不住又开始了阴郁的独白,自己说给自己听,说他不想说的事,听他不想听的话,屈服于一种神秘的力量。那神秘的力量对他说:“想一想!”正如两千年前,它对另一个判了罪的犯人说“向前走!”一样。
在继续往下讲之前,为了让大家更清楚,有必要强调一个看法。
人肯定会有内心独白,大凡有思想的人都有过体验。甚至可以说,言语只有在人的内心深处在思想和意识之间来回踯躅,才显得更加神秘。这一章里反复出现的“他说,他喊”等字眼,应该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人们自言自语,同自己说话,对自己大喊大嚷,可是外表依然风平浪静。内心沸反盈天,所有的器官都在说话,惟嘴巴例外。心里所想的事实,尽管看不见,摸不着,但仍然是事实。
因此,他问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他所“下的决心”究竟对不对。他向自己承认,刚才他在心里所作的打算,是极其丑恶的,说什么“顺其自然,听从上帝的安排”,实在是可怕之极。明明是命运和人犯了错误,却听之任之,不加阻止,保持沉默,袖手旁观,其实,这是最积极的参与!是登峰造极的卑鄙和虚伪!是一种怯弱、卑劣、阴险、下流和丑恶的罪行!
刚才,这个不幸的人尝到了干坏事的苦涩滋味。八年来这是第一次。
他厌恶地吐了出来。
他继续扪心自问。他严厉地责问自己,“我的目的已达到”指的是什么。他承认他的人生确实有一个目的。但这个目的是什么呢?隐姓埋名,欺骗警察?难道他所做的一切,就为了这区区小事?难道他没有另一个目的,一个伟大的、真正的目的?拯救他的灵魂,而不是躯体。重新变得正直和善良。做一个善人!这不就是主教给他规定的、他自己一直向往的惟一目标吗?——将往事的大门关闭!可是,伟大的上帝!这扇门他是关不上的!他在做一件不光彩的事时,又把大门打开了。他又在成为盗贼,而且是最卑鄙的盗贼!他在盗窃另一个人的存在、生命、安宁,盗窃那人在阳光下的一席之地!他变成了杀人犯!他在杀人,在精神上把一个可怜的人杀死,让他遭受牢狱之苦,那是生犹如死的可怕生活,是在地上而不是在地下的死亡!相反,他去自首,把那个蒙受不白之冤的人救出来,恢复自己的名字,理所当然地变成苦役犯让·瓦让,这才是真正的复活,才能真正走出地狱,永远关上地狱之门!看似重进地狱,却是脱离地狱!必须这样做!不这样做,等于前功尽弃!他的一生等于白活,他所有的忏悔都是徒劳,就只能说,既知今日,何必当初?他感到主教就在他身边,主教死了,却比活着的时候更存在,主教睁大了眼在看他,从此,尽善尽美的马德兰先生,在他眼里会变得十恶不赦,而那苦役犯让·瓦让,在他面前却是纯洁无瑕,可敬可佩。别人看见的是他的面具,主教看见的是他的面孔。别人看见他的生活,主教却看见他的内心。因此,他得去阿腊斯,救出假让·瓦让,揭发真让·瓦让!唉!那是最大的牺牲,最凄怆的胜利,要跨的最后一步,但必须这样做。痛苦的命运!他要在上帝面前变得圣洁,就不得不在世人面前重新变得令人厌恶。
“那么,”他说,“就这样决定了!去尽我们的责任!把那个人救出来!”
他大声说道,却没意识到声音这样大。他拿起账本,核对后一册册摆好。他把拮据的小商人们向他借的一摞债券扔进火中烧掉。他还写了一封信,封好口;假如当时有人在他房里,就会看到信封上写着:巴黎阿图瓦街,银行家拉斐特先生收。
他从写字台里取出一个皮夹子,内有几张钞票和那年他参加选举用的身份证。
他在做这些事的时候,满腹心事,满面沉思,谁见了都不会猜出他的心事。只是有时候他动动嘴唇,还有些时候,他抬头凝视墙上某个地方,仿佛那里有他想弄清或询问的东西。
给拉斐特的信写完后,他把它和那个皮夹子一起放进兜里,又开始在房里踱步了。
他仍顺着原来的思路默想。他依然清楚地看到他该做的事,几个光辉灿灿的字,在他眼前闪闪发光,随着他的目光移动:“去吧!去说出你的名字!去自首吧!”
他也看到一直被他视作行动准则的两个想法:隐姓埋名;圣洁灵魂。这两个想法仿佛化作有形的东西,在他面前运动。他第一次把它们分得清清楚楚,看到了二者之间的差别。他认识到,这两个想法,其中一个必然是好的,而另一个却可能变坏;一个利人,另一个利己;一个嘴上挂的是他人,另一个张口闭口是自己;一个来自光明,另一个来自黑夜。
它们在搏斗,他在观看它们搏斗。随着思考的深入,他看见那两个想法变大了,现在有了高大的身躯,他仿佛看见,在他的内心,在前面谈到的无限中,在黑暗和微光中,一个仙女在同一个女魔进行搏斗。
他惶恐不安,但他感到好的想法占上风。他的良心和命运又到了另一个决定性关头;主教标志着他新生命的第一阶段,而尚马蒂厄标志着第二阶段。严重的危机之后,接踵而来的便是严重的考验。
可是,他思想刚平静不久,又慢慢焦躁不安起来。脑海里又翻腾起万千思绪,但越想决心越坚定。
有一会儿,他对自己说,他在这件事上可能太心急了,那尚马蒂厄毕竟不值得关心,他确实偷了东西。接着,他又回答自己:即使那人偷了几个苹果,坐一个月牢足够了。根本谈不上做苦役。再说,谁知道他偷没偷?有证据吗?让·瓦让的名字压在他头上,似乎就不要证据了。检察官们不是常常这样做吗?人们知道他是苦役犯,便认定他是小偷了。
还有一会儿,他闪过一个念头,他想他去自首后,他们也许会考虑他这个非常英勇的行动,考虑他七年来的正直生活,以及他为当地人民做的好事,说不定会宽恕他。
但这个假设很快就破灭了。他想,他抢了小热尔韦四十苏,便是惯犯了,这件事肯定会提出来,根据法律的明确条款,他就要终身服苦役。想到这些,他苦笑了。
他抛弃一切幻想,渐渐摆脱对尘世的留恋,到别处寻找慰藉和力量。他对自己说,应该履行自己的责任,履行责任后,他也许不会比逃避责任后更感到痛苦,如果“顺其自然”,继续呆在滨海蒙特勒伊,他受到的器重,他的名声,他做的好事,人们对他的敬重和敬仰,他的慈善事业,他的财富,他的威信,他的美德,就会被一种罪恶所玷污;所有这些圣洁的东西,同那种丑恶的东西缠在一起,那会是什么滋味!如果他牺牲自己,蹲班房,绑在木桩上,背枷锁,戴绿囚帽,干无尽的苦活,受无情的羞辱,那他就会有圣洁的思想!
最后,他对自己说,他必须这样做,这是命中注定的,他无权改变上天的安排,无论如何,他必须作出抉择:要么外表品德高尚,内心十恶不赦,要么内心光明磊落,外表令人厌恶。
无数凄楚的想法在他的脑海里翻腾,虽然他的勇气没有减弱,但他的脑子疲劳了。他不由自主地想起别的无关紧要的事来。
他的太阳穴跳得很厉害。他不停地走来走去。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了,先是教堂,接着是市政府。他数着两个时钟各敲响的十二下,比较着两个钟楼的声音。这时,他想起几天前,在一个旧铁器商那里,看到了一个待出售的旧钟,上面写着这样的名字:罗曼维尔的安托万·阿尔班。
他感到有点冷。他生起了火。他没想到关窗。可是,他的脑子又转不起来了,竟想不起前半夜想了些什么,费了很大的劲才想起来。
“啊!对,”他对自己说,“我决定去自首了。”
突然,他想起了芳蒂娜。
“啊!”他说,“那可怜的女人怎么办!”
这时,他又陷入了激烈的思想斗争。
芳蒂娜犹如一道光,突如其来地出现在他的沉思中。他感到周围的一切都变了。他大声对自己说:
“啊!我一直只想我自己!只考虑我该怎么办!沉默还是自首,隐姓埋名还是拯救灵魂,做一个值得鄙视却受人尊敬的市长,还是受人鄙视却值得尊敬的苦役犯,考虑来考虑去,都围绕着我,始终是我,摆脱不了我!我的上帝,这完全是自私自利!这是自私自利的不同形式,但毕竟是自私自利!是不是也要为别人考虑考虑?最神圣的事,就是为别人着想。我们来好好看一看。将我排除在外,让我消失,把我忘记,结果会是怎样呢?——假如我去自首?我就会被抓起来,那个尚马蒂厄会释放,我又要做苦役,这很好。然后呢?这里会不会有问题?啊!这里有一方土地,有一个城市,有工厂、工业、工人,有男女老少,有穷人!我创造了这一切,养活了这一切;哪里烟囱冒烟,都是我把木炭放进火里,把肉放进锅里的;我让城市变得富裕,让货币流通,建立了信用贷款;在我之前,什么也没有;我振兴、复活、推动、丰富、刺激、繁荣了整个地区;少了我,就少了魂。我走了,一切都完了。——还有那个女人!她吃了那么多苦,在堕落的时候,仍有那么多高贵的品质;她的所有不幸都是我无意中造成的。还有那个孩子!我本来打算去找她的,我已给母亲作了承诺。我难道不要为这个女人做点什么,弥补我带给她的痛苦吗?我走了,会发生什么呢?母亲会死去。孩子会流落街头。我去自首,就会有这个后果。——假如我不自首呢?我们来看一看,假如我不自首,会怎么样?”
他提出这个问题后,一时没作回答,似乎犹豫了,颤抖了。但这很快就过去了,接着,他又平静地回答自己说:
“那个人肯定要去做苦役,可是,见鬼!他偷东西了呀!我对自己说他没偷也白搭,他毕竟偷了!我还是留在这里吧,我,继续干我的事。十年后,我可以赚到一千万,我把钱全分发给当地,我自己分文不留,那有什么关系?我赚钱不是为了我自己!大家会越来越富裕,工业会复苏和振兴,工场和工厂会纷纷建立,千百个家庭会过上幸福的生活;人口会增加,只有几户农家的地方会出现村镇,没有人烟的地方会出现农庄;贫困会消失,放荡、卖娼、偷窃、谋杀等一切恶行,一切罪行,也会随之消失!那可怜的母亲就可以扶养她的孩子!整个地区都过上富裕和正派的生活!啊!我刚才怎么会想去自首?我真是疯了!我太荒唐了!要谨慎,真的,不要性急。怎么!就因为我想显示自己的伟大和慷慨,——就像在演戏似的!——就因为我只考虑我自己,考虑我个人,怎么!就为了救一个人,一个小偷,一个显而易见的坏人,为了不让他受惩罚(那样的惩罚也许太重了些,但毕竟是正确的),难道就为了这些,要让整个城市完蛋吗?要让一个可怜的女人死在医院里?让一个小孩子死在街头?和狗一样!啊!这太惨了!甚至母亲见不到女儿!孩子几乎不认识母亲!而这一切,全都为了一个偷苹果的老恶棍!这个人即使不为这件事,也一定会为别的事坐牢的!我这样瞻前顾后,却为救一个罪人,而牺牲许多无辜的人,为救一个没几年活头、蹲监狱不比在他的破屋里痛苦多少的老流浪汉,却牺牲整个地区的人民、母亲、妇女、孩子!那可怜的小珂赛特,她在世上只有我一个人,此刻一定在泰纳迪埃家的破屋里冻得浑身发紫!再说,那家的人多么卑鄙无耻!我将不能再对这些可怜人尽自己的责任!我怎么能去自首!怎么能干如此愚蠢的傻事!我们作最坏的打算吧!假定我的做法对我来说是不道德的,有一天,我会因此而受到良心的谴责,那么,为了别人的利益而接受人们对我个人的谴责,不顾自己的灵魂而做这件不道德的事,这才叫鞠躬尽瘁,这才叫光明磊落。”
他站了起来,开始来回踱步。这次,他似乎感到很满意。
钻石要到地底下才能找到,真理只能在思想深处才能发现。他下到了最深处,在最黑暗的地方摸索了许久,他感到自己似乎发现了一颗钻石,一个真理。他捧在手中,凝望着它,觉得眼花缭乱。
“是的,”他想,“就这样。我这样想是对的。我找到了办法。最后总得有个说法。我主意已定。顺其自然吧。不要再犹豫,再后退了。这是为了大家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我自己的利益。我是马德兰,我今后仍是马德兰。让那个让·瓦让倒霉吧!那已不再是我了。我不认识这个人,我不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假如这时候有人做了让·瓦让,就让他自己去对付吧!这和我没有关系。那是个不祥的名字,它在黑夜里飘荡。如果它停下来,落到某个人头上,那就活该他倒霉!”
壁炉上有一面小镜子,他对着镜子照了照,说:
“瞧!下了决心后,我心里轻松多了。我现在换了个人。”
他又走了几步,然后戛然停住:
“干吧!”他说,“决心已定,不管有什么后果,都不该犹豫。我和让·瓦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把它们斩断!这里,就在我这间卧室里,有些东西对我很不利,那些不会说话的东西,可能成为证据,干脆,把它们全部销毁。”
他在衣兜里摸了摸,掏出钱包,把它打开,从里面拿出一把小钥匙。他把钥匙插进一把锁中,锁孔几乎看不见,因为墙上裱着纸,锁孔的颜色同墙纸图案的颜色差不多。一层夹壁打开了,那是一种假壁橱,夹在墙角和壁炉台之间。里面只有几样破烂东西:一件蓝粗布罩衣、一条旧长裤、一个背包、一根两端包了铁的疙疙瘩瘩的粗棍子。一八一五年十月看见让·瓦让经过迪涅的人,不难认出这套寒酸的衣物。
他保存这些东西,如同保存银烛台一样,是为了永志不忘他是如何起步的。不同的是,他把从牢里带出来的东西深藏起来,而把主教给他的东西放在外面。
他偷偷朝房门睃了一眼,仿佛害怕插上门闩的房门会自动打开。然后,他敏捷地一把抱起所有的东西,把那些破衣服、棍子、背包统统扔进火里,对这些他不顾危险当作圣物保存了多少年的东西,连看也不看一眼。
他关上假壁橱,为了谨慎起见——其实无此必要,里面已空无一物——他又推上一件大家具,遮住橱门。
几秒钟后,他的房间及对面的墙上,被颤动的红色反光照亮。那些东西在燃烧。棍子烧得噼里啪啦,火星直散到房间中央。
那背包以及里面的破衣服化为灰烬,露出一个亮晶晶的东西。假如俯下身子,不难看出是一枚银币。大概是从萨瓦流浪儿那里抢来的那枚四十苏的银币吧。
他却不看火,一直以同样的步伐走来走去。蓦然,他的视线落在壁炉上的两个银烛台上,火光映得它们隐隐闪亮。
“哎呀!”他想,“让·瓦让的所作所为全在里面哪。也得把这销毁。”
他拿起两个烛台。炉火仍然很旺,它们很快便可烧得变形,烧成一个不可辨认的银块。
他向炉子俯下身子,烤了一会儿火。他感到非常舒服。“真暖和!”他说。
他用一个烛台拨火。再过一会儿,两个烛台就要被扔进火里了。
这时,他好像听见心里有个声音在喊他:“让·瓦让!让·瓦让!”
他吓得毛骨悚然,仿佛听到了可怖的东西。
“对!就这样,干到底!”那声音说。“把你干的事干彻底!毁掉这两个烛台!毁掉这个纪念物!忘掉主教!忘掉一切!毁掉尚马蒂厄!就这样,干得好!为你自己喝彩吧!就这样商妥了,决定了,说好了,有一个人,有一个老头,现在还蒙在鼓里,可能什么事也没做,没有犯罪,你的名字给他造成了不幸,就像是一个罪行压在他身上,他就要代你受过,代你被判刑,将在耻辱和恐怖中了结余生!这很好。你呢,你就做你的正人君子。仍然当你的市长先生,体体面面,受人尊敬,让城市繁荣,给穷人饭吃,使孤儿受教育,你活得快快乐乐,德高望重,可那时候,就在你过着愉快和荣耀生活的同时,却有个人将穿起你的红囚衣,耻辱地背起你的名字,在苦役牢里拖着你的铁链!是的,这样安排实在高明!啊!无耻的家伙!”
汗水从他的额头往下淌。他惊恐地望着烛台。可他的内心独白仍在继续。那声音说:
“让·瓦让!你的周围将会有很多人,大叫大嚷,为你祝福,只有一个声音,一个别人听不见的声音,在黑暗中诅咒你。好吧!听着,无耻的家伙!那些祝福你的话还没升到天上,就都会落下来,只有诅咒你的话,才能传到上帝的耳朵里!”
这个声音从他的良心深处升起,开始很弱很弱,继而渐变响亮清晰,现已在他的耳畔响起。他感到,那声音已离开他的身体,正在外面同他说话。他确信非常清楚地听见了最后几句话,吓得他向房里四下张望。
“这里有人吗?”他心神错乱,大声问道。
接着他像傻瓜一样大笑起来,又说:
“我真傻!不可能有人的。”
确实有一个人,但这个人不是肉眼所能看见的。
他把烛台放到壁炉上。
于是,房间里又响起了他单调而凄怆的脚步声,将楼下那个人从睡梦中惊醒。
他这样走一走,心里轻松多了,同时,也兴奋起来。有时,人在束手无策时,总喜欢踱步,似乎踱步中遇到的任何东西都能带来忠告。过了一会儿,他又不知道该如何办了。
现在,他在先后作出的两个决定面前后退了,这两个决定都使他惊骇不已。他觉得,这两个给他出谋划策的想法,都会带来痛苦。——多么悲惨的命运啊!偏偏有个尚马蒂厄被错当成他!上帝起初用来加强他做人的信心的办法,恰恰正在把他推向深渊!
有一会儿,他想起了未来。自首,天哪!投案自首!想到那样就要抛弃现有的一切,恢复过去的一切,感到绝望不已。不得不同无限美好、纯洁、灿烂的生活告别,同尊崇、荣誉、自由告别!再也不能到田野里散步,再也听不到五月里鸟儿的歌唱,再也不能给小孩子施舍!再也感觉不到对他充满感激和敬爱之意的温柔目光!就要离开他建造的这幢房子和这间卧室,这间小小的卧室!此刻,他觉得里面的一切都很可爱。他再也不能读这些书,不能在这张白色的木头小桌上写字了!给他看门的老太太,他唯一的女仆,早晨再也不能给他送咖啡了!伟大的上帝!代替这一切的是苦役、枷锁、红囚衣、脚镣、疲劳、牢房、行军床,这一切多么熟悉,多么可怕!这样大的年纪!经历了这一切之后!假如他还年轻,倒也罢了!他这把年纪了,还要让人以“你”相称,挨狱卒搜身,遭狱吏棍打!赤脚穿在铁靴里!一早一晚,伸直腿让监工用铁锤打开或钉上铁镣的钩环!忍受陌生人好奇的目光,人们会对他们说:“这个人就是臭名昭著的让·瓦让,当过滨海蒙特勒伊的市长!”到了晚上,汗流涔涔,疲惫不堪,绿囚帽遮到眼睛上,在狱警的鞭子下,两个两个地爬上水上牢房的软梯子!啊!多么悲惨!命运难道也像人那样恶毒,像人心那样残酷!
无论他做什么,总是回到令他沉思默想、揪心彻骨的两个选择上:留在天堂里做魔鬼!或者,回到地狱里做天使!
怎么办,上帝啊!怎么办!
他作了多少努力才平息下来的内心风暴,又汹汹而来。他头脑里的想法又乱作一团了。那些想法浑浑噩噩,不由自主。人绝望时就会这样。罗曼维尔这个名字不断浮现在他脑海里,同时还有他从前听到过的两句歌词。他想,罗曼维尔是巴黎附近的一个小树林,四月,年轻的情侣去那里采摘丁香花。
就像他的内心一样,他走路也踉踉跄跄了。他像没人扶的小孩子,跌跌撞撞,摇摇晃晃。
有时,为了抵抗疲倦,他竭力想问题。他试图把那个已使他精疲力竭的问题最后一次提出来,期望有个最后的答案。他应该自首,还是沉默?——依然悬而未决。他默想出来的种种理由模糊不清,微微颤动,继而一个接一个烟消云散。不过,他感到,不管他做什么决定,他身上有些东西必然要死去,那是不可避免的。无论向左还是向右,都免不了要进坟墓,他正在作垂死挣扎,要么断送幸福,要么丧失道德。
唉!他依然踌躇不决,没有比开始时前进半步。
就这样,这个悲惨的灵魂在焦虑中苦苦挣扎。比这个不幸人早一千八百年,那位集人类一切圣洁和痛苦于一身的神秘人物,当橄榄树被无限的疾风吹得簌簌摇动时,在深邃的星空下,也久久把那杯他感到漫溢着黑暗和幽冥的可怕苦酒推向一边。
凌晨三点的钟声刚刚敲过。他这样来回踱步了五个钟头,几乎没有停止,终于倒在椅子上。
他睡着了,并且做了个梦。
这个梦和大多数梦一样,说不出的悲惨和痛苦,但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噩梦给他的印象如此之深,他后来把它记了下来。这是他留下的亲笔写的一个文稿。
不管这是什么样的梦,如果略去不提,那一夜的故事就不完整。这是一个病弱的心灵在梦中阴森可怖的奇遇。
我们把它抄录下来。在封面上,有一行字:那天夜里我做的梦。
我在旷野里。茫茫田野凄迷悲怆,寸草不生。说不清是白天还是夜晚。
我同我的兄弟一起散步。这是我童年时代的兄弟,应该说我从没想起过他,几乎把他忘了。
我们聊着天,遇到了一些行人。我们谈起从前的一个女邻居。自从她搬到这条街上,干活时总把窗子打开。我们谈着谈着,感到冷了,因为那窗子开着。
旷野里没有树木。
我们看见一个男人从我们身旁经过。那人一丝不挂,浑身发灰,骑着一匹土灰色的马。那人没有头发,看得见他的头顶和青筋。他手拿一根小棍子,像葡萄嫩枝般柔软,如铁棒般沉重。那骑马的人走过去,一句话也没同我们说。
我兄弟对我说:“我们走那条洼路吧。”
洼路上看不见一丛荆棘、一丝青苔。一切都是土灰色,连天空也是土灰色。走了几步后,我讲话时,没有人应我。我发现我兄弟不在了。
我看见一个村庄,便走了进去。我想,那里一定就是罗曼维尔。(为什么是罗曼维尔 ?)
我走进第一条街,街上冷冷清清。我走进第二条街。在拐角处,有个人倚墙而立。我问那人:“这是什么地方?我在哪里?”那人没有回答。我看见一座房屋的门开着,便走了进去。
第一个房间里没有人。我走进第二间。一个男人靠墙站着。我问那人:“这房子是谁的?我在哪里?”那人没有回答。那房子有座花园。
我走出屋子,来到花园里。花园非常荒凉。我发现第一棵树后站着一个人。我对那人说:“这花园是谁的?我在哪里?”那人没有回答。
我在村子里转悠,我发现那是个城市。所有的街道荒荒凉凉,所有的房子大门洞开。街上没有行人,屋子里没人走动,花园里没人散步。可是,每个墙角,每扇门后,每棵树后,都站着一个人,而且都不说话。每次都只有一个人。这些人看着我过去。
我出了城,在田野里行走。
走了一会儿,我回过头,看见一大群人跟在我后面。我认出都是我城里见过的人。他们的脑袋长得怪怪的。他们似乎并不匆忙,但走得比我快。他们走路时不发出一点声音。不一会儿,那群人就赶上了我,将我团团围住。这些人的脸全都是土灰色。
这时,我进城时遇到的并问过话的那个人对我说:“您上哪儿?您难道不知道您早已死了吗?”
我张开嘴想回答,发现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他醒了。他感到很冷。窗子仍然开着,风吹得窗框摇来摆去,那风犹如晨风般寒冷。炉火已熄灭。蜡烛也快燃尽。天色仍然很黑。
他站起来,走到窗口。天上仍然没有星星。
从窗口望去,可见院子和大街。突然,他听见街上响起短促而沉重的声音,他低下头来张望。
他看见下面有两颗红星,奇怪的是,那星光在黑暗中时而延伸,时而缩短。
他的神智在朦胧的梦境中沉浮,尚未完全清醒:
“咦!”他想,“天上没有星星,现在到地上来了。”
然而,这种错乱马上就消失了,他又听到了声音,和第一次的一样,这下他完全清醒了。他凝眸而望,看出那两颗星星原来是一辆马车的挂灯。借着灯光,他辨认出那辆车的形状,是辆双轮轻便马车,套着一匹小白马。他听到的声音,是马蹄声。
“这车是怎么回事?”他想,“这么早谁会来?”
这时,有人轻轻叩了一下他的房门。
他浑身打了个颤,用吓人的声音喊道:
“谁?”
“是我,市长先生。”
他听出是门房老太太的声音。
“什么事?”他又说。
“市长先生,快五点了。”
“五点又怎么啦?”
“市长先生,车子来了?”
“什么车子?”
“轻便马车。”
“什么轻便马车?”
“市长先生没要过一辆轻便马车吗?”
“没有啊。”他说。
“车夫说他是来找市长先生的。”
“什么车夫?”
“斯科弗莱先生的车夫。”
“斯科弗莱?”
听到这个名字,他打了个哆嗦,好似有道强光从他面前闪过。
“啊,对了!”他说,“斯科弗莱先生。”
那老太太这时若看见他,一定会吓得魂不附体。
一阵较长时间的沉默。他惊呆地望着烛火,在烛芯周围抓了些灼热的蜡,用手指捻成一团。那老太太等着。不过,她仍壮胆大声问道:
“市长先生,我怎么回话?”
“就说我知道了,马上下来。”
那时候,从阿腊斯到滨海蒙特勒伊的邮件,仍用帝国时代那种兼载旅客的小邮车运送。那是一种有篷双轮马车,车内裱着浅褐色的皮革,车身悬在保险弹簧上,只有两个座位,一个放邮件,另一个坐旅客。车轮两侧伸出长长的进攻性的横杠,迫使其他车辆保持一定距离。现在,在德国的公路上还能看见这种马车。邮件箱是一个长方形大箱子,放在马车后部,与车身连成一体。邮箱为黑色,马车为黄色。
那种马车现已绝迹,它们弯腰曲背,奇丑无比,当它们在远处行驶,在天际爬行,就像是一种昆虫,我想叫白蚁吧,前半身细细的,后半身大大的。它们疾走如飞。从阿腊斯到滨海蒙特勒伊的邮车,都是夜里一点钟,等巴黎的邮车过后才出发,早晨五点前抵达目的地。
那天夜里,经埃斯丹驶往滨海蒙特勒伊的邮车,刚开进城里,在一条街的转弯处,撞上了一辆迎面开来的轻便马车,那车由一匹小白马拉套,车里只有一个人,一个裹着大衣的男人。那轻便马车的轮子被猛撞了一下。邮差喊那人停下,可那旅客毫不理会,继续疾步赶路。
“这个人真匆忙!”邮差说。
那行色匆匆的人,正是我们刚才看见在内心纷扰中苦苦挣扎的、确实值得怜悯的那个人。
他去哪里?连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这样匆忙?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去哪里?可能去阿腊斯;但也可能去别的地方。他时而有所感觉,每次意识到要去的地方,便会不寒而栗。
他沉入黑暗,犹如沉入一个无底深渊。有东西在推他,有东西在拉他。他内心的想法,谁也说不清楚,但谁都会理解。有谁一生中不曾沉入过未知世界的黑暗深渊中呢?
再说,他什么也没决定,什么也没决断,什么也没确定,什么也没做。他意识中的任何活动,都不是最终的。他现在比任何时候更处在开始阶段。
为什么去阿腊斯?
这个问题,他在向斯科弗莱租用马车时,就思考过了,现在仍在反复思考。他对自己说,不管结果如何,亲眼去看一看,亲自作出判断,这没有什么不好;——这甚至是谨慎的做法,应该知道事情的经过;——不作观察研究,就不可能作出决定;——从远处去看事物,会小题大做,如果亲眼看见了那个尚马蒂厄,那个无耻之徒,他的内心也许会感到轻松,让他代自己去坐牢,不会再良心不安;——对了,雅韦尔可能会在那里,还有布雷韦、舍尼迪厄、科舍帕伊,这些苦役犯,从前都认识他,肯定会认出他来;——嗨!干吗这样想!——雅韦尔怎么也料想不到;——所有的推测和假设,全都集中在尚马蒂厄身上,假设和推测比任何东西都顽固;——因此,不会有任何危险。
他想,也许那一刻很难受,不过肯定会过去的;——不管命运多么险恶,但毕竟掌握在自己手中;——他自己是命运的主人。他牢牢抓住这个想法。
其实,说穿了,他根本不想去阿腊斯。
可他还是去了。
他一面想着,一面快马加鞭。小白马步伐稳健,疾走如飞,每小时行两里半。车子越往前行,他越感到内心有什么东西在往后退。
拂晓时,他已在旷野了,滨海蒙特勒伊城已远远抛在后面。他望着天边渐渐发白;他望着冬日拂晨的寒冷景物从面前掠过,但他视而不见。和黄昏一样,凌晨也有幻象,他却看不见,但是,那些幽灵般的树木和山丘,像是穿透他的肌肤似的,使他本已汹涌澎湃的内心,不知不觉平添了一种不可言喻的忧郁和凄凉。
每经过一所——有时就在路边——孤零零的房子,他就想:里面的人还在睡觉呢!
马蹄声、鞍辔的铜铃声、车轮声,汇成单调而柔和的声音。心情愉快的人听来,会觉得悦耳动听,心情沉郁的人听来,会觉得悲怆凄凉。
到达埃斯丹时,天已大亮。他在一家客店门口停下来,让马歇口气,吃点燕麦。
正如斯科弗莱所说的那样,那匹马是布洛内小种良马,头和肚子很大,颈部不够长,但前胸很宽,臀部很大,腿又细又瘦,蹄结实有力,其貌不扬,但体格健壮。这匹非凡的小白马两小时行了五里,臀部一点汗也没有出。
他没有下车。马厩伙计送来燕麦,他突然弯下腰,检查左边的轮子。
“您这样还要走很远吗?”那人问。
“怎么啦?”他回答,但似乎仍沉湎在默想中。
“您从很远的地方来吗?”伙计又问。
“离这五里。”
“呀!”
“‘呀’什么?”
那伙计又一次弯下腰,眼睛盯着轮子,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说:
“这轮子刚才走了五里是可能的,但现在四分之一里都走不了了。”
他跳下车。
“朋友,您说什么?”
“我说,您走了五里,您和马没掉进路边沟里,算是奇迹了。您自己看看吧。”
那轮子果然伤得很严重。那辆邮车把它撞断了两根辐条,撞伤了轮毂,螺母固定不住了。
“朋友,”他对马厩伙计说,“这里有车匠吗?”
“当然有,先生。”
“请您帮个忙,去找他来。”
“那不就是,离这里两步路。喂!布加亚师傅!”
车匠布加亚师傅就站在门口。他过来检查了轮子,就像外科医生检查断腿那样,做了个鬼脸。
“您能马上就修这个轮子吗?”
“当然,先生。”
“什么时候我可以走?”
“明天。”
“明天!”
“这要干整整一天。先生急着要走吗?”
“很急。最晚一小时后就要走。”
“不行,先生。”
“付多少钱都行。”
“不行。”
“那好!两个小时。”
“今天无论如何不行。要重做两根辐条和一个轮毂。明天以前,先生绝对走不成。”
“我要办的事等不到明天。这样吧,这轮子不修了,能不能换一个?”
“怎么换?”
“您不是车匠吗?”
“当然,先生。”
“您没有一个车轮可以卖给我吗?我就可以马上动身了。”
“一个备用的轮子?”
“是的。”
“我没有您这辆车的备用轮子。轮子总是成双成对的。两个轮子不是随便能配到一起的。”
“那么,就卖给我一对好了。”
“先生,不是所有的轮子都适合所有车轴的。”
“可以试试嘛。”
“试也没用,先生。我只有运货大车的轮子。这里是小地方。”
“那您有篷式马车出租吗?”
车匠师傅第一眼就看出这马车是租来的。他耸了耸肩。
“您把租来的车搞成这副模样!我有也不租给您!”
“那卖给我,怎么样?”
“我没有篷式马车。”
“什么!一辆有篷的就行了。您看,我不难说话。”
“我们是小地方。不过,”车匠补充说,“我车库里有一辆旧的敞篷四轮马车,是城里一位有钱人托我保管的,可他从来也不用。我把它租给您,这对我没关系。不过,不要让那人看见。还有,这是辆四轮马车,要用两匹马。”
“我租用驿马。”
“先生去哪里?”
“阿腊斯。”
“先生想今天就到吗?”
“是呀。”
“用驿马?”
“不行吗?”
“先生今天夜里四点到,行不行?”
“不行。”
“您看,有件事得说明一下,因为用驿马……先生有证件吗?”
“有啊。”
“那好,不过,用驿马,明天以前先生到不了阿腊斯。这是一条支线。驿站服务很差,马都在地里干活。冬耕已开始,需要很多马拉套,人们到处找马,驿站的马也不例外。先生在每个驿站至少要等三四个小时。并且走得很慢,有很多上坡路。”
“算了,我骑马去吧。把这车给我解下来。这里总买得到一个马鞍吧。”
“当然。不过,您这匹马能忍受马鞍吗?”
“真的,您倒提醒我了。它受不了。”
“那么……”
“我在这村里能租到一匹马吗?”
“一口气能跑到阿腊斯的马?”
“对。”
“这样的马,我们这里没有。首先得买马,因为大家不认识您。但是,不管买还是租,出五百法郎还是一千法郎,您都找不到这样的马。”
“那怎么办?”
“老实人说老实话,最好让我给您修车,明天再走。”
“明天太晚了。”
“当然!”
“没有去阿腊斯的邮车吗?什么时候经过?”
“今天夜里。两辆邮车对开,都是在夜里。”
“怎么!修这轮子要一天时间?”
“一天,整整一天!”
“两个人一起修呢?”
“十个人也不行!”
“能不能用绳子把辐条捆起来?”
“辐条行,轮毂不行。再说,轮辋也有问题。”
“城里有租车的地方吗?”
“没有。”
“还有别的车匠吗?”
马厩伙计和车匠师傅连忙摇头,异口同声地回答:
“没有。”
这时,他不禁高兴不已。
显然,这是天意。是上帝弄坏轮子,让他半路停下来。上帝第一次发出警告,他没有屈服。刚才,他为继续赶路尽了最大的努力;他想尽了一切办法,做到了仁至义尽;他在寒冷、疲劳和费用面前没有退缩;他没什么好内疚的了。假如他不能继续赶路,就不是他的事了。这不能怪他,不是他不想去,而是上帝不让他去。
他呼吸了一下。从雅韦尔来访后,他是第一次这样自由而舒畅地呼吸。他感到,二十个小时以来揪住他心的那只铁手,刚才松开了。
他觉得上帝站在他一边,明确表明了立场。
他暗自思量,他已尽了全力,现在,他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地返回了。
假如他和车匠的谈话是在旅店的一个客房里进行的,那就不会有人在场,也不会有人听见,事情也就到此为止,读者下面看到的事,就可能无从谈起。可是,谈话是在大街上进行的。街头谈话总会招来观众。有些人就爱看热闹。他和车匠交谈的时候,有几个过往行人停住脚步,围了上来。听了几分钟后,一个男孩子离开人群,奔跑而去,当时,谁也没有注意到他。
那旅客经过前面那番慎重考虑之后,正要下决心往回走,那男孩子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位老太太。
“先生,”那老妇说,“我听孩子说您想租一辆篷式双轮马车。”
这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出自一个孩子带来的老妇口中,却使他背上直冒冷汗。他仿佛看见那只已松开的铁手又暗暗出现在他身后,准备把他抓住。
他回答:
“是呀,老太太,我想找一辆出租的马车。”
他又连忙补充了一句:
“可这里没有。”
“谁说没有?”老妇说。
“哪里有?”车匠忙问。
“我家里。”老妇回答。
那旅客打了个颤。那只不祥的手又把他抓住了。
老妇家的草料棚里的确有一辆差强人意的柳条篷破车子。那车匠和旅店伙计见到手的生意要丢了,便掺和进来:
——一辆吓人的破车,——车身直接安在车轴上,——里面的凳子是用皮带挂着的,——下雨漏水,——轮子受了潮,锈得不成样子了,——和这辆轻便马车一样,也走不远,——不折不扣的老爷车!——先生要是坐这辆破车,那就错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他们讲得一点也不错。但是,这辆破车,这辆老爷车,这玩意儿,再破再旧,两个轮子还能转动,是可能去阿腊斯的。
他照价付了钱,把他的车留给车匠修理,等回来时再用,将小白马套上车,他坐上去,便按早晨的路线继续赶路了。
当小车摇晃着启动时,他默默承认,刚才他想到不用再去要去的地方时,不禁暗暗窃喜。他审视这快乐,心里很气恼,感到这实在荒谬。为什么想到返回就高兴呢?毕竟,去那里是他自己决定的,没有人强迫他。再说,他不愿意的事是不会发生的。
当他驶出埃斯丹城时,他听见有人大声喊道:“停下!停下!”他猛地刹住车。在这个猛烈的动作中,仍有一种兴奋而紧张的意味,像是在期望着什么。
是那位老妇人的小男孩。
“先生,”他说,“是我帮您弄来这辆车的。”
“怎么?”
“您什么也没给我。”
他一向乐善好施,对谁都不拒绝,可他觉得这个要求太过分,可以说令人厌恶。
“啊!是你,小子?”他说,“你什么也别想得到!”
他扬鞭抽了一下马,飞快地走了。
他在埃斯丹耽搁了很长时间,他想把失去的时间追回来。小白马很勇敢,一个顶两个。可那是二月,又刚下过雨,路很难走。再说,已不再是那辆轻便马车了。现在这辆车很重很费劲。况且,还有许多上坡道。
从埃斯丹到圣波尔,走了将近四个钟头。四小时走了五里。
在圣波尔,他在遇到的第一个客店里卸了车,叫人把马牵到马厩。他答应过斯科弗莱,所以马吃食料时,他就呆在食槽旁。他心里想着漫无头绪的愁事。
老板娘进马厩来了。
“先生不想用饭吗?”
“噢,真的,”他说,“我甚至很有食欲。”
他跟那女人走了。那女人精神饱满,满面春风。她把他领到一间低矮的屋子里,有几张桌子,铺着漆布。
“快点上,”他说,“我要赶路。我有急事。”
一个佛兰德斯胖女仆连忙摆上餐具。他惬意地看着这姑娘。
“怪不得我不舒服。”他想,“原来是我还没有吃午饭。”
饭端上来了。他急忙拿起面包,咬了一口,然后又慢慢放到桌上,不再碰它了。
一位运货的马车夫在另一张桌上吃饭。他问那人:
“他们的面包怎么这么苦?”
车夫是德国人,听不懂他的话。
他回到马厩他的白马身旁。
一小时后,他离开圣波尔,向丹克驶去。从丹克到阿腊斯只有五里了。
这一路上他在做什么?他在想什么?和早晨一样,他望着树木、茅屋顶、耕田一一闪过,望着景物转瞬即逝,每拐一道弯,原来的景物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像这样欣赏景物,有时会使人心旷神怡,不再想其他事情。万千景物第一次看见,也是最后一次看见,还有什么比这更深奥、更令人伤感的吗?旅行,时时刻刻都有生,时时刻刻都有死。也许,在他脑海最深处,他在将人生同这些变幻无穷的视野进行着比较。人生的一切都是稍纵即逝。黑暗和光明交替出现,使你目眩的光明刚刚消失,黑暗便接踵而至。我们举眸凝望,我们急急匆匆,伸手去抓一闪而过的东西。每个事件好比路上的一道拐弯,转眼间,人就老了。仿佛摇晃了一下,周围就变得一片黑暗,只辨出前面有扇黑乎乎的门,拉我们走完了人生的那匹深色的马,现在骤然停下,一个朦胧不清的陌生人在黑暗中把马卸下。
黄昏降临,放学的孩子看见这个旅客进了丹克镇。的确,这季节的白天依然很短。他在丹克没有停留。当他出镇时,一个正在铺路的养路工抬起头,说:
“这马太累了。”
的确,那可怜的马步子放得很慢了。
“您是去阿腊斯吗?”养路工又问。
“是的。”
“您这样走,恐怕很晚才能到。”
他勒住马,问那养路工:
“这里到阿腊斯还有多远?”
“足足还有七里。”
“怎么回事?驿站手册上标的是五又四分之一里。”
“哈!”养路工说,“您不知道在修路吗?再走一刻钟,您就发现路断了,就不能再往前走了。”
“确实。”
“您向左拐,那条路通往卡朗西,跨过一条河,到了康布兰,就向右拐,那是从圣埃卢瓦山到阿腊斯的公路。”
“可是天黑了,我会迷路的。”
“您不是本地人?”
“不是。”
“不是本地人,又是走小路。——喂,先生,”养路工又说,“要不要听听我的意见?您的马走不动了,回丹克吧。那里有一个很不错的客店。在那里过一夜。明天再去阿腊斯。”
“今晚上我必须赶到那里。”
“那就另当别论了。不过,您还是要去那旅店,再雇一匹马。马厩伙计还能带您走近路。”
他听从养路工的劝告,往回走了,半小时后,他又经过那个地方,但这回却是增加了一匹好马,跑得飞快。一个叫作驿站车夫的马厩伙计坐在车辕上。
但他觉得走得太慢。天已完全黑了。
他们上了小路。路上坑坑洼洼,极难行走。车子刚走出一个车辙,又陷入另一个。他对车夫说:
“跑快点,给您双倍赏钱。”
车子颠簸了一下,驾马的横木断了。
“先生,”车夫说,“横木断了,我的马没法套了。这条路夜里很难走。假如您愿意回丹克过夜的话,明天一早我们就可以到阿腊斯。”
他回答:“你身上有绳子和刀吗?”
“有呀,先生。”
他砍了根树枝,把它做成横木。
这一来,又耽误了二十分钟。但他们又奔驰起来。
原野上黑咕隆咚。一团团幽黑的浓雾低垂在山岗上,犹如炊烟挣扎着升起。浮云间透出微白的光。海上吹来一阵大风,四面八方都响起移动家具般的声音。一切都朦朦胧胧,战战兢兢。多少景物在这浩荡的夜风下索索发抖!
他冷得筋骨瑟缩。昨夜以来,他还没吃过东西。他依稀回想起另一次夜行,那是在迪涅郊外的平原上。已过去八年了,他感到恍若昨日。
远处传来钟楼的钟声。他问车夫:
“敲几点了?”
“七点,先生。八点钟就可到阿腊斯。只剩三里了。”
这时,他脑海里第一次出现了一个想法,他奇怪自己怎么早没想到。他想,他这一切努力,也许是白费劲儿;他连开庭的时间都不知道,至少也该打听一下;他也不管有没有用,只是一个劲儿地往前走,这实在太荒谬。接着,他又在头脑里盘算:通常,重罪法庭上午九点开庭;这件案子用不了多少时间;偷苹果的事,一会儿便能审完;接下来便是验明正身;四五个证人作证,辩护律师没多少话好说;他到那里时,也许案子审完了。
车夫快马加鞭。他们过了河,圣埃卢瓦远远抛在后头。
夜色越来越深。
然而,这时候,芳蒂娜却喜不自胜。
夜里她睡得很不好。她咳得很厉害,热度也更高,而且噩梦不断。第二天早晨,医生来探望她时,她还在说胡话。医生惊慌不安,嘱咐说,马德兰先生一来,就通知他。
一上午,她都萎靡不振,很少讲话,手揉捏着被单,喃喃计算着,像是在计算距离。她眼睛深陷,目光呆滞。那双眼睛似乎没有一点光了,可有时候,又会重新点燃,发出星星般的光芒,仿佛在某个凄惨的时刻来临之际,尘世间的光就要离弃人们的眼睛,而上天的光却来把它们照亮。
每当辛普丽斯嬷嬷问她怎么样时,她总是回答:
“很好。我想见马德兰先生。”
几个月前,当芳蒂娜丧失了最后的廉耻心和最后的快乐时,她就已瘦得不像样子,现在只剩下一副骨架了。她本已万念俱灰,现在身体衰竭,她就彻底垮了。她才二十五岁,却满脸皱纹,面颊松弛,鼻孔抽搐,牙根暴露,形容枯槁,脖子瘦削,锁骨突出,四肢无力,皮肤灰暗,新长出的金发中布满了白发。唉!真是疾病催人老哪!
中午,医生又来了,他开了药方,又问市长先生来没来过,急得他直摇脑袋。
马德兰先生通常三点钟来探望病人。守时是一种仁慈,所以他一贯很守时。
快到两点半时,芳蒂娜开始烦躁不安了。二十分钟,她就问了辛普丽斯嬷嬷十多次:“嬷嬷,几点了?”
三点敲响。敲第三下时,芳蒂娜霍地坐了起来,平时,她在床上动一下都很费力。两只枯瘦蜡黄的手痉挛似的紧紧捏在一起,辛普丽斯嬷嬷听见她深深叹了口气,仿佛要把郁闷从胸口赶走。然后,芳蒂娜转过头,看着门口。
没有人进来。门一直关着。
她眼睛盯着门口,一动也不动,仿佛连呼吸也屏住了,像这样呆了一刻钟。嬷嬷不敢同她讲话。教堂敲响三点一刻。芳蒂娜重新倒在了枕头上。
她一句话也不说,又开始揉捏被单。
半小时过去了,接着一小时过去了。没有人来。每当响起钟声,芳蒂娜都要坐起来,望着门那边,然后又躺下。
她的心事一眼就可看出,但她不提任何人的名字,也不怨天尤人,只是不停地咳嗽,其状惨不忍睹,好像有种说不清的东西在向她逼近。她脸色发青,嘴唇发紫。她不时地露出微笑。
五点过了。嬷嬷听见她轻轻地说:
“我明天就要走了,他今天不该不来!”
辛普丽斯嬷嬷也奇怪马德兰先生为什么迟迟不来。
这时,芳蒂娜望着帐顶,仿佛在努力回忆什么。忽然,她唱起歌来,声音弱如气息。嬷嬷听着。下面就是芳蒂娜唱的歌:
我们在市郊漫步,
想买些漂亮东西。
矢车菊蓝莹莹,玫瑰花儿红艳艳,
矢车菊蓝莹莹,我爱我的小宝宝。
圣母马利亚穿着绣花袄,
昨日来到火炉旁对我讲:
“一天你问我要个小宝宝,
他就躲在我的面纱里。
快去城里扯块布,
再买针线和针箍。”
我们在市郊漫步,
想买些漂亮东西。
仁慈的圣母,我在火炉旁,
放了一个饰满彩带的摇篮。
上帝即使赐我最美的星星,
我也更爱你给我的小宝宝。
“太太想用这布做什么?”
“给我的小宝宝做新衣裳。”
矢车菊蓝莹莹,玫瑰花儿红艳艳,
矢车菊蓝莹莹,我爱我的小宝宝。
“去把这块布洗一洗。”“去哪里?”
“去河里。别把它弄破了搞脏了,
用它做条漂亮的小裙子,
我要在裙子上面绣满花。”
“孩子不在了,太太,这布做什么?”
“做一条被单作我的裹尸布。”
我们在市郊漫步,
想买些漂亮东西。
矢车菊蓝莹莹,玫瑰花儿红艳艳,
矢车菊蓝莹莹,我爱我的小宝宝。
这是一首古老的摇篮曲。从前,她哄小珂赛特睡觉时,就唱这首歌。孩子不和她在一起已有五年了,她再没有想起过这首歌。她的声音那么悲凉,而曲调又那么柔美,让人听了肝肠寸断,就连修女也会伤心落泪。见惯了严肃东西的辛普丽斯嬷嬷,也感到自己要落泪了。
时钟敲响六点。芳蒂娜仿佛没有听见。她对周围的事物好像都不关心了。
辛普丽斯嬷嬷派了个女仆,去向工厂的女门房打听市长先生回没回来,能不能马上到医疗室来一趟。几分钟后女仆回来了。
芳蒂娜一直静静地躺着,好像在凝神想心事。
女仆悄声对辛普丽斯嬷嬷说,市长先生冒着严寒,坐一辆白马拉的轻便马车,一大早,甚至不到六点就出门了;他是一个人走的,连车夫都没有,不知道他走哪条路,有人说看见他拐到去阿腊斯的路上了,还有人说在通往巴黎的路上遇到他了;他走的时候,同平时一样仍然和蔼可亲,他只交待门房老太太夜里不用等他回来。
两个女人背对芳蒂娜窃窃私语,嬷嬷询问,女仆推测。芳蒂娜早已跪在床上,握紧拳头,撑在长枕上,脑袋从帐缝里伸出来,侧耳细听她们的谈话,瘦得形销骨立,却像健康人那样动作灵活,显出某些气质性疾病特有的焦躁和亢奋。忽然,她大声嚷道:
“你们在谈马德兰先生!为什么不大声说?他在做什么?为什么不来?”
她的声音如此粗暴,如此嘶哑,那两个女人以为听见了男人的声音,吓得转过身来。
“说呀!”芳蒂娜喊道。
女仆结结巴巴地说:
“女门房对我说,他今天不能来了。”
“孩子,”嬷嬷说,“安静点,快躺下。”
芳蒂娜仍旧那个姿势,用蛮横而凄厉的口气大声说:
“他不能来?为什么?你们是知道的。刚才你们嘀嘀咕咕就是谈这个。我想知道。”
女仆忙对修女耳语道:
“对她说,他在开市政会议。”
辛普丽斯嬷嬷脸上泛起了淡淡的红云,因为女仆让她撒谎。可是另一方面,她感到若对病人说真话,会给她带来沉重的打击,芳蒂娜现在这个样子,后果会不堪设想。可她脸红的时间很短。嬷嬷抬起平静而忧郁的目光,看着芳蒂娜,对她说:
“市长先生出门了。”
芳蒂娜倏地直起身,坐在脚后跟上。她眼睛放射出光芒。在她痛苦的脸上,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喜悦。
“出门了?”她喊道。“他去找珂赛特了!”
说完,她两只手伸向天空,脸上的表情变得难以形容。她微微启动嘴唇,低声祈祷上帝。
祈祷完毕,她对辛普丽斯嬷嬷说:“嬷嬷,我想睡了,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刚才,我的表现很恶劣,说话声音太大,请您原谅。我知道,我的好嬷嬷,大喊大叫不好。不过,您看,我现在很高兴。仁慈的上帝是好人,马德兰先生是好人。您想想,他去蒙费梅接我的小珂赛特了。”
她又躺下来,帮嬷嬷抚平枕头,吻了吻挂在脖子上的小十字架。这枚银十字架是辛普丽斯嬷嬷送给她的。
“孩子,”嬷嬷说,“现在好好休息吧,不要再说话了。”
芳蒂娜用汗漉漉的手握住嬷嬷的手。嬷嬷感到她在出汗,心里很难过。
“今天早晨,他去巴黎了。其实,他根本用不着经过巴黎。蒙费梅在巴黎这一边,稍为靠左一点。您还记得吗?昨天,我同他谈珂赛特时,他是怎样回答我的吗?他说:快了,快了。他是想给我个惊喜。您知道吗?他写过一封信,对泰纳迪埃家说,要把珂赛特接回来,他让我签了字。他们没什么好说的,是不是?他们肯定会把珂赛特还给我的。因为付给他们钱了。付过了钱,还要留着孩子,政府不会允许的。嬷嬷,不要做手势不让我讲话。我高兴极了,我身体很好,我一点病也没有了,我就要看见珂赛特了,我甚至觉得肚子饿了。我快五年没看见她了。您哪,您难以想象,孩子们多么让人牵肠挂肚!而且,您看好了,她一定很乖!您无法想象,她的小手指头粉嘟嘟的,可爱极了!首先,她会有一双非常漂亮的手。她一岁的时候,她的手可滑稽呢。这样!——她现在应该长得很大了。她已七岁了。长成大小姐了。我叫她珂赛特,可她的大名是欧弗拉齐。啊,今天早晨,我看着壁炉上的灰尘,就想到马上就要看见珂赛特了。我的上帝!真不应该好几年不见自己的孩子!应该想一想,人的生命不是永恒的!啊!市长先生,您这样做太好了!天气多冷呀!他穿大衣了吧?明天他就会回来的,是吧?明天将是大喜的日子。明天早晨,我的嬷嬷,您提醒我戴那顶有花边的小帽子。蒙费梅是个小镇。当年,我是步行经过那里的。我感到很远。但乘车就快了。明天他和珂赛特就会回来了。这里到蒙费梅有多远?”
嬷嬷对于距离一无所知,回答道:“嗯!我相信他明天会回来的。”
“明天!明天!”芳蒂娜说,“明天我可以看见珂赛特了!您看,好上帝的好嬷嬷,我没有病了。我高兴得发疯了。你们愿意,我都可以跳舞了。”
一刻钟前见过她的人,一定会感到莫名其妙。她现在脸色红润,满面笑容,说话的声音热烈而自然。有时,她边笑边喃喃自语。母亲的快乐,和孩童的快乐差不多。
“好了,”那修女说,“您现在高兴了,听我的话,别再说话了。”
芳蒂娜把头放在枕头上,轻声说:
“对,你该睡了,乖点儿,孩子就要回到你身边了。辛普丽斯嬷嬷说得对。这里的人都说得对。”
而后,她静静地躺着,头一动也不动,喜不自胜地睁大眼睛四下张望。她不再说话了。
嬷嬷放下帐子,好让她打个盹。
晚上七八点钟,医生来了。他听见病房里静静的,以为芳蒂娜睡着了。他轻轻地走进房间,蹑手蹑脚地走到床边。他微微掀开帐子,借着烛光,他看见芳蒂娜平静的大眼睛正在瞧他。
她对他说:“先生,你们允许我把她放在一张小床上睡在我旁边,是不是?”
医生以为她在说胡话。她接着又说:
“您看,这里正好能放一张小床。”
医生把辛普丽斯嬷嬷叫到一旁,嬷嬷向他作了解释,告诉他,马德兰先生要离开一两天,病人以为市长先生去蒙费梅了,因为不能肯定,我们就随她这样想了。再说,她的猜想说不定是正确的。医生表示赞同。
他又走到芳蒂娜的床边。芳蒂娜又说:
“因为,您看,她早晨醒来时,我就可以向这个可怜的小猫咪问早安。夜里我睡不着,就可以听她睡觉。听见她极其轻柔的呼吸声,对我身体会有好处的。”
“把您的手给我。”医生说。
她伸出胳膊,笑着嚷道:
“啊!唷!真的,您还不知道!我已经好了。珂赛特明天到。”
医生大吃一惊。她果真好了一些。不像先前那样气闷了,脉搏也跳得有力了。一种突然而至的生命力,使这个气息奄奄的可怜人恢复了生气。
“大夫先生,”她接着说,“嬷嬷告诉您市长先生去接小家伙了吧?”
医生让她别说话,千万不要激动。他又开了药方,让她服纯奎宁汤剂,如果夜里体温上升,给她服镇静剂。他走的时候,对嬷嬷说:
“她好一些了。如果明天市长先生真的把孩子带来了,谁知道呢?有些病是很不可思议的,我们见过有些病人遇到特别高兴的事,病就突然好了。我知道,这个病人患的是器质性疾病,已病入膏肓,但这些事是神秘莫测的。说不定我们能救她。”
我们撂在路上的那辆小篷车,到达阿腊斯邮政局客店门口时,差不多已是晚上八点了。我们紧随不放的那个人下了车,客店里的人热情相迎,他心不在焉地做了应答,把租来的马打发回去,亲自将小白马牵进马厩,然后推开楼下一间弹子房的门,进去坐了下来,双肘撑在一张桌子上。原来只打算走六小时的路程,却用了十四小时。他想这不是他的错。其实,他对此一点也不恼火。
客店老板娘进来了。
“先生过不过夜?先生用不用餐?”
他摇摇头。
“马厩伙计说,先生的马很累了!”
这时,他打破沉默说:
“这马明天早晨不能走吗?”
“啊!先生!它至少得休息两天。”
他问道:
“邮局是不是在这里?”
“是啊,先生。”
老板娘把他带到邮局。他出示证件,打听当晚能不能乘邮车回滨海蒙特勒伊。邮件旁边的位子恰好空着,他订了座位,并付了钱。
“先生,”邮局职员问他,“一点准时出发,别误了时间。”
然后,他离开客店,开始在街上转悠。
他不熟悉阿腊斯,街上黑咕隆咚,他信步走着。但是,他似乎坚持不向行人问路。他过了克兰雄小河,走进迷宫般的小巷,在里面迷了路。有个市民提着风灯慢慢走过来。他犹豫了一会儿,才决定上前问路,但他先四下里看了看,生怕有人听到他问的是什么。
“先生,”他说,“请问法院怎么走?”
“您不是本地人,先生?”那人回答,他看上去有一把年纪了。“那您跟我走吧。我刚好要去法院那边,也就是省政府那边。法院正在修理房屋,庭审暂时都在省政府里进行。”
“刑事审判也在那里吗?”他问。
“当然,先生。您看,现在的省政府,大革命前是主教府。八二年,当时的主教德·孔齐埃先生在里面建了个大厅。审判就在这个大厅里进行。”
路上,那市民问他:
“如果先生是想看审判,有点晚了。一般六点就结束了。”
这时,他们来到大广场,那人指给他看一幢大楼正面的四扇长窗,大楼黑乎乎的,但那四扇窗子却有灯光。
“先生,您运气不错,正好赶上了。看见那四个窗子了吗?那是重罪法庭。还亮着灯光呢,说明审判还没结束。案子想必拖延了,晚上接着干。您对这案子感兴趣?是刑事案吗?您是证人?”
他回答:
“我不是为了什么案件来的,只是想找个律师谈谈。”
“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那市民说。“瞧,先生,那是大门,有卫兵站岗。您从大楼梯上去就行了。”
他遵照那人的指点,几分钟后,就到了那间大厅。大厅里有很多人,这里那里,都有人群在低声交谈,穿长袍的律师夹杂其间。
看见一堆堆穿黑袍的人在公堂门口窃窃私语,总让人感到心里难过。从这些人的嘴里,很少能说出同情和怜悯的话,一般总是预测判决的结果。这些人群,在一个爱幻想的过路客看来,犹如一个个黑乎乎的蜂窝,各种嗡嗡叫的精灵们,在里面共建各种黑暗的大厦。
大厅很宽敞,只有一盏灯照明,从前是主教的接待室,现在作为法院的休息室。一扇双扉门此刻正关着,门那边便是刑事法庭的大厅。
休息厅里很暗,于是,他放心地向遇到的第一个律师打听。
“先生,”他说,“审得怎么样了?”
“审完了。”那律师说。
“审完了!”
他重复这句话的语气那样特别,律师回过头来。
“对不起,先生,您也许是亲戚?”
“不。我这里谁也不认识。判决了吗?”
“当然。怎么能不判决!”
“苦役?……”
“终身。”
他用低得旁人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
“那就是说验明正身了?”
“什么正身?”律师回答。“没有必要验明正身。案子很简单。那女人杀了她的孩子,弑婴罪已经证实,陪审团排除了蓄意谋杀,判她终身服苦役。”
“是个女的?”他说。
“当然。那女人叫利莫赞。那您同我谈的是什么案子?”
“没什么。但是,既然案子审完了,怎么还亮着灯?”
“还在审另一个案子。开始差不多两个小时了。”
“什么案子?”
“哦!这案子也很简单。一个乞丐犯了偷窃罪,是个惯犯,服过苦役。名字我记不大清了。一看他的脸,就知道他是强盗。就凭那张脸,我就会把他送进监狱。”
“先生,”他问,“有办法进到大厅里去吗?”
“我想不容易。人很多。不过,现在正在休息。有些人出去了,庭审重新开始时,您可以试一试。”
“从哪里进去?”
“从那扇门。”
律师走了。一时间,各种感受几乎同时涌上心头。这个无关的人说的话,首先像根冰冷的针,继而又似滚烫的剑,深深刺透他的心。当他看到那案子尚未结束,便松了口气。但他说不清楚是感到高兴,还是痛苦。
他走近几堆人群,听他们在说什么。因为庭期表排得满满的,法院院长指示那天审理两件简短的案子。先审了弑婴案,现在正在审苦役犯,一个惯犯,一个“回头马”。那人偷了苹果,但似乎尚未证实。已证实的是,他曾在土伦的监狱里呆过。案情也就变得严重了。此外,审问和作证都已结束,但律师还要辩护,检察官还要起诉。半夜前恐怕都结束不了。那人判刑的可能性很大。检察长很有水平,他控告的人从来“百发百中”;此人还是个才子,会作诗。
在通向审判厅的大门旁,站着一个庭丁。他问庭丁:
“先生,这门就要开了吗?”
“不开了。”庭丁回答。
“什么!重新开庭,也不开门?现在不是休息吗?”
“刚才又开始了,”庭丁又说,“不过,这门不打开了。”
“为什么?”
“里面满了。”
“什么!一个位子也没有了?”
“一个也没有了。门关了。谁也不让进。”
庭丁沉吟了一会儿,又说:“庭长先生后面还有两三个空位子,不过,庭长先生只允许官员坐在那里。”
说完,庭丁便转过身去不理他了。
他低着脑袋走了。他穿过休息室,缓步走下楼梯,仿佛下一个梯级,都要迟疑一下。可能他在同自己进行商量。昨天就开始的激烈的思想斗争尚未结束。新的波折随时都会重新开始。下到楼梯平台上,他便靠在扶手上,双臂交叉在胸前。突然,他解开衣襟,掏出皮夹,从里面拿出一支铅笔,撕了张纸,借着路灯朦胧的光线,匆匆写了一行字:滨海蒙特勒伊市长马德兰先生。然后,他大步走上楼梯,从人群中挤过去,径直走到庭丁身边,把那张纸交给他,不容置辩地对他说:
“把这交给庭长先生。”
庭丁接过纸,溜了一眼,立即照办了。
他没料到,滨海蒙特勒伊市长的名气如此响亮。七年来,他的美名传遍了下布洛内的各个角落,最后越过这小小的地区,在毗邻的两三个省内也遐迩闻名了。他不仅在专区首府建立了黑玻璃工业,使之受惠匪浅,就连滨海蒙特勒伊地区的一百四十一个村镇,也无不受到他的恩惠。必要时,他甚至还帮助其他几个地区发展了工业。比如,他抓住机会,以信贷和提供资金的方式,帮布洛内建立了罗纱厂、弗雷旺建立了机械麻纱厂、布贝建立了水力织布厂。无论哪里,只要提起马德兰先生的名字,人们无不充满敬意。阿腊斯和杜埃都羡慕小小的滨海蒙特勒伊市有这样一位好市长。
主持这次阿腊斯刑事庭审的,是杜埃的御前顾问,他和大家一样,久仰这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了。庭丁将通往法庭的门轻轻推开,走到庭长的座位后面,弯下腰,把我们刚才读过的纸条交给他,并对他说:这位先生想参加庭审。庭长肃然起敬,拿起笔,在纸条的下端写了几个字,又交还给庭丁,并对他说:“请他进来。”
我们这个故事的主人公,这位命途多舛的人,仍然站在门口,位置和姿势同庭丁离开时没有丝毫改变。他在沉思默想,忽听见有人对他说:“先生请跟我来。”还是那个庭丁,刚才转过身去不理他,现在鞠躬快把脑袋鞠到地上了。庭丁同时把纸条递给他。他打开纸条,旁边恰好有灯,能看清楚纸上的字:
“刑事庭长谨向马德兰先生致敬。”
他把纸条揉成一团,仿佛这几个字给他留下了苦涩的怪味。
他跟在庭丁后面。
几分钟后,他就一个人待在会议室里了。那屋子四壁镶板,庄严肃穆,一张铺着绿呢的桌子上点着两支蜡烛。庭丁离开时说的话,还在他耳边回响:“先生,这里是会议室,您只要转一下这门上的铜旋钮,就到了刑事庭长先生的座位后面了。”这些话,同他刚才走过窄窄的走廊和黑黑的楼梯时留下的模糊记忆,在他的头脑中搅成一团。
庭丁将他一个人留下来,自己走了。最后的时刻到了。他竭力集中思想,却怎么也集中不起来。人头脑中的思路,越是需要同椎心泣血的现实联系起来的时候,却越是会中断。他正待在法官们商议和判决的地方。他惊愕而平静地环顾这宁静而可怕的会议室,多少生命在这里断送,过一会儿,他的名字也将在这里回响,此刻,他的命运正在从这里穿过。他望望四壁,又望望自己,奇怪怎么会是这间屋子,怎么会是自己。
他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一路颠簸,已是疲惫不堪,但他全然不觉。他好像什么也感觉不到。
墙上挂着一个黑镜框,他走过去,看见玻璃下有一封信,年代已久,是巴黎市长兼部长让-尼科拉·帕施的真迹,日期是共和二年 六月九日,显然写错了;信中向这个区通告了被软禁的部长和议员的名单。此时,如果有人看见并观察他,会以为他对这封信很感兴趣,因为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并且读了两三遍。其实,这是无意识的行为,他的心在别处。他在想芳蒂娜和珂赛特。
他沉思着转过身,视线落在门的铜旋钮上,门那边便是审判厅。他几乎忘记这扇门了。他的目光始而平静地落在门上,在铜旋钮上停留片刻,继而变得茫然呆滞,渐渐变得惊恐不安。
他头上沁出大滴汗珠,从头发根流到了太阳穴。突然,他做了一个难以描绘的手势,威严之中带点反抗的意味,仿佛在说,而且确实在说:“见鬼!谁强迫我了?”然后,他猛地转身,看见前面就是他刚才进来的那扇门,便走过去,打开门,走了出去。他已离开会议室,到了门外,到了走廊里,那走廊又长又窄,有一些台阶,几个小窗口,曲曲弯弯,隔一段距离有一盏类似病房里用的长明灯。他来的时候也是走这个走廊。他呼吸了一下,然后侧耳细听;身后没有一点声音,前面也没有一点声音。他拔腿就跑,就像有人在追他。
他在走廊里绕了几个弯后,再次侧耳谛听。周围依然寂寂无声,灯光幽幽。他气喘吁吁,脚步踉跄,便靠在墙上。墙上的石头冰冷冰冷,他额头上汗水也像冰一样冷。他打了个寒噤,霍地站直身子。
于是,他独自一人,站在黑暗中,陷入了沉思。他浑身颤抖,是因为冷,也因为别的原因。
他苦苦思索了一整夜,他苦苦思索了一整天;此刻,他只听见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叹气。
就这样,一刻钟过去了。最后,他低下头,苦恼地叹了口气,垂着双臂,又往回走了。他走得很慢很慢,好像已精疲力竭。他感到刚才逃跑时,有人追上了他,在把他带回去。
他回到了会议室。他看到的第一件东西,便是那旋钮。那铜旋钮圆圆的,光光的,在他看来,犹如一个可怕的星星,散发着光芒。他看着它,就像在看一只老虎的眼睛。他目光怎么也无法从那里挪开。
他不时地往前挪一步,向门靠拢。
假如他注意听,会听见隔壁的大厅里有声音,一种低声议论的嗡嗡声。但他没有听,因而没有听见。
突然,他不知道怎么已走到了门边。他使劲抓住门把。门开了。
他已进了审判厅。
他向前迈了一步,机械地关上门,站在那里,端详眼前的情景。
这间厅相当大,灯光幽暗,时而喧哗,时而寂静,刑事诉讼的一整套机器,正在听众的注视下,严肃、鄙俗、阴森地进行着工作。
在大厅的一端,即他所在的这一头,坐着穿旧袍的法官,他们漫不经心,有的在咬手指甲,有的在闭目养神;在另一端,有一群衣衫褴褛的听众;律师们姿态各异,士兵们神情正直而冷酷;壁板破破烂烂,满是污渍,天花板肮脏不堪,几张桌子上铺着黄不黄绿不绿的哔叽布,几扇门被手摸来摸去变得黑不溜秋;壁板上的几个钉子上,挂着小咖啡馆里常用的油灯,与其说发出亮光,不如说冒出烟雾;那几张桌子上,放着铜烛台,插着蜡烛;幽暗、丑陋、凄迷;这一切给人以庄严肃穆的印象,因为人在里面会感受到人的威力——即所谓的法律——和神的威力,即所谓的公正。
人群中没有人注意他。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一个点上,即庭长左侧沿墙靠着一扇小门的一张木板凳上。几根蜡烛照着这木凳子,上面坐着一个人,左右各站着一个宪兵。
这个人就是那个人。他没有寻找就看见了。他的眼睛自然而然地往那边看,仿佛事先知道会在那里。
他以为看见了自己,已经变老,倒不是面孔绝对相像,而是姿态和外表一模一样,头发竖立,双眸凶猛而惶惑,穿着工作服,同他进迪涅那天的模样十分相似,满腔仇恨,把在狱中十九年积累起来的丑恶而珍贵的思想深深地埋在心中。他打了个寒噤,对自己说:
“上帝!难道我又要变成这副模样了吗?”
这人看上去至少有六十岁了。他的神态有一种难以描绘的粗野、惊慌和恐惧。
听到开门声,大家闪开给他让位,庭长转过头来,明白来人就是滨海蒙特勒伊的市长先生,向他点头致意。检察官因公曾不止一次去过滨海蒙特勒伊市,见过马德兰先生,认出是他,也向他点了点头。可他几乎没看见。那时,他正幻觉丛生。他呆呆地望着。
法官、书记、宪兵、一群残酷而好奇的听众,这一切,他见过一次,那是在从前,在二十七年前。这些倒霉的东西,他又一次看到了;他们就在眼前,他们在晃动,他们确实存在。这不再是回忆出来的情景,不再是想象出来的幻景,而是真正的宪兵,真正的法官,真正的听众,是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一切都完了。往日的可怕景象再次出现在他的周围,是那样真实,那样可怖。
这一切,都向他张开了嘴巴。他极度恐惧,连忙闭上眼睛,在心底里喊道:“决不!”
真是命运可悲的捉弄!他感到胆战心惊,他几乎要疯了。他的另一个自己就在那里!那个受审的人,大家叫他让·瓦让!
他眼前正在演出他一生中最可怕的一幕,是他的幽灵在演出,这是他从未见过的景象。
一切依旧,同样的机器,同样是夜晚,法官、士兵、观众的面孔也几乎一样。不同的是,在庭长的头上方,有一个带耶稣受难像的十字架,从前他受审时,法庭上没有这东西。他受审的时候,上帝没有到场。
他身后有一张椅子。他突然想到人们会看见自己,吓得赶快坐下来。他坐下后,利用法官公案上的一堆卷宗挡住自己的脸,不让大厅里的人看见。现在,他可以看见别人,而别人却看不见自己。他渐渐镇静下来。他完全回到了现实中。他已平静到可以听人说话了。
巴马塔布瓦先生是陪审团成员。
他找雅韦尔,但没看见。书记员的桌子挡住了证人席。而且,前面说了,大厅里的灯光很暗。
他进来的时候,被告律师的辩护已近尾声。大家的注意力高度集中。案子已审了三小时了。三小时以来,大家目睹着一个人,一个陌生人,一个极其愚蠢,或者说极其狡猾的穷人,在似是逼真的事实下,渐渐地屈服了。这个人,我们已知道,是一个流浪汉,他在一块田里被发现时,手里拿着一根有熟苹果的树枝,是从旁边一个果园里的苹果树上折下来的,那果园叫皮埃龙果园。这个人究竟是谁?已进行过调查。证人们刚才作了证,他们众口一词,通过辩论,现已真相大白。诉状说:“我们手中的这个罪犯,不仅是一个偷苹果的贼,一个偷农作物的贼,还是一个强盗,一个擅离监视地点的累犯,一个前苦役犯,一个最危险的歹徒,一个通缉已久名叫让·瓦让的坏蛋,八年前,从土伦监狱释放时,他手持凶器,对一个名叫小热尔韦的萨瓦孩子拦路抢劫,触犯了刑事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一旦验明该犯的正身,还要对此罪行进行审理。他最近犯了新的偷窃罪。这就是累犯了。先审理新罪,之后再审旧罪。”
面对这个诉状,面对证人的众口一词,被告显得目瞪口呆,不知所措。他摇着脑袋,做着手势,竭力否认,要不就两眼望着天花板。他说话十分费力,回答结结巴巴,但他整个人从头到脚都在否认。他像一个白痴,被一群摆开阵势的聪明人包围,又如一个局外人,置身于将他牢牢抓住的社会中间。然而,他的前途处在最大的威胁中,罪名成立的可能性每时每刻都在增加,充满诬蔑之词的判决向他步步紧逼,望着判决,观众比他更焦虑不安。他的身份一旦确定,小热尔韦的案子一旦判刑,那就不只是坐牢,而是很可能会判处死刑。这个人到底是谁?他这种迟钝的表情是什么性质?是愚蠢还是狡狯?是十分清楚事情的严重,还是懵然无知?对这些问题,听众中间看法不一,陪审团似乎也莫衷一是。这个案子既令人惊骇,又使人困惑,不仅模糊不清,而且茫然无绪。
辩护律师的辩护相当精彩,用的是外省方言。长久以来,这一直是法庭上唇枪舌剑的语言,从前,不管是在巴黎,还是在罗莫朗坦或蒙布里松,所有的律师都使用这种语言,现已成为古典,只有检察院的官方演说家还在使用,因为它音调洪亮,气派威严。在这种方言中,老公称作“丈夫”,老婆称作“妻子”,巴黎称作“艺术和文化的中心”,国王称作“君主”,主教大人称作“神圣的高级教士”,检察官称作“能言善辩的公诉代言人”,辩护词称作“刚才聆听到的高论”,路易十四时代称作“伟大的时代”,剧院称作“墨尔波墨涅 殿堂”,执政的王室称作“列王高贵的血统”,音乐会称作“音乐的盛大节日”,统辖一省的将军先生称作“威震四海的某某武士”,等等,神学院的学生称作“这些稚嫩的教士”,指责报界的错误时,说是“在报刊诸栏中散布毒素的花言巧语”,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因此,我们这位辩护律师一上来便阐述偷苹果的案情,——这种事要用文雅的语言来表达,实在勉为其难,不过,贝尼涅·波舒埃 有一次在致诔词中,不得不谈到一只母鸡时,照样言辞华美,应付自如。辩护律师确认,偷苹果的罪行实际上尚未证实。——他以辩护人的身份,坚持把他的委托人叫作尚马蒂厄,他说没有人看见他越墙或折树枝。他被抓住,是因为手中拿着一根树枝(辩护律师更乐意称作细枝),但他一口咬定是从地上捡的。谁又能提供反证呢?——这根树枝可能是小偷越过墙去折断并偷走后,做贼心虚而扔在地上的。可能是有一个贼。可是,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个贼就是尚马蒂厄呢?只有一点。他从前是苦役犯。律师不否认这一身份似乎不幸得到了证实;被告在法弗罗勒待过;他在那里当过修树工,尚马蒂厄的名字很可能出自让·马蒂厄;这一切确凿无疑;再说,四个证人毫不犹豫,一口咬定尚马蒂厄就是苦役犯让·瓦让;对于这些指控,这些证词,律师只好用当事人的否定——有个人目的的否定——来反驳;但是,即使他是让·瓦让,就能证明他是偷苹果的贼吗?最多也是推测,没有任何证据。被告确实采取了“笨拙的辩护方式”,律师应该“真诚地”承认这一点。被告坚持否认一切,否认偷窃和他的苦役犯身份。其实承认是苦役犯,对他肯定有好处,可以赢得法官的宽恕。律师曾劝过他,但被告拒不接受,可能认为否定一切,便可挽救一切。这是错误的。但是,难道不该考虑他智力低下吗?显然,这个人一看就有点傻。在监狱里长期受苦,出狱后,又长期受穷,这使他变得愚昧鲁钝,等等,等等。被告的申辩很糟糕,可是,这难道是给他定罪的理由吗?至于小热尔韦一案,律师认为无须争辩,因为与本案无关。最后,律师恳请陪审团和法庭,即使他们确认他就是让·瓦让,也只按擅离监视地点罪从轻发落,不要按屡教不改的苦役犯严加惩处。
检察官对辩护律师进行了驳斥。他和其他检察官一样,言辞激烈,词藻华丽。他赞扬辩方的“正直”,又巧妙地利用他的正直。他抓住辩方让步的几个方面,来攻击被告。律师似乎承认被告就是让·瓦让。他把这记录在案。因此,这个人是让·瓦让。这在诉状中已确认,不容再怀疑。说到这里,检察官追溯犯罪行为的根源,用换称法的修辞手段,怒斥浪漫派的伤风败俗(当时,浪漫派方兴未艾,《王旗报》和《日报》的批评家们称它为“撒旦派”),煞有介事地把尚马蒂厄,更确切地说,把让·瓦让的罪行,归咎为这一邪恶文学流派的影响。穷源溯流后,他话锋一转,谈起让·瓦让来了。让·瓦让是什么货色?他对让·瓦让进行了描绘。说他是遭人唾弃的魔鬼,等等。这般描绘,可以在忒拉门 的叙述中找到范例,这对悲剧毫无用处,但对每天的法庭辩论却大有帮助。听众和陪审团“高兴得发颤”。描写完让·瓦让,为了让第二天早晨的《省府公报》以最大热情报道他的演说,检察官又再展其口才:
“他是这样一个人,等等,等等,等等,流浪汉,叫花子,一无所有,等等,等等,——从前惯于为非作歹,蹲了监狱仍未改过自新,对小热尔韦的罪行就是明证,等等,等等。——他是这样一个人,犯了盗窃罪,在大路上被抓住,离他爬的围墙只有几步路,手里还拿着赃物,却矢口否认犯罪,否认偷窃和爬墙,否认一切,甚至姓名,甚至自己的身份!我们掌握了无数证据,这里不一一重复,只强调一点,四个证人认出了他,雅韦尔,正直的警探雅韦尔,另外三个是他同牢的无耻囚徒,苦役犯布雷韦、舍尼迪厄、科舍帕伊。他们众口一词,确认他是让·瓦让,可他是怎么对付的?他矢口否认!何等顽固不化!诸位陪审官先生,请你们主持正义,等等,等等。”
检察官说话时,被告张大嘴巴听着,惊讶之中还带点敬佩。显然,他惊讶一个人竟如此能说会道。诉状中不时出现“有力”的段落,检察官辩才横溢,污蔑之词滔滔不绝,犹如狂风暴雨,将被告团团包围,被告便慢慢地左右摇晃脑袋,仿佛是悲哀而无言的抗议。自辩论开始以来,他一直只满足于这种无奈的抗议。有两三次,离他最近的观众听见他咕哝:
“为什么不去问问巴卢先生!”
检察官请陪审团注意,被告傻乎乎的样子显然是装出来的,这不能说明他愚笨,只能说明他机敏狡黠,惯于欺骗法庭,因此,这人的“邪恶心术”已暴露无遗。在结束公诉时,他对小热尔韦的问题表示保留意见,要求严加惩处。
这就是说,大家想必还记得,暂时判处终身苦役。
辩护律师站起来,先对“检察官先生”的“精彩演说”恭维了一番,然后又竭力作了辩驳,但是软弱无力。显然,他守不住阵地了。
结束辩论的时刻到了。庭长叫被告起立,按惯例问他:
“您还有什么要辩护的吗?”
那人站在那里,手里搓揉着肮脏不堪的破帽子,仿佛没有听见。庭长又问了一遍。
这一回他听见了。也好像听明白了,仿佛醒来似的动了动,举目环视四周,先看观众,然后是宪兵、他的律师、陪审员、法官,将巨大的拳头放在被告席前面的木栏杆上,又朝四周看了看,突然,他眼睛盯着检察官,开口说话了。就像是火山爆发。话语从他口中喷出来,毫不连贯,汹涌猛烈,互相碰撞,语无伦次,仿佛都急着要同时冲出来。他说:
“我有话要说。我在巴黎修过大车,我在巴卢先生家干过。这活很辛苦。修车总是在露天,在院子里,遇到好的东家,便在车棚里,从来不可能在不透风的车间里,因为这活占地方,明白吧。冬天冷得只好捶打胳膊取暖,但东家不让,说这耽误时间。街上结冰时,手摆弄铁器,够人受的。这活儿很累人。干这活儿,年纪轻轻就熬成老头。四十岁就完了。那时我五十三岁,真是吃足了苦头。还有,那些工人都坏透了!因为你年纪大,就叫你老傻瓜,老笨蛋!我一天才挣三十苏,老板们欺侮我年纪大,尽量少付给我钱。此外,我还有个女儿,在河边给人洗衣服。她也挣几个钱。就我们两个人,日子还能对付。她也很辛苦。整天洗衣服,半个身子泡在木桶里,下雨天,下雪天,风冷得割你的脸。结冰天也得洗。有些人衣裳不多,等着换洗;你不洗,活儿也就丢了。洗衣桶接缝不严,到处往下漏水。衣服里里外外全都是湿的。从外湿到里。她还在红孩子洗衣坊干过,水从龙头里流出来。那里不用木桶。前面是水龙头,用来洗,后面是洗衣池,用来清。那是在屋子里,身子不像那样冷。但里面热气腾腾,熏得你眼睛看不见。晚上七点回家,到家就睡觉。她累坏了。她丈夫老打她。她现在死了。我们没过过快活的日子。她是个好姑娘,不去跳舞,安分守己。我记得,一个封斋节前的星期二,她八点就睡了。这都是实话。你们可以去打听。啊!去打听!我太愚蠢了!巴黎是个无底洞。谁认识尚马蒂厄老头?不过,你们可以去问巴卢先生。去巴卢先生家看看。我真不知道你们为什么对我这样。”
那人住口了,但仍站着。他说这番话时,声音又高又急,又嘶哑又生硬,神态恼怒、粗野和憨直。中间,他停了一会,向听众席上的一个人招手致意。他那些话仿佛都是信口抛出,就像是打嗝,一面说,一面做着樵夫劈柴的手势。他说完后,听众哄堂大笑。他把目光转向听众,见大家在笑,感到莫名其妙,自己也跟着笑了。
这情景凄惨极了。
庭长是个和蔼亲切的人。他大声发言了。
他提醒“陪审员先生”注意,“被告提到巴卢先生,自称在那里干过活,但援引无效。这位前车行老板已破产,没能找到”。然后,他转向被告,要他注意听他下面要说的话。他接着说:
“鉴于您目前的处境,应该好好思考。最严重的推定落在您头上,可能会导致死刑。被告,从您的利益出发,我最后一次质问您,您要把下面两个事件交待清楚:第一,您是不是翻过皮埃龙果园的围墙,折断树枝,偷了苹果,就是说,犯了越墙盗窃罪?第二,您是不是刑满释放的苦役犯让·瓦让?”
被告神态自信地摇了摇头,好像他完全听懂了问题,知道如何回答似的。他张开嘴,转向庭长,说:
“首先……”
继而他看了看他的帽子,又看了看天花板,闭口不言了。
“被告,”检察官正颜厉色地说,“请您注意。问您的问题,您一个也没回答。您惶惑不安,正说明您心虚。很清楚,您不叫尚马蒂厄,您是苦役犯让·瓦让,先用让·马蒂厄这个名字作掩护,那是您母亲的名字,您到过奥弗涅,您出生在法弗罗勒,是修树工。很清楚,您翻过皮埃龙果园的围墙,偷了成熟的苹果。陪审员先生们将作出判断。”
被告本已坐下。检察官讲完后,他霍地站起来,大叫大嚷:
“您这人真坏!这就是我想说的。开头我没想出来。我什么也没偷。我这个人不是每天都有饭吃的。我从埃利来,经过那里,那天下了场阵雨,田野成了黄泥浆,水塘里的水漫出来,把路边沙地里的草都冲了出来,我见地上有根断枝,上面有几只苹果,我就捡了起来,谁知给我惹了麻烦。我在牢里呆了三个月,让人拖来拖去。况且,我能说什么,你们说我有罪,你们对我说:‘快回答!’这位宪兵是个好人,他推推我的胳膊,低声对我说:‘回答吧!’我不会说话,我没念过书,我是个穷人。你们本该把事情弄清楚的。我没有偷,我捡了地上的东西。你们说让·瓦让,让·马蒂厄!我不认识这些人。他们是乡下人。我在巴卢先生家干过活,在医院大马路。我叫尚马蒂厄。你们告诉我出生的地方,真是太聪明了。我自己都不知道。不是所有的人生下来都有家的。那样就太好了。我认为,我父母亲是四处流浪的人。况且,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小时候,大家叫我小家伙,现在大家叫我老头。这就是我的教名。你们愿意的话,就这样叫吧。当然,我到过奥弗涅,我到过法弗罗勒!那又怎样?难道到过奥弗涅,到过法弗罗勒,就一定服过苦役?我对你们说,我没偷过东西,我是尚马蒂厄老头。我在巴卢先生家干过活,在他家住过。你们一个劲儿胡说八道,我都听得不耐烦了!为什么一个个就像疯了似的在后面逼我!”
检察官一直站着,他对庭长说:
“庭长先生,被告肆意抵赖,想让我们把他当傻瓜,我们警告他,那是痴心妄想。面对被告乱七八糟但十分狡猾的否认,我请庭长先生和法庭重新传犯人布雷韦、科舍帕伊和舍尼迪厄,以及警探雅韦尔,让他们就被告是不是让·瓦让再作一次证。”
“我提请检察官先生注意,”庭长说,“警探雅韦尔在邻县县城有公务要办,作完证就离开法庭和本城了。我们征得检察官和被告律师的同意,才准许他走的。”
“是这样,庭长先生。”检察官说。“鉴于雅韦尔先生不在场,我认为有必要提醒陪审员先生回顾一下雅韦尔先生刚才说的话。雅韦尔是值得尊敬的人,他正直廉洁,一丝不苟,这为他卑微但又十分重要的工作增光添彩。下面是他作证时说的话:‘我用不着用推定和物证来驳斥被告的否认。我一眼就认出他是谁了。他不叫尚马蒂厄,他从前是个极其凶恶、极其可怕的苦役犯,他叫让·瓦让。因为他服刑期满了,不得不十分遗憾地将他释放。他因加重情节的偷盗罪,服了十九年的苦役。他曾五六次企图越狱。除了抢劫小热尔韦和偷窃皮埃龙果园外,我还怀疑他在已故迪涅主教家偷过东西。我在土伦监狱当苦役犯副看守时,经常看见他。我再说一遍,我一眼就认出他了。’”
检察官这番精确无误的复述,似乎对听众和陪审团产生了强烈的印象。最后,他强调说,即使雅韦尔缺席,布雷韦、舍尼迪厄、科舍帕伊等三位证人仍然要再次上庭作证,郑重听取法庭的质询。
庭长将命令传给一个庭丁,过了一会儿,证人室的门打开。庭丁在一个宪兵的保护下,把布雷韦带上法庭。听众一个个紧张极了,所有的胸脯一起起伏,仿佛共有一个灵魂似的。
前苦役犯布雷韦穿着中央监狱的黑灰色囚衣。布雷韦六十来岁,他相貌像生意人,神情像无赖。这两者常常是相辅相成的。他犯了新的罪行,又进了监狱,在那里,他当了狱卒之类的角色。监狱的头头脑脑们对他的印象是:他总想干些有用的事。狱中布道神甫证明他有虔诚的宗教信仰。要提醒的是,这事发生在王朝复辟时期。
“布雷韦,”庭长说,“您受过加辱刑的惩罚,不能宣誓……”
布雷韦垂下眼。
“然而,”庭长继而又说,“即使是被法律贬黜的人,如果上帝垂怜,在他身上就还会有荣誉感和公正感。在这决定性时刻,我要唤起的就是这一情感。假如您身上还有这种情感,——我希望如此——,您就好好想一想再回答我,一方面您要考虑这个人,您的一句话会将他断送,另一方面您要考虑法庭,您的一句话能使它明白真相。这是庄严的时刻,如果您认为您前面的证词错了,现在改口还来得及。——被告,起立。——布雷韦,仔细看一看被告,好好回忆一下,凭着您的良心告诉我们,您是不是坚持认为,这个人是和您一起服过苦役的让·瓦让。”
布雷韦看了看被告,然后转向法庭。
“是的,庭长先生。是我第一个认出他来的,我现在仍然坚持。这个人就是让·瓦让。一七九六年进土伦监狱,一八一五年出狱。我比他晚出去一年。他现在傻里傻气,那是年纪把他变傻的,在牢里的时候,他可阴险呢。我肯定他是让·瓦让。”
“您去坐下吧。”庭长说。“被告,您还站着。”
舍尼迪厄带了上来,他绿帽红衣,一看便知是终身苦役犯。他在土伦监狱服刑,为了这件案子,把他从那里提出来的。他个子矮小,五十来岁,性子急躁,满面皱纹,身体瘦弱,脸色发黄,厚颜无耻,容易冲动,他的整个肢体显得病病恹恹,但他的目光却透着巨大的力量。他的牢友们给他取了个绰号:“我否认上帝 ”。
庭长对他说的话,同对布雷韦说的大致一样。当庭长对他说,他犯有罪行,无权宣誓时,他却抬起头,直视听众。庭长提醒他要集中注意力,然后,像刚才问布雷韦那样,问他是不是坚持说认得被告。
舍尼迪厄纵声大笑。
“问我认不认得他!当然!我们锁在同一根铁链上有五年时间。老兄,你不高兴?”
“您去坐下吧。”庭长说。
庭丁带来了科舍帕伊。他也判了无期徒刑,和舍尼迪厄一样,也是从牢里提出来的,也穿着红囚衣。他是卢尔德地方的农民,和比利牛斯山的熊相差无几。他在山里放牧,后来成了强盗。与被告相比,科舍帕伊和他一样野蛮,但似乎比他更愚笨。这个不幸的人,和许多不幸的人一样,大自然把他变成了野兽,社会把他变成了苦役犯。
庭长试图用哀婉而严肃的话来打动他,又提出了和前面同样的问题,问他是不是毫不犹豫、毫不含糊地坚持认为,他面前的这个人是让·瓦让。
“是让·瓦让。”科舍帕伊说。“他力气很大,大家都叫他千斤顶。”
这三个人的证词,显然是真诚可信的,每一次作证,都在听众席上引起对被告不祥的议论,而且,议论的声音一次比一次响,时间一次比一次长。被告神色惊讶地听他们作证,按照诉状的说法,这是他为自己辩护的主要手段。在听第一个人作证时,他身边的宪兵们听见他咕哝说:“啊!真有他的!”第二个人说完后,他露出了似乎满意的神态,稍微提高了声音说:“好!”到了第三个,他大声喊道:“精彩!”
庭长质询他说:
“被告,您听见了。您有话要说吗?”
他回答:
“我说:精彩!”
听众哗然,连陪审团也窃窃私语了。那人肯定完了。
“庭丁,”庭长说,“让大家安静。我要宣布辩论结束。”
这时,庭长身旁有了动静。一个声音喊道:
“布雷韦,舍尼迪厄,科舍帕伊!看看这边。”
听到这声音的人,无不毛骨悚然,因为那声音凄惨而可怕。大家的目光转向发出声音的地方。在法官后面坐着的特殊听众中,有一个人刚才站了起来,推开法官席和听众席之间的栅栏门,现在正站在大厅的中央。庭长、检察官、巴马塔布瓦先生,还有其他不少人都认出了他,异口同声地喊道:
“马德兰先生!”
那人正是马德兰先生。书记员的灯照亮了他的脸。他手里拿着帽子,衣服穿得整整齐齐,礼服扣得规规矩矩。他脸色十分苍白,身子微微颤抖。刚到阿腊斯时,他的头发还是花白的,现在全白了。那是他在这里一个小时以来变白的。
所有人都竖起了脑袋。人们此刻的感觉难以形诸笔墨。全场的人一下都愣住了。那声音撕心裂肺,可站在那里的人却异常平静,这使人一下子不明所以。人们都在想这是谁喊的。没有人相信,这个神态平静的人会发出如此可怖的喊声。
惊疑只持续了几秒钟。庭长和检察官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宪兵和庭丁们还没来得及做一个动作,这个此刻仍被大家称作马德兰先生的人,已朝证人科舍帕伊、布雷韦和舍尼迪厄走了过去。
“你们认不出我来了吗?”他说。
三个人目瞪口呆,都摇摇头,表示不认识。科舍帕伊吓得行了个军礼。马德兰先生转向陪审员和法官,和颜悦色地对他们说:
“陪审员先生,把被告放了。庭长先生,把我逮捕吧。你们要找的人,不是他,而是我。我是让·瓦让。”
大家紧张得气都出不来了。继惊讶引起的震撼之后,接踵而来的是死一般的寂静。一种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时才有的那种神圣的恐惧感,攫住了大厅里每一个人的心。
可是,庭长先生的脸上出现了同情和忧愁。他和检察官交换了一下眼色,又同陪审员们低声交谈了几句。然后,他转向听众,用心照不宣的声调问大家:
“这里有没有医生?”
检察官发言说:
“陪审员先生,这件事太奇特,太意外,在法庭上引起了混乱,我们的感觉和诸位一样,无须明说。诸位都认识滨海蒙特勒伊的市长,尊敬的马德兰先生,至少也听说过他的大名。如果听众中有医生,我们和庭长先生一起请他出来照料一下马德兰先生,把他带回家去。”
马德兰先生根本没让检察官说完。他温和而又断然地打断了他的话头。下面是他讲的话,一字一句,分毫不差,如同目击者在庭审结束后马上记录下来的那样,如同四十年前聆听过那些话的人仍在耳边回响的那样。
“谢谢您,检察官先生,不过,我没有疯。您会看到的。刚才,您差点铸成大错。把这个人放了。我在尽我的责任,我是那不幸的囚犯。这里,只有我一个人看得最清楚,我来告诉您事实真相。我此刻所做的,上帝在天上看着,这就够了。既然我来了,您可以逮捕我。不过,我已尽了最大努力。我改名换姓,隐藏起来;我成了富翁;我当了市长;我想回到正直人中间。看来这是不可能的。总之,有许多事我现在不能讲,我不想向您叙述我的人生,有朝一日大家会知道的。我偷了主教大人的东西,这是真的;我抢了小热尔韦,这也是真的。人们有理由对您说,让·瓦让是一个凶恶的坏人。也许不应该全怪他。诸位陪审员先生,请听我说,像我这样堕落的人,没资格指责上帝,也没资格告诫社会;但是,要知道,我试图摆脱的那种耻辱,是非常有害的东西。苦役犯是苦役造成的。如果愿意,尽管把这句话记下来。进苦役所之前,我是一个愚昧无知的贫苦农民,一个傻瓜;苦役生活改变了我。从前我愚昧无知,后来变成了一个凶恶的坏人;原来是木柴,后来变成了焦炭。再后来,宽容和仁慈挽救了我,正如严厉的刑法毁了我一样。对不起,给你们说这些,你们是听不懂的。在我壁炉的灰烬里,你们可以找到一个四十苏的银币,那就是七年前我从小热尔韦那里抢来的。我没别的要说了。把我抓起来吧。上帝!检察官先生在摇头,您想说:马德兰先生疯了,您不相信我!这让我很难过。至少不要给这个人判刑!什么!他们怎么认不出我来!我希望雅韦尔在这里。他一定会认出我的!”
他说话时那种和蔼、伤感和忧郁的声调,是任何语言都难以表达的。
他转向三位苦役犯。
“喂!我,我可认出你们来了!布雷韦!您还记得吗……”
他停住话头,迟疑片刻,接着说:
“你还记得你在牢里用的针织方格背带吗?”
布雷韦似乎惊得打了个颤,神色惶恐地从头到脚打量他。他则继续说:
“舍尼迪厄,你给你自己起了个外号,叫‘我否认上帝’,你的整个右肩膀重度烧伤过,因为有一天,你睡觉时把肩膀放在一大盆火炭上,想把烙在你肩上的T.F.P. 三个字母烧掉,可仍然看得出来。你回答,有没有这件事?”
“有。”舍尼迪厄说。
他又对科舍帕伊说:
“科舍帕伊,你左臂的肘弯旁,有一个用热火药烧成的蓝色日期。是一八一五年三月一日,拿破仑皇帝在戛纳登陆的日期。你把袖管卷起来。”
科舍帕伊卷起袖管,他周围的人都把目光集中到他赤露的胳膊上。一个宪兵拿来一盏灯。上面确实有这个日期。
那不幸的人微笑着转向听众和法官。当年目睹这个微笑的人,至今想起来心里还不是滋味。那是胜利的微笑,也是绝望的微笑。
“你们看见了吧,”他说,“我是让·瓦让。”
大厅里,不再有法官、原告和宪兵,只有发呆的眼睛和激动的心。谁都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检察官忘了是来公诉的,庭长忘了是来主持庭审的,辩护律师忘了是来辩护的。令人吃惊的是,没有人提一个问题,也没有人行使职权。崇高的场面,总是能感动所有的心灵,使在场的人都变成观众。也许没有人能说清楚自己的感受,没有人会以为看见了一束强光在闪耀,但每个人的心里都感到眩晕。
显然,面前的人就是让·瓦让。他光芒四射。他的出现,足以使这个至此一直扑朔迷离的奇案真相大白。无须任何解释,在场所有的人,仿佛得到了闪电般的启示,一眼就看清了这个简单而壮丽的故事,那人为了不让别人代他受过而舍身自首。那些鸡毛蒜皮的细节,种种可能有的犹豫和反抗,都烟消云散在这光风霁月的浩气中了。
这种感受很快就过去了,但在那一时刻,是不可抗拒的。
“我不想更多地打扰法庭。”让·瓦让说,“既然你们不逮捕我,那我走了。我有好几件事要处理。检察官先生知道我是谁了,也知道我去哪里,他随时都可以来抓我。”
他向出口走去。没有人说一句话,也没有人伸手拦住他。大家给他让路。此时此刻,他有一种说不出的令人群后退让路的神圣威力。他缓步穿过人群。不知道谁给开的门,但可以肯定,他到门口时,门是开着的。走到门口时,他转过身来说:
“检察官先生,随时听候处置。”
继而又对听众说:
“你们大家,所有在这里的人,都觉得我值得同情,是不是?我的上帝!当我想到我刚才做的事,我感到我是值得羡慕的。不过,我宁愿这件事不发生。”
他出去了。如同刚才有人把门打开那样,有人把门关上了。做出非凡之举的人,人群中肯定有人甘愿为他们效劳的。
这之后不到一小时,陪审团作出裁决,撤销对尚马蒂厄的一切控告。尚马蒂厄立即释放。他目瞪口呆地走了,心想所有的人都疯了,他对眼前发生的事茫然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