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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电视新闻深度报道的价值

一、电视新闻与拟态环境

上一节内容主要讨论了电视新闻媒介形态的变迁,电视新闻呈现的数据多样化形态逐渐消解传统媒介形态营造的拟态环境,并重新建构新型的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使拟态环境越来越接近现实环境,在新媒体环境下越发呈现出“现实环境信息化,信息环境环境化”的趋势。接下来我们主要从拟态环境营造下的“后真相”时代入手,探讨媒介技术和大众传媒从业者呈现出来的拟态环境对电视新闻产生的影响,以及深度报道在拟态环境下如何发挥其优势正确引导受众情绪,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传递具有正能量的价值观念。

(一)拟态环境与新闻真实

1.信息化的拟态环境

拟态环境又被称为信息环境,最早由美国学者李普曼在1922年出版的《公众舆论》一书中提出。在该书中,他对虚拟环境做以下定义:“偶然的事实,创造性的想象,情不自禁地信以为真,这三种因素便会产生一种虚假的现实,导致人们作出激烈的本能反应。这个环境在某种程度上是人类本身创造出来的,它是‘人性’和‘环境’的杂交物。” 这里的“虚拟”不是制造谎言,而是对环境的描写。

简单来说,虚拟环境与大众传播中的拟态环境有异曲同工之妙。拟态环境,即大众传媒通过主观判断制造出来的信息环境。大众传播媒介在对现实世界中发生的事实进行新闻报道时,并不是镜子式的再现,而是一个有意识的加工过程。这个过程一般发生在媒介机构内部,不易被大众所察觉,因此大众通常会把拟态环境当作现实环境,人们对拟态环境作出的行为,实际作用于现实环境之中(见图1-7)。

图 1-7 拟态环境对现实环境的作用机制

通过分析拟态环境的定义,可以总结出拟态环境有以下特点:

拟态环境并不是真实的现实环境。李普曼认为,在先进的大众传播时代,人们的行为实际上与三个现实联系在一起:一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世界,它并不依赖于人的意志。二是大众传媒通过议程设置制造出来的“象征性现实”,即拟态环境。三是人类对“外部世界图像”的建构,仅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即主观现实。主观现实基于客观现实,这一过程必须通过象征性现实作为中介来进行。总的来说,客观现实、象征性现实(拟态环境)、主观现实三者构成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作用机制,而信息是连接三种现实的桥梁。

拟态环境与现实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拟态环境以现实环境为基础进行内容的二次生产和再创新,它是人脑对真实环境的主观反应,其中包含现实世界的某些要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现实世界,与现实环境密不可分。拟态环境与现实环境相比,具有隐蔽性、长期性、潜移默化性的特点。媒体需要选择和处理现实环境中发生的真实事件,这个过程常常是隐蔽的,受众看到新闻报道后不易察觉,因此人们通常不会意识到他们所居住的环境实际上是大众传媒选择后的环境。

拟态环境具有社会控制的功能。大众传播通过形成信息环境来影响受众的认知、态度、行动。从这个角度来看,大众传播本身是一种强大的社会控制机制,其所营造的拟态环境也具备此特点。人们在这种虚拟的信息化环境中生存,思想受其控制,并最终改变了自己的行为。由此而言,媒介引导下的大众传播所呈现出的拟态环境本身就是一种有力的社会控制机制,这种控制的性质与方向取决于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意识形态。

2.新媒体时代下的拟态环境

拟态环境的概念是在20世纪20年代提出的,当时的美国只有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介。当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出现之后,拟态环境理论在新媒体环境中变得更加复杂。如今传播技术发展迅猛,大众媒介的更新换代给信息通信领域带来了变革,人们由沉迷于过去的传统媒体转移到互联网媒体,尤其是社交媒体。以微博和抖音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对受众进行技术赋权,使原本被动接收信息的受众拥有了发言权,技术赋权使得全体网民都被赋予了生产新闻的权利,“技术把关”代替了传统的“价值把关”。受众也逐渐参与到拟态环境的建构之中,拟态环境逐步呈现出多方主体的形态,更难与现实环境划清界限。

新媒体时代下的拟态环境最显著的特征是公众参与拟态环境的建构。互联网平台营造的信息环境是与现实环境不同的大规模虚拟社区,在这里新媒体呈现的信息环境在某种程度上并不依赖传统大众媒体创造的拟态环境,且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信息生产和新闻报道的垄断。在互联网平台创建的拟态环境中,每个新媒体用户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海量的信息在媒体与用户、用户与用户之间传播。受众对新闻信息的传播较少受到官方意识、政府政策、媒体从业方针的影响,有利于信息的多样化传播。

但是,用户生产新闻是一个缺乏“把关人”过程。媒介平台的泛滥导致用户生产出的新闻质量参差不齐,同一件新闻往往被碎片化传播,“多元真相”阻碍“总体真相”的传播,使得用户难以看到事件的全貌,难以把握总体的新闻事实。用户发布信息的拟态环境逐渐呈现出多层次、多维度、真假难辨等特点,这使得新媒体时代下网络拟态环境的影响被无限放大,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3. 湮没在拟态环境中的新闻真实

由于客观世界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不可知性,人们日益依赖媒介传递出的新闻信息来认识客观世界。媒体从业者通过议程设置营造的拟态环境挑战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不利于真相在大众社会的传播。除此之外,社交媒体、互联网传播技术以及个性化传播等介入新闻信息的生产和传播,满足用户个性化的新闻需求,新媒体平台和用户成为新的议程设置者和把关人,极大地挑战了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

媒体通过对现实的描述、解释和再阐释,帮助人们构建可以认识世界的拟态环境,但在“后真相”时代和技术层出不穷的媒介环境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用户等来自多方的新闻生产主体不断涌现,逐渐冲击着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如今,电视的媒介形态也在向着创新性方向转变,逐渐与多种新型媒介形态融合,这意味着电视新闻深度报道也将受到来自多元拟态环境的挑战,理性思考逐渐让位于情感诉求。

(二)电视新闻拟态环境建构中存在的问题

电视新闻的媒介形态不断发生转变,受众通过各种媒介形态不断了解外部世界和新闻信息,人们的行为常常表现出对电视新闻机构展示的某种拟态环境的关注和反应。传统媒体时代的电视新闻和新媒体时代的电视新闻所营造的拟态环境具有不同的特点。

传统电视新闻节目充满了精英主义 言论。中国新闻事业受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意识形态的影响,电视媒体生产的新闻内容总是带有党性色彩。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传统电视新闻传播的范式并不是独立的,它必须反映国家、政府、社会、民众等多方面的意愿。传播的时间、内容、形式和程度应受政府安排和政治利益支配,新闻生产的本质是文化控制,传递给受众的拟态环境具有政治倾向。电视新闻报道取向逐渐趋向精英集团的思维定式,导致某些议题被突出、强化,成为受众热议的对象。

新媒体形态下的电视新闻呈现出以“草根群众”为主体的内容。用户生产的新闻内容受新闻价值观影响较小,多以个人情感诉求为新闻生产和传播的依托,其所生产的内容具有多元化、多维度、多角度的特点。新媒体形态下的电视新闻经由互联网用户的转发、评论等,其所建构的拟态环境具有真假难辨的特征,充满主观色彩,因此电视新闻在媒介形态多样化的同时也面临着拟态环境带来的挑战。

1.“真”与“假”并存

电视新闻的主要目的是向社会公众传递真实信息,展现社会面貌,但电视新闻如今也面临着虚假新闻带来的挑战:一方面来自电视新闻从业者。传播人员主体观念的差异和媒介素养的不同,导致拟态环境与现实环境之间存在差异。另一方面来自电视新闻的受众群体和自媒体。由于该群体范围较大,同一新闻事件在网络社群中常常形成“意见气候” ,经信息扩散后使更多的用户卷入拟态环境中,导致新闻真假难辨。

2.信息报道的失衡

在互联网时代,用户需求成为各家媒体竞相争抢的目标,电视新闻也不例外。电视新闻为了迎合受众需求,攫取经济利益与流量,新闻报道逐渐失衡。

第一,“标题党” 大肆横行。新闻标题的作用是让受众能够快速了解该篇新闻的主要内容,但如今很多电视新闻媒体为了吸引受众注意力,常常使用带有情绪的标题来报道新闻。例如2020年年中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好转,某些电视媒体常以“数字+感叹号”的极简标题来发布疫情的最新消息,简单化的新闻标题会导致受众的误解,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第二,电视新闻中的娱乐信息不断增多。电视新闻媒体为了满足受众八卦、猎奇的心理诉求,从政治、经济等重大问题中挖掘娱乐价值,以吸引受众关注。相反,对正面新闻内容却很少报道,这就导致了新闻报道娱乐化倾向严重,走上了新闻故事化的歧路。

3. 深度报道的信息浪费

传统的信息获取渠道主要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新闻信息的采写、编辑、发布需要一定的过程,受众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新闻内容。如今随着电视新闻各种媒介形态的出现,网络成为受众获取信息的最主要途径。许多网络电视新闻更新速度快,导致新闻数量层出不穷,信息碎片化的现象不利于受众了解某一新闻的具体情况,无法获取深度报道的全面信息,导致大量的新闻信息被浪费。与此同时,地方媒体取材的有限性,导致电视新闻出现雷同现象,相似的拟态环境容易使受众产生视觉疲劳,不利于深度报道的有效传播。

(三)电视新闻拟态环境的价值重塑

在新媒体高度发达的情况下,人们对拟态环境的依赖越来越强。媒体生产的新闻已经覆盖并渗透了现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人们无法离开和不可或缺的获取信息的渠道。媒体所建立的拟态环境越来越接近现实环境,人们感知世界、认识世界必须借助媒体所建构的拟态环境。拟态环境是客观世界中人们主观知识的媒介表达,它的建构过程是客观和主观的统一,所以,电视新闻深度报道要想通过拟态环境向社会传递正确的主流价值观,需要协调统一各种主客观因素。

1.拟态环境传播者的价值重塑

新闻真实性原则是新闻报道的首要法则。电视新闻报道应该实事求是,通过记者的观察、记录、描述和传播来建立拟态环境。在这个过程中,拟态环境的建构影响着受众对周围世界的感知和对重要性的判断,所以新闻事实和深度报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即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赋予的“议题”应该是真实的。

一方面,传播主体和内容生产者应该将事实融入议题的建构和拟态环境的呈现之中,对客观现实环境进行客观、现实的反映,对新闻作出正确的事实判断,这样呈现出的拟态环境是“事实型”拟态环境。

另一方面,将事实与个人倾向性的表达结合在一起,对事实的意义、作用、影响等加以分析、提炼,在展现事实的同时表达对事实的价值判断,对受众产生影响,这时所呈现的拟态环境是“意见型”拟态环境。

当今社会也被形容为经济控制下的利益社会,在媒体市场化的条件下,拟态环境受到的经济利益干扰十分明显。媒体在市场导向下建立的拟态环境可能会偏离事实,造成新闻内容的失真。所以,电视新闻拟态环境必须从受众接收信息的角度出发,通过改善受众的媒介素养来实现对拟态环境的价值重塑。

2.拟态环境受众的价值重塑

所谓受众,即传播活动中信息的接收者,是信息传播活动的最终目的,受众可以通过反馈来验证电视新闻的传播效果。由传播者建构的拟态环境需要受众的解读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传播过程,即传播者和受众之间要有共同的意义空间。媒介表达的拟态环境既体现了传播者的认识能力和认知水平,也要求受众具有相应的认知水平和解读能力,但在现实生活中,因受众个体文化素养的差异,这样的情况很难实现,所以便形成了拟态环境的信息不对称性。

我国的电视新闻节目从诞生以来,从总领者变为信息的提供者和受众的服务者,媒介载体也由单一的电视分化为丰富多样的手机、电脑、iPad等。这说明现在的电视新闻日益重视受众需求。拟态环境的受众建构过程反映了受众的主体意愿,这种主体意愿既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如果受众根据传播者的建构目标设定自己的建构目标,尊重并理解传播者的建构过程,积极响应电视新闻传递的价值观念,减少对电视新闻深度报道拟态环境的信息过滤,就会形成对电视新闻拟态环境的积极建构,重塑电视新闻的价值。

总之,在电视新闻拟态环境的价值重塑中,主体建构是十分重要的。无论是传播者还是受众,都体现了主观与客观矛盾的对立统一。拟态环境就是在这种矛盾运动中构建起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主客观的统一。电视新闻应“以受众为本”,深度报道应“以新闻价值为本”,不断扩展电视新闻深度报道的内涵和外延。

二、正面报道与负面报道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新闻舆论都以正面引导为主,电视新闻呈现出深度报道、正面报道等多种正向报道形式。但在“后真相”时代,负面报道逐渐冲击着正面报道的主流地位。

(一)“正面”与“深度”的价值融合

早期的正面报道在国内又称“正面宣传”。早在1948年,毛泽东就强调报纸要宣传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随后正面宣传在历史的发展中变得尤为重要,在1989年11月的全国新闻工作研讨班会议上,明确提出把“正面宣传为主”作为新闻和宣传工作的指导方针,这意味着新闻媒体必须以正面报道为主,以“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为根本目标。

1.正面报道与深度报道

所谓正面报道,即媒体对反映时代进步、代表社会主流、具有积极意义的人和事进行明确肯定的报道。正面报道是中国共产党历来新闻宣传的传统,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很重视这项工作,正面报道也是我国新闻工作的方针和规则。我国深度报道也依据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党性原则,生产具有“以今日的事态核对昨日的背景,从而说出明日的意义”的新闻报道,对社会的发展起着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作用。所以在中国,深度报道和正面报道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有相同的主流价值观导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我国的深度报道具有很强的“中国意识形态”的特点,深度报道的新闻立场是以赞扬或歌颂的态度报道符合主流意识形态、道德和社会价值的新近发生的事实,赋予新闻报道较强的正面态度。在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下,深度报道和正面报道具有融合的趋势。

2.电视新闻正面报道的媒体功能

电视新闻正面报道借助多样化的媒介形态,正确行使其媒体功能。

首先是舆论引导功能。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我国电视媒体应该遵循和坚持的基本方向和要求。正面报道的舆论引导目的很明显,必须采取积极态度,弘扬主流价值观,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任务。正面报道的出发点是鼓舞士气,鼓励人们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还要向公众展示社会正能量的一面,调动群众的热情和积极性。除此之外,宣传和赞扬党的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并使新闻报道成为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有力工具。例如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生的“双黄连”事件:1月31日晚,有知名媒体通过网络刊发了一则中成药双黄连口服液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的消息。随后,被另外的知名媒体转载,引起公众高度关注,部分公众连夜出门抢购药品。

这则新闻后经专业媒体和专家证实,是一则假新闻。电视新闻媒体,例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通过健康传播 ,普及有关双黄连药物的知识,并正面宣传钟南山院士针对此事件发表的辟谣话语,成功引导舆论转向,制止了某些不当行为。

其次是舆论监督功能。正面报道和舆论监督,一个是报道成绩,一个是曝光问题;一个重在表扬,一个重在批评。两者看似对立,实际上是有机统一的。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再次强调:“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

从哲学角度看,正面报道和舆论监督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在报道内容和形式上虽然有明显差别,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相互转化。那些弘扬主旋律和褒扬真善美的正面报道,本身就包含着对假恶丑的鞭笞。

正面报道与舆论监督的共生关系是由新闻的本质决定的,新闻的本质是对事实的报道,事实有好的也有坏的,所以在新闻报道中,就有正面报道和舆论监督之分。如果只对事物好的一面进行报道,而掩饰坏的一面,这不符合新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的报道原则。在这样的情况下,新闻传播催生了负面报道。

(二)负面报道:“情绪”与“真相”

所谓负面报道,国内学者将其定义为消极的、不好的、有害的新闻消息。在该定义中,“负面”被解读为不正确的含义。这样的解读并不准确,“负面”一词还有反面、背面的意思,即正面报道正向角度之外的反向角度。所以我们认为负面报道还有另一层含义:对社会的阴暗面和非主流价值观等方面的事实进行报道。

1.中美深度报道的差异

在深度报道方面,美国和中国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所生产的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的比例也不相同。美国深度报道的代表—调查性报道含有浓重的“扒粪” 传统和揭丑色彩,这些深度报道调查和揭示了官员丑闻、犯罪活动、种族歧视、政府腐败等社会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目的在于批评政府。20世纪70年代,《华盛顿邮报》对“水门事件” 进行了大规模报道,这是美国新闻历史上调查性报道的里程碑。负面深度报道在一定程度上起着维护公众利益、迎合受众口味的作用。

中美深度报道的异同不仅受社会环境的影响,还由两国的媒介生态环境和新闻制度所决定。复旦大学李良荣认为,媒介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一种社会子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其他子系统(诸如政治、经济、文化等)也存在着密切关系,其中联系的关键是媒介生态环境。

首先,社会制度决定了媒体的性质。中国深度报道与美国深度报道在生产内容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中国偏爱政治会议、军事报道、正面积极的热点事件以及其他与党和国家政策有关的正向话题,而美国偏重于揭丑政治、批判社会和灾难性报道等服务于公众的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新闻媒体既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也是人民的耳目喉舌,因此,中国新闻媒体应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把正面的社会利益放在首位。相反,美国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决定了其新闻媒体所有权是私有性质的,因此,增加发行量和获取经济利益是第一要务。

其次,媒体的性质决定了媒体的功能。在中国,新闻媒体作为党、政府和人民的耳目喉舌决定了其最重要的功能是宣传。相反,美国新闻媒体的私有制性质决定了其最重要的功能是利润,即经济效益,并且它们独立于政党和政府,因此,美国新闻媒体可以利用丑闻、犯罪和政府腐败等负面信息,引起受众的注意。

但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媒介生态的多样化,近几年中国的电视新闻关于负面报道的数量开始逐渐增多。尤其在“后真相”时代下,负面报道因其夸张的标题和煽动性的言论更能吸引受众的注意力,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舆论引导和监督的作用,对解决社会问题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负面报道的积极效果

“电视是当今社会的第一媒介,它的社会影响超过了其他的任何媒介。世界传播大师麦克卢汉著名的传播理论‘媒介即讯息’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由于电视具有直观化、形象化和直接传播的特点,对社会的影响也比其他的媒介来得更为直接和深刻。” 这说明负面报道通过电视媒介的传播在社会中更具影响力。

负面报道有助于电视新闻媒体履行舆论监督职能。电视媒体通过对负面新闻进行报道,有助于建立社会预警机制,加强舆论监督力度,对政府不积极、不到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闻不问、不担当不作为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予以曝光。

舆论监督不是做“挠痒痒”的表面文章,而是要把住命脉、直击社会痛点。在新媒体环境下,电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多渠道汇集信息、多形式整合信源、融合传播报道成为舆论监督的着力方向。

负面报道有利于群众更好地认识世界,加强对新闻价值的理解。在“后真相”时代,受众的情绪极易被媒体报道“牵着鼻子走”,所以负面报道通过对社会中某些现象的传播,能够更好地在群众中间形成对负面现象的认知,从而进一步引起受众对自身行为的审视和批判。

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灾难报道属于负面报道,因为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会危及人类生命和财产,造成社会动荡,影响社会发展。在新闻学界,灾难报道倡导人文关怀的理念,要以人为本,尊重每个人的价值和尊严。除此之外,媒体通过对自然灾害的报道,可以使受众重新审视个体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反思个体错误行为,提高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并最大限度地激发民众的正义感。

负面报道有助于受众更加全面地认识世界,促进社会的公开透明。负面报道以揭丑为主要手段,这样的内容往往涉及政府的不正当作为,满足受众当下对政府监督的诉求。尤其是在“后真相”社会中,负面报道往往会在受众群体形成舆论中心,对国家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形成较大的舆论压力,从而迫使政治决策的公开透明,激发群众的参政热情,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负面报道往往从一件事情的多个侧面进行报道,展现多元观点,有利于受众全面地了解事件,让受众在“兼听”中找寻符合自己诉求的新闻。

综上所述,负面报道只要选取恰当的传播方式,采取合理的报道策略,生产受众需要的新闻,就可以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不过,电视新闻负面报道要注意度的把握,一旦超越这个度,则容易产生消极影响,强化负面效应,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3.负面报道的消极效果

过量报道负面新闻,会煽动受众不安情绪,引起社会恐慌。传播技术的发展和传播观念的转变使得许多媒体争相报道社会突发公共事件,抢占先机赢得话语权,这就导致生产出的负面新闻过于追求时新性而忽略了新闻最重要的真实性。负面报道本身具与煽动性和戏剧冲突等特点,在情绪先于事实的社会背景下,负面报道的负面效应显得尤为突出。加上多媒介形态的电视新闻可以全天候、不间断地大量发布负面新闻,社会群众借助移动设备随时随地都能看到负面新闻,容易引起群众集合行为 和舆论风暴。

负面新闻引发社会恐慌最为著名的事件要数2011年的“抢盐风波”。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见表1-4:

表 1-4 媒体对“抢盐风波”报道的时间表

“抢盐风波”是典型的媒体大量播报负面消息而导致的社会恐慌事件,不负责任的媒体大量发布负面新闻,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渲染恐慌氛围、博取受众注意力,使得多数不具备“免疫”不良媒体信息的受众采取错误行为,最终形成严重的大规模社会恐慌现象。

负面报道还会形成负面价值观,使受众作出错误判断。电视新闻媒体制作负面报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宣扬正确的价值观,但当新闻媒体人偏离主流价值观,生产有悖于社会稳定发展的新闻时,就会在潜移默化中误导受众的价值观,使其逐渐偏离主流价值观。

超越司法程序,带来“媒介审判”。媒介审判,即媒体对某一具有争议的事件进行评论,添加主观的价值判断,解读其是否有罪。这个过程超越了法院客观公正的判决,不利于法院作出正确的判决。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的判决,任何人都不会被判有罪。但是,在许多对案件的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未经法庭审理的案件已被媒体、社会群众“审判”。

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在当下是一个长久的议题,我们既不能简单地断定一个报道究竟是正面报道还是负面报道,也不能直接从字面上认为正面报道就是正确的,负面报道就是错误的。目前,正面报道在“后真相”时代下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三)“后真相”时代下正面报道面临的挑战

正面报道在社会传播和舆论引导中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它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源于它是站在人民的立场和角度看问题。 但在“后真相”时代和技术层出不穷的媒介环境下,电视新闻正面报道要想准确地向受众传递真实、正面的信息,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1.客观:技术理性让位于情感诉求

首先来自新媒体平台虚假新闻的泛滥和情绪的极端化。在新媒体环境下,以微博、微信、抖音为代表的新媒体平台兴起,这些平台可以广泛转载电视新闻,平台技术特征打破媒体与受众之间的情感、话语隔阂,带有主观价值判断的新闻内容大量产出,极易左右受众的情感。正面报道在鱼龙混杂且形态各异的新闻报道中难以突出内容优势,进行有效传播,正确引导舆论。

其次来自正面报道与受众之间的信任纽带断裂。传播技术的变革使得新媒体平台不断发展,逐渐冲击传统主流媒体的主导地位。益普索发布的《2018年全球假新闻报告》指出,“人们对媒体的信任正在下降,大部分人表示他们经常看到假新闻,而且人们认为媒体上的假新闻正在增长” 。这说明在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中,一些新媒体平台以“流量为王”为价值导向,过多采用带有情绪性的标题进行所谓的“正面”报道,导致受众选择信息时无所适从,难以辨别真假信息,越来越多的受众开始质疑主流媒体报道的权威性。这在受众对真相的感知中形成了认知鸿沟,切断了主流媒体新闻报道与受众之间的信任纽带。

2.主观:正面报道的负面效应

深入研究近年来正面报道的表现,发现很多正面报道出发点是好的,但在报道之后,有的却产生了负面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宣传过度。电视新闻正面报道首先必须服从党的领导,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担许多正面宣传任务,有一段时间,电视新闻中连篇累牍地出现关于政府官员积极做事的正面报道,导致正面报道的内容同质化严重,“八股文风” 盛行。例如我们经常会看到以下类型的正面报道:重要会议后的报告往往是领导人的指示和观念,各级机构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新闻发布会之后,往往是各种政策的颁布,对过去的总结和对未来的展望;重大节假日之后,常常看到某个地方旅游收入数据的增加,较往年增长多少,得益于当地的旅游优惠政策等。这样狂轰滥炸的正面报道违背了新闻规律,无视受众的新闻需求。这样的正面宣传不仅不能产生积极效果,反而会失去受众的关注和信任。

媒介语言使用不均衡。电视主要以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作为主要传播符号,图像、画面等视觉符号尤为重要。“电视最大的长处是它让具体的形象进入我们的心里,而不是让抽象的概念留在我们脑中” 。但是在正面报道中,经常会出现强调文字而忽略图像的现象。例如,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报道采用大量的文字+重复画面的形式,使受众对本应引起高度重视的内容产生枯燥、乏味的感觉,不利于正面报道的传播效果。

正面报道面临的来自各方的挑战还有很多。关键是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如何找到引起负面效应的真正原因,加以预防并有效解决,避免正面报道的负面影响,使正面报道产生正面宣传的预期效果。

三、如何做好正面报道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正面宣传为主的舆论引导体系”,为新时期我国“以正面宣传为主”方针的价值提供了新的理论契机。电视新闻媒体只有认真履行“社会公器”的职责,审时度势地进行正面报道,才能有效发挥舆论的正向引导作用。此外,还需把握好技术带来的传播形态变革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

(一)媒体从业者:提高素养,加强把关

生产电视新闻正面报道的主体依然是电视媒体从业人员,包括记者的采写、编辑的审稿与把关等多个环节。《人民日报》副总编辑梁衡认为:“记者要顾大局,要遵守宣传纪律,还要讲究报道方法,要掌握一个度。”

首先要把握大局观。这里的大局观是“以正面宣传为主”作为新闻报道的方针。大局观对新闻事业和新闻工作者抱有殷切期待,要求正面报道要以中国国情为背景选择新闻报道的内容,把握新闻宣传的效果,高举“为人民服务”的大旗。

其次应把握好时、度、效三者之间的关系。2013年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关键是要提高质量和水平,把握好时、度、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

时,就是把握时机、时效,赢得舆论引导先机。追求时效的前提是要保持新闻的真实性,在体现新闻真实性的原则上及时、适时发声,赢得话语权。如今新媒体迅猛发展,“人人都有麦克风”,对舆论引导的时效性提出了较高要求。各级电视台,尤其是央媒应该牢牢把握舆论的主动权,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媒体不仅要进行正面宣传,还要增加发声的频率,最大限度地挤压负面信息的空间。

度,就是掌握分寸,把握力度,不过度宣传正面报道。度是一个哲学问题,在哲学领域表现为量变和质变的中间界限。正面宣传的过量报道,一旦超越这个度,就会引发负面效应。就报道数量而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宣传某一正面事件,减少原有的全天候播报的次数。从报道类型上,必须准确地掌握正面报道的高度和深度,不夸大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既报足“喜”,也解好“忧”,要紧紧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就业、医疗、住房、食品安全等社会问题,客观报道热点新闻,理性引导受众舆论。

效,即宣传效果,要求实效。传播效果以不断增强影响力为目标,发挥正面报道在社会发展中的建设性作用。在百姓民生问题上,坚持全局视野、百姓视角,把宏大叙事与新闻故事结合起来,把政策解读与民生问题串联起来,突出正面报道对百姓有利的思想内涵,使正面报道更加鲜活,具有生命力。

最后应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把关。对正面报道而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审核与把关:文稿和画面。

电视新闻文稿,一般是经过记者一线采访、拍摄后撰写的稿件,后期经电视台总编辑进行审核。在文稿审核方面,正面报道的内容要始终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电视新闻作为正面报道传播的主要媒介,是联系党与人民的桥梁,它汇聚了人民对议题的关心,因此,正面报道的内容不仅应侧重于口语,使观众易于理解和接受,而且还应严格检查文稿的标题和正文,以免造成误解,欺骗公众。在政策导向方面,正面报道新闻文稿的导向不能有悖于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内容真实性方面,一定要客观准确地进行正面报道,不能借助电视媒介视听的技术优势来夸大正面,煽动情绪。

电视新闻画面,是经由电视媒介向受众展示的图片、文字、视频等声画一体的动态图像。电视新闻在播出之前,一般是要经过拍摄、文稿、配音、剪辑、包装等环节。电视新闻是可视化的语言,在审片过程中,不仅要审配音,还要审画面。正面报道的画面应以百姓人物形象、事件本体为主,多角度、多层次地展现新闻事实,而不是过多地关注领导视察、会议讲话等。

(二)新媒体技术:遵循价值,创新形式

新媒体的激烈竞争促进电视新闻正面报道传播形式上的转变,正面报道在发展过程中要不忘推陈出新、革故鼎新,在尊重新闻规律的同时进行传播方式的变革。

1.遵循以人为本的新闻规律

从技术哲学视角论述电视新闻正面报道未来的媒介形态发展规律,既是从历史沿革中发现轨迹的新闻报道技术问题,又是在认识世界之后如何改造世界的哲学命题。海德格尔批判技术对人类的异化,从“以人为本”出发,提出让人类从技术异化中解脱出来的关键在于正视人类与技术之间的关系,重申技术发展的出发点是人类本身。 所以,正面报道的内容首先要满足人本主义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宗旨,在新闻工作中尊重客观事实,承认新闻规律。

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政党、人民对其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积极实践,也是对其文化生命力、民族精神的坚定信心。电视新闻正面报道坚持人本主义观念,有助于彰显文化自信的作用和价值,电视新闻媒体要通过正面报道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使先进的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

2.创新立体多样的媒介形态

当下,电视新闻要把握好新媒体技术变革带来的机遇,在遵循新闻价值理念的同时打造“互联网+正面报道”的发展模式,以用户为核心,强化内容创新,搭建技术平台。

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迅速发展的互联网新媒体传播渠道,更加重视正面报道舆论的导向引领作用。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会议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论述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兴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 2019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媒体不断发展,出现了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 在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下,电视新闻正面报道迎来了转型机会。

近几年,移动短视频、流媒体平台、AR和人工智能等可视化平台的出现,为传统的正面报道利用新媒体技术革新传播机制带来了机遇。利用不同的新媒体技术,正面报道可以创建不同的信息呈现方式,通过多样化的视听语言传播正能量新闻。

(三)受众:理性思考,正确解读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降低了内容发布和评论的门槛,把关主体角色泛化,从新闻从业人员扩展到了社会普通受众。电视新闻正面报道的标准受到受众喜好的胁迫,受众不仅能选择看什么正面新闻,而且能通过一系列评论、转发等社会互动模式引起舆论,导致社会出现盲目跟风现象,感性大于理性。所以在“后真相”时代,正面报道要真正发挥出优势,需受众群体的共同努力。

1.培养受众的媒介素养,强化参与意识

社会要不断加强受众的媒介素养,把电视媒介和意见领袖 的话语作为提升受众素养不可或缺的途径。例如《新闻联播》的延伸栏目—《主播说联播》。在每次《新闻联播》节目播送完正面报道后,《主播说联播》会增添主持人正确的评论性内容,起到教化群众的作用,让把关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使正面报道的媒介舆论环境变得越来越和谐、健康。除此之外,要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条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网民的法律素质教育,用权威去落实“把关”。

2.受众要提高新闻分析能力,辩证思考

如今的“后真相”媒介生态呈现出观点先于事实、感性代替理性、情绪过剩、事实稀缺等特征,在面对复杂的舆论生态和大量的新闻信息的情况下,如何提高获取有价值信息的能力,在信息的汪洋中保持冷静的态度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是高效阅读。这种能力可以有效避免信息过载。在电视新闻正面报道超负荷的情况下,受众的阅读效率需要提高。当电视新闻多次重复报道同一事件时,受众可快速浏览,甚至拒收;还应查看新闻的来源,看新闻是否有明确的发布机构,验证信息来源是判断正面报道真实性的重要前提;进行信息交叉确认,从不同的渠道读取信息对同一正面报道进行验证,从而得知报道的真实性和全貌,有助于提高自己的批判能力。

其次是不断提高受众与媒体之间的沟通能力。一是避免采用和传播来历不明的信息;二是谨慎对待可疑、不可验证的信息;三是提供有关可疑信息的来源,进行多方验证,自觉遵守新闻适用的法律和法规。

最后要辩证地看待正面报道与负面报道之间的关系。受众对待某些负面报道也要发挥正面的舆论效应,对媒体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监督。

中共中央宣传部、新华社将改进与加强正面新闻报道问题列为工作重点之一,并多次提出具体要求与措施:“一是强调报道要有全局观点,二是强调努力扩大报道范围,三是要求新闻报道必须准确、迅速、简练。” 以我国目前的形势来看,未来的新闻报道之路应该以正面报道为主,负面报道为辅,正确履行电视新闻的媒体责任。

本章小结:

1.在新媒体技术导致的“后真相”时代,电视新闻深度报道应该积极借助媒体技术,改变自身媒介形态,在“四全媒体”政策的引导和鼓励下,把握转型机会,充分发挥“深度”的特点。

2.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对电视新闻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一方面新媒体平台的兴起冲击着电视新闻的主流地位;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也给电视新闻深度报道带来了发展机遇,由数字化浪潮引发的新一轮新闻业革命已是大势所趋。

3.“符合论”与“实用主义”真理观对于“后真相”时代的新闻生产和发布提供了理论借鉴。应用到新闻传播领域,就是媒体生产出来的新闻要对社会公众有用,起到正确引导舆论、安抚公众情绪、引领未来方向的作用。

关键术语:

1.“后真相”(post-truth):从字面上讲,“post”表示“超越”,“truth”表示“真相”,“后真相”也就意味着“真相”不再那么重要。在社会传播过程中,“后真相”表现为当群众面对某一舆论事件时,一般感性大于理性,情绪先于事实。“后真相”原本用于形容一种畸形的舆论生态环境。

2.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新闻传播活动规律的总的看法,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新闻舆论事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3.拟态环境:最早由美国学者李普曼在其著作《公众舆论》中提出。大众传播媒介在对现实世界中发生的事实进行新闻报道时,并不是镜子式的再现,而是一个有意识的加工过程。即拟态环境是指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对新闻和信息的选择、加工、报道,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所展示的环境。

思考与研讨题:

1.在“后真相”时代,电视新闻深度报道除了改变媒介形态外,还采取了哪些措施?

2.思考事实判断、价值判断与电视新闻深度报道有何关联。

3.电视新闻深度报道中的“深度”具体体现在哪里?

4.电视新闻报道的深度和题材有关吗?试举例论证。

延伸阅读:

1.麦克唐纳. 后真相时代[M]. 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9.

2.李普曼. 公众舆论[M]. 阎克文,江红,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3. 波兹曼. 娱乐至死[M]. 章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yrwh90+SSy7tO8zZZa+SpB6yuyYoEeEaTuVODrvb4N3Y4gySg23yWiXQrTFOl/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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