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封信
程福吾友:
万事俱备,我即将辞别自己深受压迫与负担重重的祖国,远渡重洋,去到那人人自由,人人平等,无人受辱与被虐的高尚国度——美利坚!美利坚拥有这珍贵的特权,能自称为自由之土、勇者之家。我们,以及我们身边的所有人,目光都越过海面的浪涛,充满向往之情地张望着,将我们出生之地的贫穷困苦与那温柔富贵乡的荣华舒适做一番对比。我们深知,美利坚将德国人、法国人,以及受苦受难的爱尔兰人热情迎入了她的怀抱;也知道她赐予这些人食物与工作、自由与权利,知道他们是那样感激涕零。我们明白,美利坚会张开慷慨的双臂,欢迎一切饱受压迫的民众,对所有前来之人倾囊相助,无论其国籍、信仰与肤色。而且,即便无人言说,我们也明白,那些得到美利坚解救,摆脱压迫与饥饿的外国难民,会是美利坚现有子民中最急切要欢迎我们的,因为,他们也曾遭遇过痛苦,明白那是什么滋味,又有幸得到慨然解救。他们必然渴望将这份慨然施予其他不幸之人,表明美利坚之“美”意,并非虚掷。
艾送喜
一八××年于上海
第二封信
程福吾友:
我们已经出海很远,正前往那美丽的自由之土与勇者之家。很快,我们就将到达那片人人平等,没有忧愁的土地。
招我前往的那位美利坚善人每月要付我十二美元薪水。你要知道,这着实是笔巨资——是在中国薪水的二十倍。我乘船的旅资也是一大笔钱——抵得上一笔身家——这笔钱我最终是需要自己付清的,但东家事先垫付了,并准我宽裕从容地攒钱还债。我将夫人、爱子与爱女交给东家的合伙人,作为垫付船资的担保,不过这只是走个形式。东家说了,他们绝无被卖掉的危险,因为他清楚我会忠实地为他卖命,这才是最好的担保。
我本以为,自己将会怀揣十二美元,在美利坚开始新生活。但美利坚领事从中抽走了两美元,声称为我办理乘坐这条蒸汽船的执照。他根本无此权限,只应收取船方二美元,为全船办理一张执照,便可涵盖船中所有的中国乘客。但他竟执意迫使每个中国人办理一张执照,往他腰包里送两美元。这船上有一千三百名我国同胞,因此领事收取了两千六百美元的执照费。东家告诉我,华盛顿政府已知悉这敲诈行为,正极力反对这等作奸犯科之事,上届国会也努力促成这笔敲诈勒索的钱财——啊,我是说,这笔收费——合法化 。但这个法案未获通过,所以领事只得继续以非法手段收取这笔费用,直到下届国会将其合法化。这着实是个伟大、仁慈与高尚的国家,痛恨一切形式的恶行与欺骗。
我们所在的舱位,是专门留给我国同胞的。这里称之为“统舱 ”。东家说,之所以为我们保留这个舱,是因为这里不受外界气温变化的影响,也不会吹到危险的冷风。这无疑又展示了美利坚人民对一切受苦受难的外族同胞满怀的无私之爱。统舱略显拥挤,也相当闷热,但毫无疑问,这是我们的最佳选择,理当如此才是。
昨天,咱们的人起了内讧,争吵不休,船长朝一大群人放了一通滚烫的蒸汽,烫伤了八九十人,伤势都或多或少有些严重。有些人身上的皮被烫得一片片、一条条地剥落下来。蒸汽围绕这群集的众人时,只听得惊呼惨叫,冲撞扭打,所以即便没有被烫伤的人,也遭到踩踏,从而受伤。对此我们没有怨言,因为东家说,这是平息船上骚乱的老办法,在美国人所在的船舱里,也是一两天就要来这么一遭。
向我道贺吧,程福!再过十几天,我就要踏上美利坚的海岸,那里的人民将用博大的胸襟欢迎我;我将挺直腰板,在自由的人群中,做一个自由人。
艾送喜
一八××年于海上
第三封信
程福吾友:
我上岸了!真是一件大喜事!我想起舞,大喊,歌唱,敬拜这慷慨无私的自由之土与勇者之家。但我从跳板上走下来时,一个身穿灰色制服的人(是警察)在我背后狠狠踹了一脚,叫我当心点儿——这是东家翻译给我听的。我转过身,另一个和他一样的长官用一根短棍打了我,也叫我当心点儿。我和洪五的包袱筐子都挑在一根扁担上,我刚好抬起扁担的一头,又有位长官抄起棍子打了我,叫我放下扁担,然后又踢了我一脚,对我迅速的反应表示满意。
这时又来了一个人,把我们的筐子和包袱都搜了一遍,所有东西都抖落到脏兮兮的码头上。接着这个人和另一个人就搜遍了我们全身。他们在洪五的假辫子里发现了一小包缝在里面的鸦片,就没收了,还逮捕了他,把他交给一名警官,让押走了。他们还把他的行李都拿走了,因为他犯了罪。我们的行李都混在一起,他们也分不清哪些是我的他的,就一股脑儿都拿走了。我说帮他们分开,他们只踢了我,叫我小心点。
这下子我的东西全没了,同伴也坐了牢,就跟东家说,要是他愿意的话,我想到周围去走走看看,感受下风土民情,等他需要,我马上回来。在这庇护被压迫之人的美好国土上,我不想流露出对所受接待的失望,所以表情和语气都尽量是一副欢欣鼓舞的样子。但他说慢着,我得种痘预防天花。
我笑了,说我已经出过天花,看留下的麻子就知道,所以我不用等他说的那个什么“种痘”。但他说这是法律规定,无论如何我都得种痘。不然医生那儿我是过不了关的,因为法律规定他必须给所有中国人种痘,每人收取十美元的费用。而且我不用怀疑,没有任何忠心遵循那条法律的医生会甘愿让一笔费用从指缝中溜走,只为给某个已经在别国患过这个病症的蠢货行个方便。
不一会儿,医生就来了,履行了职责,把我身上的钱都收走了——那十美元是我一年半以来受苦受难,省吃俭用的积蓄。唉,要是那些制定法律的人知道城里有很多的医生很愿意以一二美元的费用为人们种痘,他们就绝不会定下这样的法律,向无依无靠的爱尔兰、意大利或中国穷光蛋们收取如此高的费用。他们来到这片腹地,不正是要躲避饥荒与艰难时世的吗?
艾送喜
一八××年于旧金山
第四封信
程福吾友:
我来到此地已约一月,每天都学一点这里的话。东家把我们招到大陆东端的种植园做工的事情进行得不太顺利。他的生意失败了,就把我们都遣散了,只是用了一些手段保证我们会如数归还他垫付的差旅费。我们要用在这儿最先挣到的那些钱给他还清。他说是每人六十美元。
于是,就在到达这里约两个星期的时候,我们被遣散了。那之前我们一直挤在一个小房子里等着做工。之后就只能自己出去找出路了。我将在异乡为异客,无亲无友,身无分文,除了身上这些衣物,也别无其他。在这里,我毫无是处——一点长处都没有,只有一副好身板,也不用浪费任何时间或心神看顾行李。啊,不,我忘了。我想起来,比起在其他国土上的穷光蛋们,我还有一个天大的好处——我是在美利坚!这是为被压迫和被遗弃的难民准备的天赐庇护所!
我脑中正闪过这叫人宽慰的念头,几个小伙子放了条恶狗朝我扑过来。我尽力抵抗,但完全招架不住。我躲进一条独头门廊里,那狗把我逼得走投无路,飞扑过来撕咬我的喉咙、脸颊和身上所有裸露着的地方。我尖叫着救命,但那群小伙子只是大笑着嘲弄我。两个穿灰色制服的人(他们的官衔叫作“警察”)站在旁边看了一小会儿,满不在乎地走开了。
但有个人拦住了他俩,带他们回来,说对我见死不救真是羞耻。于是,那两个警察用短棍打走了那条狗。虽然我的衣服被撕扯得七零八落,从头到脚都鲜血淋漓,但能摆脱那条狗还是很开心的。把两个警察带回来的人问小伙子们,为什么要这样欺负我,他们却叫他不要多管闲事,还对他说:
“这个大清的魔鬼到我们美利坚来,从这种高贵聪明的白人嘴里夺食,白人奋起保卫自己的权益,还有人大惊小怪。”
他们开始威胁我这恩人,他看到聚拢过来的人脸上都充满恶意,只好自顾自地走开了。走掉之后还挨了不少咒骂。这时候警察通知我,我被捕了,必须跟他们走一趟。我问其中一个,我到底对谁犯了什么错,要被逮捕,他只是举起棍子打我,命令我“闭上狗嘴”。一群满嘴嘲笑的街头混混和流浪汉跟在我身后,我被带到一条巷子里,进入了一个用石头砌成的地牢,一边有一溜大牢房,都安了铁门。我站在一张桌子旁,桌后面的一个人在一块板子上写了点关于我的什么东西。一个逮捕我的人说:
“记下这个中国佬的罪状:引发骚乱,扰乱治安。”
我想张口辩解,但他说:
“肃静!你最好老实点儿啊,好家伙。你做出这种他——他妈的无礼行为已经两三次了。这儿可容不得你耍嘴上功夫。你最好给我冷静一点,要是你还不安分,我们就看看该拿你怎么办。你叫什么?”
“艾送喜。”
“又名什么?”
我说我听不懂,他说想知道我的真名,因为他猜刚才说的名字是我上次偷鸡之后改的。这话把他们全都惹得放声大笑起来。
接着他们搜了我的身,当然什么也没搜到。他们看起来很恼火,问我有谁会“帮我保释或付罚款”。他们把这些东西的意思解释给我听,我说我没有害任何人,为什么得有人来保释或者付罚款?两人都踹了我,警告我要尽量老实听话,这样对我自己有好处。我抗议说,自己完全没有不敬的意思。其中一个把我带到一边说:
“喂,听着,你这家伙,你跟我们装傻充愣是没用的。要知道,我们可是在办正经事。你越快给我们搞到钱,就能赶紧让你自己摆脱麻烦。要是钱少了可别想走出去。你都有什么朋友呢?”
我告诉他,全美利坚上下,我一个朋友都没有,我远离家乡,无依无靠,穷得叮当响。我哀求他放了我。
他紧紧抓住我的衣领,把我连推带拉地拖过地牢,打开一扇铁牢门,一脚把我踹了进去,说:
“就在里面坐到发霉吧,你这外国畜生,你要弄清楚,美利坚容不下你们这种人。”
艾送喜
一八××年于旧金山
第五封信
程福吾友:
你应该还记得我上一封信里写到被狠狠踹进了城里监狱的一间牢房里的经历。我跌了进去,倒在一个人的身上,被打了一拳,还骂了一句,外加被踹了一两脚,还被推搡到一边。仅仅一两秒的时间,我就明白了,这就是个牢窝,挤满了罪犯,他们在用我“传球”——我被这个推开,就立刻碰到那个的头或脚,立刻又被赶走;结果又闯到另一个牢犯的地盘,再挨一连串的脚踹和咒骂,被推到新的地方。终于,我滚到一个没有人占的角落,被打得浑身淤青酸痛,但终于能一个人清净一会儿了,这就值得高兴。
我就睡在地上砌的石板上,因为这牢里什么摆设都没有,只有一块又长又宽的板子,是很多板子拼起来的,有点像马房的板门,这就算床了,能睡得下五六个人,当然已经睡满了。他们头挨着头睡得四仰八叉的,鼾声如雷——除了打架的时候。板子的一头比另一头高了个三寸左右,这一来高的那头就算枕头了。这里没有毯子可盖,晚上稍微有点凉。旧金山的晚上总是稍微有点凉的,不过从来也没有特别冷过。木板当然比石头要舒服太多。偶尔,像我一样睡在石板上的贱民,也会试着在上面偷偷挤个位置出来,这时候那些高贵的人就会将他重重地揍上一顿,让这不知好歹的人觉得说到底石板也挺不错的。
我一言不发地躺在自己的角落里,揉着淤青的地方,听着犯人们彼此之间的诉说——也有朝我诉说的,因为我附近有人跟我说了很多话。我一直以为,美利坚这样的自由国度,根本不需要监狱。因为这是暴君的发明,用来关押那些不安分的爱国人士,以防他们惹麻烦。所以,发现过去的想法是错误的,我实在是大吃一惊。
看样子我住的这个是个大的普通牢房,所以犯了小错的人都先关押在这里。其中有两个美利坚人士,两个“老墨”(墨西哥人),一个法国人,一个德国人,四个爱尔兰人,一个智利人(跟我们只隔了一道铁栅栏的隔壁牢房,还关了两个女人),都喝得醉醺醺的,有点吵。
入夜了,夜深了,他们越来越不安分,越来越乱,偶尔会闹起来,摇晃着牢门,气冲冲地看着外面慢慢踱步的警官,全身心地咒骂他。那两个女犯人基本上是徐娘半老,喝下的酒只让她们兴奋,还不足以把她们放倒,消停下来。于是她们会互相抚摸亲吻一会儿,然后又扭打起来,纠缠得像两条奇怪的破布,血流不止,头发也缠作一团。接着她们就休息一下,气喘吁吁,不停咒骂。
两人恩爱的时候,总是互称“女士”,打起来的时候,互骂“娼妇”都是最轻的了——也只有互骂脏话,两人才能打得下去。快到午夜,她们打了最后一架,其中一个把另一个的一根手指咬断了。警官终于插手管了,为此把一个“老墨”扔进了“小黑屋”负责,因为咬断手指的女人“老墨”的错,另一个女人也没有否认。她后来说,原因是她“等手指不痛了,还要跟那贱人再打一场”,所以不想让她换牢。
这时候两个女人都把彼此的衣服撕得粉碎,根本没法遮羞,她们基本上就算光着身子了。我后来知道了,其中一个曾经在县监狱关了九年,另一个也在同一个地方关了四五年。她们是自己自愿坐牢的。一被放出来,她们就径直去喝得酩酊大醉,在警官眼皮底下偷点小东西。这样一来就能再进牢里坐个两个月,住进个干净又通风的牢房,大吃大喝点好东西,还一分钱也不用花;她们还可以帮呢绒商做衣服,每件得半块美元工费,随心所欲地抽烟,享受各种奢侈。
两月牢狱期满,她们一获自由,又会去“列奥妈妈”酒馆醉一场,再到肯尼街去偷点东西,接着从那里被投入城市监狱,第二天又回到县监狱的老地方去。其中一个过这样的生活已经九年,另一个也过了四五年了,两人都说她们要在那监狱里终老。(**两者中的前者也的确在监狱里死去了。——编者按)
我瞌睡来了,头靠在她们的铁栅门上睡着了,结果这两人都朝我扑过来,使劲儿打我,因为她们发现我是个中国人,说我是个“该死的‘乐福’,从魔鬼的国度入侵美利坚,从体面人嘴里夺食,抢活抢薪水,而基督教徒还要辛辛苦苦地保持身体与灵魂的一致”。她们说的“乐福”,意思就是不工作的人。
艾送喜
一八××年于旧金山
第六封信
程福吾友:
接上回信——两个女人同仇敌忾地打我,两人之间产生了共同利益,又惺惺相惜,于是互相和解了。打完了我,她俩扑向彼此,拥抱在一起,说着些永远爱对方的誓言。反正她们整晚都是这样反反复复爱来爱去的,偶尔也恨一回。她们说定,公开法庭上也要一口咬定是那“老墨”咬的手指,叫他被判故意伤害罪,送去监禁 。
狱友里还有一个十四岁的小伙。之前警官们和老师们已经观察监视过他一段时日,数次发现他引诱公立学校的姑娘去市中心的男士住所。他随身携带用以引诱的东西是某种特别的图画和册子,会分发给恩客们。警察局展示了十五位年轻姑娘的小像(据说只对高官显贵开放,不过也有好多人慕名前来一观),不过这些可怜的小姑娘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之后那小伙子被送往少教所劳教数月。有人强烈建议要严惩雇佣此人引诱姑娘的男人们,但要惩罚他们,男人们的名字就要公开,他们的社会名声将会受到伤害,只得作罢。
那晚同牢房还有位“摄影师”(是艺术家,用一台机器给人描小像),他把受人尊敬的著名年轻女士们的头像贴到另一类女人的裸体图画上,再把贴好的图画拍成相片,私下里以高价卖给流氓和黑帮,声称这些都是城中最上流的年轻名媛,雇他来拍自己没穿衣服的照片。他干这勾当已经有一段时日了。这摄影师被定罪时,法警对他宣读了多么严厉的一段训话!他说他的犯罪不亚于一场暴行。他辱骂殴打这位摄影师,打得他瘫倒在地,几乎要陷进去,然后罚了他一百美元的款,又对他说,没有罚他一百二十五美元,就算他走运的了。这里的人对犯罪真是毫不留情啊。
我这是在城中监狱里“一进宫”。午夜过后约两个到两个半小时,我们这些狱友都昏昏沉沉地打着瞌睡,突然被一阵殴打、拖拽和呻吟的声音惊醒。不一会儿,一个人被推到我们那个牢里,有人喊着:“滚吧,你他妈的,死到那儿去!”接着大门被关上,警官又走了。
那个被推到我们中间的人软弱无助地倒在栅栏边上,但由于没人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就踹到他,也没人有力气站起来踹他,所以大家只是埋怨他,诅咒他,用各种骂名羞辱他——因为苦难和艰辛不会使受害者对彼此更温柔互爱。但是,他既没有谦卑地安抚狱友,也没有回骂。这不自然的行为叫人惊讶。在透过栅栏的昏暗灯光下,他躺在那里,有几个人爬到他身边,检查他的情况。他的头鲜血淋漓,神志也不清醒。大约一个小时后,他坐了起来,环顾四周,眼神自然起来,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他肩上背着一个包,正在路上走着,一帮警察命令他停下,他没有照做,就被追捕了,无论是去监狱的路上还是到了监狱里,都有人猛烈殴打他的头部,最后像狗一样被扔进了我们的这个牢窝。
几秒钟后,他又瘫倒下去,语气轻飘地说起了胡话。一个狱友也许是终于被某种隐约类似于同情的东西打动,因为他透过铁门栏看着来回踱步的狱警说:
“喂,米基,这人要死啦。”
“别吵了!”狱警就只回了这么一句。但很快这位狱友又进行一次尝试。他走到门边,抓着栏杆,透过缝隙看出去,静坐着等待狱警再次经过,说道:
“亲爱的,你最好看清楚一点,是你打死了这个家伙。你打爆了他的头,天亮之前他就会死掉,会被检查。你最好是现在就去找医生,必须得这么做。”
警官突然用手里的棍子敲了下这位狱友的指关节,敲得他在石板上“挺尸”的人中间跳来窜去,号啕大哭。地牢中间的栏杆隔开了一张桌子,桌子旁边围着半打百无聊赖的警察,他们都大笑起来,权作回应。
不过,没过多久他们就凑在一起,低声交谈,似乎把这位狱友说的话听进去了。不一会儿,一个警官急匆匆地走了,不久带回来一个人,他进了我们的牢房,给那浑身瘀伤的人把了脉,用灯笼照了照他那张血糊糊的憔悴面庞,还有那双眼神呆滞、涣散又空洞的眼睛。医生还检查了他被打破的头,旋即道:
“要是一个小时前你们把我叫来,还可能救得了他的命,但现在可能为时已晚。”
说着他走出牢房,警官们围着他,他们低声认真地交谈着,我约莫着总得有十五分钟吧。然后医生就离开了监狱。几个警官走进来,对伤者进行了一些处理,但在天亮前他就死了。
那真是我这辈子最漫长、最漫长的夜晚!最终,天光不情不愿地进入地牢,实在是最灰暗、最沉闷、最悲哀的天光!不过,不久后一个警官过来熄灭了那昏黄的煤气灯,晦暗的黎明马上变得清新而洁白。我的精神也为之一振,我想,我也相信,黑夜已经过去了,便立刻开始伸展我疼痛的四肢,环顾着四周,心中充满解脱的感激,又有了活下去的兴趣。
我身边有些证据表明,我现在认为是可怕噩梦的那些东西,其实是现实的记忆。因为木板上躺着四个臭气熏天、衣衫褴褛、胡子拉碴的流浪汉,鼾声如雷——其中一个翻了个身,把一只穿着破袜子的脏脚搭在旁边人毛茸茸的胸脯上。那小伙子睡得不安稳,在梦中呻吟着,其他人在地上半露半藏着。在最远的角落里,晦暗的天光落在一张薄被单上,从被单的隆起和凹陷可以看出死者的脸、脚和交叠在一起的手。透过隔栏可以看到那两个从县监狱出来的流亡女几乎裸露的身形,她们醉醺醺地拥抱在一起,睡意正浓。
渐渐地,这笼子里的畜生们都醒了,伸着懒腰,互相小打小骂一番,就吵着要吃早餐。早餐终于送来了——面包和牛排放在锡盘里,黑咖啡放在锡杯里,不允许争抢。之后,经过几小时沉闷的等待,我们都被带出了牢房,并同来自这地下其他牢笼中各种不同肤色和国籍的流浪者与游民们聚集在地牢里。很快,所有人都像牲畜一样被带上楼,进入一个脏兮兮的房间,被牢牢锁在高耸的围栏后面。里面坐着一群脏兮兮的观众,他们盯着我们,还盯着另一个人,这人坐在一个台子后面,在这个国家被称之为“讲坛”。他下面坐着一些文员及警官。大家都在等待着。这就是治安法庭。
开庭了。很快,我不禁注意到,在这个法庭上,罪犯的国籍会成为他的有利或不利条件。要给爱尔兰人定罪,必须要有决定性的证据,即使如此,给他的惩罚也很轻;法国人、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都得到了绝无偏私的严格公正对待,完全按照证据量刑;黑人呢,只要有一点点不利于他们的证词,就会立即受到惩罚。不过到中国人这里,显然是无论有没有证据,都会受罚。我承认,这种情况叫我有些不安。我明白,这一定只是偶然现象,因为在这个国家,所有的人都是自由和平等的,不可能有一个人会比其他人更高贵优越,占尽天时地利人和。这一点我很清楚,但还是感到不安。
接着,我的不安加剧了,因为我发现任何来自爱尔兰或其他地方,接受美利坚救助与同其交好的难民,都可以站在法官面前发誓,剥夺中国难民的生命、自由或人格。而这片国土上的法律却规定,中国人不能做出对爱尔兰人不利的证词。我确实真的很不安,但心中仍然怀着强烈的信念,相信美国所赋予和捍卫的全民自由,也仍然对这片为所有受苦受难的弃儿提供家园与保护的土地怀着深深的敬意。我对自己说,船到桥头自然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艾送喜
一八××年于旧金山
第七封信
程福吾友:
提审到我的案子时,我很高兴。已经等了一个小时,我对治安法庭的厌倦,已经不亚于地牢。我并不担心庭审结果,相反,我觉得只要在场的这么多美利坚民众听到我在街上自顾自走着的时候,那些流氓放狗咬我,我浑身是血,警官却逮捕了我并把我关进监狱,却让那些恶棍逍遥法外,流淌在每位美利坚民众骨血中那种对压迫的英勇仇恨,就会被激发到极致,我将即刻重获自由。说实话,我开始为另一方担心。众目睽睽之下,那些虐待我的无赖就站在那里,我担心他们的所作所为被揭露后,人们会立刻同仇敌忾,群起而攻之,他们可能会受到严惩,甚至可能被驱逐出境,因为他们玷污了这个国家,没有资格留在这神圣的国土上。
法庭的官方议员询问了我的名字,然后大声说给每个人听。我想是时候了,便清了清嗓子,开始陈述——我的英语不流利,所以用的是中文:
“请听小民陈词,高高在上的青天大老爷,请相信我!我在街上安静走着的时候,就有几个人朝我放了条狗,然后——”
“肃静!”
是法官在说话。译员低声告诉我,我大气也不能出一声。他说我无权做出陈述——只能通过我的律师来说话。
我没有律师。清晨,一名治安法庭的律师(上流社会通常把这种人称为“讼棍”)来到我们的牢房,说可以给我提供服务。但我没法享有这种服务,因为不能预付款,也提供不了担保。我给议员讲了这个情况,他说,那就只能看我在目击证人这边的运气如何了。扫视了一下四周,本已灰心丧气的我又有了信心。
“传唤那边的四个中国人吧,”我说,“他们什么都看到了。我完全记得他们的长相。他们会证明那些白人在我完全没伤害他们的情况下放狗咬我。”
“这不行,”议员说,“在这个国家,白人可以随意指证中国人,但中国人是不允许指证白人的!”
一阵寒意传遍全身!接着我感到愤愤不平,血气上涌,直冲脸颊。因为这是对被压迫者家园的严重诽谤,在这里所有的人都是自由和平等的——完全平等——完全自由和完全平等的。我鄙视这个讲中文的西班牙人,因为他卑鄙地诽谤了这片为他提供庇护和食物的土地。我有个强烈的冲动,想用伟大而美好的《美利坚独立宣言》中的那句话来闪瞎他的眼。还在中国时,我们用金字抄写了这句话,挂在家祠和寺庙里——就是那句,人人生而自由平等。
但悲哀的是,程福,这个人说对了。终究还是他说对了。我的证人们就在现场,但帮不了我。不过又有了新的希望。我看到那位白人朋友走了进来,他应该是特意来帮助我的,我几乎可以肯定,于是内心稍微松快了些。他经过我身边时离得很近,压低声音说话我也能听到,他说,“别害怕”。于是我就不再害怕了。
但很快,那些暴徒也认出了他,不怀好意地对他怒目而视,还作势威胁他。逮捕我的两个警官也一直盯着他。他先是坚强地直面这一切,但很快就屈服了,垂下了双眼。但他们仍然盯着他。只要他抬起双眼,就会迎面遇上他们无情的注视——持续了一两分钟后,他再也没有抬起头来。
法官已经跟一个人偷偷做了好半天的指示,但现在又要正式审案了。于是,对我来说生死攸关,于我的妻儿往后余生也至关重要的庭审就这么开始了,进展了,结束了,被记录在册,被报纸记者记下,被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都抛在脑后了——所有这些都在短短的两分钟内发生了!
“艾送喜,中国佬。证人:奥弗兰尼根警官和奥弗莱厄蒂警官。上前来,奥弗兰尼根警官。”
警官:“他在肯尼街扰乱治安。”
法官:“当事另一方有证人吗?”没有回应。那位白人朋友抬起眼睛,正遇上奥弗莱厄蒂警官的双眼。他微微涨红了脸,就起身离开了法庭,一路躲避着所有人的眼神,自己也一直低头盯着地面。
法官:“给他五美元,或者十天。”
正感觉孤立无援的我听到这话,惊喜不已。但我很快弄明白,他的意思只不过是要罚我五美元,要是拿不出钱,就再回去关十天。
我们这群囚犯中,中国人大约有十二个或十五个,都被指控犯有偷窃等各种小罪,他们的案件很快就被处理了,这是一个普遍现象。警察或其他白人提出指控,做了陈述,事情就算了结了,除非中国人的律师能找到白人为当事人作证。因为无论是被指控的中国人,还是他的同胞,都得不到发言的允许,警察或其他白人的陈述就足以定罪了。
因此,正如我所说,中国人的案子判得很快,也迅速做出了罚款或监禁的量刑。有一两起案子是中国人告中国人,就有中国人上台作证了,不过要经过议员的翻译。不过法庭有铁律,在这类案件中,能找到越多人作证的一方,就越有优势,可以决定犯人有罪或无罪。在这种情况下,当庭宣誓对这些下层人民并没有约束力,还不如我国古代砍鸡头烧纸那么庄严。所以各方自然会鼓动一大批证人,在对眼前的案件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欣然作证。
法官的习惯则是,在自己耐心可以忍受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地听取这些证词,之后就禁止作证,再平均一下,做出判决。
晌午时分,所有的庭审都结束了。我们这些没能脱罪的人又被送回了监狱。法官回家了,律师、警官和旁听席的观众们也各走各路;那脏兮兮的法庭回归了寂静与空旷。现场的报社记者思迪格斯后面会写一篇文章(一个年长的中国人告诉我的),一视同仁地赞颂所有的警官,辱骂所有的中国人和死者。
艾送喜
一八××年于旧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