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社会,当一种性别的地位高于另一种性别的地位时,占据主导地位的性别就具有了包括性权利及经济、政治与社会等权利在内的某些特权。而占主导地位的性别会通过这些特权建立一个占据支配地位的社会体系。这是社会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
一百多年以前,男性一直独霸着政治权利——这是男权社会的特征。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出现女性统治者就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现象,这种例外也仅仅是封建社会制度下的一些特殊情况。除此之外,即便是一丁点儿政治和行政职务,都绝对不允许由女性担任。
社会权利与政治权利具有某些相同的特点。在男性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中,女性根本没有社会权利,她们要想获得一些社会权利,只能通过依附于爸爸、丈夫、兄弟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衡量女性的社会地位,要根据她们依附的男性的社会地位的高低来确定,女性所依附的男性的地位越高,她们的地位也相应地越高,反之亦然。因此,在男权社会,女性要想获得社会地位,可以通过婚姻的方式实现。但是,如果女性仅仅是单独一个人,那么她几乎无法拥有实质性的社会权利;如果女性能够依附于男性,那么她们几乎可以做任何事情!
女性经济地位的依赖性,也与其社会地位一致。在男权社会,女性根本没有任何经济权利,她们只是在为男性工作——或者在自己家里做家务,或者在其他人家里做仆人。此外,女性也不能继承和拥有财产,因为女性的收入属于她们所在家庭的男主人。而男性不仅能够独占财产,还拥有签订合同、起诉他人或者被他人起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