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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整顿吏治

姚崇在“十事要说”中,有好几处是讲到整顿吏治的。玄宗对这些意见完全赞成,因为他深知吏治败坏是中宗以来一直存在的问题。韦后、安乐公主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用高官厚禄来网罗亲信死党,也用卖官鬻爵来搜刮钱财。当时花钱 30万,就可以别降墨敕,斜封付中书授官。这种斜封官的任命,不通过正常的考选途径,不能保证任官者具有合格的素质。斜封官补授没有限制,员阙不够,就置员外官,多达数千人。“时政出多门,滥官充溢,人以为三无坐处,谓宰相、御史及员外官也。”吏治的败坏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睿宗朝初期,宋璟任检校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李义、卢从愿为吏部侍郎。姚崇任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陆象先、卢怀慎为兵部侍郎。他们都为官清正,不徇私情,文武选举,取舍平允,铨综有叙,又罢去斜封、待阙、员外等官数千人,使吏治的情况好了一阵子。不久,由于太平公主干权弄政,姚、宋被贬职,斜封官又重新起用,贿赂公行,任人唯私,吏治的腐败一如中宗之世。

玄宗从睿宗那里接过来的官僚队伍是一支冗员众多、素质不良、办事效率极低的队伍。他必须整顿和改造现有的官僚队伍,使之变得精干、有效率,才能使整个国家机器有力地运转起来。

玄宗整顿、刷新吏治,首要的是物色正直干练的宰相。他即位之初,排除阻力,任用姚崇,表明对宰相人选的重视。姚崇于开元四年十二月罢相,原因是他的两个儿子光禄少卿姚彝和宗正少卿姚异,“广通宾客,颇受馈遗,为时所讥”。姚崇的亲信、主书赵诲,接受胡人贿赂,事情败露,玄宗亲自审问,下狱当死。姚崇竭力营救,引起玄宗的不满,在赦免京城罪犯时,敕令特别标名赵诲,令杖刑一百,流于岭南,“崇由是忧惧,数请避相位”。对于儿子和亲信的贪污受贿问题,姚崇采取竭力回护的态度,很可能是他自己在为政上还不够清廉的缘故。

姚崇辞去相位时,推荐宋璟继任宰相。宋璟是邢州南和(今属河北)人,“少耿介有大节,博学,工于文翰” ,为官刚直,深受武则天器重。武则天晚年,张易之、张昌宗弄权,气焰嚣张,倾朝附之,宋璟却屡次挫折二张。长安三年,二张诬陷宰相魏元忠谋反,用高官厚禄诱使凤阁舍人张说作伪证。宋璟对张说说:“名义至重,不可陷正人以求苟免,缘此受谪,芬香多矣。若不测者,吾且叩阁救,将与子偕死。” 这番义正词严、大义凛然的话,使张说深为感动,在武则天面前揭露了二张逼迫他作伪证的行为。中宗时,宋璟因拒绝武三思请托,被排挤出京,历任杭州、相州刺史。睿宗即位,宋璟与姚崇一起为相,辅佐睿宗。玄宗当时是太子,宋璟兼太子右庶子,因维护玄宗,得罪太平,出为睦州刺史。姚崇罢相后,宋璟从广州都督任上返京,玄宗派内侍将军杨思朂前往迎接。“璟风度凝远,人莫测其际,在途竟不与思朂交言。思朂素贵幸,归,诉于上,上嗟叹良久,益重璟。”宋璟为相,正直无私,赏罚公平。他精心选拔人才,量才授职,人尽其才。敢于犯颜直谏,据理力争,使玄宗对他心存敬畏,有时虽不合意,也不得不听从他的意见。宋璟以直言敢谏、刚正不阿著称,在相位三年多,总体上是继续执行姚崇制定的政策,创建不多。史称:

姚、宋相继为相,崇善应变成务,璟善守法持正;二人志操不同,然协心辅佐,使赋役宽平,刑罚清省,百姓富庶。唐世贤相,前称房、杜,后称姚、宋,他人莫得比焉。

姚、宋之后,至开元二十四年(736)十一月张九龄罢相之前,先后任宰相的还有:卢怀慎、苏颋、杜暹、萧嵩,裴光庭、韩休、宇文融、裴耀卿、李林甫等。他们虽然品德才识高下不同,但都各有所长,为一时人选。司马光曾评论说:玄宗“即位以来,所用之相,姚崇尚通,宋璟尚法,张嘉贞尚吏,张说尚文,李元 、杜暹尚俭,韩休、张九龄尚直,各其所长也”。《新唐书》的作者也说:“开元之盛,所置辅佐,皆得贤才……朝多君子,信太平基欤!” 宰相贤明,是盛世太平的基础。

玄宗选拔宰相十分慎重,在使用他们时,大胆放手,充分信任。玄宗和姚崇之间有段著名的故事:

姚元之尝奏请序进郎吏,上仰视殿屋,元之再三言之,终不应。元之惧,趋出。罢朝,高力士谏曰:“陛下新总万机,宰臣奏事,当面加可否,奈何一不省察!”上曰:“朕任元之以庶政,大事当奏闻共议之。郎吏卑秩,乃一一以烦朕邪!”会力士宣事至省中,为元之道上语,元之乃喜。闻者皆服上识君人之体。

《新唐书》的作者也高度评价了这件事:“由是进贤退不肖而天下治。” 所谓玄宗“识君人之体”,就是说他能正确处理与朝臣的关系,懂得礼敬朝臣,尊重制度,不滥用权力,对一些具体事务不加干涉。玄宗的这种态度是有利于达到“天下治”的。

玄宗使用宰相有几个特点:一是有主有从,人数不多。武后、中宗时,宰相很多,少则六七个,多则十几个。玄宗用相一般是两三个,并以其中一人为主。姚崇为相,玄宗选择卢怀慎同时为相。卢怀慎为山东著姓,进士出身,为人清谨俭素,不营资产,所得奉赐,都分散给亲戚故旧,自己“妻子不免饥寒,所居不蔽风雨”。卢的品德虽好,办事能力却很差,遇事总推给姚崇处理,故有“伴食宰相”之称。有次姚崇因事请假十余日,公事堆积很多,卢怀慎束手无策,不会处理,只好向玄宗请罪,玄宗对他说:“朕以天下事委姚崇,以卿坐镇雅俗耳。”话讲得很透彻。就是说,任命卢为相,主要是借重卢的人品和声望,并不希望他有所作为,或者,玄宗所希望的正是卢的无所作为而便于姚崇放手管理天下事,有所作为。可见玄宗在宰相的配置上是颇费心计的。宋璟和苏颋同时为相的情况,大致相同。“颋遇事多让于璟,璟每论事则颋为之助。”两人配合默契。姚、宋之成为著名的贤相,除他们个人的品德才干外,是和玄宗为他们选择了恰当的助手以及助手们的精诚合作分不开的。

二是任期不长,一般三四年。“开元初,辅相率三考辄去,虽姚崇、宋璟不能逾。” 宰相的去职,都有一些具体原因。这些具体原因是否就一定构成宰相去职的理由,关键是看玄宗的态度。姚崇因赵诲事件而辞职,以他的精明干练和宦途经验的丰富,应当是从玄宗的不满中看出玄宗不准备再用他为相了,才主动递上辞呈的。赵诲事件不过是玄宗想换宰相的口实。姚崇罢相后,玄宗还经常就朝政大事征询姚崇的意见,也可说明这点。玄宗频繁地调换宰相,一方面是适应形势的变化和政策改变的需要,同时是为了防止宰相个人势力的过分增长。玄宗对宰相的使用是放手的,他给予宰相较大的权力,有利于帮助他治理天下。他又不想因此使大权旁落。解决这种既信任又不信任的矛盾,最为稳妥和可行的办法,就是适时地更换宰相。

三是各树朋党者,一齐罢免。宰相之间,宰相与朝臣之间有时不能很好合作,发生矛盾纠纷,严重者,各树朋党,互相攻击。开元十五年(727),“御史大夫崔隐甫、中丞宇文融,恐右丞相张说复用,数奏毁之,各为朋党。上恶之。二月,乙巳,制说致仕,隐甫免官侍母,融出为魏州刺史”。开元十七年(729)宰相李元 与杜暹不和,“元 、暹议事多异同,遂有隙,更相奏列,上不悦。六月甲戌,贬黄门侍郎、同平章事杜暹荆州长史,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李元 曹州刺史”。开元二十一年(733)宰相韩休与萧嵩不和,“韩休数与萧嵩争论于上前,面折嵩短,上颇不悦。……嵩罢为左丞相,休罢为工部尚书”。对于朝臣之间发生的权力之争、意气之争,玄宗采取不问是非、双方同时罢免的办法,是防止朋党倾向继续发展的有效措施。

玄宗整顿和刷新吏治,还非常注意官吏的选拔。他亲政之始,就公布了有周利贞、裴谈、裴栖贞等 13 人的酷吏名单,敕令将他们“终身勿齿” 。开元十三年,玄宗再次敕令将还健在的酷吏来子珣等长流岭南,酷吏子孙不许出仕。在公布酷吏名单的同时,开元二年五月,玄宗下令全部罢免员外官、试官和检校官,规定这三项官,今后非有战功或别敕特行录用外,吏部和兵部不得给授。废止酷吏和罢免冗官是姚崇在“十事要说”中提出的,玄宗很快实行,纠正武后、中宗以来吏治中的这两大弊病,有利于改善官吏素质和严格官吏的选拔。

在选授官吏上,玄宗控制很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开元四年,有人向他反映,“今岁吏部选叙大滥,县令非才”。在新选县令入宫辞谢时,玄宗出安人策一道,对他们进行考试,只有鄄城令韦济文理第一,升为醴泉令,其余二百人不及格,暂且先让他们上任,有四十五人成绩太差,“放归学问”,让他们回家攻读。负责典选的吏部侍郎卢从愿、李朝隐都因此贬为外州刺史。在选任官吏时,玄宗对自己的一些不恰当的决定,能够虚怀纳谏,及时改正。申王成义请以其府录事(从九品上)阎楚珪为参军(正七品上),玄宗已经同意,宰相姚崇、卢怀慎认为不妥,他们说:“量材授官,当归有司,若缘亲故之恩,得以官爵为惠,踵习近事,实紊纪纲。”玄宗听从宰相的意见,不再任命阎楚珪为参军,从此请托求官行不通了。岐山令王仁琛系玄宗为临淄王时的故吏,又是王皇后的亲戚,玄宗念及旧情,墨敕令给五品官。宰相宋璟坚持任官应根据有关条例,由吏部检勘,酌情给授。玄宗听从宋璟的意见,收回了已下的敕令。由于玄宗的重视和以身作则,开元时期选官是严格的,出现了卢从愿、李朝隐、王丘、席豫等一批以知人善任出名的官吏,选官恰当是吏治清明的先决条件。

在整顿吏治中,玄宗尤其注意对县令、刺史等地方长官的选用。唐前期,一直存在重京官、轻外官的风气。有才干、有学识的人都愿意在京为官,京师聚集了大批优秀人才,地方官吏的素质相对就差些。中宗以来,这个问题更为严重。韦嗣立曾指出:“刺史、县令,近年以来,不存简择,京官有犯及声望下者方遣刺州,吏部选人,衰耄无手笔者方补县令,以此理人,何望率化!”为了扭转这种状况,玄宗反复强调地方官的重要性,他在诏令中一再指出,“抚字之道,在于县令” ,“亲百姓之官,莫先于邑宰” ,“户口安存,在于抚育,移风易俗,莫先令长。知人不易,选此良难” 。在玄宗看来,地方官吏是亲民之官,他们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统治效率的高低和百姓的疾苦,所以他在七月诛灭太平之后,诸事繁忙,日理万机的情况下,地方官吏的情况就是他最先过问的事情之一。九月二十六日,再设右御史台,督察各州。十月初一,召见京畿县令们,告诫他们年岁饥荒要赈养人民。十二月十三日,下敕:“都督、刺史、都护将之官,皆引面辞毕,侧门取进止。”玄宗规定接见将赴任的地方官吏,既示以尊崇,也便于了解地方的情况。

玄宗为了提高地方官吏的素质和声望,改变重内轻外的风气,开元二年正月十三日下令“选京官有才识者,除都督、刺史,都督刺史有政迹者,除京官,使出入常均,永为恒式”。在京官与外官之间实行对流交换。后来又进一步规定:“自今已后,三省侍郎有阙,先求曾任刺史者。郎官阙,先求曾任县令者。” 还规定:“京官不曾任州县官者,不得拟为台省官。” 把担任地方官作为选任京官的重要资历。这些都是鼓励、促使京官外任,重视地方官的措施。开元八年,宰相源乾曜主动上疏说:“臣窃见形要之家,并求京职,俊义之士,多任外官。王道平分,不合如此。臣三男俱是京任,望出二人与外官,以叶均平之道。” 这里透露出京官中有相当数量的形要之家的子弟。玄宗肯定了源乾曜的要求,令文武百官中父子兄弟三人并任京官者,自相通融,出任外官。由此公卿子弟由京官出任外官者百余人,既充实了地方政府,也疏导了官僚子弟聚集中央机构的状况。开元十六年(728),玄宗还亲自选择朝臣许景先、源光裕、寇泚等十一人出任刺史,他们离京时举行了盛大的送别仪式,宰相、诸王、御史以上都参加。玄宗写了《赐诸州刺史以题座右》一诗,诗中谆谆告诫刺史们:“视人当如子,爱人亦如伤。讲学试诵论,阡陌劝耕桑。虚誉不可饰,清知不可忘。求名迹易见,安贞德自彰。讼狱必以情,教民贵有常。恤惸且存老,抚弱复绥强。” 诗的结尾说:“勉哉各祗命,知予眷万方。”表达了他对刺史们寄予的厚望。

加强对官吏的监察,是玄宗改善吏治的重要措施。为此,他大力支持御史的工作,充分发挥御史台的作用。御史李杰正直敢言,卢怀慎说他:“勤苦绝伦,贞介独立,公家之事,知无不为,干时之才,众议推许。” 开元三年李杰纠弹贪暴不法的京兆尹崔日知,反被崔日知构陷成罪,侍御史杨玚上奏说:“若纠弹之司,使奸人得而恐愒,则御史台可废矣!”玄宗完全支持杨玚关于保护御史权宜的建议,马上下令李杰照旧任职,贬崔日知为歙县丞。后来,在处理皇后妹夫尚衣奉御长孙昕殴打李杰的事件中,不仅仅反映了玄宗对外戚横行的打击,也反映了他对御史的尊崇。

为了严格对御史和县令的考核,玄宗专门颁布了《整饬吏治诏》,规定:“每年十月,委当道按察使较量理行殿最,从第一等至五等奏闻较考,仍使吏部长官总详覆。” 考核情况作为任免升降的依据。如:“刺史第一等量与京官。若要在州未可除改者,紫微黄门简勘闻奏,当加优赏。” 为了便于对地方官吏考查监督,加强中央集权,开元二十一年,玄宗下令将全国分为 15 道,各道设采访使,有常设的办公机构。采访使“以六条检察非法,两畿以中丞领之,余皆择贤刺史领之。非官有迁免,则使无废更。惟变革旧章,乃须报可,自余听便宜从事,先行后闻”。可见采访使是相对稳定并有相当自主权的官职,它的职务是协助皇帝督察地方官吏。

玄宗对中央机构和官吏的监察也加强了,作了一些制度上的改进:按太宗贞观之制,中书、门下及三品官入朝奏事,必须有谏官、史官伴随,有过失便于即时匡正,好坏一定要记录,各司都在正牙奏事,御史有权当众弹纠官员。贞观时代的这些规定,表明宫廷政治有一定的民主性和透明度。高宗、武则天时,许敬宗、李义府当权,这种制度开始被破坏,奏事官员往往在仗卫百官退朝后,把皇帝左右的人摒开,秘密上奏,御史、史官皆不得与闻。这就为奸臣的进谗为恶大开方便之门。开元五年九月,宋璟向玄宗建议恢复贞观旧制,玄宗下制说:“自今事非的须秘密者,皆令对仗奏闻,史官自依故事。”恢复了宫廷政治生活中的有限的民主和透明度,对改善吏治起了良好的作用。 dFbIA49FQpRmR7jndNx65UhPPA8IfHhQOLxo7inFTETm2WxAY1MlSkfoLHupNg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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