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各大视频平台的崛起,带动了新媒体影视市场走向成熟。网络剧市场精品剧集不断涌现,网台联播剧集赶超传统电视剧水平;网络电影从名字到市场都得到行业的认可,精品化进程不断刷新影片播放量;VR影视异军突起,创新型作品和不断进步的头显技术带给人们全新的观看体验,新媒体影视如今取得的一切成果都离不开新媒体影视体系化的发展,离不开对传统影视生产、制片模式的学习和借鉴,离不开制片人的统筹工作。并且随着人们的新媒体观看习惯和付费习惯的养成,新媒体影视显示出巨大的商业价值。新媒体影视逐渐走向体系化、工业化生产的趋势,因而更加凸显了新媒体影视制片工作的重要意义。
新媒体影视项目的开发、立项、融资、制作、发行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制片人进行严格的规范和把控,从而合理控制预算、按期保质保量拍摄、适时适度发行宣传,以保障新媒体影视项目成功进入市场,走进大众的视野。
制片人的重要性,首见于好莱坞的传统院线大片,但在我国新媒体影视发展的阶段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和重视。世界电影产业发展史上,导演自法国新浪潮起一直被视为创作的中心,强调在电影创作中突出导演的个性,主张创作作者电影。直到20世纪30年代,随着好莱坞电影制作体制的发展,电影工业逐渐成形,其电影生产重视商业化的理念也传播开来,制片人的作用和价值开始凸显,将电影创作作为项目进行开发,立项、融资、制作、发行,均离不开制片人的多方筹策。
在国内,中国电影界长期保持着“导演中心制”的传统,特别是在中国电影市场的发展初期,拍摄制作往往是由导演全权负责的,这一时期电影创作的风险主要集中在导演是否具备影像叙事的能力以及题材的选择上。这个阶段,只要艺术创作达到一定的高度,同时兼顾影像叙事的连贯性,基本上就能从市场上获得可观的回报。受这种历史与时代因素的影响,在21世纪初,电影的运作更多被看作从导演个人喜好的角度进行“电影创作”的艺术行为,即导演中心制,而制片人仅仅负责筹资,并没有创作的决定权。在电影市场产业化发展之后,“导演中心制”不能满足中国电影产业的现实需求。在2008年之后,观众的观影口味开始趋向多样化,另外由于新媒体影视的崛起,为了使项目在高效、控制成本等条件下保质保量地完成,迫切需要一个统筹的角色来进行各个环节的梳理和协调,因而制片人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展现。
同时新媒体影视更多是以商业化的形式或者目的出现在市场上,因而收益对整个项目和参与人员来说也是亟须考虑的问题。并且与传统院线电影、上星影视剧不同,其传播平台主要依靠互联网,在移动终端上进行观看,该传播方式便决定了新媒体影视创作的市场性、商业性,其传播需借助于各大视频平台的合作,需贴合市场趋势、大众口味,以达到理想的传播效果。其创作传播过程离不开各方的支持与配合,因而需要制片人在各个环节进行协调、统筹。自此一批拥有市场思维、对市场需求判断比较准确的有统筹协调能力的制片人开始步入新媒体影视行业的舞台。
项目开发阶段作为新媒体影视创作的初始环节,需要制片人进行项目的开发、策划、提案,主动寻找适合新媒体影视开发的项目,发掘、筛选市场上的IP,拓展相关新媒体影视项目的合作资源等,以保障后续创作的有序进行。在创作阶段,一方面既赋予导演一定的自由发挥空间,以保证电影的艺术性,另一方面也需要综合市场因素,创作既具有艺术性又具有商业价值的作品。
在传统的好莱坞模式里,“制片人”的工种会有一定的细分,一个成熟的影视项目中一般会有六种制片人:总制片人、副制片人、监制、联合制片人、执行制片人和开发制片人。新媒体影视的工种划分没有这么详细,因此新媒体影视的制片人也担当好莱坞模式里“开发制片人”的工作,其工作内容以项目开发为主,针对有潜质的影视市场蓝海进行项目选题策划和初步市场调研,和编剧一起培育和开发出一个项目并为项目寻找资金来源。新媒体影视制作人往往会持续关注新的人才和创意,经常阅读由新作家写的剧本、小说或其他形式的故事,发掘崭露头角并有发展潜力的演员,同时观看新导演拍摄的短篇作品。技能要求上,新媒体影视制片人也要对影视项目相关的三方面思维有基本素养,即剧作思维、制片思维和宣发思维,并具备与创意人才沟通的能力,在保证执行效率的前提下不破坏创意细胞和热情。总而言之,制片人作为新媒体影视的创作者之一,既需精通制作的各个环节,又需深谙市场、熟悉营销。从前期的项目融资、到中期的拍摄制作,再到后期的营销宣发,制片人统筹负责整个创作流程,是新媒体影视项目制作的核心人物。制片人既需对投资人负责,也需对观众以及市场负责,同时也要对导演后续创作的良性循环负责,制片人功用的充分发挥是新媒体影视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