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了脑中风临床分期及表现,我们可以知道,脑中风后遗症期通常在确诊后6个月以上。在相对恢复期,患者可以通过不同的运动方式进行治疗,积极配合康复治疗可减少后遗症,甚至实现没有后遗症的治疗效果。因此,在脑中风后遗症的赔付标准中,“确诊180天后”是非常重要的诊断时间点。
如果很遗憾,患者在确诊180天后仍然留下了后遗症,就要衡量判断是否形成“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中列明的三种障碍了,只要满足其中一种,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付。
第一,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2级(含)以下。
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也就是整条胳膊),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也就是整条腿)。疾病定义要求整肢出现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而不是从肘关节或踝关节处无力的表现,因此手脚无力是不在保障范围内的。
肌力是指肌肉收缩的力量,从弱到强划分为0~5级。
0级:肌肉完全瘫痪,毫无收缩。
1级:可看到或者触及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
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运动,即肢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
3级:肢体可以克服重力完成动作,但是受到外力阻止时不能够完全对抗阻力。
4级:肢体可以克服重力完成动作,稍微对抗外界阻力。
5级:正常。
如果患者肌力被诊断为2级及以下,就属于彻底失能,满足“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的理赔标准。
第二,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或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
我们先说语言能力完全丧失,这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无法发音。人类的语言有四种发音方式:口唇音,比如“朋”的发音;齿舌音,比如“齿”的发音;口盖音,比如“啊”的发音;喉头音,比如“喉”的发音。这四种发音中的任何三种说不出来,就属于语言能力完全丧失。
第二种情况是因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到伤害而患的失语症。声带全部切除自然丧失了语言能力,不必解释。但有的情况下,患者嗓子是好的,“朋、齿、啊、喉”的声音都能发出,但要么完全听不懂别人的语言,大脑无法处理别人的语言信号;要么可以听懂别人说话,自己却说不出来。这就是大脑的语言中枢出了问题,无法正常与人进行交流。
我们再说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它是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功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出咀嚼吞咽运动,结果就是食物呛入气管。这种情况可能引发危及生命的堵塞性窒息。为了防止风险发生,患者只能插鼻饲管吃流食,虽然还有生活能力,但已丧失了工作能力。
第三,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吃饭、穿衣、行动、移动、如厕、洗澡。疾病定义要求患者在这六项日常生活活动中有任意三项完全不能自理,需要在别人的帮助下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