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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阶段参与式治理的实践探索

参与式治理的关键是协调多元主体关系,促进多元合作从而形成共治共享。目前学术界关于参与式治理的主体尚未形成统一观点,有学者提出可以分为“政府、企业、社会、公民”四大主体 ;也有学者认为可以划分为“政府、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市场主体和公民”五大主体 。本文结合上述学者观点并考虑到虚拟社会的特殊性,将参与式治理的主体划分为政府、平台和网民三大主体。

(一)网民参与互联网治理的实践

对于创新互联网治理体系而言,8.29亿网民是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作为虚拟社会的基础性节点,发挥着基础而广泛的作用。目前,网民参与网络空间治理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虚拟社区秩序的自发维护

“网络虚拟社区是基于一定的网络应用平台进行人际交流和互动结成的社群聚合,它吸纳了以个人主体性为支撑的个体参与和以网络社会关系为架构的群体协作力量。” 与现实社会中的社区类似,虚拟社会也由诸多不同的社区组成,由匿名个体构成的虚拟社区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和发展,除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还有赖于网民自下而上推动形成的一系列详细的规则制度。

例如创建于2016年的豆瓣“生活组”目前拥有37万名成员,组长由一名网友担任,制定了包括“不要发自拍”“不要谈论明星八卦”“拒绝脏话和恶意辱骂”“拒绝除置顶推广外的一切广告”在内的16条组内规则,管理员会根据规则对组内发布的帖子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核,如发现违反相关规则的帖子,将进行删帖,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拉黑且永远不予进组”的处罚。除了豆瓣,知乎、百度贴吧等社区同样以成员的自发维护为基础,在社区内部形成了良好的秩序,因此成为目前国内声誉较好、用户数较多、影响力较大的虚拟社区。

但是,我国虚拟社区数量众多,还有诸多社区尚未建立成熟的自治模式和详细的规则。另外,由于管理者由普通网民担任,公信力不足,导致社区成员的秩序遵守意识薄弱。

2.不良内容的举报

群众举报这一历史悠久的社会治理手段在网络社会中依然应用广泛并且十分有效。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在官方网站、App上都设置了举报入口,并协调全国31个省区市网信办、2000多家主要网站开通了举报渠道。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官网显示,2019年4月,全国各级网络举报部门受理举报1206.2万件,环比增长9.5%。不少互联网平台也开通了举报功能,如 2018年9月,“抖音与全国网警部门共同推出‘网警一键举报’机制,网友可在抖音上通过‘私信’‘评论@网警’等方式主动联系网警的巡查执法账号,对不良内容进行举报” 。网友举报具有广泛性和强大性,对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相较于海量网络问题而言,网民的举报力度有待加强。另外非常值得关注的是,网络恶意举报对举报作为参与式治理的合理性提出了进一步要求。群众参与监督,是体制外监督对体制内监督的一种补充,如何更好发挥作用有待进一步思考。

3.公共事件的舆论监督

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的门槛大大降低,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正在取代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成为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魏则西事件”是网民通过舆论监督的手段参与互联网治理的典型实践。首先,网民不满足于讨论公共事件,还会主动挖掘和传播信息,将魏则西事件推向高潮。引发全网关注的就是一位叫“涓总”的网友发布的公众号文章《一个死在百度和部队医院之手的年轻人》,其中梳理了魏则西从生病到死亡的来龙去脉。在“魏则西事件”的整个过程中,诸多来自网民的信息都领先于主流媒体,成为新闻报道的来源。其次,“魏则西事件”的曝光和舆论聚焦也加速了相关部门的介入和问题的解决。当网友纷纷将矛头指向百度和莆田系医院后,国家有关部门启动调查并入驻百度,随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近年来,“红黄蓝幼儿园事件”“范冰冰逃税事件”“长生疫苗事件”等诸多公共事件都最先发端于网络并引发全社会关注,随后相关部门介入,事件得到有效解决。但值得注意的是,网络舆论监督具有自发性和无序性,舆论场中一旦偏激或负面情绪占据上风,不但不利于原有矛盾的解决,而且还会引发新的矛盾。

4.政务工作的主动参与

互联网的出现提高了网民政治参与意识,也为网民参政议政提供了新渠道。不少网民都积极利用互联网建言献策,充分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民主权利。

比如北京市城管局自2012年搭建“我爱北京”智慧城管政务平台到现在,不断强化创新驱动,应用新技术,推动城市管理向精细化、智能化、社会化发展,成功实现市民“自管理”和政府管理的有效融合。在“我爱北京”政务平台的首页,有两大板块,一是“官方发布:城管文件邀您共同完善”,该板块内公布了所有城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并在每个文件下方都设有“如果您认为本文件还有待完善,请编辑文件”的入口,网民可以随时进行补充;另外一大板块是“我要发布:城市管理我也有个提案”,网民可以对北京城市管理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前该板块内共有114个网友提案,如“文明祭扫 平安清明”等。值得注意的是,网民参与政务工作离不开政府畅通网络问政渠道,目前网络问政平台建设尚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用户体验需加强等问题,需要持续推进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升服务协同能力。

(二)平台参与互联网治理的实践

现阶段,互联网平台参与互联网治理的方式主要是在事前审查、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置这三个环节进行平台秩序的维护和平台问题的治理。在事前审查方面,互联网平台一般在新用户注册时通过邮箱或手机号对用户身份进行核验,比如淘宝规定用户在选择会员名、店铺名及域名时“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有违公序良俗或干扰淘宝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

在事中监管方面,互联网平台利用大数据、算法等技术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监管,比如微信公众号后台会对每篇将要发布的文章和原创保护库的文章进行相似度对比,从而对原创内容进行版权保护。如果公众号未经授权转载或超过一定比例使用其他账号的原创文章,该文章将被强制变成分享模式,读者只有点进原链接才能阅读文章。

在事后处置方面,平台会对违法违规用户采取查封账号、下架作品等措施。2018年年初,由于歌手PG One的不雅歌词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广电总局下令加强艺人管理,坚持“四个绝对不用”标准,即节目中文身艺人、嘻哈文化、亚文化和丧文化不用。此后十余天时间里,B站、YY直播、快手等平台纷纷对相关艺人进行封号管理,并下架相关视频。其中,YY直播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直播内容打击力度的公告》,公告中包含了一系列详细的规定。

平台是诸多问题发生的直接场所,在问题治理方面更加及时,在对平台秩序的规范和用户行为的约束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协同治理作用。但整体来看,目前平台自治程度不高,覆盖面不广,诸多互联网平台都尚未建立完善的事前审查、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置体系。另外,互联网平台由于自带商业属性,将赢利作为首要目标,因此在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发生冲突时,极有可能忽视社会责任,对很多问题视而不见。 ara8wGmyszJWOnPT9YeKeM7kDMe6scIMYxF8vJ38OXNhbpfjyK/ondobcnikfL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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