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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们人类是多么自以为是的风信鸡 啊!我本来下决心要断绝一切世俗的来往,还庆幸自己运气不坏,终于让我找到这么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可我,一个懦弱的可怜虫,在与消沉和孤独苦苦争斗一番之后,到暮色降临,终于举旗投降,当迪恩太太端着晚饭过来的时候,我便找借口说想多了解了解这所房子,请她在我吃饭的时候顺便坐下来聊聊。我巴不得她会讲点儿八卦给我,希望她聊的话题要么能让我兴奋不已,要么也能起到催眠作用。

“你在这儿住了很长时间了吧,”我开始问,“你不是说有十六年吗?”

“十八年了,先生;小姐结婚时,我跟来伺候她,她死后,主人留下我做他的管家。”

“是这样啊。”

接着就是一阵沉默,我担心她不是一个爱说闲话的人,除非是关于她自己的事情,而那些事我也不会感兴趣的。

然而,沉思了一会儿之后,她把拳头放在膝盖上,红润的脸上笼罩着一层冥想的云,突然叹息道:

“唉,从此以后,物是人非啊!”

“是啊,”我说,“我猜,你也目睹了不少大风大浪吧?”

“是见过不少,也有很多伤心事呢。”她说。

“哦,我就把话题转到我房东家吧!”我心想,“这倒是做开场白的好话题——还有那个漂亮的小寡妇,我想知道她的身世;她是不是本地人呢,或者更可能是个外乡人,所以她和这些粗暴的当地人格格不入。”

怀着这个想法,我便问迪恩太太,为什么希斯克利夫要把画眉山庄租出去,而自己宁可选择住在一个无论位置和房子都要差得多的地方。

“是因为没钱好好维护这份家产吗?”我问。

“有钱,先生!”她回答,“他有,没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而且每年都在增加。是啊,是啊,他这样富有,本可以住一栋比这更好的房子,但是他又很吝啬——手里很紧;而且,即使他打算搬到画眉山庄来住,一旦他听说有一个好房客,他就不肯错过再进账几百镑的机会。真奇怪,有些人孤零零地活在这个世上,竟然还如此贪婪!”

“他好像有个儿子?”

“是的,他有过一个——已经死了。”

“那位年轻的女士,希斯克利夫太太,是他的遗孀吗?”

“是的。”

“她原本是哪里人?”

“哦,先生,她是我已故主人的女儿。凯瑟琳·林顿是她的娘家姓名。我把她带大的,这个可怜的人!我真希望希斯克利夫先生能搬到这儿来,那样我们就又能在一起了。”

“什么,凯瑟琳·林顿?!”我惊讶地喊道,但瞬间又想了想,我相信这不是那位化作鬼的凯瑟琳。“那么,”我继续说,“我这房子之前的主人是姓林顿?”

“是的。”

“那恩肖又是谁——哈里顿·恩肖?就是住在希斯克利夫先生家里的那位,他们是亲戚吗?”

“没有,他是过世了的林顿太太的侄子。”

“那么,是那位年轻太太的表兄弟了?”

“是的,她的丈夫也是她的表亲——一个是母亲那边的亲戚,另一个是父亲那边的亲戚——希斯克利夫娶了林顿先生的妹妹。”

“我看到呼啸山庄的大门前,刻着‘恩肖’。他们是古老的家族吗?”

“非常古老,先生;哈里顿是他们家族的最后一代,就像我们的凯茜小姐是这儿的最后一代——我是指林顿家族。你到呼啸山庄去过吗?请原谅我这么问,但是我真想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希斯克利夫太太?她看起来很好,很美;不过我觉得,她不是很快乐。”

“哎呀,这我不奇怪!你觉得那位主人怎么样?”

“一个粗暴的家伙,相当粗暴,迪恩太太。那不就是他的性格吗?”

“粗暴如锯齿,坚硬如岩石!你越少跟他打交道越好。”

“他的人生一定是经历了各种跌宕起伏,才会变成一个如此火暴脾气的人。你知道他的过去吗?”

“就跟一只杜鹃鸟一样的 ,先生——这些我全都知道;除了他出生在何处,他的双亲是何人,以及他当初是如何发的财——哈里顿就像一只羽翼未丰的篱雀一样,被扔了出去——可怜的孩子,在整个教区里,他是唯一一个不清楚自己怎么被骗的人!”

“好吧,迪恩太太,你就行行好,再告诉我一些我邻居的事——我觉得我现在回到床上也睡不着。所以,还是请你坐下来踏踏实实再聊上个把钟头吧。”

“哦,当然可以,先生!我去拿点针线活过来,然后你想要我坐多久都行。但是你受凉了,我刚才看见你在打寒战,你得喝点儿粥驱驱寒。”

这位可敬的女人匆匆离去了,我蜷曲着身体靠炉火更近一点:我感觉头在发热,身子在发冷;此外,我整个大脑的神经都异常兴奋,都有点糊涂了。这让我感到的是一种害怕,而不是不舒服,生怕昨晚和今天的遭遇会严重影响到我。

她很快回来了,带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粥,还有一篮子的手头活;她把粥放在炉架上,又把椅子拉近些,显然,她很高兴看到我这么能聊。

* * *

在我来这儿住之前,她开始自顾自讲了起来, 我几乎总是在呼啸山庄;因为我母亲照顾过辛德雷·恩肖先生,也就是哈里顿的父亲,我那时候经常和小孩子们一起玩——我也跑跑腿,帮忙做点干草,也在农场里闲逛,随时等着他们安排我干活。

在一个晴朗的夏日早晨——我记得那是开始收获的季节——老主人恩肖先生穿戴整齐下楼,准备出门;他关照了约瑟夫这一天该做什么之后,便转过身来对着辛德雷、凯茜和我——因为我正坐在那里和他们一起喝粥——他对他儿子说:

“嗯,我的好儿子,今天我要到利物浦去……你想要我给你带点什么东西回来?你可以随意选,只要小一点儿的东西,因为我是要走路来回的,光单程就要走六十英里,这可是很远啊!”

辛德雷说要一把小提琴。然后他问凯茜小姐;她还不到六岁,但她能骑上马厩里的任何一匹马了。她提出要一根马鞭。

他也没有忘记招呼我,尽管有时很严厉,但他心眼很好。他答应给我带一口袋苹果和梨,之后吻别孩子们就出发了。

在他离开的那三天——我们都觉得度日如年——小凯茜老是问起他什么时候回来。到了第三天晚上,恩肖太太盼望着他能在吃晚饭的时候到家,她把晚饭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地往后推迟,然而没有任何他回来的迹象。最后孩子们等不及了,就跑到大门口看——天渐渐黑了,恩肖太太本想让他们上床睡觉,但他们苦苦哀求,都不愿意去睡。就在十一点钟左右,门被悄悄地打开了,主人走了进来。他一屁股栽倒在椅子上,又是笑又是哼,还叫大家都别走近,因为他几乎快要累死了——哪怕把英伦三岛送给他,他也不想再走一次这样的路了。

“到了最后,差点被累死!”他说着,把他那件裹在怀里的大衣打开,“看这里,太太!我这辈子从来没被什么东西搞得这么作难,但你一定要把这当作上帝赐的礼物,尽管黑得简直像从魔鬼那儿来的。”

大家凑了上来,从凯茜小姐的头顶望过去,我瞄到了一个脏兮兮、衣衫褴褛的黑头发小孩;这个孩子还挺大,应该已经会走路会说话了——的确,他那张脸看起来比凯瑟琳还显大——然而,当把他放在地上站起来的时候,他只是眼睛瞪着四周,嘴里喃喃地一遍又一遍重复着大家都听不懂的话。我吓坏了,恩肖太太准备把他一把扔到门外去,她快跳起来了,质问恩肖先生,自己已经有孩子要抚养照顾了,怎么还把一个吉卜赛野孩子带到家里来?他带这小孩过来做什么,是不是疯了?

主人试图解释这件事,但他真的累得半死了,在她的一片责骂中,我能隐隐约约听出来一些故事线索:在利物浦的街头, 他看到了这个饥肠辘辘的小孩,无家可归,几乎像个哑巴,他带着他,打听这是谁家的孩子——没人知道这孩子到底哪里来的。他说,当下他时间又紧,口袋里的钱也差不多快用光了,与其待在那里到处花冤枉钱,不如马上把他带回家;因为遇上孩子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决定不会对他不管不顾了。

好吧,最后的结果是,我的女主人嘟囔了一会儿后便不作声了;恩肖先生叫我给这孩子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让他和孩子们睡在一起。

辛德雷和凯茜在一旁听着看着,直到一切恢复平静。然后,两个人都开始搜父亲的口袋了,去找他答应给他们的礼物。哥哥已经是个十四岁的男孩了,但是,当他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把被压得粉碎的小提琴时,他大声哭了起来;凯茜这边,当她知道父亲为了照顾陌生孩子弄丢了她的马鞭时,她龇着牙朝这个愚蠢的小东西身上吐唾沫,结果惹来了父亲给她的一记响亮的耳光,教训她要有得体的礼仪。

他们完全不肯让这孩子跟他们一起睡,甚至连房间的门都不让他进。我也不比他们懂事,我把他放在了楼梯平台上,期待着明天他能离开。不知是凑巧,还是听到了声音,这孩子又爬到了恩肖先生的门前。他一出房门便发现了,于是追问孩子怎么会跑到这里来。我不得不承认是我干的,由于我如此懦弱又太不近人情,我受到了惩罚,被赶出了家门。

这是希斯克利夫第一次走进这个家庭。几天后我又回来了(因为我并不认为自己是被永远赶出家门),发现他们已经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希斯克利夫”;这原本是他们的一个儿子的名字,这个儿子小时候夭折了。从那以后,他就一直叫这个名字,也是这个姓。

凯茜小姐和他很亲密,但辛德雷很厌恶他。说实话,我也讨厌他,我们两个便可耻地折磨他,处处跟他过不去。我也没有足够的理智去感受这种不公,而女主人亲眼看他受欺辱,也从不替他说一句话。

他似乎是一个阴郁又特别能忍耐的孩子,或许对这些虐待都已经麻木了。他能忍得住辛德雷的拳头,不眨眼,也不流泪,我去掐他,他也只是深吸一口气,睁大眼睛,好像是他不小心弄伤自己似的,也怨不得别人。

老恩肖发现他儿子欺辱那个可怜的孤儿,而那孩子却选择忍气吞声时,他大发雷霆。奇怪的是,他偏爱希斯克利夫,相信他所说的一切(在这件事上,他难得开口,但基本上说的都是实话),对他的宠爱远远超过了凯茜。凯茜太淘气,太任性了,没法太宠她。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在这个家里埋下了一粒不祥的种子。第三年,恩肖太太去世了,年轻的主人已经学会了把他的父亲当作一个压迫者,而不是朋友;把希斯克利夫当作篡夺他父亲的感情,同时又掠走他特权的人;他对这些伤害耿耿于怀。

有一阵子,我也很同情他。后来,当孩子们都患了麻疹,我不得不照顾他们,承担起一个做女仆的责任,这时候我的想法改变了。希斯克利夫病得很严重,当他卧床不起的时候,总是让我在枕边陪着他;我想他觉得我把他照顾得很好,然而他没有猜到,其实我是被迫无奈这么做的。不过,我要说的是,哪个保姆也没有照顾过这么乖的孩子。他和那两个孩子太不一样了,我也不得不少了一点儿偏心:凯茜和她哥哥把我烦得要命,他却像一只任劳任怨的羔羊,他很少给人添麻烦,虽说是出于刚强,而不能说是温顺。

他挺过来了,医生说这都要归功于我,并称赞我照顾有加。医生的夸奖让我感到洋洋自得,对于那个让我得到赞美的孩子,我的心自然也就软了些。如此一来,辛德雷失去了我这个最后的盟友。不过,我还是没法喜爱希斯克利夫,我经常感到纳闷,这个整天闷声不响的男孩,我的主人究竟喜欢他什么?在我的记忆里,对于主人的疼爱,这孩子没有任何感激的迹象。他倒不是忘恩负义,只是无动于衷,他已经抓住了主人的心,这一点他心知肚明;而且他也知道,只要他有意开口,全家人也都会顺从他的意愿。

举个例子,我记得有一次恩肖先生在教区集市上买了一对小马,给男孩们每人一匹。希斯克利夫拿走了最漂亮的那匹,但它很快就跛了,他发现后便对辛德雷说:

“你得跟我换马。我不喜欢我现在的这匹,如果你不愿意,我就告诉你父亲,这周你打了我三次,让他看看,我从胳膊到肩膀都是乌青。”

辛德雷吐了吐舌头,还扇了他耳光。

“你最好马上给我换,”他不改口,并躲到了门廊下(他们在马厩里),“你必须得给我换,如果我对他说你打我了,你还得加倍地挨打。”

“滚开,畜生!”辛德雷喊道,拿一个用来称土豆和干草的铁秤砣来恐吓他。

“你扔吧,”他回答,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然后我会说出来,你是怎么扬言说,只要他一死,你就把我赶出去;倒是瞧瞧,他会不会直接把你赶出去。”

辛德雷扔了过去,正中他的胸口,他便直接倒地了,但马上又踉踉跄跄地站了起来,气喘吁吁,脸色苍白。如果不是我阻止的话,他真的会当场去找主人,刚好他的伤势可以为自己辩护,好让主人知道这是谁干的,这样也能痛痛快快地报仇了。

“那好吧,给你我的马,吉卜赛人!”辛德雷说,“我祈祷它会摔断你的脖子。骑走吧,你这个闯到我家来的乞丐,去死吧!把我父亲的东西全部都骗走,然后让他看看你的真面目,你这个小魔鬼——拿走吧,我希望它把你脑袋踢开花!”

希斯克利夫去解马缰绳,想把它牵到自己的马厩里——他正从马儿后面经过,不料辛德雷停止咒骂,并给了他一记重拳,把他打倒在马蹄下了;还没来得及看一眼目的是否得逞,辛德雷便飞快地跑开了。

我惊讶地目睹了这孩子是如何冷静地站起来,继续做他的事,换换马鞍等,然后坐在一捆干草上。对于刚才的突然袭击,他努力平复好那一记重拳产生的不适,之后才进屋去。

我很轻易就说服了他,让他把身上的伤归咎于小马。他不在乎编什么故事,因为他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东西。说实话,他很少抱怨,像这样的风吹草动,我真以为他也不会睚眦必报——我完全上当了,你听我接着往下讲。 Grz7Rgu85C2H2t3ZIgR9Jx7aBMCLVkz7Ub7bDm4rRAWQjIAkXfJbxRg14A6kkC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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