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通常都起得很晚,除非是赶上为数不少的例外情况,那就是彻夜不眠,此刻他正坐在餐桌前吃早餐。我站在壁炉前的地毯上,拿起了我们的访客昨晚落下的手杖。手杖做工精细,木质坚实,带有圆头,就是人们所说的“槟榔手杖”。圆头下边有一圈银箍,约1英寸 宽。上面刻着“赠予皇家外科医师学会会员詹姆斯·莫蒂默,C. C. H.友人敬上”,日期是“1884年”。老派的私人医生经常使用这种手杖——庄重,坚实,有安全感。
“嗯,华生,你怎么看?”
福尔摩斯是背对我坐着的,而我并没有弄出任何声响。
“你怎么知道我在做什么?我想你是脑袋后面长了眼睛吧。”
“至少我面前有个锃亮的银咖啡壶,”他说,“华生,你跟我说说,你从我们这位客人的手杖上看出了什么?不巧,我们没碰上他,不知道他的来意,所以这个偶然落下的纪念品就变得尤为重要。你仔细看看这根手杖,然后跟我说说主人的情况。”
“在我看来,”我尽可能地模仿我同伴的方法进行推理,“既然认识莫蒂默医生的人用这么一根手杖向他致敬,他应该是医学界的一位成功人士,年纪不小,且德高望重。”
“好!”福尔摩斯说道,“非常好!”
“我还认为,他很可能是一名乡村医生,出诊经常靠步行。”
“为什么?”
“因为这根手杖虽然非常精致,上面却有不少磕碰,我没法想象城里的医生会带着它。下面厚厚的铁皮包头也磨损得很厉害,显然他经常拿着它走路。”
“有道理!”福尔摩斯说道。
“还有,上面刻着‘C. C. H.友人’。我猜是某个狩猎俱乐部,他可能给这个俱乐部的会员治过伤,所以俱乐部用这根手杖作为礼物答谢他。”
“有进步啊,华生,真的,”福尔摩斯把椅子往后挪了挪,点了根香烟说道,“我不得不说,你在费心记述我那些小小的成就的时候,总是低估你自己的能力。你或许不会发光,但你是光的导体。有些人虽然不是天才,却有激发天才的卓越能力。老实说,我亲爱的朋友,我真是亏欠你太多了。”
他从来没有这样夸过我,我必须承认自己非常兴奋,因为平常无论我如何赞美他,如何费心宣传他的方法,他都十分冷漠,让我感到受伤。我骄傲地想到,我不但掌握了他的方法,还在实际运用中得到了他的认可。他从我手里拿过手杖,裸眼检查了几分钟,然后饶有兴趣地放下香烟,把手杖拿到窗边,用放大镜再次检查起来。
“虽然简单,还是挺有意思的,”他回到长沙发上他最喜欢的那个角落,说道,“手杖上确实有一两条线索,可以让我们得出几个推论。”
“我有漏掉什么吗?”我有点得意地问道,“我应该没有忽略什么重要的东西吧?”
“我亲爱的华生,你的大部分结论恐怕都是错的。我说你激发了我,其实是说,你的错误偶然地把我引向了真相。这一回你并不是全错。这个人确实是乡村医生,确实经常走路。”
“那我说对了。”
“仅限于此。”
“可这就是全部呀。”
“不,不,我亲爱的华生,不是全部——绝对不是。比方说,我倒是觉得给医生送礼物的不是什么狩猎俱乐部,更可能是医院。既然‘C. C.’这两个字母摆在‘医院’(H.)前头,那就很自然地会让人联想到是‘查令十字街’(Charing Cross)的缩写。”
“你也许是对的。”
“多半如此。如果这个假设没错的话,我们就可以由此推断出这位未知访客的其他情况了。”
“好吧,假设‘C. C. H.’确实代表‘查令十字街医院’,我们又能进一步推断出什么呢?”
“难道没有任何启发吗?你了解我的方法,快用起来吧!”
“我只能想到一个明显的结论:在去乡下之前,这个人曾在城里行医。”
“我想我们不妨大胆一点往前推。可以从这个角度来想想:礼物最有可能是在什么场合送的?什么时候他的朋友们会联名给他送一份礼物表示敬意呢?显然是在莫蒂默医生离开医院自己开业行医的时候。我们知道有这么一件礼物。我们猜测他从城里的医院转到乡下去行医。那么,我们由此推断礼物是在离开医院时送的,不牵强吧?”
“确实很有可能。”
“那好,你应该看得出来,他不会是医院的正式医生,因为只有在伦敦地位稳固的医生才能谋到这个职位,而这样的医生是不会跑到乡下去的。那他是什么人呢?如果他在医院而又不是正式医生,那就只能是见习外科医生或见习内科医生,地位比高年级医科学生高一点点。他是在5年前离开医院的,手杖上刻着日期。所以,亲爱的华生,你那个严肃的中年私人医生消失在空气中了,这个人应该是个不到30岁的年轻人,生性随和,没什么抱负,有点心不在焉,还有一只爱犬,应该比梗犬大,比獒犬小。”
我不以为然地笑了,夏洛克·福尔摩斯背靠着沙发,向天花板喷出几个小烟圈。
“后面几点我没法检验,”我说,“但要查出这个人的年龄和职业之类的细节并不难。”我从我那个小小的医学书架上取下了那本《医生名录》,翻到了那个姓氏。姓莫蒂默的人有几个,但只有一个可能是我们的访客。我把关于他的内容念了出来:
詹姆斯·莫蒂默,1882年成为皇家外科医师学会会员,现居德文郡达特莫尔荒原格林盆村;1882年至1884年间在查令十字街医院任见习外科医生,曾凭借《疾病属于返祖现象吗?》一文赢得杰克逊比较病理学奖;瑞典病理学学会通讯会员,著有《返祖现象之若干变态》(刊登于1882年《柳叶刀》)及《我们真的在进化吗?》(刊登于1883年3月《心理学杂志》);现任格林盆、索尔斯莱及海巴罗教区医务官。
“没有提到那个当地的狩猎俱乐部啊,华生,”福尔摩斯一脸坏笑,“但你说得没错,他确实是乡村医生。我想我的推断是合理的。至于他的个性,我记得我刚才说过:生性随和,没什么抱负,有点心不在焉。照我的经验来看,在这个世上,只有生性随和的人才会收到临别赠礼,只有没什么抱负的人才会扔掉伦敦的工作跑去乡下,也只有心不在焉的人才会在别人的房间里等上一个钟头,不但没留下自己的名片,还把手杖落下了。”
“那只狗呢?”
“它经常叼着手杖跟在主人后面。因为手杖很沉,这只狗只好紧紧咬住中间的位置,所以上面的牙印清晰可见。从牙印的间距来看,这只狗的嘴巴比梗犬宽,但又没有獒犬那么宽。它可能是——没错,是一只卷毛的西班牙猎犬。”
他起身在房间里踱步,接着在凸肚窗的凹处停住了。他那肯定的口气让我十分惊讶,我不由得抬起头来看着他。
“我亲爱的朋友,你怎么这么肯定呢?”
“很简单,我已经看到这只狗出现在我们家门口了,拉门铃的就是它的主人。别走,华生,听我的。他是你的同行,你在这里可能对我有帮助。现在就是可以决定命运的戏剧性时刻,华生,你听见了楼梯上的脚步声,有个人正走进你的生活,但你却不知道是吉还是凶。研究科学的詹姆斯·莫蒂默医生来找研究犯罪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做什么呢?请进!”
来客让我吃了一惊,因为我原以为会是个典型的乡村医生。他又高又瘦,长长的鼻子像鸟喙一样突出,上面架着一副金丝眼镜,眼镜后面是一对挨得很近的闪亮的灰色眼睛。他的穿着倒是很职业化,但又很邋遢,因为他的双排扣礼服大衣脏兮兮的,裤子也磨得起了毛。虽然还年轻,但他那长长的脊背却有点驼了,走路的时候头往前伸,探头探脑的样子带着几分和气。进屋之后,目光一落到福尔摩斯拿着的手杖上,他便欢呼雀跃地朝手杖奔去。“太好了,”他说,“我都不确定是落在了这里还是落在了航运公司。我可说什么也不能把它弄丢了。”
“是别人送的礼物吧,我想。”福尔摩斯说道。
“是的,先生。”
“是查令十字街医院的人送的吗?”
“是那边几个朋友送我的结婚礼物。”
“天哪,天哪,这可太糟了!”福尔摩斯摇着头说道。
莫蒂默医生有点儿惊讶地在眼镜后面眨着眼睛。
“为什么糟呢?”
“没什么,只是你打断了我们的小小推理。你说是结婚礼物,对吧?”
“是的,先生。我结了婚,所以就离开了医院,连带着放弃了成为正式医生的希望。因为我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哦,哦,那我们的结论也不是很离谱,”福尔摩斯说道,“好了,詹姆斯·莫蒂默医生——”
“叫‘先生’吧,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皇家外科医师学会的会员。”
“显然是个讲究精确的人。”
“我只是一个科学的业余爱好者,在未知的浩瀚海洋的岸边捡贝壳而已,福尔摩斯先生。我想,你应该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而不是——”
“不是,这位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
“很高兴见到你,先生。你的大名总是和你的朋友联系在一起。你真让我感兴趣,福尔摩斯先生。我没想到你的颅骨这么长,额骨这么突出。你不介意我摸摸你头顶的骨缝吧?先生,你的颅骨,哪怕只是仿制个模型,也会成为任何一家人类学博物馆的镇馆之宝。我可不是假意恭维你,老实说,我真是觊觎你的颅骨。”
夏洛克·福尔摩斯招呼我们古怪的客人坐下。“先生,看来你和我一样,对自己的领域充满热情,”他说,“从你的食指来看,你是自己卷烟抽的。别顾忌,想抽就抽吧。”
那人掏出了卷烟纸和烟丝,惊人娴熟地卷好了一支烟。他长长的手指微微颤抖,像昆虫的触须一样灵敏多动。
福尔摩斯一言不发,但他眼睛的扫视却表明他对这个古怪的客人很感兴趣。
“先生,”他终于说道,“你昨晚和今天两度光临,我想不仅仅是为了研究我的颅骨吧?”
“不,先生,不是的,虽然要是有机会那样做,我也会很高兴。福尔摩斯先生,我来找你,是因为我不太善于处理实际事务,却突然碰上了一个异常严重、非同一般的问题。同时,我知道你是全欧洲排名第二的专家——”
“真的吗,先生!我可以问一下谁是第一吗?”福尔摩斯有点粗鲁地问道。
“对于讲求精确的科学性的人而言,贝蒂永先生的工作总是非常令人佩服。”
“那你去请教他不是更好吗?”
“我已经说了,先生,是对于讲求精确的科学性的人而言。但说到处理实际事务,你才是公认的无与伦比。先生,我想我该不会是无意中——”
“只是一点点,”福尔摩斯说道,“我想,莫蒂默医生,你最好还是不要拐弯抹角,就直接告诉我,你要我帮什么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