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第一章从影视剧翻译的概念辨析和影视剧翻译的本体特征出发,分析了影视剧翻译的三个层次,即文字对等、意义对等和效果对等。对于影视剧的译者来说,文字对等只是翻译的最基本目标,实现意义对等则实现了第一次飞跃,接着还要再进一步,超越意义对等实现效果对等,才能最终达到艺术审美的境界。译者要实现三个对等的飞跃,是因为影视剧中的人物语言是艺术创作的手段,是作品艺术审美的对象。译者的目标就是想方设法使译文具有跟原文一样的艺术表现力,这是认识影视剧翻译的起点。
明确了译者的翻译目标,本章将聚焦译者的认知问题,即译者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在实践的层面上需要做好什么样的思想准备?不同的翻译阶段,译者的思维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这些问题都涉及影视剧译者的认识论问题。简单来说,影视剧译者的思维跟普通译者的思维是一样的,也是从原语言到目标语言的转换。只是影视剧译者跟其他文学译本的译者一样,要真正实现认知视角转换并非易事。有不少译文其实就是照搬原话的结构,直接把原文的意思“码”出来,这样的译文语言多数是不够通顺的,甚至连“信达雅”中的“达”都难以做到,更谈不上“雅”。所以,我们首先从译者应该如何克服“码字”的问题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