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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套鞋

一 楔子

在哥本哈根城里离皇家新市场不远的东大街上的一栋房子里,正在举行盛大的社交聚会。这样的活动过一段时间总要举行一次。而且是有来有往的,只有举行了才会得到别人的邀请。有一半宾客已经在牌桌旁坐了下来,另一半人似乎在等待着女主人发话。

“好吧,让我们想想,找出点什么来消遣吧。”

既然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可干,他们便凑在一起聊起天来,海阔天空,无所不谈。后来话题转到了中世纪,有人振振有词地断定,中世纪要比我们当今时代更好,政务参事克纳普就慷慨陈词维护这种观点,女主人也马上应声赞同他。他们两人都强烈反对奥斯特 发表在《年鉴》上的那篇关于旧时代和新时代的文章,因为那篇文章居然厚今而薄古,这真是太要不得了,政务参事认定只有汉斯国王 的时代才是最幸福的岁月。

当天的晚报送来了,却一点也没有干扰那一片不是反对就是赞成的争论,因为晚报上委实没有什么东西值得一读。我们不妨趁此机会到前厅里去走一趟,那里摆满了外套、手杖、雨伞和套鞋。

在前厅里坐着两个女佣,一个年轻些,一个年老些,她们好像是来等着接她们的女主人——一位老小姐或者一位寡妇——回家去的,可是你若仔细地打量她们一眼,你就可以看得出来她们两个绝非等闲之辈。她们体态轻盈匀称,衣着合体大方,普通的女佣是不会有这样的气质的。她们原来是两个仙女。年轻的那一个还不是幸运女神本人,只是她手下侍女的使女,听从呼来喝去的差遣,递送一些幸运女神送人的不大要紧的礼物。年老的那一位却是一副愁眉苦脸,那是忧伤女神本人,她有事情总是亲自出马去干的,这样才能知道该办的事情是不是都办好了。

她们两人正在相互交谈,告诉彼此这一天是怎么度过的。幸运女神的使女只做了手头上几桩无足轻重的琐细杂事,比方说在一阵倾盆大雨中把一顶女帽抢救了出来,又略施小计让一个位高权重的低能儿向一个诚实可敬的先生低头鞠躬,等等。不过她尚未着手去办的那几件事倒都是非同寻常的事。

“我可以告诉你,”她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为了庆贺这一天,我荣幸地要把一双套鞋送到人世间去。这双套鞋有特异的功能,那就是随便什么人只要穿上这双套鞋,那么他就马上可以到他最想去的那个地方,或者最想去的那个时代。他对时间地点的任何愿望都能够立刻得到满足。这样一来,凡夫俗子终于也可以得到一点点幸福了。”

“不见得,并非尽然如此。”忧伤女神说,“那个人会变得十分不幸,有朝一日他能够摆脱这双要命的套鞋的话,他会感到庆幸的。”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另一个仙女说,“现在我就把这双套鞋放在这里大门旁边。有人把它们当作自己的套鞋穿错在脚上,他就会成为一个幸运的人。”

她们两人的交谈就到此为止。

二 政务参事出了什么事

天色已晚,一门心思想着汉斯国王时代的政务参事克纳普要回家了。可是鬼差神使一般,他没有把自己的套鞋穿上,却偏偏把那双幸运套鞋穿上了。他走出门来,沿着东大街往前走,这双神奇的套鞋真是法力无穷,他一下子回到了他脑子里想着的那个汉斯时代。因为这个缘故,他走起路来总是一脚深一脚浅地踩在烂泥和水坑里,要知道在那个时代街道上还没有铺上街石呢。

“怎么这样一塌糊涂,”政务参事嘟囔道,“满街平直的人行道全不见了,连所有的路灯也没有一盏亮的。”

月亮还没有升起来,四周一片混混沌沌,漆黑一团。他只得摸黑往前走,幸好街角上的一幅圣母玛利亚的画像前点着一盏长明灯,不过那盏灯也不太明亮。他一直走到那盏灯跟前才停住了脚步。他的目光落到了那幅圣母怀抱圣婴的图画上。

“这倒是一幅该放在艺术馆里的画,”政务参事想道,“他们怎么会撂在大街上忘记拿进去呢?”

有两个穿得古色古香的行人从他身边走过。

“他们怎么会打扮成这副模样?谅必是刚从化装舞会里出来的。”他这样想道。

忽然之间,耳边传来了一阵嘹亮的军乐声,铜鼓敲得震天响,横笛声音尖得刺耳,熊熊燃烧的火把映亮了四周。政务参事惊讶得瞪大了眼睛。一支稀奇古怪的游行队伍出现在他的眼前。走在最前面的是一整列鼓乐手,他们双手灵巧地敲着鼓。后面是一队队全副武装的士兵,手持长弓大弩,戒备森严地行进。这支队伍中最显赫的是一位身披教士服饰的大人物。政务参事惊愕地打听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究竟是何许人。

“那一位是西兰岛的大主教。”

“老天爷啊,大主教干吗要出来游行?”政务参事不以为然地摇摇头长叹一声。“这肯定不会是大主教本人。”

他心里琢磨着这件事,既不朝左看也不朝右看,埋头只顾顺着东大街往前走,一口气走到了赫伊布罗广场,那里有座桥通往王宫广场。可是那座桥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在他眼前的是一条狭长的小河,河岸边停泊着一艘渡船,有两个船夫躺在船上。

“喂,这位先生莫非要摆渡到霍尔姆岛上去?”他们招揽生意说道。

“什么?去霍尔姆岛?”政务参事莫名其妙,他根本不明白自己置身在哪个时代了。

“我想到里莱广场街的克里斯蒂安港去。”

那两个船夫也一样莫名其妙地瞪着他。

“劳驾你们告诉我那座桥在什么地方?”他说道,“这里黑灯瞎火的,连路灯都不点一盏,真太不像话了,况且满街泥泞,像是走在沼泽地里一样。”

他同那两个船夫越讲越不明白,彼此都越来越摸不着头脑。

“我一点也听不懂你们满嘴的布恩霍尔姆岛的土话。”他最后气呼呼地说道,一转身就不再搭理他们,可是他怎么找也没有能够找到那座桥,甭说桥啦,连一根桥栏杆也没有见到。

“这里弄得如此糟糕,真是太不像话了,叫人笑话!”他愤然说。他从来不曾想到,在自己这个时代里竟会遇到今晚这样凄惨的情景。

“我想我只好雇一辆马车送我回家了,”他思忖道,“可是这里哪来的马车呢?”

他放眼四顾,周围确实空荡荡的,连车影子都见不到。“我只好再折回皇家新市场去,那里倒停着几辆马车,要不然我怎么也到不了克里斯蒂安港。”

于是他回过头来,又沿着原路折回东大街,快要走完那条街的时候,月亮从乌云背后钻了出来。

“老天哪,街中央耸立着一个什么东西?不晓得他们搭起来派什么用场。”要知道在那时候东大街尽头处就是东城门了。

后来他终于找到了一扇城门,他穿过城门来到了新市场的地方,可是那里却只有一大片草地,草地上灌木丛生,一条宽阔的运河或者是一条溪流蜿蜒流过。河岸对面是零零落落的简陋木棚屋,那是给荷兰水手们住的。正因为这个缘故,河对岸那一带地方当时叫作荷兰人沟。

“莫非我见到了海市蜃楼的幻景,再不然就是我喝醉了。”政务参事嘀咕道,“真是天晓得是怎么回事。”

他转过身来,相信自己有点不大对劲,不过一心想着自己大概是喝酒喝得太多了。往回走的时候,他仔细地瞅了一眼两旁的房屋,这才发现大街两旁的房屋竟多半是木框子里面填了砖瓦泥土的简陋矮房,有不少还用干草铺着屋顶。

“真是活见鬼,我大概是眼花得不行了。”他长叹一声,“不过我才喝了一杯潘趣酒,我怎么竟连一杯潘趣酒都受不了啦?莫不是潘趣酒和热的鲑鱼不可以一起吃的,而女主人却偏偏就这样给我们吃了。那可不行,我非要好好说说那位代理商夫人不可。我该不该马上就去向他们说个明白,让他们知道我身上不大好受呢?不过这也未免会惹人笑话,再说已经太晚,恐怕他们都睡下了。”

他还是寻找了一下那栋房子,可是竟然找不见了。

“这简直太可怕了,我怎么连东大街都认不出来了。一家商店也不见了,沿街全是东歪西倒的破房子,就好像我是在罗斯基勒或者是林斯台德这两座古城里一样。哦,我准是病了,再想遮掩也无济于事啦。可是天晓得代理商的住宅究竟在哪里?整条街全都变了样,不过这边有栋房子里还有人走动。哦,天哪,我真的病啦。”

他站在一扇半开半闭的门前,灯光从门缝里射出来。那是一家当年司空见惯的小客栈,也是啤酒店。店堂里的摆设清一色全都是荷尔斯泰因郡 的款式。店堂里面坐着一些穿着很体面的顾客在喝啤酒,他们有船上人,也有哥本哈根市民和两三个读书人,他们举着啤酒杯一边喝,一边在热烈地在争论着什么,并没有留神他走进来。

“对不起,”政务参事对朝着他迎上来的老板娘说道,“我觉得身上很难受,可不可以请你帮我雇辆马车去克里斯蒂安港?”

老板娘打量了他一眼之后,就摇摇头用德语同他说话。政务参事以为她大概听不懂丹麦语,便改口用德语把自己的请求再讲一遍。他这么一说,再加上他身上的稀奇古怪的装束,使得老板娘认定他是个外国人。不过她总算听明白了,他不舒服,于是便端来了一啤酒杯的清水。那清水的滋味可是又咸又涩,同海水差不多,但她是从门前那口水井里打上来的。

政务参事用双手支撑着脑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对今天晚上发生在他身上的咄咄怪事百思而不得其解。

“这是今天的《天天晚报》吗?”他看到老板娘顺手拿起一大张纸的时候,就这样问道。

老板娘一点也听不懂他在问什么,不过她还是随手把那一大张纸递给了政务参事。那是一幅木刻画,画面上画的是曾经在科隆城上空出现过的天空景象。

“啊哟,这可是一件古董。”政务参事说。他由于意外地发现了一件古董而心情非常激动。“你是从哪里弄到这样难得一见的古董的?这幅古画非常有意思,虽然它曾经一直被说成一则美丽动人的神话,然而时至今日已经有人对此做出了解释:常见的天空幻景只不过是北极光而已,这大概是由雷电引起的。”

坐在他身边的几个顾客听到了他这番议论,便惊讶地盯着他看,其中一个站起来恭恭敬敬地脱下了帽子,以最正经的神情对他说:

“您显然是一位学识渊博的智者,先生。”

“哪里,哪里,”政务参事回答说,“我只能讲一些人人皆知的事情。”

“谦虚乃是美德。”那人用拉丁语说道,“不过我对您的高论并不同意,对此我一时不想做出判断。”他讲的话当中夹杂了不少拉丁语。

“我可以问一声吗?我有幸与之交谈的先生是哪一位?”政务参事问道。

“我是神学学士。”那人用拉丁语回答道。政务参事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因为那人身上的服饰同他的头衔十分相称。

“他大概是哪个乡村学校里的塾师,时至今日,在日德兰半岛上有些地方还可以碰巧遇到这类打扮的冬烘先生。”

“这里并非坐而论道的学堂,”那位老学究说道,话里仍夹杂了不少拉丁语,“不过我仍旧望您不吝赐教,想必您念过不少古书。”

“哦,那倒是的,”政务参事回答道,“我非常喜欢那些很有用处的古书,也很喜欢时下的新书,不过我不爱念那些‘日常故事’,因为那些东西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

“‘日常故事’是什么东西?”那个老学究追问道。

“我指的是时尚的新小说。”

“哦,”那个老学究说道,“这类书往往写得引人入胜,连宫廷里都在看。国王本人特别喜欢伊凡赫和奎迪安这两位骑士,书里讲到了亚瑟王和他手下的圆桌骑士们,国王还以此书中的轶事来开开玩笑呢。

“哦,这本书我倒未读过,”政务参事说,“想必这是海贝格 最近出版的新著吧!”

“不对,”那人说道,“作者不是海贝格,而是高德弗雷德·冯·格曼。”

“哦,作者原来是他呀,那可是一个老掉牙的名字啦!”政务参事说,“不就是那个丹麦第一位印刷出版商吗?”

“一点不错,他正是我们的第一位印刷出版商。”那人说道。

这样有问有答、你一言我一语的交谈似乎进行得颇为顺利。有一位体面的市民谈起了两年前流行的一场瘟疫,他讲的是发生在1484年的事情,而政务参事以为他在讲曾在不久之前流行过的霍乱时疫,所以他们还能勉强交谈下去。由于1490年同英国打的那场战争是紧跟在瘟疫之后发生的,所以谈话就自然而然地提到了那场战争。他们说,英国鬼子从里顿船坞里把所有的丹麦战船掠劫一空,真是欺人太甚。而政务参事对1801年 战事失利十分熟悉,因而也破口大骂英国人的强盗行径,所以倒还一拍即合。可是愈谈愈谈不到一块儿去,双方讲的牛头不对马嘴,难免相互抬起杠来。那位老学究实在太愚昧无知了,政务参事的最简单明了的说法在他听起来都是离经叛道,异想天开。他们彼此瞪大眼睛互不让步,到了后来吵得不可收拾的时候,老学究便说出了一连串的拉丁语,希望这样一来他的话可以更容易懂一些,可惜却事与愿违。

“您怎么啦?”老板娘问道,她拉拉政务参事的袖子。于是他一下子恢复了理智,因为方才他讲得慷慨激昂,竟然把原先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放在脑后了。

“我的上帝啊,我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呢?”他说道,这个问题已经在他头脑里翻来覆去想了不知多少遍,把他折腾得头昏脑涨。

“我们要喝克拉莱特葡萄酒、蜜酒还有不来梅啤酒。”有的顾客叫嚷起来,“你也来一起喝点吧。”

两个姑娘端酒进来,其中一个头戴那个时代女佣戴的双色便帽,她们把酒端到客人面前,行过屈膝礼后就悄然退下,政务参事看在眼里只觉得脊背上阵阵发凉。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政务参事百思而不得其解。可是他必须同他们一起对饮,因为他们的好客使得这位好好先生觉得无法推辞。可是他又心存疑虑,所以有个人指着他说他喝醉了的时候,他立即信以为真,毫不怀疑这个人说的话。他央求他们替他雇一辆马车来。他的话弄得他们面面相觑,都认定他讲的是莫斯科那边的土话。

政务参事从来不曾和这样粗俗的人有过交往。

“真叫人无法相信,这个国家竟倒退到了野蛮时代,”他想道,“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可怕的时刻了。”

就在这一刹那,他头脑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何不从桌子底下钻出去,爬到门边上,再伺机脱身溜走呢。他就这样做了,可惜刚刚爬到门口就被人发现了,他们一下子抓住了他的两条小腿。

这真是幸运之至,因为他脚上的那双套鞋被拉掉了。于是法力突然消失,眼前一切幻景也全都不见了。

政务参事又清清楚楚地看到他面前有一盏明晃晃的路灯,路灯背后是一栋高大气派的楼房,沿街的房舍看上去既熟悉又悦目,这就是那条我们人人熟悉的东大街。原来他双脚朝着一扇大门躺着,而门口坐着的看夜人也已呼呼入睡。

“真是要命,我就这样躺在大街上做起梦来!”他说,“对呀,这不就是东大街吗?灯火多么辉煌,多么富丽堂皇。想想真是吓人,就那么一杯潘趣酒竟会这么把我害苦了。”

两分钟之后,他乘上了一辆驶往克里斯蒂安港的出租马车。他想起了方才饱受恐惧和烦恼,越发由衷地赞美眼前的这个时代,现实生活中尽管有这样那样的不如人意之处,可是同他刚刚亲身经历的以往时代相比,毕竟要好得多。

瞧,这位政务参事已经明白了事理。

三 守夜人的奇遇

“那里摆着一双套鞋,”守夜人说,“一定是住在楼上的那个中尉的,就放在门口旁边。”

这位老实巴交的守夜人打算拉拉门铃,把套鞋交还给它们的主人,因为楼上那间房里还亮着灯火。可是他怕吵醒了屋里旁的人,于是他就听凭它们躺在那里。

“这么一双套鞋穿在脚上想必是十分暖和的。”他的念头还没有来得及转完,那双套鞋却已经套在他的脚上了。“唔,套鞋的皮子真是柔软舒服。”

“唉,天下之事说来也真离奇可笑。那个中尉本来可以躺到他那张软和的床上去了,可是他偏偏不躺下去,而在房间里踱来踱去。那个人真是个幸运儿!他既没有妻子又没有儿女,所以天天晚上出去参加社交活动。我要是像他那样就好喽,我就成了幸运儿啦。”

他刚刚转了这么一个念头,他脚上的那双套鞋就施展出法力。守夜人摇身一变,变成了那个中尉,非但音容笑貌,而且连思想全都变了。他站在房间的中央,手指缝里夹着一张玫瑰红的纸片,纸片上面写着一首诗,是中尉先生自己写的。试问有哪个人没有在一生之中有过心血来潮、灵感喷涌的一瞬间?若是把这些想法笔录下来,便成了一首绝妙的诗作:

但愿我能发财!

“但愿我能发财!”多少回我梦寐以求。

从我身材矮小的童年时代就向往:

“但愿我能发财!”

可是我却入伍从戎当了军官,

身上穿起了制服,

挂着军刀,军帽上缀着羽毛。

当军官的日子真不算短,

可是我熬来熬去却发不了财,

上帝啊,祈求你帮帮我忙吧!

想当初我曾是快活的一少年,

黄昏时分到处去寻找乐趣,

有个七岁小姑娘亲吻我的嘴巴。

我满肚子的童话故事讲不完,

可是两手空空却是个穷光蛋。

小姑娘听得心满意足乐陶陶,

我觉得自己很富有像发了财,

虽说这并不是金银堆成的山,

上帝啊,你明白我说的是什么。

“但愿我能发财!”

这是我对上帝的唯一祈求。

如今那个七岁小姑娘已经长大,

她还是那么聪明可爱、心地善良。

她若是心有灵犀,

就能够明白我心里的那个童话,

她若如同往昔,

仍旧对我旧情难忘。

可我只不过是个穷光蛋,

所以不敢把心事讲出来,

哦,上帝啊!你难道不肯开开恩。

但愿我能够真正地发财,

那就是拥有安慰和欢乐,

我就无须向人倾诉衷肠,

用不着把伤心事写在纸上。

我亲爱的人啊,

你一定能够明白我的心事。

念念这首诗吧,

它记载着我们两小无猜的童年。

不过最好你千万不要明白过来,

因为我至今还是个穷光蛋,

两手空空前景将会更加暗淡,

但愿上帝将会赐福于你!

一点不错,热恋中的人就会哼哼唧唧地写下宣泄爱情的诗句,可是有头脑的人却从来不肯把这类肉麻的情诗拿出去公之于世的。中尉、热恋再加贫困形成了一个三角形,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是幸福的骰子破碎后的半片残骸。对此中尉深有体会,所以他把头靠在窗棂上,禁不住长吁短叹起来。

“街上那个贫苦的守夜人要远远比我幸福得多!他有一个家,有妻子儿女,他的家人为他的悲伤而哭泣,为他的快乐而欢笑。唉,我如果能够一下子变成了他,我必定比我现在更幸福,因为他确实要比我幸福得多。”

脑筋还没有动完,守夜人又立即变回了守夜人,因为他是穿上了幸运女神的那双套鞋才变成中尉的,可是我们已经看到,他变成中尉之后觉得并不称心如意,宁可还是原先的自己。于是守夜人又变回了守夜人。

“真是一场可咒诅的梦,”他说道,“不过这场梦也挺滑稽可笑的。我觉得自己变成了楼上的那个中尉后,那就连一点点天伦之乐都享受不到啦。我还惦记着我的妻子和那几个小把戏呢,他们都等着亲吻我,恨不得把我的眼珠子都吻出眼眶。”

他坐下身来,昏昏沉沉地点着头,因为那场梦还没有从他的脑海中消失,毕竟他的双脚上还穿着那双套鞋。这时候恰好天上落下来一颗流星。

“又落下来一颗,”他说,“不过天上照样还有那么多星星。我倒真有兴趣去凑近点看看那些星辰,尤其是那个月亮,因为它是从来不会落下来的。我妻子为他洗衣服的那个大学生说,我们死后飞升上天,便可以从一颗星星飞到另一颗星星上去,那真是满嘴胡说八道。不过若是果真如此的话,那倒也蛮有趣的,我的灵魂在天上从一颗星星飞到另一颗星星上,而我的躯体却躺在这里台阶上一动不动。”

唉,人活在世上说话要多加小心,因为话说出了口便无法收回去,尤其穿上那双幸运女神的套鞋,就更要谨慎才行。不妨听听守夜人后来的遭遇。

在这个世界上,蒸汽的威力几乎是人人皆知了,蒸汽能使一些东西以飞快的速度行进,因为我们都亲自乘坐过火车飞速行驶,或者乘坐轮船在海上破浪航行。可是这一速度要是同光的速度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就像树懒的动作或者是蜗牛爬行一样。要知道光速比最快的奔马要快出一千九百万倍。电的速度比光还要快得多,死亡其实是我们的心脏遭到了电的打击而猝然停止跳动,而从躯体里解脱出来的灵魂可以凭借着电的翅膀遨游太空。太阳的光线从太阳照射到地球,用了八分零几秒钟的时间走完了九千多万英里,可是灵魂借助了电的速度,大概只消短短的几秒钟就可以走完这段路程。也就是说在太空中遨游,从一个星球飞到另一个星球的距离,感觉不会比我们在城里从一个朋友家里走到另一个朋友家里更为远一些。可话又说回来,我们并没有穿上那双法力无穷的套鞋,所以只消电对我们心脏稍一敲击,我们的性命就没有了。

方才那几秒钟里,守夜人已经飞了二十五万英里的路程,来到了月球上。大家都知道月球是由一种比我们的地球轻得多的物质构成的,那是一种轻盈柔软得像新雪一样,我们不妨称之为松软物质的东西。他降落在一个我们在梅德勒博士所绘制的月球大地图上所见到过的那种环形山脉中的一座上。你想必还记得吧,环形山脉的内侧全是陡峭的悬岩,谷底是一个大坑,形状像一口大锅。从山巅到谷底足有三四英里深。谷底有一座城市,它的形状看上去就像鸡蛋清倒在一玻璃杯清水里,那么轻柔,那么飘逸。城里的建筑物都是用这种松软的物质建造的,塔楼、圆顶和风帆形状的阳台都透明得清澈鉴人,在稀薄的空气中飘来荡去。我们的地球像一只大红气球,高悬在他的头顶之上。

四周有许许多多的生物,他们的模样全都与我们称之为人类的生物大不相同。他们也有自己的语言,但是不能指望守夜人的灵魂能够有本事听懂它,可是他居然听懂了。

守夜人的灵魂还真听懂了我们的邻居月球人的语言。他们还对地球上能不能够住人这个问题展开了争论。月球人说,地球上的空气过于浓稠浑浊,任何有知觉的月球人都无法在地球上活下去。换句话说,也就是只有月球才有活生生的人类居住,月球才是有生物的最古老的星球。

不过我们还是回过头来,看看在东大街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守夜人留下的躯壳究竟怎么样了。

他的躯体失去了生命,毫无生息地坐在台阶上,棍棒已经从他的手中滑落了,启明星正在冉冉升起。他双眼直瞪瞪地盯住月亮,似乎在追逐着他的灵魂——也就是脱离凡胎而去遨游太空的那个真正的生命。

“喂,几点钟啦,守夜人?”一个过路人向他打听道。可是守夜人根本没有理睬他。

过路人轻轻拍了一下他的鼻子,却不料守夜人的躯体一下子失去了平衡,直挺挺地倒在地上。那个拍他鼻子的人吓了一跳,这才发现守夜人已经气绝身亡。于是他不敢怠慢,赶紧去报告说有人死了。这一带聚起不少人议论纷纷,不知道那个守夜人是怎么死的。天亮时分守夜人的躯体被抬进了医院。

如果他的灵魂恰恰在这时候回来,而且回到东大街去寻找那个躯体的话,真不晓得要闹出怎样的笑话来。按照常理,它会先到警察局,然后到户籍办公室去查找最近一段时间有待认领的失物,最后才会想起来往医院跑。值得我们庆幸的是,灵魂在自己能够做主的时候是最能随机应变的,只是那躯壳害得它变得又笨又傻了。

正如前面所说,那个守夜人的躯体被抬进了医院,送到太平间,那里要做的第一桩事情就是把尸体洗得干干净净,而动手清洗的时候首先要把那双套鞋脱掉。赶巧这时候那个灵魂及时赶回来了,它马上就钻进躯壳里,于是守夜人马上就活了过来。他赌咒发誓说,这个晚上是他有生以来所经历过的最可怕的夜晚,即使给他两个马克赏钱,他也决计不想再尝到这种滋味,吃这番苦头了,幸亏这一切如今都已经过去了。

他在当天就出院了,可是那双套鞋却留在医院里了。

四 重大的时刻,一次非同寻常的旅行

每一个哥本哈根居民都晓得哥本哈根弗雷德里克医院大门入口处是个什么模样,可是这个故事的读者之中想必也会有一些不是哥本哈根本地人,所以我们不妨还是多说几句为好。

医院与大街之间有一道相当高的铁栅栏,铁栅栏的每一根栏杆之间的空隙都很大,据说身躯瘦小的医院实习生可以从栅栏之间钻出去,到外边去游逛。身体上最难钻出去的是头部,就像世界各地所常见的那样,脑袋小的当然就占到了便宜。就说这么几句作为故事的引子吧。

话说有个实习生正在医院里值夜班,这个人从身体的比例上来看,脑袋未免大了一点。他正好想要在当晚值班的时候偷着溜出去寻欢作乐一番,可是天上却下起了瓢泼大雨。尽管这样,他仍旧想要出去,哪怕只出去刻把钟也行。他觉得这算不了一回事,用不着惊动门房,只消从铁栅栏里钻出去就可以了。守夜人留下来的那双套鞋就摆在那里,他忘记在出院的时候将它们带走。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有这样一双套鞋穿,那真是再好不过了,他哪里想得到,这双是幸运女神的套鞋。他不假思索地把套鞋穿上,不一会儿,他来到铁栅栏前,站在那里发起愣来,因为他过去从不曾钻过铁栅栏,不晓得自己这颗大脑袋究竟能不能钻得过去。这真是个棘手的问题。

“但愿我的脑袋能过得去。”他想道。这个念头一转,那双套鞋已经明白了他的心思,于是他的脑袋轻而易举地钻了过去。可是他要把身体一起钻过去却不行了,身体卡在栏杆的缝隙里。

“真是糟糕,”他想,“我原先只担心脑袋钻不出去,可是惹麻烦的却是身体。”

他想把脑袋缩回来,那可不行了,不过他的颈脖可以运转自如,也就仅此而已了。他起初想要发一通脾气,可是随后又什么情绪都没有了,幸运的套鞋使他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倒霉境地,而且那副姿势是最令人尴尬的。他拼命挣扎,想要从栅栏的空当里脱出身来,可是脑袋里却一点也没有闪过要让身体钻过去的念头,所以任凭他用尽力气,也没能动弹半分。天上大雨哗哗地下着,街上看不见一个人影,而他又伸手够不着门铃,这真难煞人啦。他想大概要这样站到第二天清早,有人看到了就会去把铁匠找来锯断铁栅栏,自己才可以得救。可是那样做要耗费很长时间,会叫人难堪得无法忍受。小学校的男孩子们会一窝蜂地跑过来看这桩新鲜事儿,住在附近这一带新区的居民们也会蜂拥而来看热闹。这和去年观看那株巨大的龙舌兰不一样,这一回观看的是他这个大活人戴着古代的那种枷锁站在这里示众。

“唉,血都涌上了我的脑袋,我快要发疯啦。唉,但愿我能够从这里脱身出去,那就太平无事啦。”

唉,其实他早该这么想,那岂不是一切太平无事了嘛!这个念头刚一闪过,他的头马上就从栏杆空当里脱开出来了。他连忙跑了回去,心里暗自庆幸。而这一切全都是幸运的套鞋捣的鬼。

我们切莫以为所有的一切到此了结了,以后的情形还越来越糟糕。

那个夜晚过去了,第二天也过去了,没有人来认领这双套鞋。

到了晚上,坐落在卡尼克大街上的那个小剧院里有场演出。整个剧院座无虚席。在两个正式的朗诵节目之间,有人念了一首新诗,我们不妨听一下。诗的题目是:

祖母的眼镜

我的老祖母聪明绝顶是人所皆知的,

要是出生在“古代”她早就被活活烧死了。

她非但对当前世上的事情了如指掌,

连明年将要发生的事情也能推算得出来。

一眼能看透未来“四十年”,真是不得了。

可是逢到有人打听,她却从不泄露天机。

明年会出什么咄咄怪事?

我真想老祖母能指点迷津。

我的命运前途,还有艺术,国家和王室又会如何?

可是我的老祖母却一个字都没有透露。

她起先默不作声,一言不发,

后来就恶言相加,将我痛斥一番。

对她的责备我一点也没有往心里去,

谁叫我是她最心疼的小孙孙。

“算啦,我就让你高兴这一回吧。”

她终于让了步,把她的眼镜递给我。

“现在你想到哪里就到哪里去,

要去一个有很多人的地方,

要站在高处,能够往下看得见所有人。

这时候你戴上我的眼镜来看他们,

他们全都会变了样,不管你信不信,

个个看起来都像是摊在桌上的纸牌,

你从这些纸牌上就可以推算出未来。”

我向她说了句谢谢扭身就走,

急着跑出去要看看是不是果真灵光。

可是哪里人最多?我不免犯了踌躇,

长堤公园吗?那儿容易被海风吹得感冒。

东大街吗?嘿,那里真是太肮脏。

不过剧院呢?倒是个讨人喜欢的地方。

笙歌弦乐,晚间演出刚刚开场。

我站在这里先要自我介绍一番:

请允许我先把祖母的眼镜戴上。

我要好好看看,大家都不要走开,

看看你们是不是每人都像一张纸牌,

我可以从你们身上推算出今后未来。

既然大家都沉默便表示人人都同意,

我感激不尽把这份人情铭记在心。

我们大家聚在一起务必群策群力,

占卜测算是为了国家、王室和大家。

好啦,我们来看纸牌上说了些什么!

(他把老祖母的那副眼镜戴上。)

哦,一点不错,你们全都变了样,

个个都成了纸牌,看得人直想发笑,

哎呀,你们真是应该上来瞧一瞧,

自己变成了一副什么模样!

一眼望去怎么有这么多花牌,

国王王后杰克个个冠冕堂皇。

嘿,红桃王后排成整整一长溜,

那边是黑牌,全是梅花和黑桃。

现在我真的已经看得仔细又分明:

我看见一位黑桃王后温柔又端庄,

可是她心里却只惦念着红方块杰克,

此情此景令人陶醉我心荡漾!

这座剧院可真能够赚钱,

客人来自世界各个地方,

不过这不是我们占卜推算的事情,

请问国家当前局势怎样?

让我看看,对啦,《未来》这一页上都写着呢。

不过且慢,我还是等到以后再来读它,

因为我要是讲出去了准会影响报纸销路,

我想要品尝的是盘中最有滋味的佳肴。

那么看看剧院的前景到底妙不妙?

有什么新戏,品位如何,格调见不见佳?

不行,这一来我岂不是要得罪剧院经理?

那么不妨推算一下各人的前途命运,

一点不错,人人都想知道自己的未来。

我们都开动脑筋猜来猜去费尽心机。

我看到了,

可我看到的东西却一句都不能说!

向我打听的人真是不少,

他们问我们之中谁是最幸福的人,

最幸福的人?让我慢慢地寻找吧!

我若说出口他必定会受到骚扰,

这一来就会使得更多的人遭受不幸。

那么请问谁最长寿活得最久?

是那边的这位女士,还是这边的那位先生?

不行,这类事一说出口就更加糟糕。

那么我要不要再占点别的什么,

或是推算一下其他什么事情?

他们一遍又一遍地盯住我苦苦追问,

我连忙一遍又一遍地都回答说不行,

到了后来我自己都不知道究竟要干啥!

我惶惑不安一下子就六神无主,

如今我再来看看你们脑袋里想着什么。

说说你们究竟相信不相信。

可大家说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他们相信周围一切唯独不信我的推算,

纵然我已打算把我的全套占卜拱手相送。

他们深知可以振振有词地责问我一番,

面对着最诚实可敬的人群,

我只得闭紧嘴巴一声都不能吭。

我欠下了一大笔人情债啊,

因为我没有把我真正的想法告诉大家。

这首诗写得很精彩,朗诵得非常出色,取得了成功。在剧院的观众之中就坐着医院的那一个实习生。他似乎已经把前一天晚上的痛苦经历忘得一干二净,他的脚上依然穿着那双套鞋,因为没有人来认领,而街上又泥泞不堪,这双套鞋对他很有用处。

他似乎非常喜欢这首诗。

这首诗的主题思想牢牢地占据了他的脑海,他想着要是他有这么一副眼镜,而且正确地使用它,就能够一眼看透人的心灵深处。他觉得比起测算今后几年要发生的事情来,这要有意思得多,因为未来要发生的事情迟早会见分晓,倒是人的心灵深处却高深莫测。

“要是我能够看到他们的内心深处,我就可以知道坐在第一排的那些先生们和女士们的心思了。是呀,那内心深处想必有个出入口的,就像一个店铺那样,我的双眼只消从出入口往里面一扫,就可以窥视到所有的奥秘。比方说我一看那个女士,就可以知道她的心里只不过像一家大时装店,只可惜那家店铺里空空荡荡,一个人影都见不到,不过话又要说回来,也许逢巧正好赶上在清仓大扫除呢。我倒真是认识几家货真价实、诚实可靠的店铺,唉,”他叹了口气,“我认识一家店铺,那店铺真是百货杂陈,琳琅满目,东西非常齐全,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那家店铺里早已有了一个年轻小伙子,那个家伙把守住了店堂,死活不让人进去,真是整个店铺中绝无仅有的蹩脚货。别的一些店铺就大不一样了,在店门口就有人吆喝着:‘快请进去,欢迎光临。’是啊,我要是也像一个小小的思想一样能钻进人的内心深处去,那该有多好啊。”

嘿,对于那双套鞋来说这就足够了。实习生一下子就消失了影踪,他从第一排观众的心灵深处开始,进行了一次非同寻常的旅行。他钻进去的第一颗心是一位女士的。他觉得自己仿佛走进了被称为矫形诊疗所的地方。在那里,医生从患者身上切除了结疖啦、瘤子啦,使得患者又能笔直地站立起来。他就置身在这样的一间诊室之中,四周的墙壁上挂满了各色各样畸形的肢体石膏模子。诊疗所为了矫正畸形,所以患者一进来就要做石膏模子。而在这颗心里头,却是要等到人家走出去之后才做成模子加以保存,况且来者也不是肢体上有什么畸形的患者,她们都是好端端的人,是那位女士的女友们。她们肢体上或者精神上的缺陷全都保存在那里头了。

他马上又钻进了另一个女人的内心里去,可是在他看起来,那里俨然是一座庄严神圣的大教堂。纯洁的白鸽在高大的圣坛上空翱翔,他几乎身不由己地要弯曲双膝长跪不起了,可是下一颗心还等着他去钻,他只得再奋力往前。他的耳边似乎还回荡着管风琴的悠扬的琴声。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新人,一个更好的人,觉得自己可以毫无愧色地走进下一个神圣的殿堂。

然而他钻进去的下一颗心却是间一贫如洗的屋顶阁楼,里面有一个母亲正生着病。可是上帝把温暖的阳光从打开的窗口里照射进来,美丽的玫瑰花在屋顶上放着的小木箱里摇曳着,两只天蓝色的小鸟儿叽叽喳喳地唱出了孩子们的欢乐,而那个生着病的母亲却还在忙着祷告,祈求上帝保佑她的女儿。

接着他好像一头扎进了一家肉铺,他只得手脚并用地匍匐着钻了进去。这里到处都是肉,他碰到的都是肉,除了肉就没有别的东西了。这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富得不得了的男人的心,这个富翁的大名在《名人录》上准能查得到。

随后他又钻进了那个富翁配偶的内心深处。那里像是一个破烂不堪的鸽棚。她丈夫的肖像画被用来当作风信鸡,而这只风信鸡又和鸽棚的门拴在一起,所以每当棚门一开一关的时候,她的丈夫便会滴溜溜地转动起来。

他接着又来到了一个镜厅,就像我们在玫瑰堡王宫所见到的那间四周都是镜子的大厅一样,不过那里的镜子能够把照进去的形象放大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在屋子的正中央端坐着那位喜欢自我欣赏却口口声声说在下微不足道的这颗心的主人,他如同一位高僧。他不住地感到惊愕,不明白自己究竟为什么会如此伟大。

在这以后他又钻进了一个狭小的针线盒,里面到处都是尖锐的针。“哼,这么尖酸刻薄,想必是一个没有结过婚的老小姐的心。”他这样想道,可是偏偏不是这么一回事。那颗心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军官的,此人戎装上佩戴着许许多多勋章。大家都称赞他情操高尚,心地善良。

那个可怜的实习生困惑不解地从这一排观众的最后一个人的心里钻了出来。他无法将自己的思路整理出个头绪来,他以为自己一定具有过于强烈的想象力,所以才会胡思乱想。

“老天爷啊!”他长叹了一声,“我一定快要发疯了。这里热得叫人受不了,周身的血都涌上了我的脑袋。”这下子他记起了前一天晚上的遭遇来了:他的脑袋被卡在医院铁栅栏的栏杆之间,处境尴尬。“我身上一定有什么地方出了毛病,”他这样想道,“我务必要及早治一治,洗个俄罗斯浴说不定就会好一些。我现在要是躺在蒸汽浴室的最顶上那一层,该有多好!”

脑筋刚这么一转,他就已经躺在蒸汽浴室最顶上一层了,不过他身上还穿着衣服,一件没有少,连靴子和靴子外面的套鞋都不曾脱下来。

滚烫的水珠从天花板上滴滴答答地洒落到他的脸上,“哦,真烫。”他叫了起来,赶紧跳到地上,要去冲个淋浴。与此同时,那个管理浴室的服务员也发出了一声尖叫,因为他看到浴室里面有个浴客全身穿着衣服在洗蒸汽浴。

实习生还算机灵,他悄声对服务员说:

“我这样做只是为了打赌!”

可是他一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就赶紧在自己的颈脖上贴了一大张西班牙膏药,在背脊上也贴了一张,为的是要祛除自己身上的疯病。

第二天早晨,他的脖子和脊背一片乌黑,这都是幸福的套鞋恩赐给他的。

五 一个录事的变形

我们大家想必还记得那个守夜人,他终于想起来,他把捡来的那双套鞋穿到医院里去,又把套鞋丢在医院里了。于是他去把套鞋取了回来。可是中尉却说不是他的,那条街上也都没有人出面来认领,结果他只好把那双套鞋交到了警察局。

“这双套鞋看上去同我自己的一模一样。”警察局里一位录事对这件无人认领的失物细细看了一遍,顺手把它放在自己的套鞋旁边,“恐怕连一个鞋匠也没有本事把它们分清楚!”

“录事先生。”一个仆役手里拿了几页文件走进来递给他。

录事转过身来同那个人说了几句话。等到公事办完,他又转过身来瞧着那两双套鞋,越看眼越花,弄不清自己的套鞋究竟在左边还是在右边。

“大概那双湿漉漉的是我的吧。”他这样想道。然而他偏偏猜错了,那双湿的恰好是幸运的套鞋。不过话又说回来,难道警察局的录事就不可以出一次差错吗?他穿上了套鞋,把有些文件放在衣服口袋里,又将几份文件夹在腋下,这些都是等着要校核誊清的急件。不过这时候还只是星期天上午,天气又和煦晴朗,他想:“在我回家去抄抄写写之前,何不先顺路到弗雷德里克堡去散一会儿步呢,松动一下筋骨对我只会有好处。”于是他就去了。

这个年轻人老成持重、勤快肯干,比他更强的人恐怕再也找不出来了。我们觉得他实在应该出来散散步,在办公室坐了那么久,活动活动筋骨对他是大有益处的。起初他只是信步闲逛,头脑里什么都不想,因此那双套鞋也就没有机会施展出它的法力。

在大街上他邂逅一个熟人,是一个年轻的诗人,那人告诉他说,自己在第二天就要去消夏旅游了。

“哦,您又要出门旅游啦!”录事说,“您真是一个自由自在的幸运儿,天涯海角任您遨游,想上哪儿就上哪儿,像插翅飞翔一般。而我们这些人却整天忙碌,真像被镣铐拴住了。”

“那是为生计所累,您是拴在面包树上了,”诗人回答说,“你用不着为明天而发愁,老来就有退休金可拿。”

“话虽不错,可还是你日子过得最好,”录事说,“坐下来写写诗那真是人生莫大的享受。世间人人都朝着你说恭维话,而且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以自己做主。要不然你去坐在法庭里,听听审案子时没完没了地唠叨那些鸡毛蒜皮的琐事,那种滋味才够你受呢。”

诗人摇摇头,录事摇摇头,两人都不以为然,他们就此道别分手了。

“诗人都是些怪人,”录事想道,“我要是有他们那样的秉性和天赋,我也真想试试去当个诗人。不过我肯定不会像有些人那样写出忧愁伤感的诗句来。今天正好是一个令人诗兴大发的春日,空气是那么清新爽快,云朵是那么绮丽多姿,绿叶吐着芳香。唉,我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如此美妙的感觉了。”

我们都可以觉察得出来,他已经变成一个诗人了,当然这一变化并不明显,连他自己都不知觉。但那种认为诗人与众不同的想法其实是十分愚蠢的,须知在芸芸众生中有不少人比著名的大诗人有更好的悟性,他们能够把在头脑里一闪而过的灵感——也就是一个想法或是一种感受——牢牢地记住,直到把它清楚而明确地记录下来成为文字,而别的人则没有这个本事。从普通的庸碌之辈到天才之间总有一大段距离,此时此刻那个录事正经历着这一场大变化。

“哦,多么醉人的芳香啊!”他说,“这不能不使我想起洛娜婶婶家的紫罗兰!是呀,那时候我还是个小孩子呢。老天爷呀,我已经有多长时间没有回想过往事了。那位心地善良的老小姐,她住在证券交易所背后的街上。她总爱在水里插一根枝条或者是绿芽什么的,不管天气多么严寒,她一直这样做,我总是能够闻到一阵阵扑鼻而来的紫罗兰的幽香。那时候,在冬天,我总爱用一枚烫热的铜板贴在结满了冰的窗玻璃上,玻璃上化出了一个个可以往外张望的小圆孔。我看到窗外绝妙的景色:一艘艘船只都冻在冰封的运河上,船上的人走得一个不剩,只剩下一只乌鸦站在船头昂首啼鸣。可是冬去春来天气转暖的时候,运河上又忙碌起来了。在一阵阵响亮的歌声和欢呼声中,船只周围的坚冰被凿破,那些船只用焦油涂得焕然一新,再配上了新的帆桁索具,便起锚开航往国外驶去。我却一年到头总是待在这里,老是坐在警察局里抄抄写写,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前来领取护照,到外国去旅游。这就是我的命,真苦啊!”录事又长吁短叹起来,可是他忽然站住了脚步。

“天哪,我究竟犯了什么毛病,这些想法我从来不曾有过。这大概是春天的气息害得我有了这种感觉,这是一种既令人头晕目眩又心情舒畅的感觉。”他这样想道,伸手朝衣服口袋里一摸,掏出来那几张文件。

“这些东西会使我想点别的心思。”他想道,于是目光朝第一页上瞄了一瞄。

“献给西格布里兹夫人,五幕悲剧,新作原著。”他念道,“这会是什么呢?可是分明是我自己的笔迹。《堤岸上的阴谋》,又名《轻歌曼舞的赎罪日》,难道我曾经写过这部悲剧?这些稿纸是有人塞在我衣服口袋里的吗……对了,这里还有一封信,是剧院经理写来的,说是这部剧本被拒之门外了,信上的措辞真是连起码的礼貌都不讲究了。”

“嘿,嘿。”录事嘴里嘀咕着,在一条长凳上坐了下来。他头脑里思绪起伏,他的心情烦乱不堪,竟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去把最靠近身旁的那朵花揪了下来,那是一朵最普通最常见的小春黄菊。那些植物学家要用好几节课才能讲给我们听的道理,这朵小花在短短的时间里便解释得一清二楚了,它讲述了它的发芽生长的故事,它讲述了阳光的威力。正是阳光把细嫩的花瓣舒展开来,逼得花瓣吐露出芬芳的香气。这使得他联想到生存的斗争,也正是生存的斗争才使得我们的胸中产生出情感。空气和光线是花朵所追求者,但让花朵更倾心的是光线,她总是朝着光线偏过身去。一旦没有了光线,花朵就合拢起花瓣,躺在空气的怀抱里入睡。

“是光线使得我千娇百媚。”花朵说道。

“可是空气却让你呼吸。”诗人的声音在轻轻说道。

在他身边站着一个男孩子,他手里拿着一根木棒在抽打着一条水沟里的泥水,水花溅起来洒落到绿色的枝叶上。录事忽然想到了那水珠里有数以百万计的肉眼看不见的微生物。这些微生物都随着水珠一下子被抛到半空中,若是按照它们的大小来衡量的话,那高度对于它们来说就如同我们被抛到九霄云外一样。录事先生想到这里,禁不住意识到自己情绪上发生的种种变化,他笑了起来,自言自语道:

“我一定是睡熟了,而且做起梦来。这一切真是不可思议!做梦能够做得这样逼真,而且连我自己都意识到这一切都是在做梦。但愿我明天一觉醒来的时候还能够记住这个梦!这会儿我倒是觉得自己的头脑异乎寻常地清醒,对所有的事情都记得一清二楚,可是我敢肯定,明天我醒过来的时候,要是还能记住梦境中的所见所闻,那真是天大的怪事,我过去也曾经有过这类情形。一个人在梦境之中所见到的和听到的那些天下最美妙无比的事情,就好像在阴曹地府发了一笔横财,明明拥有了金银财宝,可是拿到光天化日之下一看,原来只不过是一些石头和枯叶。”

“唉。”他叹起气来,心里感到一阵阵惆怅,抬起头来恰好看到小鸟欢唱着从一根树梢跳到另一根树梢。“它们比我有福气多了。在天空中飞来飞去是一种了不起的技艺,那些天生就能够飞翔的生灵真是太走运啦,是呀,倘若我能够有变形的本领,那么我就想变成一只云雀。”

他这个念头还没有动完,身上外衣的后裾同衣袖忽然连接在一起,变成了两只翅膀,那件外衣变成了羽毛,套鞋变成了鸟爪。他清清楚楚地看见了这一切的变化,心里不禁暗自好笑起来:

“这一下我看得明明白白,我真的在做梦!可是这样荒诞不经的梦我过去还不曾做过。”

他纵身飞到了绿叶繁茂的树梢上,放开喉咙,引吭高歌,可惜唱得不知所云,毫无诗意,因为诗人的天赋早已从他身上消失了。这双套鞋每次只能做一桩事情,就像任何人都只能专心致志地做好一件事情一样。他那时想当诗人,就马上变成了一个诗人。如今他想成为一只小鸟,也就变成了一只小鸟,不过在变形之中早先的特性也随之消失了。

“这真是妙不可言。”他思忖道,“我可以白天坐在警察局里埋头于案牍之中,晚上我却可以梦见自己变成一只云雀,在弗雷德里克堡公园里飞来飞去。这真是可以写成一部绝妙的通俗喜剧呢。”

他想好之后就飞到树枝底下的青草丛里,把脑袋转来转去,朝向四面八方看看动静。然后他伸出嘴去啄那青草细长的茎。按照他眼下的身材来衡量的话,那些青草的茎都高大挺拔,如同一棵棵北非棕榈树的树干。

刹那间,四周天昏地暗,顿时一片漆黑,他觉得仿佛有一样巨大无比的东西铺天盖地而来,把他笼罩住了。那是一顶大圆帽,新住宅区里的一个小男孩把它扣在鸟身上,紧接着有一只手从帽檐下伸进来抓住了录事的双翅和背脊。他叽叽喳喳地高声尖叫起来。在惊恐之中,他高声叫道:“你这个恬不知耻的小坏蛋,警察局的录事你也敢抓,快放了我吧……”

可是这些话传到那个小男孩耳朵里后,却变成了叽叽喳喳的鸟叫,于是他敲了敲鸟嘴,就带着鸟儿上街去了。

在街上,他遇见了两个来自上流阶层的学生,这两个纨绔子弟都出身于有教养的家庭,但若是论智力,却是学校里最低下的。他们花了八个先令买下了这只小鸟。这样一来,录事又被带回到哥本哈根城里的哥德大街。

“幸亏我是在做梦,”录事想道,“要不然我的满腔怒火要发泄出来了。起先我当了诗人,这会儿又变成了云雀。那是诗人的气质把我变成了一只小鸟的。真是倒霉透顶,特别是落到了小男孩的手里。我真想知道结果是怎么样。”

小男孩把他带进一间装饰得非常华丽的房子里,一个笑容可掬的胖女人迎着他们走了过来。可是她一点也不喜欢他们把这只野鸟带进屋来,她就是这样把云雀称为“野鸟”的。不过她总算答应他们把那只小鸟放在家里过夜,就放在窗户旁边的那个空鸟笼里。

“兴许它会让波波宝宝高兴一下的。”她说,朝着一只站在漂亮的铜丝鸟笼里的圆环上悠然自得地荡来荡去的鹦鹉做了个笑脸。“再说今天正好是波波宝宝的生日,这只小鸟大概是特意登门来祝贺的。”她又自作聪明地加了这么一句。

波波宝宝没有搭理,连一声都没有吭,自顾自在圆环上荡来荡去。可是一只美丽的金丝雀却婉转啼鸣起来。这只美丽的金丝雀是去年夏天被人从自己温暖的老家抓到这里来的。

“你这个长舌妇,”那位夫人喝道,顺手用一块白手绢罩住了鸟笼。“叽喳乱叫,吵得人不得安生。”

“叽叽,喳喳,”金丝雀叹了一口气说道,“瞧瞧她的脸色,脸上挂满了冰霜,马上就要大发作啦。”叹息之后,金丝雀就不吭气了。

录事先生——也就是那只被胖夫人称为“野鸟”的小鸟——被装进了紧靠着金丝雀的那只空鸟笼里,离波波宝宝也不远。波波宝宝只会讲一句人话,而且讲得模糊不清,听起来怪腔怪调的,显得十分滑稽可笑。它讲的那句人话是:“行啦,让我们做人吧!”

除了这唯一的一句人话之外,波波宝宝的啼叫声也同金丝雀的歌唱一样,叽叽喳喳的声音是人类听不懂的。而录事却能够听得懂它的话,因为录事自己现在也成了一只鸟,所以听得懂自己族类的话了。

“我在碧绿的棕榈树和鲜花盛开的杏树底下飞翔。”金丝雀唱道,“我和我的兄弟姐妹飞过美丽的花朵,飞过像玻璃一样透明的海面,水草在大海里摇晃点头。我见到过许多漂亮的鹦鹉,它们会讲故事,故事讲得又长又多。”

“它们都只是一些野鸟,”那只鹦鹉开腔回答道,“它们没有受过任何教养。‘行啦,让我们做人吧!’咦,你们听了这句话为什么不发笑?要知道夫人和别的嘉宾贵客听到我讲这句话总是哈哈大笑的。你们也应该笑出声来才是。要知道不懂得怎样欣赏有趣的事乃是一大缺陷!‘行啦,让我们做人吧。’”

“你还记得那些漂亮的姑娘们吗?”金丝雀问道,“她们常常在鲜花盛开的树底下支起帐篷来,在里面跳舞。你还记得那些又香又甜的果子和枝叶草茎清凉爽口的汁水吗?”

“记得,”鹦鹉回答说,“可是我在这里要惬意舒适得多。我吃得饱,而且吃的还是精美的食物。他们对待我也很亲切和气。我知道我有一个精明的头脑,我很会盘算,就这样过日子我已经心满意足,别无所求了。‘行啦,让我们做人吧!’你具有人类所谓的诗人的灵魂,而我却有的是扎实的学问和智慧。你具有天才,却并不谨慎精明。你总是爱亮出你那天生的高嗓门大声地叫呀唱呀,吵得人家心烦,他们就用布把鸟笼罩起来。而他们却从来不这样对待我,虽说他们在我身上的花销要多得多。而我就用自己的嘴来讨得他们的欢心。‘行啦,让我们做人吧!’”

“哦,我那鲜花盛开的故乡啊,”金丝雀唱道,“我要为你的苍翠碧绿的树木而歌唱。我要为你的宁静的海湾而歌唱,那里树枝亲吻着平静似镜的海面。我也要为我的兄弟姐妹而歌唱,它们光亮的羽毛在仙人掌之间欢乐地飘舞。仙人掌啊,那墨绿色的沙漠中的植物泉水。”

“不要再唱这些忧伤的哭调了,”鹦鹉说,“快唱一些逗人开心发笑的曲子吧。要知道笑声是心智发展到最高阶段的表现。有谁看见过狗或者马在哈哈大笑?没见过吧,因为它们不会笑,但它们都会哭。可是笑嘛,只有人类才会。哈哈,哈哈,”鹦鹉模仿起人类的笑声,还加上了一句它的口头禅,“行啦,让我们做人吧!”

“喂,你这只灰色的丹麦小鸟,”金丝雀说,“你怎么也被人逮住了?你居住的那片树林子一定很冷吧?不过那里却有自由。快走吧!快飞出去吧!他们把你关进来却忘了关好笼子,那上面的窗洞还是打开的,飞吧,快飞走吧!”

录事不由自主地听从了金丝雀的劝告,他飞出了鸟笼。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只听得通往隔壁房间的房门吱嘎一声响,这家喂养的那只猫跑了进来,绿色的双眼闪亮闪亮,露出了凶光。它朝小鸟扑了过去,小鸟赶紧避开,那只猫便满房间地追逐起来。金丝雀惊恐得在鸟笼里扑扑乱飞。鹦鹉急得拍着翅膀大声高呼:“行啦,让我们做人吧!”

录事吓得半死,吱的一声从窗户飞出屋外,飞过了一栋栋房屋和一条条街道。到了后来他实在飞不动了,只得停下来歇口气。

街道对面的那栋房子他觉得很面熟,好像同他自己的家一样,而且还有一扇窗户是开着的。于是他飞了进去,停在桌子上。那里果然就是他的家。

“行啦,让我们做人吧!”他顺口嘟囔了这么一句,倒不是有什么想法,只是学着那只鹦鹉的口头禅。

说变就变,这句话刚一出口,他立即又变成了录事,只不过是身子坐在桌子上。

“我的上帝啊,”他惊呼道,“我怎么爬到桌子上,还睡着了?我还做了一个很不愉快的梦,整件事荒唐透顶,太离谱啦。”

六 套鞋做了一桩大好事

第二天大清早,录事还躺在床上酣睡未起,有人却来敲他的房门了,那是他的邻居,一个住在同一层楼上的大学生,他正在攻读神学,一心想当个牧师。大学生走进了他房间。

“把你的套鞋借我用用行吗?”他问道,“花园里泥地十分潮湿,可是阳光却很明媚,我很想到花园里去抽口烟。”

大学生穿上了那双幸运的套鞋,他马上就到花园里去了。那花园里只有一棵李子树和一棵苹果树。园子虽然小得可怜,不过在哥本哈根城里已经很难见到了。

大学生在花园的小径上走来走去。这时候才六点钟,街上传来了邮车的喇叭声。

“啊,出门旅游去吧,”大学生一听喇叭声,不由得怦然心动,“旅游是世上最令人快活的事情了。这是我向望已久的,只有出门远行,才能使我心里那股烦躁不安的情绪平息下来。我要去饱览瑞士的旖旎风光,再去领略意大利的……”

大学生的念头还没有转完,那双套鞋立即施展出法力,也幸亏这样,那个大学生才没有跑到对他自己和对我们大家来说都未免太远的天涯海角去。

此刻他已出门登上了旅途。他已经来到了瑞士,不过是同其余八个乘客紧紧地挤在一辆马车里。他头痛欲裂,颈背僵直,肢体酸麻,两条腿似乎肿胀起来,靴子把他的脚挤压得生疼。他一会儿昏昏欲睡,一会儿又醒了过来。他右边的衣袋里有一份银行的信用证,左边的衣袋里放着护照,而胸袋里放进了几枚法国金路易金币。他每次蒙眬睡过去,总会梦见这三样值钱的东西有一样丢失了,于是便遽然惊醒过来,他双手要做的第一个动作就是画一个三角形:从右边的衣袋摸到左边的衣袋,再往上摸到胸袋,看看这三件东西是不是都还在身上。雨伞、手杖和帽子全都在头顶上的行李兜里不断地摇来晃去,几乎遮挡住他的视线,使他无法痛痛快快地把车窗外面稍纵即逝的秀丽景色看个够。他双眼盯住了沿途车窗外的风光,心里却忆想起了一位我们大家都熟识的诗人歌颂瑞士的诗句,不过这首诗还没有发表过。

“啊,此间景色竟然如此优美,

正是我梦寐以求,心驰神往。

我心爱的勃朗峰啊,

阿尔卑斯山之巅就在我眼前。

只消腰缠万贯,出得起钱,

那么,这里便是人间的福地。”

周围雾霭沉沉,庄严而雄伟,天色渐渐暗淡下来,长在高大山崖上的松树林活像隐现在岩石上的一簇簇石楠花,而它们的顶端却隐没在雾霭之中。这时天空中飘起了雪花,寒风凛冽,刮得叫人经受不住。

“唉,”他唉声叹气地说道,“要是我们现在是在阿尔卑斯山的另一侧那该多好啊。那里正好是暑天,再说我也可以用我的银行信用证去兑取现款,这就省得我整天提心吊胆的,害得我没有心思好好领略一番瑞士的湖光山色。唉,我要是到了山那边该有多好啊。”

他一下子就来到了高山的另一侧,这是意大利的境内,在佛罗伦萨和罗马之间。特拉西梅诺湖在落日映照下如同一泓熔金,湖光潋滟,碧波粼粼;四周远黛近蓝,峰峦起伏,群山环绕,想当初汉尼拔将军曾在这地方摆下战场,一举击败弗拉米尼乌斯 。在这里,翠绿色的葡萄藤蔓攀缘缠绕,成畦成行。大路旁边芳香扑鼻的月桂树下,漂亮可爱、几乎赤裸着身体的男孩子赶着一群漆黑的肥猪姗姗而行。我们若是能把这样的美丽景色画成一幅画,那么大家都会欢呼:“美丽的意大利!”

可是那位念神学的大学生也好,和他同车的所有别的旅伴也好,竟没有一个人说得出这句话来。

成千上万只有毒的苍蝇和蚊子嗡嗡地飞进车来。他们摘了常春藤枝条扑打驱赶,可是毫不管用,苍蝇蚊子照样肆无忌惮地叮咬他们,马车里没有一个人的脸上不是红肿出血的,那几匹可怜的马更是惨不忍睹,看上去活像一具具死尸似的。苍蝇成堆成群地在它们身上叮咬,只有在马车夫下车去把苍蝇赶走的片刻工夫,它们才能安生一下。

太阳渐渐沉下去。一阵凉气顿时袭上四周,人们一下子如同掉进了冰窟窿里,这寒气真叫人受不了。可是举目四顾,远近的山岚都沉浸在一片苍翠碧绿之中,那么秀美,是任何笔墨文字所无法形容的,最好还是亲临其境,一睹为快。这样的景色真是山水甲天下而无可比美的!大学生还有他的同车旅伴全都有这样的感受。可是这时候他们饥肠辘辘,肢体僵胀麻木,焦急地盼望能有一个过夜的地方,可是那个地方究竟在哪里,怎么还没有看见?大家的心思都放在缓解饥渴和寻求住处上,哪里顾得上再去观赏风景。

马车穿过一片橄榄林,大学生觉得仿佛就像在家乡纵横交叉的柳树林里行驶一样。前面有一家孤零零的客栈,十来个残疾乞丐横七竖八地躺卧在客栈门前的路口上。他们之中身体最健全的那一个看上去也像英国作家玛里亚特笔下的那条恶狗。其余的人有的是瞎子,有的是瘸子,只能用双手在地上爬,还有的手臂已经萎缩,手上十指不全,真是什么样的都有。他们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真是一群贫困的化身,他们一个个伸出残肢,用意大利语叫道:“先生们,可怜可怜我吧!”

客栈的老板娘走上前来迎接客人,她赤着双脚,头发蓬松,身上穿着的裙袍肮脏不堪。客栈里房间的门都是用绳子拴住的,地上铺着破碎的砖头,蝙蝠在天花板底下飞来飞去,屋子里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霉味。

“还是请老板娘把晚饭摆在马厩里吧!”有个旅客说,“这样我们起码可以知道吸到肚子里去的究竟是一股什么气味。”

他们打开窗户想吸点新鲜空气,可是还没有等新鲜空气吹进来,那些残肢断臂倒先从窗户里伸了进来,随之而来的是那一刻不停的哀号声:“先生们,可怜可怜我吧。”墙上写有不少旅客留言,其中一大半倒是讽刺挖苦“美丽的意大利”的。

晚饭终于端上桌来:汤是清水里加了点胡椒和浓厚哈喇味的油,凉菜是用这种浓厚哈喇味的油拌的生菜叶子,而正菜是已经发臭的鸡蛋和烤鸡冠。酒也有股子说不出来的怪味,大概是兑了水的,所以令人大倒胃口。

整个晚上,大家用箱子顶住房门,睡觉的时候,还要有个人值班看夜。那个神学院的大学生被推举来守夜。唉,房间里又闷又热,憋得连气也透不过来。蚊子嗡嗡地飞来飞去,不断地叮咬,窗外那些穷苦的残疾乞丐在梦中还苦苦哀叫:“可怜可怜我吧!”

“唉,旅游纵然有千般好,”大学生叹息说,“可惜终究受到这个肉体的牵累,倘若让这个躯体躺在家里长眠,而让灵魂能够飞来飞去,那该有多好啊!眼下来说,不管我到哪里,总觉得美中不足,缺少些什么,所以我心情总是沉重的。我希望一切起码要比眼前所见的更好一些,是呀,更好一些,最好是完美的。那么什么才是更好的或者是完美的呢?我心里其实十分清楚我想得到的是什么。我想要达到一个幸福的目标,那就是人人快活幸福。”

这句话刚一出口,他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家里。雪白的落地长窗帘把窗户全都遮盖住,房间中央,地板上放着一口黑色的棺材。他自己就躺在棺材里,一动不动正在长眠。他的愿望已经实现:躯体留在这里,而灵魂到处飞翔。

“在进入坟墓之前,没有人可以认定自己是幸福的。”雅典诗人梭伦曾经这样说过。这句至理名言又一次被证明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每一具尸体都是一个永远猜不透的谜,也是一个不朽的斯芬克司狮身人面塑像,而躺在这里的黑色棺材里的斯芬克司在两天前他还活着的时候写过这样的诗句,企图对此作出解答:

冷酷无情的死神啊,

你的沉寂无声令人恐惧。

你的萍踪并非漂泊不定,

两行足迹径直通往教堂墓地。

难道说雅各的天梯已经坍塌,

我只能自叹无缘攀登入天庭。

难道教堂坟地已一片荒芜,

枯草丛中才有我的归宿?

做人最大的苦难只有自己得知,

世间众人往往视而不见。

你在世上饱经着做人的辛酸,

直到最后一刻才解脱了悲哀。

你那孤独的心被重重地压抑,

人间的风霜给了你太多摧残。

这颗心在世上遭受的苦难,

远比堆在棺材上的泥土沉重!

房间里影影绰绰,有两个人在走动。这两个人我们都曾有过一面之交,一个是忧伤女神,另一个是幸运女神派来的使女。她们两人都躬身俯向死者。

“你看见了吗?”忧伤女神说,“瞧瞧你的套鞋到底给人间带来了什么幸福!”

“它们起码给长眠在这里的那个人带来了永恒的幸福。”幸运女神派来的使女说道。

“哼,不是那样的,”忧伤女神说,“他是自己要让他的灵魂一走了之,而他的灵魂却还不足以强大到把他拥有的聪明才智全都发挥出来。现在让我来帮他一个忙吧!”

忧伤女神把那双套鞋从大学生的双脚上脱了下来,那死亡的长眠旋即结束。大学生又活过来,他苏醒之后就站起身来。忧伤女神忽然没了踪影,那双套鞋也随她一起不见了。毫无疑问,她把它们当作她的财物带走了。 kg4lYD5Z14P96sutpl+UQiXbXzjfX5+hY7F/53cYrh8LC02/2bds/VWbRY3817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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