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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种子扦样和分样程序

一、种子扦样程序

此处的种子扦样程序是指从种子批扦取送验样品的程序,步骤如下。

(一)准备器具

根据被扦种子种类,准备好各种扦样必需的器具:扦样器、样品盛放容器、送验样品袋、供水分测定的样品容器、扦样单、标签、封签、天平等。如涉及转基因种子检测的扦样,所有扦样、分样用具需用吸尘器清理。

(二)检查种子批

在扦样前,扦样员应向被扦单位了解种子批的有关情况,并对被扦的种子批进行检查,确定是否符合规程的规定。

1.种子批大小 检查种子批的袋数和每袋的重量,从而确定其总重量,再与表2-2所规定的重量(其容许差距为5%)进行比较。如果种子批重量超过规定要求,应分成几批,并分别扦样。

在种子批均匀一致(无异质性)的情况下,包衣种子种子批的最大重量可与表2-2规定的最大重量相同,种子批的最大种子粒数限额为1×10 9 粒(即10 000个单位,每单位为100000粒种子),但是种子批的最大重量(包括各种包衣材料或薄膜)不得超过其规定重量的105%,如玉米种子批的最大重量42000kg(即40000kg加上5%的容许差距)。用单位粒数表示种子批大小时,该种子批的总重量应在检验报告上填报。

2.种子批处于便于扦样状况 被扦的种子批的堆放应便于扦样,扦样人员至少能靠近种子批堆放的两个面进行扦样。如果达不到这一要求,必须要求移动种子袋。

表2-2 农作物种子批的最大重量和样品最小重量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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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GB/T 3543.2—1995。

3.检查种子容器的封口和标识 所有盛装的种子袋或容器必须封口,并有一个相同的批号或编码的标签,此标识必须记录在扦样单或样品袋上。如果扦样前种子批已贴上标识或标签并已经封缄,种子扦样员必须核实每个容器的标识或标签和封口。扦样员对封条、标签和样品袋负责。除非样品已被封缄,扦样员应确保不将初次样品、混合样品或送验样品交给未经检验室授权的人员。

当种子批重新包装在新容器中时,如符合下列条件,签发的种子批检验报告仍然有效:①原种子批的种子身份没有改变;②种子批的身份编码没有改变;③种子扦样员在场;④在装入新容器过程中,种子没有经过任何处理。

4.检查种子批均匀度 确保种子批已进行适当混合、掺匀和加工,尽可能达到均匀一致。如有异质性的文件记录或其他证据时,应拒绝扦样。如发生怀疑,可按规定的异质性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三)确定扦样频率

扦取初次样品的频率(通常称为点数),要根据扦样容器(袋)的大小和类型而定。《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GB/T 3543.2—1995)规定了袋装的扦样袋(容器)数(表2-3)和散装的扦样点数(表2-4)。

表2-3 袋装种子的最低扦样频率

续表

表2-4中所规定的扦样频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比较繁琐。在新修订的《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中,参照《国际种子检验规程》对此作了修订(表2-5和表2-6),降低了扦样频率。

表2-5 容量为15~100kg(含100kg)的袋装(容器)种子批的最低扦样频率

资料来源:ISTA,2017。

表2-6 大于100kg容器或种子流扦样的最低频率

续表

资料来源:ISTA,2017。

1.袋装容器 盛装种子在15~100kg(含100kg)内的容器为袋装容器。对于15kg和100kg之间的种子容器,按照表2-5规定的扦样频率作为最低要求。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所述的袋装种子是指在一定量值范围内的定量包装,其质量的量值规定在15~100kg(含100kg),超过这个量值范围不是《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所述的袋装种子,不是用袋子包装的就是袋装。

在实践中,通常扦样前先了解被扦种子批的总袋数,然后按表2-5的规定确定至少应扦取的袋数。袋装(或容器)种子堆垛存放时,可随机选定取样的袋,从上、中、下各部位设立扦样点,每个容器只需扦一个部位。不是堆垛存放时,可平均分配,间隔一定袋数扦取。

2.小包装容器 盛装种子等于或小于15kg的小容器(如金属罐、纸盒)为小包装容器。对于小于15kg的种子容器,扦样时以100kg种子的重量作为扦样的基本单位。基本单位总重量不超过100kg,如20个5kg的容器,33个3kg的容器,或100个1kg的容器。将每一个基本单位视为一个“容器”,再按表2-5的最低扦样频率要求进行扦样。如有一种子批,每一容器为盛装5kg的种子,共有600个容器,据此可以推算具有30个基本单位,因此至少应扦取15个初次样品。对于具有密封的小包装(如瓜菜种子),如重量只有200g、100g和50 g或更小的,则可直接取一小包装作为初次样品,并根据表2-2规定所需的送验样品数量来确定袋数,随机从种子批中抽取。

3.种子丸粒、种子颗粒、种子带、种子毯 对于种子丸粒(seed pellets)、种子颗粒(seed granules)、种子带(seed tapes)、种子毯(seed mats),将小于300000种子单位的容器组合形成不超过2000000种子单位,视为一个基本单位(即一个容器),再依据表2-5的扦样频率进行扦样。

4.大型容器 盛装种子大于100kg的容器(如集装箱)或正在装入容器的种子流的容器为大型容器。对于大于100kg种子容器或正在装入容器的种子流,其种子批扦样最低数目应符合表2-6要求。扦样时应随机从各部位及深度扦取初次样品。每个部位扦取的数量应大体相等。

5.其他情形 ①对于包膜种子,其扦样最低频率应符合表2-5和表2-6;②对小于15个容器的种子批扦样时,不管其容器的大小,从每个容器中扦取相同数目的初次样品;③如果种子批为加工包装好的、在仓库待销售或市场销售种子的成品种子,且种子批数量较少,或者扦样目的仅为检测真实性、转基因等特定项目,扦样可不受容器包装大小和扦样频率的限制,直接取一个或几个包装种子作为初次样品,获取规定的最小重量种子样品,包括送验样品和备份样品。

圆仓或围囤的面积较小,不必分区,只需设扦样点,并按其直径,分别在内、中、外设点。内点在圆仓中心,中点在圆仓半径的1/2处,外点在距圆仓边缘30 cm处。扦样时在圆仓的一条直径线上,按上述部位设立内、中、外3个点;再在与此直径垂直的一条线上,按上述部位设2个中点,共设5个点,圆仓或围囤直径超过7 m,则再增加2点。其扦样方法与大型容器扦样方法相同。

(四)选择扦样方法和器具扦取初次样品

根据种子种类、包装的容器选择适宜的方法和扦样器扦取初次样品。如有要求,还应额外扦取备份样品的种子。容器需打开或穿孔才能抽取初次样品的,已扦样的容器应封口或者将其内含物转移到新的容器中。

(五)配制混合样品

初次样品经比较,外观呈现一致的,可将扦取的所有初次样品合并放入样品盛放器中,组成混合样品。

(六)送验样品的制备和处理

送验样品是在混合样品的基础上配制而成的。当混合样品的数量与送验样品规定的数量相等时,即可将混合样品作为送验样品。当混合样品数量较多时,即可从中分出规定数量的送验样品。

1.送验样品的重量 送验样品的重量根据种子大小和作物种类及检验项目而定。根据研究,供净度分析的送验样品约为25000粒种子就具有代表性。将此数量折成重量,即送验样品的最低重量。

(1)水分测定。需磨碎的种类为100 g,不需磨碎种类为50 g。混合样品混合1次,从不同位置至少取3个次级样品,混合制备成所需数量。

(2)品种真实性和纯度鉴定见表2-7。

表2-7 品种真实性和纯度鉴定送验样品重量(单位:g)

(3)所有其他项目测定。所有其他项目测定包括净度分析、其他植物种子数目测定,以及净度分析后净种子作为试样的发芽试验、生活力测定、重量测定、种子健康测定等,其送验样品最低重量见表2-2第4列。当送验样品小于规定重量时,应通知扦样员补足后再进行分析。但某些较为昂贵或稀有品种、杂交种可以例外,允许送验样品数量较少,如不进行其他植物种子数目测定,送验样品应至少达到表2-2第5列净度分析试验样品的规定重量,并在检验报告上加以说明。

(4)包衣种子等。种子丸粒、包膜种子、种子颗粒、种子带和种子毯送验样品不得少于表2-8、表2-9所规定的粒数。因为包衣种子送验样品所含的种子数比非包衣种子的相同样品要少一些,所以在扦样前必须确保所扦的样品能代表种子批。在扦样、处理及运输过程中,必须注意避免包衣材料的脱落,并且必须将样品装在适宜容器内寄送。

表2-8 丸化与包膜种子的样品大小(粒数)

资料来源:ISTA,2017。

表2-9 种子带和种子毯的样品大小(粒数)

资料来源:ISTA,2017。

对于小种子批的发芽和生活力检测,完成一次检测至少需要25粒种子作为鉴定的保证。

2.送验样品的分取 通常在仓库或现场配得混合样品后,即可称其重量,若混合样品重量与送验样品重量相符,就可作为送验样品。如数量较多时,则可用分样器或分样板分出足够数量的送验样品。当仓库或现场没有分样器具时,也可将混合样品携带入种子检验室进行分样。

3.送验样品的处理 供净度分析等检测项目的送验样品应装入纸袋或布袋,贴好标签,封缄。供水分测定的送验样品,应将其装入防湿密封容器,如塑料薄膜袋中。如果室内外温差较大,送验样品可以放在保温箱内,连箱一起送往检验室,以防止结露。送验样品应由扦样员尽快送往种子检验室进行检测,不得延误。

(七)填写扦样单

扦样单一般可以一式2份,一份交种子检验室,一份交被扦单位保存。如果是监督检验,扦样单必须一式3份,承检机构和被抽查企业各留存一份,报送下达抽查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份。

关于扦样单的内容,《国际种子检验规程》没有规定,但《ISTA种子检验室认可标准》中规定扦样单必须填报下列内容:①扦样员姓名、身份(即扦样员证号)及签字;②被扦单位的名称和地址;③扦样日期;④种子批号或标签号;⑤种和品种名称;⑥种子批重量;⑦容器(袋)数量(和种类);⑧检测项目;⑨有关影响检测结果的扦样环境条件的说明;⑩被扦样单位提供的其他信息。

据此,结合我国的实际,设计了表2-10的扦样单格式,供参照。

二、种子分样程序

送验样品送到种子检验室后,首先要进行验收,验收包括样品包装、封口是否完整,重量是否符合检验规程规定的最低重量等内容。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并从速安排进行分样和检测,如不能及时分样和检测,须将样品保存在凉爽、通风的样品贮藏室内。

(一)试验样品的最低重量

进行种子质量检测前,应依据检测项目的要求从送验样品中分出有代表性的试验样品,供检验某一检测项目用。净度分析的试验样品最低重量见表2-2第5列的规定;供其他植物种子数目测定的试样差异很大,如水稻种子为400g,玉米种子为1000g,见表2-2第6列的规定;供发芽试验的试样为400粒种子等,其样品最低重量见GB/T 3543.2—1995有关章节的规定。

表2-10 农作物种子扦样单

包衣等种子试验样品不应少于表2-8、表2-9所规定的丸粒数或种子数。如果样品较少,应在检验报告上注明实际数量。

(二)机械分取法

试验样品的分取采用多次对分法从充分混合的送验样品中分取。分取重复样品时,须独立分取。先将送验样品一分为二,取其中一半进行数次对分,直到所需的试样或半试样的重量;然后将所有剩下的送验样品重新混匀再分取第二份试样或半试样。包衣种子分样时,要避免包衣材料的脱落。对于丸化和包膜种子,种子落下距离不能超过250 mm(以横格式分样器较好)。对于种子带、种子毯则随机取下部分带或毯,其中所含的种子数要足够检测用。

(三)徒手分取法

机械分样器不适宜于分样有稃壳的种子,用徒手分取却能获得满意的结果。有稃壳不易流动的种子如水稻种子就可使用此法。

1.四分法 将样品倒在光滑的桌面或玻璃板上,用分样板将样品先纵向混合,再横向混合,重复混合4~5次,然后将种子摊平成正方形,用分样板划两条对角线,使样品分成4个三角形,再取两个对顶三角形内的样品继续按上述方法分取,直到两个三角形内的样品接近两份试验样品的重量为止。

2.徒手减半分取法 《国际种子检验规程》规定的徒手减半分取法采用下列步骤。

第一步,将种子均匀地倒在一个光滑清洁的平面上。

第二步,用平边刮板将种子充分混匀形成一堆。

第三步,将整堆种子分成两半,每半再对分一次,这样得到4份。然后将其中每一份再减半共分成8份,排成两行,每行4份。

第四步,合并和保留交错部分,如第一行的第一和第三份与第二行的第二和第四份合并(图2-7)。将余下的4份拿走。

图2-7 徒手减半分取法示意图(胡晋 关亚静,2022)

第五步,将第四步保留的部分,按第二、三、四步重复分样,直至分得所需的样品重量为止。GB/T 3543.2—1995规定的四分法与上述方法有点差异,即采用对角线的两个对角三角形的样品合并。

分样方法中的一种、两种或多种可用于一个样品减少程序。 Wt8qos1Dwk6PB/T2omsKrm7uBKCf6e6uFnuhW7U6V0PeODOP2UyvK1OZmVca+g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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