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翻译以影视剧语言为对象,学习影视剧翻译的关键在于把握住影视语言文本的本体特征。从翻译实践的角度来讲,影视剧翻译跟其他文本形态的翻译又是一样的,那就是把原语的意思用译语表达出来。不过,要学习影视剧翻译的方法,我们还必须认识到影视剧翻译的文本具有哪些特殊性。关于这一点,学界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无论是具有相当影响的“影视翻译说”,还是影响范围更广的“视听翻译说”,这些术语的使用其实反映了人们对翻译对象,即影视文本的本体的认识。从基本上说,这两种说法都能够反映和把握住“影视”的视听特征,但忽视了“剧”的特征,也就是文学属性。本节的主要任务就是揭示影视剧语言文本的特性和本体特征。
影视剧中的语言是影视剧声画统一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经过翻译的语言,不管是采取了配音译制,为人物装上译语的声音,还是以字幕的形式出现,都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翻译文本。这是因为影视剧翻译造就的不是如小说一类译本那样具有独立叙事意义的完整文本,而是要与故事、情节、画面、人物等要素紧密结合在一起来进行综合叙事的非完整文本。也就是说,影视剧的“译作”无法单独存在,而是伴随着画面与“读者”见面,其自身也不具有像小说那样的文学作品的阅读价值,而是在观众的观赏过程中被“听懂”(或“看懂”)。因为影视剧的“译作”本来就不是“写”出来让人“读”的,而是根植于影视剧的表演语境当中,作为“演”的过程被感受的。概括起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首先,影视剧的语言具有视听结合、声画对位的特点。这是影视语言的共性。影视剧里人物讲的话是让观众听的,而不是写成文字供读者读的。“听”作为影视剧语言的基本属性,意味着“译文”必须追求“上口”以实现“入耳”的原则。可惜的是,有些影视作品的译文,读起来生涩难懂,既不“上口”也不“入耳”,更谈不上有什么美感。这足以可见,认识影视剧语言的本体特征十分重要。从这个意义上讲,翻译以字幕形式出现的话语本身就是功能错位,违背了视听生理的规律。当然,存在即为合理。但需要指出的是,看字幕与看书不同。字幕是将听觉模态的人物话语转写成文字的形式,而不是原创的文字文本。因此在句子长度、节奏等外在形式上必须与人物说出来的“话语”相互吻合,这样观众才能在“看”字幕的同时获得“听”人声的感觉。
其次,声画对位注定了影视剧的语言具有非自足性,是非自足的文本,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场景、情境下,通过演员的表演才能够传达完整的信息。译者不能指望观众通过阅读对白文本理解所有的思想内容,因为影视剧文本只有通过表演才会变得完整,只有在表演中影视剧语言文本的全部内涵才能够体现。
最后,影视剧语言的非自足性又决定了翻译行为的非独立性。作为影视剧的译者,在进行“文本”转换的时候,不像其他译者那样关起门来“看”文本、动笔“写”译文,而是必须首先考虑各种语境条件,比如画面动作、人物个性、作品风格、译入语接受习惯等;然后要想方设法使自己的“译文”无论是语言表达还是文字内涵都要与这些语境条件相“吻合”,否则就是犯了“两层皮”的毛病,观众听见的“话”和看见的“人”和“事”没有关联,就无法获得声画结合的完整统一的叙事意义。这种“貌合神离”的现象就是翻译不符合影视剧语言的声画统一性造成的。
总而言之,影视剧语言的声画统一性赋予了影视剧翻译的特殊性。译者要面对的原语文本是“无声”的文字,而翻译出来的是“有声”的话语。此外,对白形式的影视语言往往稍纵即逝,这种瞬间的、动态的“听觉效果”隐藏于译者面前的原始静态的文字之中。这种隐蔽性使得译者在翻译时有明确的依据来处理归化与异化的矛盾,或者判断采用直译或意译的方法。比如,翻译成本国语言的外国影视作品,译文的表达方式越像本国语言、越贴近百姓的日常生活话语,译制的结果就越有利于观众轻松地理解作品表演和表达的内容;相反,如果“译文”不符合本国语言表达的习惯,就会给观众造成理解上的困难和欣赏上的障碍。因此,译者必须字斟句酌,即使是采取字幕的形式,也要关照观众的听觉感受、站在观众的角度以观众欣赏为目的,使译文最大限度地为观众带来审美愉悦。
影视剧中人物的语言是剧作家根据场景、人物关系、性格特征、作品主题等设计出来的话语;虽然具有现实生活中的语言特点,但又高于生活,是经过艺术加工的语言,是影视剧艺术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情节、画面等共同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表达和展现影视剧的主题思想。观众在欣赏画面的同时,通过听觉感受人物话语的情感。在这一点上,影视剧的语言和戏剧文学具有共性,这也是影视剧翻译的特殊性所在。
第一,影视剧语言的文学性表现为“反映生活、思想和情感,充满想象,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有永恒的价值” 。正因如此,翻译影视剧的语言要求译者必须了解文学语言的特点,具备文学翻译的基本语言表达能力。曾经流行于各大视频网站的字幕组所犯的各种语言错误,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译者没有意识到影视剧语言的文学本体;甚至有不少影视作品的译文连基本的通顺都达不到,更谈不上文学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可以说,作为影视剧翻译的学习者,如果忽略了影视剧语言的文学性,就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译者。
第二,影视剧语言具有文学语言的感染力。影视剧中人物的语言不能脱离画面里的动作、表情,观众看到人物在说话的同时,也能听到其说话的声音,才能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理解这一点也非常重要,因为影视剧的译者不能像新闻稿件的译者那样,一边看着原稿,一边写出译文。翻译影视剧的语言务必要把握住剧中人物的性格特征,结合人物说话的语气和方式,把人物的话重新“表演”出来,只有这样“说”出来、“表演”出来的“译文”,才能更生动、更准确、更符合人物的真情实感,也更能打动观众。
第三,影视剧中的人物形形色色、各式各样,每个人物的语言都带有各自鲜明的特征,正是通过语言的差异来表现性格的差异性。所以说,语言塑造人物形象。因此,在翻译时,语言的表达必须体现出这样的差异性。此外,影视剧贴近生活,其语言具有生活化的特征。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所以影视剧里的话语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根据话语类型学的理论观点,人类社会活动的领域是由千差万别的活动类型组成的,与这些活动类型相对应的是不胜枚举的话语类型。 可以说,有多少种人类社会活动类型,就相应地有多少种话语类型。翻译的语言应该像生活那样丰富多彩、真实生动。
影视剧的语言提炼和浓缩了日常用语,是影视剧艺术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影视剧语言中,“剧”的本体特征体现在展示剧情、刻画人物、体现主题、表达情趣等方面。因此,影视剧翻译不仅是通过语言转换来表达人物话语的意思,还是把人物的语言用目的语观众熟悉的话语重新表达出来,通过再现人物、传达思想,完成故事讲述,务求保持原作的完整性,符合原作的风格,重构影视剧的屏幕魅力。
影视剧语言“剧”的本体特征决定了影视剧翻译的价值是创造屏幕魅力,从而赋予译制作品艺术审美的品格。以传情达意为目的的影视剧翻译,不仅要做到语言标准规范,而且要兼具语言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使观众在理解作品的基础上获得艺术审美的享受。那么,对于译者而言,最大的快乐莫过于想象观众对自己的“译作”听得舒服、自然、投入,而不是考虑哪位“读者”拿着自己的“译本”反复推敲,甚至作为“范本”传阅。
首先,影视剧作品中的人物对白跟动作、音乐、音响等其他要素一样,是原作中的重要艺术元素。以配音为目的的影视剧翻译,其翻译的原则是使语言在形式和声音上能够替换原语言。很显然,配音译制的难度就在于语言和声音是否能跟影视剧的其他艺术元素有机地融合在一起,重新塑造影视剧的屏幕魅力。
其次,配音译制的核心依然是对白翻译,这是译制艺术创作的起点和基础。以20世纪风靡中国的译制片为例,配音其实就是让外国人的嘴说中国话。对白如何翻译决定了人物配音的说话内容。翻译得好,则声画同步,语言生动有趣、耐人寻味,跟作品的主题、人物的形象相吻合;反之则会声画错位,屏幕魅力荡然无存。
最后,塑造荧幕形象、重构屏幕魅力要求译者在翻译时使字幕或配音对白的表达和意义能够贴近生活、贴近作品、贴近剧情,这就是“三贴近”原则。这里的贴近是指译文要让人感觉像日常生活中的话语那样自然,与作品的艺术风格一致,还要让观众通过译文体会到“戏”的味道。对于译者来说,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要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方法,我们可以将其总结为生活化、风格化和戏剧化 ,所谓“化”就是一种积极的语言创作手段。
语言特征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影视剧的语言具有声画统一的基本特征;作为影视作品的组成部分,具有传情达意、塑造艺术形象的功能。因此,影视剧的本体特征是“剧”,其语言的基本特征就受到了“影视”和“剧”的双重影响。影视剧翻译之所以强调“剧”的意义,就是为了突出影视剧语言的文学性,这个特殊品质决定了话语文本的基本属性和翻译语言的方式,所以影视剧翻译必须服从影视艺术的需要。
学习影视剧翻译首先要理解影视剧语言的本体特征,在此基础上,译者才能明确翻译的目标,掌握实现这个目标的方法和手段,培养语言应用能力、文化修养和艺术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