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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社会地位

不可否认,在当今社会,甚至在我们的工作和家庭生活中,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正在发生着明显的改变。因此,我们必须深入了解这种改变的趋势和性质,这样才能真正了解它对婚姻生活的具体影响。

很显然,与过去相比,当今的女性早已不再像以前那样过度依赖男性,女性也已经享有了更多的权利。那些存在大男子主义的男性,甚至一些女性,都把女性独立这种现象视为引发各种矛盾的罪魁祸首。这些人始终坚定地认为:如果女性没有像现在这样享有更高的社会、性别和职业等方面的自由,而是恢复到从属于男性的地位,那么,两性之间就完全可以恢复到和平如初的状态,双方在婚姻中也可以重获幸福。

提倡这种思想的人始终相信:女性有着天然的生理劣势,因此两性之间日趋平等的状态是非自然的,甚至会带来灾难。这些人始终把“女性的身高不占优势,肌肉也不够发达,尤其是女性的脑量相对较少”等生理事实,作为“女性天生地位低下”的充分理由与证据。

德国学者保罗·尤利乌斯·奥古斯特·莫必斯(Paul Julius August Moebius)在《论女性的生理缺陷》( Uber den Physiologischen Schwachsinn des Weibes )一书中指出,女性存在“生理上的低能”。崇拜“超人”的德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Also sprach Zarathustra )一书中写道:“当你靠近一位女性时,记得带上你的鞭子。”德国人类学家威廉·冯·瓦尔代尔(Wilhelm von Waldeyer)在《两性的身体差异》( The Somatic Differences of the Two Sexes )一书中说:“通过广泛的测量和统计结果,我们证实,女性的脑量比较少,体力也比较弱,她们在成年后保留了更多婴儿和儿童的特点。因此,试图建立完全平等的两性关系,向女性开放只有男性才享有的所有活动,是一种错误的做法,而且将被证明注定会失败。”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实狠狠地回击了这种理论的倡导者,因为历史已经证实,他们倡导的“女性存在劣势”这种观念根本不合理。只不过这种观念的倡导者在心理上根本不承认或者不知道莫必斯所说的“女性并不总是从属于性别”。 r1QnRNmnw0CzORXWYwA8R1phNdnBq5cbg1o1J7wgRhSwR4ZKSAyxldSIb0bFGP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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