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终于告一段落,清样也校完了,往下只等出版——这个时候是我最开心最平稳的时期。想写的大体写了,暂且又没有要干的事——其实不少时候也并非是为生计才写这些稿子——于是每日和猫一起在檐廊里懒洋洋地晒太阳。我这人的性格,在已然写出的东西变成铅字问世之前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着手下一部小说的写作的,所以势必这么赋闲好几个月。
在这种类似空白的快乐时期,我基本上是集中看电影。近来录像带多了,我也时不时租来看,但在如此休闲的日子里,我还是乘电车去电影院,在黑暗中盯视银幕,看完在露天啤酒屋喝上一杯回来。只要在电影院里看,老婆就不至于捅捅我说:“喂喂喂,戴安·基顿穿的那条裙子你不认为很美?”或者说“喂,倒回一点儿,那个落地灯好像蛮贵的”。其实落地灯那玩意儿贵不贵都是无所谓的。
这么着,这个春天也着实看了很多电影。看了《沙丘》,看了《2010威震太阳神》,看了《终结者》( Terminator )和《女鼓手》( The Little Drummer Girl ),看了《魔域仙踪》( The Neverending Story ),看了两遍《莫扎特传》( Amadeus ),看了《坠入情网》和《月落妇人心》( Shoot the Moon ),看了《龙威小子》( Best Kid )。在二号馆连续看了以前忙得没顾上看的《粉红色杀人夜》( Body Doulble )和《赤色黎明》(这是《时尚先生》选定的1984年度最差电影)。还看了久违的日活 电影……碰上哪个看哪个。如此接二连三去电影院,到底上来了“看电影”那切切实实的感觉。
电影这东西,我们只管重重地坐在椅子上清空脑袋而任凭影片在对面持续推进即可,委实惬意得很。若是戏剧或音乐会,势必相应花些心思,考虑说拉弹唱的配合,考虑是不是哪里出错了,考虑鼓掌鼓到这个程度是否合适,以致无法把脑袋清空。所以,紧张阶段过去时,最好观看好莱坞天真烂漫的电影,若受到启发反而心生不悦。这次看的一系列电影哪一部都算得上有趣而又幸好没让我遭受启发,所以我得以度过了一段欢乐时光。
杜鲁门·卡波蒂在一篇小说中把电影比作宗教仪式。如此说来,我也未尝没有那样的感觉。一个人在黑暗中孤零零地同银幕对峙,总好像自己的灵魂被搁置到了临时性场所。而在接二连三跑电影院的时间里,竟开始觉得那种感觉对于自己的人生恐怕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这就是所谓“电影中毒”。
我也曾有过那么一段时期。当时天天去电影院。正值闹学潮期间,几乎没课可上,于是绕着宿舍、打工地点、电影院这个三角形团团转。当然,并没有数量上足够每天看的电影,结果同一部电影反复看了好几遍,或者把糟得无可救药的B级片C级片敲骨吸髓一般看个没完。如此一来二去,开始梦见米高梅的狮子大吼大叫、东映 的惊涛拍岸、二十世纪福克斯的灯光发疯似的旋转不止。到了这个地步,已彻底成了病症。
不过现在想来也真是不可思议:较之所谓“名作”,倒是因为无电影可看而不得不反复看的和显然内容空洞的作品深深留在了记忆中。内容空洞的B级C级作品不同于所谓“名作”,需要自己设法寻找优点,否则纯属消耗时间,于是,那种紧张感便直接在心底打下烙印而经久不忘。说起来同是电影,看法却各所不一。
这回看的电影中能让我品尝到B级C级作品的醍醐妙味的,不管怎么说都是约翰·米利厄斯的《赤色黎明》。人们都说这部电影好战、荒唐无稽。所言固然有其道理,但细细看来也有其相当有趣之处。我觉得最有趣的是美国被苏联古巴联军占领、美国少年开展游击战反击的喜剧性场面。想来这完全是把越战中的美国人的处境和位置颠倒过来了。当然,喜剧性场面本身是有些牵强附会,因此作为作品是自我分裂的。不过换个看法,恐怕正是由于自我分裂,它才得以作为不屈不挠的反战影片而成立——未尝不可以这么认为。
我比较喜欢“未尝不可以这么认为”那类电影。
后来买了《赤色黎明》影碟重看了一次,还是觉得不坏。较之如今《洛奇4》( Rocky 4 )和《第一滴血5》( Rambo 5 )等赤裸裸的反共作品,有的部分甚至很有格调。米利厄斯怕是拍得有点儿太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