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评论》第八卷又将付梓,过去一年发生了许多令我们印象深刻的事件。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报告描绘了民生新图景,为社会法领域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为社会法学术研究提供了方向指引。同时,社会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劳动法律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也在逐渐完善。在劳动法领域,我国批准了《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和《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公约),表明了打击强迫劳动的决心。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旨在规范裁审衔接,推动劳资关系健康有序发展。在社会保障法领域,人社部发布《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有助于规范社保基金运作,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我国也提倡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制定了《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为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在特定群体保障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立足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促进我国妇女的全面发展和对各项人权的全面享有。此外,2023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经济运行延续恢复向好态势,但国际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国内需求仍显不足,经济回升内生动力还不强。在此背景下,如何使人民适应经济社会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变化,刺激总体需求、提振消费信心,支持经济持续恢复,或许将成为社会法下一步所面临的重要议题。
本卷《社会法评论》分为“新业态劳动者保护专题”、“法学论坛”、“域外法学”和“青年法苑”等4个栏目共计15篇文章。
“新业态劳动者保护专题”收录3篇文章。沈同仙教授等撰写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权利保障研究》以人社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为背景,结合江苏省新就业形态从业现状的实证研究,着重探讨了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权利保障。班小辉副教授与汪静雯同学合作的《西班牙〈骑手法〉出台背景、规则及启示》介绍了西班牙《骑手法》的相关制度及立法评价,为我国新业态劳动者保护的研究带来了比较法的视野与素材。王飞法官和童小标法官合作的《“刺破业务外包的面纱”——以一个案例谈互联网平台业务外包中劳动关系的认定》,结合实践案例,分析了当前平台广泛使用的“众包”或者业务外包等用工模式,探讨了如何刺破业务外包的“面纱”,考察平台在配送业务中所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防止平台通过合同安排逃逸责任。
“法学论坛”收录5篇文章。朱军副教授的《新冠疫情对劳动法的挑战——来自德国的经验》分析了突发的新冠疫情背景给劳动合同履行所带来的挑战,并结合德国劳动法的比较经验,从劳资平衡的视角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李俊杰讲师的《医疗救助对象识别机制的法律建构》探讨了我国医疗救助对象识别机制存在的问题,并从政策目标辨析、基本原则构建和具体方案等方面对完善医疗救助对象识别机制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于汇讲师的《远程劳动中女性工作权益的发展及法律保护》立足于远程劳动普遍适用的当下现实,关注到女性劳动者基于女性的特殊生理需求及家庭角色,在工作权益保护中呈现出与男性劳动者不同的保护需求,指出应当根据女性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需要,结合远程劳动的特点,提供适当的保护措施。赵进讲师的《职场性骚扰的界定——以德国立法改革为视角》以德国的立法改革为背景,结合欧盟和美国的性骚扰规制经验,探讨了德国立法变化及其反思对我国职场性骚扰的司法界定所带来的启示。张韵助理研究员及何欢泉讲师合作的《我国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标准的法律适用与完善》探讨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本法理,指出了我国现行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标准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国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为我国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标准提供了建议。
“域外法学”收录3篇文章。吴锦宇讲师与殷树喜教授合作翻译了卡门·佩吉斯和劳拉·里帕尼所著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中的就业》,该文从经济学的视角解读了第四次工业革命对就业领域的影响,提出灵活性、独立性、合作、网络和技术革新都是未来工作的特征,但同时附带着失业、脆弱和不平等的风险。欧旭鸸同学翻译了杰里迈亚斯·亚当斯-普拉斯所著的《如果算法成为老板?——经济刺激、法律挑战和人工智能在工作中的兴起》,该文指出算法控制向传统劳动法提出了挑战,劳动法应该均衡放松管制和完全管制的倾向,平衡科技发展与劳动者保护的利益。李帛霖同学翻译了岛田阳一所著的《同工同酬原则与生活工资原则概述》,该文介绍了同工同酬原则的内涵及其产生的背景,并探讨了同工同酬原则和生活工资原则的关系,进一步丰富了工资制度的劳动法理。
“青年法苑”收录4篇文章。钟晓雯同学的《人工智能的职业替代风险:异化、冲击与回应》讨论了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所可能产生的职业替代风险,并尝试对劳动就业市场法律制度的风险回应展开分析。李富成同学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背景下的用工主体责任研究》对建筑领域中用工主体责任承担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尝试对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的“脱钩”及其与连带赔偿责任之间的关系展开论证。于楚涵同学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规范解析——基于发展法学的视角》分别在实然和应然层面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进行了解读,并将发展法学的相关理论融入到社会法问题的讨论当中,探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思路反思。史常亮同学的《我国特殊工种养老金优待制度的问题及完善》基于特殊工种劳动者的特殊工作性质,以及特殊工种劳动者适用优待制度的正当性和公平性,结合比较法的经验,尝试提出构建特殊工种养老金优待制度的完善建议。
在整理第八卷《社会法评论》时,我的心中既有感慨也有惊叹。我感慨于社会法学科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又惊叹于社会法学科的生机勃勃。社会法既是存在诸多空白的一张纸,又是一片值得展望的学术沃土,这也注定了社会法学研究是迷茫和希望相伴、艰辛与成就共存的一条学术道路。在这条学术道路上,我感恩于各位专家学者及青年才俊的陪伴。正是因为他们不吝赐稿,才使大家能在《社会法评论》中看到各种学术观点的激流碰撞。在此,我想向各位作者、读者及编辑表达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的努力奉献,让我们在共同的学术道路上不再孤独。同时,我们也向其他的社会法学人发出诚挚邀请,愿我们能协同与共,一齐推动中国社会法学走向繁荣!
林嘉
2023年8月
于明德法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