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少年和成年初期是犯罪的高峰年龄段,这在世界各国中都是如此,这与青春期危机有密切的关系。
我们先来看一个发生在日本的甚为极端的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从1997年2月开始,在接下来的三个月时间里,日本神户市连续发生了三起残忍杀害儿童的案件。案件中犯罪人共血腥地杀害了两名儿童,重伤了三人。这个案件,被称为神户连续杀童事件。
犯罪人的手段非常残忍与狂妄,包括分尸、破坏尸体、寄送声明书和挑战信等行为。
警方开始以为这是变态的成人作的案,但最后抓获的凶手竟是一名年仅14岁的少年(称为“少年A”)。
此犯罪事件的进展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袭击模式
1997年2月10日,两名女童走在街道上,被“少年A”从后面用槌子突然攻击,造成其中一人重伤。女童当时看到作案人穿着西装外套,手里拿着学生的书包。
这一阶段的犯罪行为是袭击模式——尝试的和随机的袭击。
第二阶段 杀戮模式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这个“少年A”向一个在山下采花的女孩询问厕所的位置,好心的女孩带领他到达学校的厕所时,“少年A”对女童说:“把脸转过来吧,我要谢谢你。”当女童转过脸时,他用铁锤正面鎚击女童。在逃离中,被另一名小学生看见了,“少年A”就使用小刀刺向这名小学生的腹部,造成其重伤。
采花女童因伤势过重,在抢救多日后死亡。
当天,“少年A”在日记中记下:“我今天做了一个吓人的实验,来证明人类有多么的脆弱……当女孩转向我时,我挥动了手中的铁锤……我实在是太兴奋了。”随后又在日记中补写道:“我好像没有会被抓住的迹象……我要感谢神明……请神明继续保护我。”
可见,这是选择性诱骗的杀戮模式。
又过了一个月左右,案件再次更为血腥地发生了。
“少年A”与另一少年相遇,他们本来就认识。“少年A”以“有蓝色的乌龟”为由将他诱骗至人少的高台上,用准备好的绳子将他勒死,并将其尸体隐藏后离开。
第二天,“少年A”回到案发现场,将被害少年的头部割下、隐藏。
第三天,“少年A”将被害人的头颅带回家中,清洗干净。
第四天凌晨,犯罪人将被害人的头放在神户市内一所中学的校门口。留下声明书,自称是学校杀手(SCHOLL KILL)。
又过了20天,犯罪人以“酒鬼蔷薇圣斗”的名义向神户新闻社寄来“声明文”。
显然,犯罪人对这个犯罪事件专门取了一个名字,叫“酒鬼蔷薇圣斗事件”。这是什么意思呢?
原来,酒代表勇气,鬼代表死神,蔷薇代表玫瑰,圣代表圣徒,斗代表搏斗。
合起来就是“有勇气的漂亮死神圣斗士”。
这是犯罪人的一种心理自居作用:犯罪人以漂亮的死神自居,这可能是他的理想。
在书信中,“少年A”坦然地说:“当我杀人时,我觉得自己从持续的憎恨中获得自由。减轻痛苦的唯一方法,就是增加其他人的痛苦……”
“现在,就是游戏的开始。”“如果你们认为我只会杀害儿童,那真是一个大错特错的想法。”
虽然只是一位少年,但他的行为作派实在是太嚣张了!
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他是实实在在地把自己的快乐建立于别人的痛苦之上。
这一阶段是精心策划的、体验式的宣泄,其中变态的成分很突出:杀害、分尸、虐尸、寄声明信!
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警方一度怀疑凶手为20岁至40岁的男子。
后来,警方对声明信中的笔迹和内容进行分析,再结合目击女童的辨认,便很快抓住了犯罪人——“少年A”。
“少年A”也很快供认了三起凶杀的事实。
因为他只有14岁,低于日本刑法规定的16岁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所以被送入少年感化院。7年后的2004年,“少年A”21岁时,从感化院释放。
事发18年之后,也就是2015年,32岁的“少年A”出版了一部名为《绝歌》的书籍,书中详细记载了整起杀人事件。
当年的“少年A”,现在已经是40多岁的中年人了。
因为此案件,2000年日本国会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但是,仅仅4年后的2004年,也就是“少年A”从感化院释放那年的6月1日——国际儿童节那天,日本又发生了一起11岁“少女A”杀害小学女童事件。这名“少女A”可是听着“少年A”的案件成长起来的学生!
“少年A”为什么会成为杀戮的狂魔?他的心理动力是什么?
“少年A”在声明信中斥责日本的教育制度,说是“强迫性的教育造就了我,一个隐形的、残酷的人”。
其实,早在儿童时期,他的品行障碍的征兆就已经出现。
儿童时,他已经把虐待和杀害小动物当作“嗜好”;小学时,他经常把抓来的青蛙捆在一起排成一队,用自行车“欣快地”碾杀它们;进入青春期后,他就开始对女生实施有预谋的杀戮。
我们知道,青春期是人生的特殊时期。
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处于人生中最为动荡的时期,不但存在着自身生理、心理的冲突,还有来自社会环境的各种积极、消极的影响。这个时期正是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消极环境和过度的压力很容易侵蚀他们的心灵!
青春期的危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成人感与依赖性的冲突。他们的身体快速成长,已经是小大人了,独立意识增强,但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还要依赖家庭的支持。
2.性唤醒与性道德的冲突。进入青春期,第二性征出现,性机能唤醒,但性知识、性意识,尤其是性道德意识没有建立起来。“青春期最大的风险是,性的欲念已经醒来,但性道德还没有同时到来。”
3.认知发展与片面性的冲突。他们知识面扩展,认识能力提高。但这个时期的认识容易片面化、观点偏激,逆反心理严重。
4.情绪丰富,但冲动性明显。他们情绪丰富,体验深刻,社会性的情感成熟度低,容易冲动。认知与情感也存在冲突:道理上完全明白的,情绪情感与行为上却并不一定会接受。
5.理想与现实的落差。这是自我(角色)建立的关键时期,有玫瑰色的理想,很美妙很丰满,而现实情况却往往是非常的骨感!如果主观预期太高,落差就会很大。其中,也有时代和环境差异造成的代沟问题。
这些就是所谓的青春期危机!
1993年,美国发展心理学家莫菲特(Terrie Moffitt)通过跨文化研究后认为,青少年犯罪人可以分成两类。
第一类,青春期有限型犯罪人,占青少年犯罪人的70%以上。这一类人在童年时期正常,进入青春期才开始有越轨行为;18岁之后,很快就回到正常轨道,绝大多数不再会有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类,终身持续型犯罪人,他们只占青少年犯罪人的5%。这一类人在幼儿、童年时就有各种叛逆行为,进入青春期后,会有品行障碍,甚至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ASPD)倾向;18岁之后,犯罪行为持续出现,也可能终生伴随犯罪行为,难以自动中止犯罪。
第二类人发展的基本轨迹是:
注意缺陷多动症——品德障碍(包括对立违逆障碍与破坏行为障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倾向——精神病态(具有冷酷无情的人格特质)。
注意缺陷多动症的具体表现是:注意力难以集中,容易和别人发生冲突。
对立违逆障碍的具体表现是:对抗老师、父母,逃学;
破坏行为障碍的具体表现是:说谎、恶作剧、打人伤人、虐待动物。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倾向的具体表现是:违法或犯罪行为,如破坏公物、盗窃、暴力行为。
最为严重的是精神病态倾向。这是一种稳定的、难以矫正的人格特质。
这类青少年如果任其发展,较大可能成为极端恶行与性侵害的犯罪者。
那么日本神户的“少年A”是哪一类青少年犯罪人?
他接受完七年的感化教育之后,好像没有重新犯罪,但是,根据他在儿童时期的品行和犯罪时的表现来看,他显然更具有终生持续型犯罪人的特征。
其中有一个现象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已经中年的他,从来没有向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属道过歉。这说明什么?是不是说明他内心的犯罪驱动力还是存在的?是不是说明他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他更关心的,是自己通过犯罪事件获得的社会关注和出版书籍获得的利益。
我们再来看国内几起相似的案件。
2013年,一个10岁女孩在电梯里遇到一位老人带着1岁的婴儿。就是这样一次偶然相遇,没有一点积怨,也没有冲突,小女孩就顿生恶意。她们到达一层时,她趁老人搬动婴儿车到电梯外的工夫,就快速地按键关上电梯,并强行抱起婴儿。婴儿当然不愿意,有些哭闹,她就摔打婴儿。到了25楼后,她竟然将婴儿直接从窗户抛了下去。之后,她还煞有介事地到楼下和婴儿的家人一起寻找婴儿!
2016年,一个19岁的青年,奸杀了一个11岁的女童。据媒体报道,在其13岁时,就曾杀害过一个4岁的男童。
2019年10月,一个13岁的少年,诱骗一个10岁的女孩到家里试图强奸,遭到反抗后,他就用尖刀残忍地杀害了女孩,女孩身上留下了七处刀伤!随后,他将女孩尸体藏在小区的草丛里。犯罪事件曝光后,他还在社交媒体上说庆幸自己只是14虚岁(不负刑事责任)!
我们再深入地想一想,即使是有着同样性格(基因)的孩子,为什么别人没有成为杀人者?
不难推测,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环境、教育模式是至关重要的。具体来说,孩子将来成为什么样的人,与家长的教育态度和教育方式密切相关。
其中错误的教育方式之一就是过度宠溺——惯子如杀子!
这种教育导致的恶性发展的路径大致如下:
(1)小时候是任性的熊孩子,天不怕地不怕,谁也管不了;
(2)大一点,在家里是“小霸王”;
(3)然后变成更加恶劣的“霸王”;
(4)到了社会上就成为危害他人安全的违法犯罪者。
这些人违法犯罪时,动机往往很简单,就是满足自己的欲望,但是性质却非常恶劣,后果也十分严重。
2019年,犯罪心理学界还提出了一个专门概念来描述这种情况:极端危险人格障碍(DSPD)!
那么,这一恶性循环是如何实现代际传递的?
有些人确是有某些遗传或者变异的消极生物基础,但更主要的是通过错误的教育方式传递的,也可以说更多的青少年犯罪是消极的外部环境导致的。
这些血淋淋的案件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个体成长过程中,心理健康是至关重要的,道德情感和性格的培养对青少年未来的影响远比学识教育要长远。
在具体的教育方式上,强迫式教育危害极大,容易导致心理病态,如对自我的极端自卑,或者对社会、他人的极端疯狂。
相比之下,引导式、赏识教育往往更能够取得教育的成功。
也就是说,积极的、快乐的成长体验对一个人的一生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