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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空间治理主体与模式的演变历程

中国网络空间治理始终坚持党和政府的领导,在“九龙治水”模式形成过程中,治理部门逐步扩增,并由最初引入互联网时的发展优先、管理滞后,向主动治理转变。

“‘九龙治水’模式的发展分史前、源起、初步形成、相对成熟和升级五个阶段。” 在史前阶段(1994年之前),互联网发展由学界驱动,应用于计算机、物理等领域。至1993年,接入网络的科研机构也只有80余家,尚未普及全国,“中国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管理还未出现”。1993年底,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办公室(下文简称联席办)成立,统领信息化发展,为以党和政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奠定了基础。

在源起阶段(1994—1998年),官方多部门共同管理的格局初具雏形,处于试探性的建设阶段,此时各主体关注技术属性,以期由互联网带动社会发展。1996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发布,由邮电部、电子工业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和中科院共同管理互联网。同年,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开始打破以往邮电部的垄断局面,正式确立互联网不由单一部门,而由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机制。1998年,信息产业部成立,接管涉及通信、电子产品制造、软件等行业的相关部门,其中包括信息化领导小组,成为规划整体产业发展的主导性部门。

图2-1 中国网络发展与治理的大事年表与阶段汇总

在“九龙治水”初步形成阶段(1999—2004年),治理主体以信息产业部为主,进入“政出多门的多头管理”阶段,并由此向行业共治拓展。政出多门,是因为各大门户网站开始发挥媒体属性,将社会信息搬移至网络,信息涉及领域增多,公安部、文化部、网新办等多部门开始参与治理,职权上存在一定交叉。2001年,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行业协会参与治理,其作用是消除以政府为单一主体,难以自上而下全面管理的弊端。2004年,三大门户网站成立“中国无线互联网诚信自律同盟”,宣告行业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自发抵制网上有害信息,协同共治理念得到进一步推动。

图2-2 2005年至2013年网络治理主体框架

在“九龙治水”相对成熟阶段(2005—2013年),国务院新闻办主导网络治理。内部主体构成稳定清晰,多主体协同的特征得以确立。2006年,临时性机构全国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成立,“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信息产业部、国新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解放军总参通信部等15个部委和军方机构,负责指挥的是中宣部,办公室设在信产部” 。2008年,信息化、工业化两化融合,工信部成立,负责信息化管理。2009年是为3G元年,移动互联网发展迅速,网络媒体的社交化属性被激发,而此时的治理主体涵盖部门较多,存在层级交叉、职权碰撞的问题,难以统筹协调。2011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立并初具权威。2014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习近平担任组长,着重保障信息及网络安全。

此后,“九龙治水”模式进入升级阶段,中央网信办为治理主体。在此过程中,党和政府不再被动跟随产业发展,而是加大领导力度。各主体分工协作,应对网络谣言、网络犯罪、网络安全等问题。工信部管理通信业,指导信息化建设,推动技术发展;公安部则打击网络犯罪等。多部委及下设机构共同保障互联网技术交流、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并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如净网行动、扫黄打非行动等。但该模式在新时代也将面临新挑战,我国网络空间治理开始向参与式治理模式转变。 4/YnyAU7XyDRyO7+sMGL8o3aQKxy4RZaHsAHqy6A8OIHgRBazxy5WXqxN7CaJ8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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