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洗脸整装,准备动身去赴埃略特邀请我参加的午宴,这时服务台打来电话,说埃略特到了楼下。我有点儿惊讶,但收拾停当后,便马上下楼。
“我觉得我来接你会更保险,”他在我们握手时说,“我不知道你对芝加哥熟不熟。”
他有一种想法,是我发现一些曾长期侨居海外的美国人所共有的,他们认为美国是一个难以了解甚至有些危险的地方,所以让欧洲人自己去找路是不安全的。
“时候还早。我们可以步行一段。”他建议道。
空气略带寒意,但天空无云,伸伸腿脚倒也惬意。
“我想在你见到我妹妹之前,我最好介绍一下她的情况。”我们行走时,埃略特说道,“她在巴黎跟我同住过一两次,但我觉得当时你不在巴黎。告诉你,这次聚会的人不多,只有我妹妹,她的女儿伊莎贝尔,和格雷戈里·布拉巴森。”
“那个室内装修师吗?”
“正是他。我妹妹的房子挺糟糕的,伊莎贝尔和我要她把房子重新装修。我碰巧听说格雷戈里在芝加哥,所以让妹妹今天请他来进午餐。当然他算不上真正的绅士,但他有品位。他为玛利·奥里凡特装修过兰内城堡,为圣欧兹斯装修过圣克里门特·塔尔伯特。公爵夫人喜欢他。你会亲眼看到路易莎的房子。这么些年她在那房子里是怎么住过来的,我永远无法理解。其实就连她怎么能够生活在芝加哥,我也永远无法理解。”
原来布莱德雷夫人是个有三个孩子即两儿一女的寡妇;但两个儿子比女儿大得多,都已娶妻,一个在菲律宾的政府部门,另一个子承父业,从事外交公干,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布莱德雷夫人的亡夫在世界各地都有过职位,在罗马当了几年一等秘书后,被任命为驻南美洲西海岸某共和国的公使,并在那里去世。
“他去世后,我曾让路易莎卖掉芝加哥的房子,”埃略特继续说,“但她对那房子有感情。它在布莱德雷家手中已经有些年月了。布莱德雷是伊利诺伊州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们于 1839 年从弗吉尼亚迁来,他们得到的土地,距离今天的芝加哥约有六十英里。他们现在仍然拥有那块土地。”埃略特停顿了一会儿,盯着我,看我作何反应。“在这里安家的那个布莱德雷,我想你会称之为农夫。我不知你是否了解,在上个世纪中叶,中西部开始搞开发时,有许多弗吉尼亚人,都是好人家的小儿子,为未知的魅力所引诱,离开了故乡的煮肉锅。我妹夫的父亲切斯特·布莱德雷看到芝加哥有前途,就进了这里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不管怎样,他挣够了钱,让他的儿子衣食无忧。”
埃略特说话时没有强调什么,但他的神态令我想到,他说的重点,并非已故的切斯特·布莱德雷离开他继承的庄严宅邸和大片耕地而进入律师事务所,重要的是他攒了一大笔钱,至少可以部分地补偿他的损失。后来有一次,布莱德雷夫人给我看了几张照片,拍的是埃略特所说的他们在乡下的那个“宅邸”,埃略特在一旁不大高兴。我看到照片上是一幢一般的木屋,带有一个小花园,不过在离屋子一箭之遥的地方,还有谷仓、牛舍和猪圈,其四周则是荒废的原野。我不禁想道:切斯特·布莱德雷先生在舍弃故宅迁往城市的时候,是很清楚自己做了怎样的取舍的。
不一会儿,我们叫了一辆出租车。我们在一座褐石建造的房子前下了车。房子窄狭而偏高,必须登上一段陡阶才能到达前门。它坐落于通往湖岸大道的一条街上,夹在一排房屋之间,它的外表,即便在那个明丽的秋日里,也是显得了无生气,看到它,你会觉得不可能有人会对它产生感情。一名高大强壮、一头白发的黑人男管家把门打开,将我们领进客厅。我们刚进房,布莱德雷夫人便从椅子上站起来,埃略特把我介绍给她。她年轻时一定是个美女,虽然嘴鼻稍大,但轮廓端正,眼睛也生得好看。但她那发黄的脸已经下垂,几乎是完全没有化妆,显然她已在跟中年发胖的斗争中败下阵来。我揣度她不甘心承认失败,因为她就座时,是直挺挺地坐在一张靠背笔直的椅子上。她那件紧身胸衣的无情甲胄,使她坐直背椅比坐弹簧椅舒服一些。她穿着一件流苏很多的蓝色长袍,她的高领衬了鲸骨,撑得直直的。她有一头漂亮的白发,烫成致密的波浪形,经过了精心梳理。她的另一位客人还未到,在等候那位客人的时候,我们东拉西扯地聊天。
“埃略特告诉我,你是走南线过来的。”布莱德雷夫人说,“你在罗马停留了吗?”
“停了,我在那里停了一星期呢。”
“亲爱的玛格丽特皇后还好吗?”
她的问题令我有些惊讶,我说我不知道。
“哎呀,你没去看她吗?那么好的一个人。我们在罗马时,她对我们可好啦。布莱德雷先生那时当一秘。你为什么不去看她呢?你可不像埃略特,你不能去意大利王宫,一定很遗憾吧?”
“一点儿也不遗憾,”我笑道,“其实我不认识她。”
“你不认识她?”布莱德雷夫人说,好像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会不认识?”
“跟你说实话,作家一般来说不会跟国王王后什么的推杯换盏。”
“可她的确太可爱了,”布莱德雷夫人劝诫我,好像我不认识那位皇家要人,就是太摆架子了,“我保证你会喜欢她的。”
就在此时,门开了,管家把格雷戈里·布拉巴森领进门来。
格雷戈里·布拉巴森,尽管名字有些情调,却并非风流人物。他又矮又胖,头秃得像只鸡蛋,只在两耳周围和脖子后面还有一圈黑色的卷发。他面孔赤红,没有胡须,看上去就像将要出一头大汗。两只灰眼挺机灵,嘴唇肉感,下巴厚重。他是英国人,我有时会在伦敦一些放纵的聚会上遇见他。他很快活,很诚恳,动不动就大笑,但你不必是识人高手,就能看出他那热热闹闹的友好劲儿只是一种伪装,背后隐藏着一个非常精明的生意人。若干年来他是伦敦最成功的装修师。他的声音低沉,发出有力的回响,两只肥胖的小手非常善于表达。他用生动的手势,用滔滔不绝的兴奋言语,就能在拿不定主意的客户心里激起想象力,所以客户几乎不可能抵制他的意见,就像是接受他给予的恩惠一样。
管家又走进房里,手上端着一托盘鸡尾酒。
“我们不等伊莎贝尔了。”布莱德雷夫人端起一杯酒,说道。
“她去哪儿了?”埃略特问。
“她跟莱雷打高尔夫去了。她说过可能回来得晚。”
埃略特转向我说:“莱雷的全名是劳伦斯·达瑞尔。伊莎贝尔可能和他订婚了。”
“我不知道你还喝鸡尾酒呢,埃略特。”我说。
“我才不喝呢。”他啜着手里拿着的那杯酒,冷冷地回答,“可在这个禁酒的野蛮国度,你有什么办法?”他叹了口气,“在巴黎,一些人家也开始上鸡尾酒了。可恶的交通糟蹋了好风俗。”
“胡言乱语,埃略特。”布莱德雷夫人说。
她说此话,声调和善,但态度决断,使我觉得她是个有个性的女人。她投向埃略特的那一瞥,既逗乐又精明,令我猜疑她对埃略特的看法是挺实在的。
我在猜想布莱德雷夫人如何理解格雷戈里·布拉巴森这个人。当格雷戈里进屋时,我看到他以专业的眼光把屋里扫视了一遍,不由自主地扬了扬他那浓密的双眉。这确实是一间令人吃惊的屋子。墙上的壁纸、窗帘和弹簧家具上用的印花棉布,都是一个花样。墙上挂着嵌在大金框子里的油画,那明显是布莱德雷一家住在罗马时买下的。其中有拉斐尔的圣母像,有基多·雷尼的圣母像,有祖卡罗画派的风景画,以及潘尼尼画派的废城。屋子里摆设着他们旅居北京的纪念品,雕花过繁的乌木餐桌,硕大的景泰蓝花瓶。还有他们在智利或秘鲁买来的东西,刻在硬石上的肥胖人像和陶制花瓶。还有齐本达尔做的书桌布,和一个镶嵌细工的玻璃橱柜。灯罩是用白丝绸做的,一位笨画家在上边画了身着华托式服装的牧童牧女。这间屋子委实丑陋,但我不知为何,觉得它又讨人喜欢。它有一种家常久居的氛围,你会觉得那种纷乱具有某种意义。所有这些不协调的物件相属为一统,因为它们都是布莱德雷夫人生活的一部分。
我们刚喝完鸡尾酒,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个女孩,后面跟着一个男孩。
“我们迟到了?”女孩问道,“我把莱雷带回来了。有没有什么给他吃的?”
“我想会有吧。”布莱德雷夫人笑道,“按铃,叫尤金添个座来。”
“是他给我们开门的,我已经对他说了。”
“这是我的女儿伊莎贝尔,”布莱德雷夫人转向我说,“这是劳伦斯·达瑞尔。”
伊莎贝尔匆匆跟我握了手,便性急地转向格雷戈里·布拉巴森。
“你就是布拉巴森先生吧?我想见你都快想疯了!我爱死了你给克莱门坦·道默家做的活。这间房子不可怕吗?几年来我一直要妈妈把它改一改,现在你来芝加哥了,我们的机会来啦!请把你对这屋子的真实想法告诉我。”
我知道这是布拉巴森最不想做的事情。他瞥了布莱德雷夫人一眼,但对方那毫无表情的脸什么也没告诉他。他断定说话算数的是伊莎贝尔,于是爆发出一阵大笑。
“我相信这屋子很舒适,如此这般,”他说,“不过如果你要我直说,那么,我确实认为它相当可怕。”
伊莎贝尔是个高个子女孩,鸭蛋脸,直鼻梁,眼睛漂亮,嘴巴丰满,显出家族的特征。她长得好看,但胖了一点儿,我认为这是由于她还小,我估计她随着年龄增长会苗条起来。她的双手强健优美,不过也肥了一点点儿。而她那由短裙所展示的双腿也略嫌粗壮。她皮肤好,肤色较深,运动和乘敞篷车回家,无疑加深了皮肤的颜色。她阳光而活泼。她那焕发的健康,她那嬉戏般的快乐,她那对生活的享受,以及你在她身上感到的幸福,是令人振奋的。她是如此天真自然,使得风度翩翩的埃略特看上去未免俗气。她的清新使得脸色苍白而有皱纹的布莱德雷夫人显得又疲惫又衰老。
我们下楼去吃饭。格雷戈里·布拉巴森看到餐厅时眨了眨眼。餐厅四壁贴了暗红色的仿呢墙纸,挂着一些面色阴冷的男女画像,画得非常蹩脚,那些人是已故布莱德雷先生的上代先人。他本人也在墙上挂着,胡须浓密,僵直地穿着袍子和浆过的白领。布莱德雷夫人的像出自 90 年代的一位法国画家之手,挂在壁炉台上方,她身穿一套浅蓝色缎子的晚礼服,戴着珍珠项链,头发上戴着一颗星钻。她的一只手戴着宝石戒指,手指抚摩着花边披肩,那披肩绣得非常精细,一针一针清晰可见,另一只手漫不经心地拿着一把鸵鸟羽毛扇。家具是黑橡木做的,黑压压的一片。
“你觉得这家具怎么样?”我们就座时,伊莎贝尔向格雷戈里·布拉巴森问道。
“我断定它花了一大笔钱。”布拉巴森回答。
“确实如此。”布莱德雷夫人说,“这是布莱德雷先生的父亲送给我们的结婚礼物,被我们带着跑遍了全世界。里斯本,北京,基多,罗马。亲爱的玛格丽特皇后对它们大加赞赏。”
“如果是你的,你会怎样处理它们?”伊莎贝尔问布拉巴森,但没等后者答话,埃略特替他回答了。
“一把火烧掉。”他说。
这三个人开始讨论如何处置这间屋子。埃略特力主路易十五式的风格,而伊莎贝尔想要大餐桌和意大利式的椅子。布拉巴森认为齐本达尔的风格更符合布莱德雷夫人的个性。
“我总觉得这太重要了,”他说,“一个人的个性。”他转向埃略特,“你肯定认识奥里凡特公爵夫人吧?”
“你说玛丽?她是我的至交之一。”
“她要我为她装修餐厅,我第一眼看见她,就说要用乔治二世的风格。”
“好眼力!上次我在那里吃饭,留意过那间房子。品位好极了!”
谈话就这样进行着。布莱德雷夫人听着,但你看不出她在想些什么。我很少说话,而伊莎贝尔的那个小伙子,莱雷,我忘了他姓什么,则一语不发。他坐在餐桌另一边,夹在布拉巴森和埃略特之间,我不时地看他一眼。他显得很年轻。他和埃略特身高差不多,六英尺差一点儿,瘦长,四肢柔软灵活。他外表可爱,既不英俊也不平常,有点儿害羞,一点儿也不引人注目。我感兴趣的是,就我记忆所及,虽然他从走进房子起连六句话都没说,但他好像完全自由自在,以一种奇怪的方式,不用张口就能参与交谈。我留意他的双手。那双手很长,但跟他的个头比起来并不大,形状很美,同时有力。我想画家会喜欢画这样的手。他身形单薄,但外表并不纤弱;相反,我应该说他结实而顽强。他的脸在宁静时显得严肃,晒成了褐色,但除此以外肤色还算白皙;他的五官虽然十分端正,却并不出众。他的颧骨略高,太阳穴凹陷。他的头发是深棕色的,稍有起伏。两眼显得比实际要大,因为眼窝深陷,睫毛又浓又长。他的眼睛很特别,不是伊莎贝尔和她母亲及舅舅共有的那种深棕色,而是深得连虹膜都跟瞳孔成了同一颜色,这就使眼睛显出一种格外强烈的光芒。他有一种吸引人的自然优雅,我看得出来伊莎贝尔为什么会对他着迷。她的眼光不时地在莱雷身上停留一阵,我从她的神态中似乎不仅看出了爱,也看出了疼。他们的眼光相遇了,莱雷的眼光里有一种柔情,看上去好美。没有什么比年轻人相爱的光景更加动人,而我,当时已届中年,还是羡慕他们,但与此同时,我想不出是什么原因,又为他们感到惋惜。这是犯糊涂,因为就我所知,他们的幸福并无障碍;他们的家境似乎很舒适,他们没有理由不结婚,没有理由不会永远过上幸福的日子。
伊莎贝尔、埃略特和格雷戈里·布拉巴森继续谈着重新装修房子的事情,努力让布莱德雷夫人至少承认要有所改变,但她只是和颜悦色地微笑。
“你们不要想法子逼我。我要有时间仔细考虑。”她转向那位男孩,“你对这一切是怎样看的,莱雷?”
莱雷环视在座的人,眼里含着笑意。
“我觉得改不改关系都不大。”他说。
“你个讨厌鬼,莱雷!”伊莎贝尔嚷道,“我还特意嘱咐你要支持我们。”
“如果路易莎阿姨高兴维持现状,那么改变的目的是什么?”
他的问题完全切中要害,话讲得那么聪明,使我笑了起来。这时他看着我,也笑了。
“别因为刚才说了一句大蠢话就笑得那么得意。”伊莎贝尔说。
但他反而笑得更欢了,这时我留意到,他的牙齿又小又白又整齐。他投向伊莎贝尔的眼光里有某种东西使得后者脸红起来并且屏住了呼吸。如果我没弄错,伊莎贝尔疯狂地爱着他,但我不知是什么原因使我感到伊莎贝尔对他的爱中还有一种母性的成分。在这么年轻的女孩身上,这是有点儿出人意料的。她嘴上挂着微笑,把注意力再次转向格雷戈里·布拉巴森。
“不要理他。他太笨,又没教养。除了飞行,他什么都不懂。”
“飞行?”我问道。
“他在战时是个飞行员。”
“我还以为他年纪太小,没去打仗呢。”
“他是太小,太年轻。他表现很坏。他逃离学校,去了加拿大。他谎话连篇,骗得人家相信他有十八岁,进了陆军航空兵团。停战时他正在法国作战。”
“伊莎贝尔,你让你母亲的客人都烦死了。”莱雷说。
“我从小就认识他,他回来时身穿军装好可爱,上衣别着漂亮的勋章,于是我坐在他家的门阶上,可以说,直到他答应娶我时,才让他有一点儿安宁。竞争太可怕啦!”
“真的吗,伊莎贝尔?”她母亲说。
莱雷朝我俯过身来。
“她说的话我希望你一句也不信。伊莎贝尔确实不坏,但她爱撒谎。”
午餐结束后,埃略特和我很快就离开了。之前我对他说过我要去博物馆看画,他说他会领我去。我并不特别喜欢跟任何人一起去画廊,但我不能说我宁可一个人去,于是答应由他陪我。我们在路上谈到了伊莎贝尔和莱雷。
“看着两个小家伙如此相爱,真是很感动。”我说。
“他们还太小,不能结婚。”
“为什么?年轻、恋爱和结婚真是太有趣啦。”
“别胡扯。伊莎贝尔才十九岁,莱雷刚满二十。他还没有职业。路易莎告诉我,他只有一笔小收入,一年三千美元,而路易莎怎么说都不是富婆。她的收入只够自己花。”
“嗯,他可以找份工作。”
“问题就在这里。他没去找。他好像满足于无所事事。”
“我敢说他在战争中吃了苦头。他可能想休息一阵。”
“他已经休息一年了。这肯定是够长的了。”
“我以为他是个好孩子。”
“噢,我一点儿也不反对他。他出身很好,诸如此类都不错。他父亲是巴尔的摩人,曾在耶鲁担任罗曼斯语助理教授,或类似的职务。他母亲是费城人,出身于老教友派世系。”
“你讲到他们都是用动词过去时。他们去世了?”
“是的。他母亲死于分娩,他父亲死于大约十二年前。他是由他父亲大学时代的一位老朋友抚养大的。此人在马文当医生。这就是路易莎和伊莎贝尔对他的了解。”
“马文是什么地方?”
“布莱德雷庄园的所在地。路易莎总在那里消夏。她同情这孩子。尼尔森博士是个单身汉,根本不懂如何抚养小孩。路易莎坚持要把莱雷送到圣保罗教堂,她总是把莱雷领到这里来过圣诞节。”埃略特像法国人那样耸了耸肩,“我想她应该预见到了不可避免的后果。”
我们这时已到了博物馆,我们的注意力转向了画作。我再一次领教了埃略特的博学与品位。他像引导一群游客一般领着我在各个展室观览,任何艺术教授都不可能比他讲得更有教益。我已下决心一个人再来一趟,到时候可以随心所欲地观赏,所以这次就顺从他。过了一阵,他看了看手表。
“我们走吧!”他说,“我参观画廊从不超过一小时。一个人的欣赏力只能维持这么久。我们另找个日子把它看完吧。”
分手时我热情地感谢他。我回去时也许多了一点儿见识,但我确实窝了一肚子火。
当我向布莱德雷夫人告别时,她告诉我第二天伊莎贝尔请几个年轻的朋友来吃正餐,餐后还要去跳舞,如果我愿意来,在他们走后埃略特和我可以聊聊天。
“你来对他有好处,”她补充说,“他在国外住了那么久,在这里感到格格不入。他好像找不到跟他有任何共同点的人。”
我接受了邀请,我们在博物馆台阶上分手之前,埃略特告诉我,他很高兴我同意去。
“我在这座大城市里就像迷失的孤魂,”他说,“我答应路易莎跟她一起待上六个星期,我们从 1912 年以后就没有见过面了,但我在扳着手指计算还有多久能回巴黎。那是世界上文明人唯一可住的地方。老朋友,你知道在这里他们是怎样看我的?他们把我当成怪物。真是野蛮人啊。”
我笑着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