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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孩子面临的状况
The situation of the child

了解孩子的过程,就是了解人性的过程。我们可以靠第六感判断一个人,但要深入地了解一个人的个性,就要深入地了解其个性形成的过程。这种程度的了解,只有通过对孩子的童年进行系统的心理学研究才能获得。阿尔弗雷德·阿德勒的研究成果,可以让一个受过培训的人科学地了解成年人和孩子。

在这里,我们主要关注的是孩子的整体人格——这种人格在孩子成长的各个阶段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孩子性格的变化不过是他们对外界环境变化的回应,不一定会涉及人格这种基础结构的变化。了解影响孩子人格形成的基本内容,我们就会更加了解孩子,而不是仅仅通过观察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进行分析。孩子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来的不同形式的变化 (我们会在第5章的内容中讨论这个问题) ,不过是外在的变化,只有了解孩子的人格,才能搞清楚这一点。所以,面对任何情况,我们都要把注意力放在个体的独立人格上。

人生计划

从出生起,孩子就开始认识他们所接触的世界。他们尝试感知自己的身体,并试图通过自己的身体努力学习和了解周围的人和事物。简单地说,他们试图感知自己周围的世界和遇到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尽管孩子还没有发展出有意识的思维,但他们已经表现出较高的智力水平——即便还没有掌握语言能力。在婴儿时期,孩子就能发现克服困难的办法。例如,我们会发现,5个月大、患有上眼睑肌无力的婴儿,会把头偏到一边趴着,试图用小拳头克服这个障碍。我们通过观察可知,从婴儿时期开始,孩子所有的行为都具有目的性,即便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有辨别孩子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产生的意图,我们才可以解释孩子的行为。

孩子很早就能通过自己的经验和认知为自己后续的行为制订计划。在婴儿时期,孩子为了让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学会了如何改变父母的反应和态度。例如,当意识到父母对他们哭闹的反应时,他们会在希望父母抱起他们时大哭。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能够快速地调整自己的情绪以适应新环境。相比于肢体控制能力,这个阶段的孩子的这种智力表现——可以称作心智——是一种对体能不足的重要补充。

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的经历和认知也越来越复杂,如果不把这些经历和认知整合到一个体系中,他们就无法吸收这些经验和认知,导致无法成长。这同样表明,孩子的意图已经通过他们自己的行为举止清晰地反映出来。他们会本能地对自己身体的感受和心理做出行为上的回应。通过自己的经验以及对自身的了解,他们认识到自身体能的局限性。用同样的方式,他们了解到自己的身体结构和与生俱来的体能,所有这些统称为“内部环境”。在与父母、兄弟姐妹和周围环境的互动中,孩子的心理得到了锻炼和发展。

孩子与谁越亲密,就越依赖谁,这种关系在他们的行为模式中所起的作用就越大。但是,孩子绝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外界环境的影响。通过详细的观察我们会发现,孩子看似被动的反应,其实是自发的、有目的和计划的行为。每个孩子,甚至每个年龄段的人,都具有这种自发的、有目的和计划的独特反应。所以,每个孩子都会对不同的教育措施有不同的反应,因为孩子的反应取决于他们对这些教育措施的主观理解和接受程度。同样的情况重复的次数多了,就会推动孩子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感受有目的地制订计划,以调整自己适应这些体验和感受。

通常情况下,孩子的这种行为模式非常精密、巧妙。如果我们不去深入观察,就无法意识到他们的这种行为模式具有惊人的一致性,甚至怀疑没有发展出有意识的思维的孩子是否真正具有制订计划的能力。当受过专业训练的工作人员为父母们揭示这个秘密后,父母们就会有更多惊奇的发现。孩子那些令人迷惑和奇怪的行为变得合理,父母和孩子之间令人无解的矛盾也变得清晰,甚至孩子的每一个行为都可以被解释为他们“秘密计划” (“人生计划”) 的一部分。

3岁的彼得是大家的骄傲,是大家快乐的源泉。他具有与生俱来的活力,散发着天然的魅力;他口齿伶俐、出语惊人,常常成为周围人的焦点。但他有时候又表现得脾气暴躁,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会一直蹬着腿乱吼乱叫。一旦如愿,他的脸上就挂满天真、可爱的笑容,瞬间让人无法生气。他还能不断完善自己的技巧,让所有人以他为中心,围着他转——他所有的行为都围绕着这个目的。他迸发出来的对未来的想象,也不过是希望自己吸引众人的关注,让自己成为焦点,例如他想成为乐队的大贝斯手。 (这个3岁的小男孩希望通过大贝斯这种乐器凸显自己的重要性。)

彼得是家中的独生子,身边没有同龄的玩伴。他经常会依附于比自己大的孩子,以将自己的重要性凸显出来。他会通过试探和观察他人的反应,很快找到为自己发声、维护自身利益的方法。虽然他的这些行为是无意识的,但他会有策略地完善自己的计划,抓住一切机会乐此不疲地运用这种方法。

吸引众人的注意力,成为中心人物,是很多孩子的目标,尤其是在独生子女或家中最小的孩子身上表现得更加明显。不过,在不同的情形中,孩子的“人生计划”各不相同。只有当我们不足以通过语言准确地描述他们的这种行为时,我们才会用近似的词汇进行表述。例如,当我们鼓励孩子努力争当第一的时候,我们必须记住,不要仅仅泛泛而谈,要知道“争当第一”在不同的情况下都有微妙的差别,“争当第一”的实现方式也有很多种。

在孩子6岁之前,这种潜在的、模糊的“人生计划”比较容易调整和改变。如果经验告诉他们某个行为不可行,或者某个计划无法让自己得到想要的东西,他们就会立即调整自己,寻找其他更有效的办法。但在6岁后,这种转变能力就会降低,他们很难做出如此敏锐的改变。因为随着孩子心智的成长,他们可以采取一系列行动,保证自己原有的计划继续实行下去,而且他们只相信能支持自己计划的感觉和经验。就这样,他们发展出了“倾向性统觉计划”(tendencious apperception scheme),也就是说他们具有了以自己的统觉适应偏差的能力。有偏差的、被调整过的统觉,是成年人的特征,这让他们无法从不符合自身观念的经验中学习。我们往往会捏造自己的经验,不仅会偏向接受符合自身计划的经验,而且经常会生发自己渴望获得的经验。

在童年时期的特定条件下,孩子为了达到目的,尝试并测试完成计划的方式,就是他们的“人生计划”。即便已经成年,他们仍然无法意识到这个基础计划(“人生计划”)的存在。即使他们会寻找各种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理的,也无法意识到自己寻找证据的模式已经被这种确定的计划限制。如果生活的逻辑使一个人无法按照自己的计划行动,他就会尽量试着逃避;如果逃避不了,他可能会跳出生活的逻辑。

约翰11岁了,他的妈妈抱怨说:“孩子本来成绩很优秀,非常勤奋并顽强拼搏,但现在他完全变了,不做作业,也不关心成绩。他唯一感兴趣的是体育运动。”约翰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很简单。他的爸爸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他成长在爸爸的工厂所在的小镇。身为大人物的儿子,他在群体中很有威望,是妹妹和其他孩子心目中的孩子王。他也是学校里的优秀学生,还是游戏中的“王者”。这些“荣誉”对他来说是自然会有的结果。

但在他10岁的时候,父母决定将他送到维也纳接受中学教育。在这个大城市里,他发现自己没办法保持原来的显赫地位,过去的优势也不存在了,大多数同学的成绩都比他好,因为他是从一所规模小、条件差的乡村学校转学过来的。另外,同学们还嘲笑他,说他是乡下孩子。他不习惯在群体中扮演从属角色,所以对功课也失去了兴趣,不打算在学习上多下功夫。但是,当他发现自己在体力方面超越了城里的这些孩子时,他就将兴趣放在了体育项目上。他的父母不理解他的行为,他们对儿子放弃学业、投身体育运动感到失望,觉得他胸无大志。但是,当精神科医生向男孩子的父母解释说他并不是胸无大志,恰恰相反,是太有雄心了才会出现这样的行为后,男孩子的父母惊呆了。

我们每个人的行为都被某个明确的计划支配着,这个计划是建立“统一人格”的基础。“统一人格”涵盖了个体在本性和行为方面所有明显的不一致性。“人生计划”赋予了每个人不同的个性,也带给了每个人不同的生活方式,这是每个人独有的“生活步调”。除此之外,“人生计划”还构成了我们每个人所有的行为动机,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的命运。

遗传因素

如果不了解孩子的动机,也没有发现他们行为背后的计划,我们很可能把孩子的很多特性、天赋、缺陷都看成先天因素导致的结果。遗传物质左右着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但对于人类而言,遗传规律的影响仅仅存在于通过教育和训练不能改变的部分。所以,身高、发色、眼睛的颜色,以及其他各种生理特征,都是遗传物质影响的结果。

但是,心理、个性及能力等,都不是靠遗传得来的。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心理、个性和能力等方面都会经历巨大的变化,而且婴儿和成年人在这些方面的差别也很大。这些特征主要是通过接受训练和教育,经过无数次试错和调整后形成的。我们性格的发展与遗传因素有关,但并不像我们通常认为的那样简单。我们通常认为,可以从结果推导出一个人的先天情况。因此,如果一个人具有优秀的品质,我们就会认为他的基础,也就是遗传基因比较好;如果一个人的缺点比较多,我们就会认为他的遗传基因比较差。其实,这种设想是错误的。人类的每一项活动都非常复杂,不经过学习和训练,就无法有效地管理这些活动。不管先天条件 (遗传因素) 有多好,如果缺乏相应的训练,人类将无法发展出自己的独特能力。

此外,这个问题还有复杂的一面。遗传因素带来的先天缺陷未必是永久的缺陷,相反,这种缺陷也能推动个体取得不俗的成就。在努力克服困难的时候,孩子有能力把注意力最大限度地集中在最困难的地方。这类针对某种缺陷或能力集中注意力进行的自我训练——不管是内脏器官、感觉器官,还是某种缺失的技能——也许能促使我们在某些方面获得超出常人的发展。许多人尤其是那些因遗传因素导致身体有缺陷的人,之所以能在运动、智力和艺术等方面取得杰出成就,就是因为他们对自身缺陷过度补偿。

孩子最终发展成什么样的人并不都是由遗传因素决定的。在自动忽视还是选择培养的双重作用下,孩子会根据自己的“人生计划”主观地塑造自己的能力和品格。

在发展个性的过程中,遗传因素的影响力并没有后天因素那么显著。孩子是否有天资并不重要,而如何利用天资则更重要——下面的案例就证明了这一点。在大多数家庭中,老大和老二两个孩子的性格、兴趣和能力都有很大的差异。如果仅从先天遗传因素的角度出发,我们很难解释这种现象,因为任何一种遗传规律都无法解释老大和老二的这些差异为何如此巨大。老大和老二之间的显著差异,都是由他们的心理因素导致的。尽管两个孩子有时候可以和谐相处,但他们通常是激烈的竞争对手。老大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在弟弟或妹妹出生之前,他是家里唯一的孩子,父母的爱和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所以他会担心自己的地位受到影响。在看到父母把爱和注意力转移到老二身上后,他开始意识到老二正在夺走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他原本凭借年龄优势获得的优越感也正在消失。他看到其他更年幼的孩子侵犯了他原本拥有的特权,担心自己会被取代或遗忘。

从另一方面看,老二始终面对着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这个竞争对手在各个方面都比自己更有优势——他可以自己走路,能用语言表达,还会自己穿衣和吃饭,甚至能阅读和书写。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每个孩子在与对手竞争的时候,都会发展出自己的优势,这些优势恰恰与对手的缺陷相对。所以,两个竞争对手常常发展成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个体——一个活泼,另一个安静;一个邋遢,另一个爱干净。杂乱与整洁、慷慨与吝啬、沉稳与灵敏、温顺与蛮横、感性与理性——这些都是老大和老二典型的反差。

通常情况下,家庭中的一个孩子更像爸爸,另一个孩子更像妈妈。表面上看,这似乎说明了遗传因素的影响力,但同样可以用心理因素解释这种现象。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会努力让自己更像妈妈或爸爸,会在父母双方中选择一方“站队”,这是家庭内部竞争的结果。在有些情况下,父母会由于其中一个孩子外表的某些特质像自己,就说这个孩子“是自己的”;或者孩子会在父母中间选择一个自认为强大、值得模仿的对象。因此,许多不同的动机会促使孩子发展出与父母中的一方相似的性格和习惯。可见,孩子与父母在性格上有相似之处,并非遗传因素造成的结果。我们或许很难判断遗传因素对一个人的影响程度有多大,因为人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开启了学习模式。孩子刚出生时,不管是好还是坏,我们都无法确定他们受了哪些遗传因素的影响;在他们接受教育后,我们也无法区分哪些是遗传因素影响的结果,哪些是后天教育的结果。总之,后天的表现彻底掩盖了遗传因素,导致遗传因素造成的问题被排除在我们的研究之外。

教育者仍然相信遗传和天赋,这也就导致了宿命论等悲观主义产生。挫败的父母和老师没有采取更有效的教育方法,而是把孩子的问题归咎于先天遗传因素,用孩子先天能力不足为自己的无能辩护。“他跟他爸爸一个样!”父母越是无奈和沮丧,就越相信遗传的不可抗性。父母的这种设想甚至会阻碍自己进一步了解影响孩子并促使他们成长的真正力量。

社会兴趣

人性本善,是这样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反映了教育者的基本观念,使他们形成了不同的教育理念。有的父母或老师认为,自己必须帮助孩子克服本性中恶的一面;而有的父母或老师认为,自己的首要职责不是去干扰孩子,而是鼓励他们遵循本性,让他们自然地成长和发展。这两种父母和老师采取了不同的教育方法。

不过,我们不需要太纠结于这个问题。原因很简单,人性本善还是本恶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好人。如果我们非要给“好”这个词下一个定义,就会引发道德方面的问题。不管怎样,我们仍然遵循大众的认知——意识到没有绝对的价值标准,只是根据一些更加务实的思维建立行为准则。在语言的日常用法中,“好”的概念是相对的,它涉及社会标准和规则。遵守社会规则的人,就会被看成好人。但要观察和理解社会规则,需要特殊的能力,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兴趣”(social interest)。数千年来,人类一直过着集体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发现必须彼此合作,同时需要遵守所在集体的规则。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带着一份参与感,这既是从人类社会过去的集体生活中遗留下来的,也是个体生存的基础需求。这是我们从出生起就存在的需求,也是我们在之后的小群体中立足的根本。婴儿通过哭闹、打手势和微笑,让他人理解自己的意图。他们的学习能力很强,几乎从刚出生起就在不断地适应社会规则。

不过,社会兴趣必须获得进一步发展,因为孩子的社会兴趣多多少少决定着他们的未来,还决定着他们和其他人的合作能力——能否获得友谊并维持关系,是招人喜欢还是让人反感,能否快速采取行动解决问题。社会兴趣不仅反映了人类的团结性,也反映了个体对他人的归属感和兴趣,以及共同利益方面的问题。一个拥有社会兴趣的人,会期待与他人相处或合作。同样地,我们可以通过合作能力和尊重社会规则的程度——即便这些社会规则会牺牲个人的利益——来大致衡量一个人的社会兴趣是怎样的。命运或同伴强加在我们身上的重担,不断地挑战着我们的社会兴趣。

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复杂的生活会妨碍我们评判一个人的社会兴趣。但评判孩子的社会兴趣就容易得多,因为孩子的行为正确与否非常明显。一个孩子的社会兴趣决定着他的举动是否得体,即能否符合家庭和学校的要求,能否融入群体。如果孩子的社会兴趣没有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他们在群体中就没办法解决遇到的问题,会不断引发各种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礼貌、纪律性、努力、诚实、谦虚等品质,以及独立能力的重要性就显得更清晰。

因此,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必须了解促进孩子社会兴趣发展的因素,避开那些阻碍他们发展社会兴趣的因素。具有这种认知,可以帮助我们评估过去使用的儿童培养体系。

社交不安全感

孩子出生以后,在适应群体的过程中会困难重重,父母和老师犯的错误都会成为障碍。尽管错误的教育方法从表面上看都存在差异甚至完全不同,但产生的结果十分相似。父母对待孩子,有时候溺爱,有时候又过于严厉;有时候太过关心,有时候又漠不关心。但是,无论父母对孩子是溺爱还是严厉,是打压还是无底线地迎合,结果几乎都一样——尽管父母培养孩子的方法不同,但都会导致孩子出现叛逆和对抗情绪。

孩子这种奇怪的叛逆和对抗情绪,可能夹杂着某种感情——主要针对父母或老师。在孩子眼中,父母和老师更像整个社会的代表,因为他们扮演着社会规则执行者的角色。所以,孩子这种最初仅仅指向父母和老师的叛逆情绪,会逐渐扩展到他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针对父母和老师的对抗,会发展成针对所有规则和秩序的对抗。这种对抗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针对父母和老师的这种对抗,最终会发展到针对整个社会呢?

一个人只有确定自己是被接纳的,而不是被冷落或忽视的,他才会有亲近身边人的意识。孩子在刚出生时,只会在生理层面感到快乐或不舒服,但他们不是仅仅有感觉神经的生物有机体,而是人。他们很快就会意识到,社会关系才是让他们舒服与否的根源。因此,他们会调整自己的需求,让自己适应集体规则,把自己与周围环境建立社交关系看得比自身还重要。他们是否幸福,就取决于这些社交关系的质量。孩童时期,孩子最痛苦的经历并不是身体出现问题,而是被集体排斥。

孩子在承受痛苦的时候,通常无法意识到造成痛苦的原因。每个人在感受到自己被集体排斥的时候,都会感觉自己在某些方面低人一等。虽然孩子无法意识到这种自卑感,但它会明显地体现在他们的行为中——和成年人一样,孩子会采用提高自尊心的方式对抗这种负面情绪。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让他们有理由判断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不足且低人一等。幼小的他们比周围的人更小、更笨拙,也更有依赖性,只能依附于比自己高大的人。这样一来,他们就必须学会向父母妥协,放弃自己的权益,即便被溺爱的时候也是如此。孩子无时无刻不承受着自己被忽视的感觉!孩子在努力弥补这种社交不安感的同时,往往会陷入权力的争夺战中——这是自卑带来的典型后果。不管是谁,在社交过程中感到低人一等的时候,都会寻找机会对抗,毕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在他人眼中很重要。

孩子出现叛逆情绪,根源于过度自卑,这会影响他们发展自己的社会兴趣。自卑的孩子,通常对社交不感兴趣,会更加专注于对抗他人。他们在融入社会时付出的努力,会被转移到追求自己的优越感上。这种倾向是孩子所有失败和弱点出现的原因,也是他们养成坏习惯和形成缺陷的根源。

自卑和气馁

孩子之所以遭遇困境,有两个根源——一是自卑,二是采取补偿“社交不安感”的措施。针对自己的自卑情绪,孩子会采取两种补偿措施——要么屈服,要么过度矫正。同样地,所有遗传问题或身体缺陷,都可能会引发两种补偿措施——要么逃避,忽视存在缺陷的功能;要么克服,最终取得非凡的成就。例如,一些患有先天性肌无力综合征的孩子会显得不够聪明,做事笨拙,但有的孩子会通过坚持不懈的训练掌握非凡的运动技能。先天畸形会让一些孩子发育迟缓、产生社交障碍,但也会让另一些孩子取得卓越的成就。眼部有缺陷可能会导致一个人视力较差,但更多时候会让人在视觉质量方面有特别的发展,例如会提高洞察力、艺术视觉、视觉敏感度等。同样地,截然相反的反应也可能存在于孩子遇到困难时,他们可能选择屈服,也可能选择战胜它。那么,是什么决定了孩子的选择呢?

唯一的决定因素是孩子在面对挑战时的勇气。只要他们不气馁,相信自己,他们就会不断地克服困难。如果孩子没有被错误的教育方式破坏,他们天生就有强大的勇气。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孩子在生命之初就能激发自己的能量,挑战自身的缺陷。例如,刚刚提到的眼部有缺陷的孩子,更有可能进行过度补偿,而不是屈服和逃避。因为在早期阶段,孩子的勇气还没有被破坏,如果他们的身体缺陷是在他们稍微长大一些后形成的,这种缺陷更有可能成为终生的缺陷。很多孩子可以做到的事情,在成年人看来就不可能做到。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常常被解释为孩子比成年人更有活力,大脑更灵活,感触也更敏锐。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孩子具有成年人无法比拟的巨大勇气。

既然孩子天生就具有强大的勇气,可以毫不犹豫地面对困境——即便他们患有遗传性疾病,那么,为什么他们的这种勇气随着他们长大就慢慢丧失了呢?这就是不正确的教育方式带来的明显后果。很多教育工作者、专家和非专业人士都没有注意到勇气的重要性,因此忽视了孩子的基本需求。他们一直在打压孩子的自信,教育过程中各种各样的错误都源于此。

孩子之所以丧失信心、感到气馁,很可能是因为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遇到的障碍都被小心翼翼地移开了,导致他们无法体会到自身的力量并发展自身的能力。同样地,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设置过多、过大的障碍,也会使他们觉得自己能力不足并丧失信心。如果父母无法认识到这一点,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就会在数不清的细节中挫伤孩子的信心,使他们感到气馁。如果这种负面情绪不断积累,就会使孩子越来越自卑。过度保护或忽视、溺爱或打压,尽管方式看起来完全不同,但同样是击垮孩子自信心和自尊心的利器。孩子的自卑和他们的实际能力没有任何关系。孩子在新生儿阶段,是他们感到最无助的阶段,但很少受到自卑情绪的干扰,有勇气处理面临的困境。当他们慢慢长大以后,尽管他们更加强壮,能力也更强,但他们面临的干扰反而越来越多,勇气也会减弱。一个人的自我评价并不依赖于他们的实际能力和缺陷,而是与他们对自己的判断相关,尤其是对社交的判断,例如对自己在群体中地位的诠释、对自己能力和优势的主观臆断、对自己的成败带有偏见的评价,以及对自己能否处理问题的推断。对一个人而言,勇气是成功的先决条件,自卑和气馁则会导致不适感和失败。

争取优越感的斗争

逃避并不能让丧失信心的人获得满足感。实际上,我们或许可以绕开困境,但自卑感挥之不去,而且我们一直渴望弥补这种自卑感。没有人希望自己能力不足,在社会中寻求一席之地,是每个人内心深处的渴望。所以,每个人都期望确保自己的重要性,使自己得到群体的认可,成为群体中的一员。人类始终被自卑感困扰。在面对大自然的时候,装备差、体能弱的人们在与其他生物竞争时,会感受到来自生理的自卑感。另外,意识到自己在宇宙中的渺小和无足轻重,想到未来无法避免的死亡,人类同样深感自卑。

身处高大的成年人世界中,年幼的孩子会更加直观地体验到这种自卑情绪。来自生物世界、宇宙世界的自卑情绪影响着全人类,激励人们去征服自然、做出补偿,在精神、宗教、哲学等方面取得成就。但在社交环境中,孩子的这种自卑情绪只会影响他们自己,使他们与集体的其他成员分割开来。在将自己所处的地位与父母、亲戚及兄弟姐妹对比的时候,孩子从来都缺乏安全感。这种竞争的氛围加剧了孩子对失去自身地位的恐惧。这种氛围是当今社会的典型特征,而且渗透到了家庭环境中,影响着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如果孩子足够勇敢,他们就会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通过自己对社会的贡献来展现自己的重要性。只有当他们气馁时,他们才会限制自己的社会兴趣。出现这种情况后,孩子通往成功的道路就可能被阻断,于是他们会选择寻求在“生活中无用的方面” 提升自己的优越感。

对优越感的追求,会推动孩子形成特定的行为准则。这主要是孩子依靠自己的直觉做出的反应,因为他们的理性思维能力非常有限,说不定他们还会模仿某个看起来强大而有影响力的人。在我们的社会体制中,过度强调男子汉气概可以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孩子会抓住一切机会提升自己的地位。这种渴望和追求被认可的情绪,在有强烈自卑情绪的那些孩子身上表现得更加明显。孩子这种对优越感的态度,反映了他们对“安全”这个概念的理解。由于孩子不确定自己是否足够好、能否被接纳,再加上他们缺乏足够的力量,所以他们期望借助外界的力量获得安全感。获得关爱、赞美,期望得到超越他人的待遇,这些都是孩子对安全感的理解。有的孩子认为,自己只有做了与众不同的事情,或者成为团体的领导者,或者超越其他同龄人,才意味着自己被社会接纳。这样一来,即便他们在社会群体中作出的贡献可能有一定的价值,也不是出于他们的社会兴趣,而是出于他们自身的利益。他们的动机并不是出于为社会作贡献,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获得认可和接纳,展现自身的重要性。自卑孩子的多数不良行为,反映了他们试图追求虚假的优越感,例如吸引他人的注意力,通过暴力行为或发脾气支配他人,或者由于感受到自己被排斥、被讨厌而惩罚他人。

孩子展现出所有弱点和坏习惯,都是为了在他人面前凸显自己而做出的不当努力,而且他们的不良行为都是针对父母和社会秩序产生的。他们通过逃避自身的义务和社会对他们的明确要求,可以获得一种战胜父母的优越感。在与孩子的交锋中,父母和老师明显处于劣势。但孩子们仅仅是获得了表面上的胜利,最后不得不以失败告终。孩子可以随心所欲,但这些永久性的问题最终都由父母和老师负责解决。

所以,孩子的固执不仅仅是其叛逆的表现,还是他们的有力武器。利用这个武器,他们可以打破所有的规则和父母的权威。在2~4岁的时候,孩子会全面地理解家庭结构和体系,由于他们可能承受了不应该承受的压力,所以不得不采取对抗措施,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丧失信心。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们常常表现得非常固执。这本来是培养孩子和谐性的阶段,但由于小家庭的教育方式存在缺陷,我们不经过一番斗争,很难达到这个目的。

道德意识

在出生后的几年里,孩子的行为是无意识的,他们的行为建立在口头表达而不是有意识的思维基础之上。即便如此,他们的这些行为也是有意图、有目的的。在有经验的观察者看来,这种意图非常明显,但孩子对此可能一无所知,尤其是当这种意图和目的是针对周围环境而存在时。孩子能意识到自己想要一个球、一杯水,或者想上厕所,但他们无法意识到自己想获得关爱或者展示自己的力量。这种无意识的意图非常明确,如果我们想了解孩子,就必须了解孩子的这种意图。

刚开始,孩子的行为或者是出于本能的偶然行为,或者是凭借经验产生的行为,各种行为之间并不相关。随着孩子的活动范围扩大和理解能力增强,他们开始理解自己行为背后的意义和行为的重要程度。他们会慢慢意识到哪种行为是正确的,哪种行为是错误的——也就是说,他们会洞察到社会基本的游戏规则。如果他们与家庭成员之间没有对抗,他们就可以不受阻碍地适应这种社会规则。但是,分析普遍存在的现实情况我们会发现,孩子认为争取自己的地位才是更重要的事情。为了补偿自己不稳定的社会地位,孩子会努力获取优越感,这种努力必然会与社会规则发生冲突。最后,他们只有两条路可走。

他们对包括父母在内的家庭成员的对抗情绪可能非常强烈,导致他们忽视了共同利益,丧失了集体荣誉感,最终造成他们公然叛逆——拒绝接受任何规则,故意违反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道德意识还没有发展成熟,他们不接受道德规范和社会管理的约束。 (参见第6章“病态人格”一节的内容。) 如果家庭氛围原本就与社会格格不入,也不承认普遍的行为准则,那么在这种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同样缺乏道德意识。

另一种表达对抗意图的可能方式则更常见,几乎成了一种惯例。我们通常认为,孩子会一直依赖父母,并接受社会规则和秩序的约束。他们会发展出良好的道德意识,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尽可能遵从。他们的“共同体感觉”(commonsense)反映了他们的归属感,他们的想法与其他人是一致的。但是,我们仍然无法阻止孩子有自己的意识,也无法阻止他们根据自己的方式行事,而且会通过自认为更强的判断力与社会规则对抗。他们会根据自己的逻辑采取行动,这种逻辑叫作“私人逻辑”(private logic),这种意识叫作“私人感觉”(private sense)——他们知道怎么做才是正确的,但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们的行为可能会背道而驰。他们会假装接受这些社会规则,但是在自己的地位和影响力受到威胁时,他们就会违背这些规则。只有在自己的地位和影响力不受威胁的情况下,他们才会遵守这些规则。

“共同体感觉”和“私人感觉”有冲突,并不是孩子独有的特征,在成年人身上也很常见。人们只会接纳那些符合社会规则的意图。那些不符合社会规则的意图导致的行为,就像冲动的行为一样,似乎并非出于本意,也没有明显的预兆或理由。由于这种行为是反社会的,如果我们坚持维护自己的道德意识,我们就不会为它们承担责任。结果就是,我们会找各种借口解释那些令人不解的行为、冲动或情绪。

孩子会根据自己的经验了解到找借口的价值。不管孩子做错了什么事情,只要他们找到一个合理的借口,父母的批评和惩罚就会少一些。父母愿意接受合理的借口,因为他们也经常会为自己做错事情找借口。没有什么比孩子直接坦白自己的不良意图更让父母烦恼的了——这是父母无法忍受的挑衅。只要孩子能找到借口,就说明他们的意图是好的。打碎一件物品后,如果孩子说“是由于自己不小心手滑”并道歉,而不是说“是由于害怕妈妈生气或打他”才道歉,结果就会完全不同。尽管后者才是孩子的真实意图,但他们自己根本觉察不到这一点。如果问孩子为什么这么做,他们也无法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参见第3章“揭示行为意图”一节的内容。) 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说“不知道”——这个答案通常在父母的训诫下出现,但这的确是他们真实的答案。孩子找这些看似合理的借口,不过是为了掩盖自己行为背后的不良意图。他们可能仅仅是为了减轻父母对他们的惩罚才编造了一个借口,也许他们自己对此也信以为真。通常情况下,孩子编造这些借口是为了应对父母的惩罚。随着孩子的成长和道德意识的建立,他们会开始为自己寻找借口,以求心安。

有个5岁的小女孩很叛逆,经常激烈地对抗过度保护她且专横的妈妈。妈妈无论如何也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孩子会这么叛逆。小女孩每次去邻居家玩,都不会按时回家,妈妈也找不到她。小女孩非常聪明、坦诚,当我问她是愿意按照妈妈的要求做事情,还是愿意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情时,她说更愿意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问:“如果妈妈要求你去做呢?”

答:“我不会听从。”

问:“如果妈妈要求你必须听她的话呢?”

答:“那我就开始说话。”

问:“然后妈妈会怎么做呢?”

答:“她让我安静下来听她讲。”

问:“那你会怎么做呢?”

答:“这时候我已经忘记她让我做的事情了。”

孩子毫不隐瞒地承认了自己的意图。随着她慢慢长大,如果她还试图告诉妈妈谁才是“老大”,她会进入另一个阶段——她或许会学着控制自己的真实意图。此时,她有可能学着隐藏自己的真实意图,并做好准备以精神脆弱为借口为自己辩解。她可能会不自觉地产生想说话的冲动,可能会真的变得健忘,并不是假装忘记了。

我们的道德意识和自觉意识只是我们整体人格的一部分,它们与我们的语言能力同时发展。道德意识,或者说对善与恶的感受,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情绪。然而,我们经常会夸大道德意识的教育意义。语言层面的教育 (也就是说教) ,针对的是孩子道德意识方面的认知和觉察。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道德意识方面的教育,是脾气、习惯和性情等方面的教育无法企及的。但这些动机通常无法被孩子理解,也无法用语言准确描述,所以孩子那些令人不解的表现,常常被看成由他们体内不受自己控制的遗传因素导致的冲动行为。但是,孩子的个性恰恰是其真实意图的表现,这种意图之所以不被承认,是因为它不符合道德意识。如果孩子确实无法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就有必要给他们指出来。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孩子十分清楚自己的真实意图,此时唤醒他们的道德意识,不仅没有任何作用,反而会加剧“共同体感觉”和“私人感觉”的内在冲突——这种冲突在孩子采取不当行为时就已经存在了。说教会引发个体的内疚情绪,这是目前对心理机制最严重的误解。很少有人考虑过,内疚情绪并不是源自悔恨,而是打算继续错下去才产生的情绪。只有那些打算继续错下去,但假装对已经犯的错误表示悔恨的人,才会产生内疚情绪。一个人无论多么悔恨,如果他愿意开始做正确的事情,就不会有内疚情绪。所以,我们必须把内疚情绪与积极的自责区分开来——积极的自责是对已发生事情的悔过,而不是想着将来如何再犯同样的错误。孩子可能会认识到自己过去做错了事情,但无法意识到自己的真正意图,所以,如果这种犯错误的动机依然存在,他们就有可能继续犯同样的错误。我们必须帮助孩子了解自己的真正意图,而不是说教。 (参见第3章“揭示行为意图”一节的内容。)

指出孩子的直接动机,往往会促使他们改变自己达成目标的方法。一旦孩子意识到自己的反社会动机,他们就再也无法通过内疚等情绪调节个人意识和道德意识之间的矛盾。孩子还无法通过复杂的错觉来自我欺骗,无法安抚自己的良知,但成年人会通过巧妙的方式合理化自己的行为。我们很难让成年人意识到自己的真正意图,他们会用被自己合理化了的体系骗过自己的良知,即便他们的行为其实已经严重偏离了轨道。如果告诉一个小孩子,他在椅子上动来动去只是为了引起他人关注,他大概率会停止自己的举动。 (如果告诉他动来动去很不礼貌,往往达不到这样的效果。) 一旦点破孩子行为背后的真实意图,孩子的策略就失效了。如果孩子还想引起别人的关注,他们就会想其他的办法,出现其他的行为。但是,除非有人点醒他们,否则他们仍然无法意识到自己行为背后的真实意图。

我们要意识到,道德意识的约束力很有限,但并不是说要阻碍孩子发展自己的道德意识。缺乏足够的道德意识,就无法适应社会并在社会上生存——要想达到良好的目的,仅仅靠道德意识还远远不够。我们必须识别、引导孩子的个人意图,在有必要的时候,还应该干扰他们的这种意图,激发他们的这些变化。否则孩子建立的人生观和追求的目标,对他们的人生幸福和他们与社会的和谐关系没有任何好处。如果孩子的行为失当,这只能说明他们在展现自己已经形成的错误观念而已。企图通过说教或谴责唤醒孩子的道德意识都是徒劳,这些办法并不能影响他们的“冲动情绪”。只有当他们潜在的个人意图和观点与他们自身的道德意识、显意识 (有意识的思维) 不再相互冲突,并与社会责任一致时,他们才会发生变化。正确的态度足以整合自觉意识和冲动情绪。只有个人意图与“共同体感觉”吻合,道德意识与情绪冲动之间的矛盾才会消失。

家庭星座

父母和老师的态度是导致孩子自卑的主要原因,但不是唯一的原因,而孩子在兄弟姐妹中的位置,即家庭星座,也是影响他们性格形成的主要因素。老大和老二两个孩子会相互影响,他们之间的竞争会使他们发展出完全不同的两种人格。两个孩子中的一个孩子由于体弱、被溺爱或被忽视,就会变得比较缺乏勇气,也更有可能成为悲观主义者。如果父母由于其中一个孩子是男孩子或者他的身体很虚弱而大惊小怪,就会引发灾难。如果父母不能恰当地处理这两个孩子的关系,在老二出生以后,老大就会突然对他产生仇恨情绪,心理也突然变得非常敏感。这时,老大会对自己的这种变化感到非常恐惧和害怕。有时候,如果其中一个孩子表现优异、能力超凡,另一个孩子就会将其视为威胁自己地位的人。 (参见本章“遗传因素”一节的内容。)

所以,孩子在家庭中所处的地位会刺激他们做出各种尝试,并发展出某种特长和品格。一方面,不管是做好事还是做坏事,老二通常比老大更积极,他的举动似乎在说明他要把自己由于出生晚而造成的差异弥补回来。另一方面,老大会觉得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这种感觉会伴随他一生。

在老三出生后,老二就成了处在三个孩子中间的那个孩子。刚开始,老二会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像哥哥那样获得优越的地位,但他很快就会发现,刚出生的老三拥有了他没有的特权。于是,老二往往会觉得自己被轻视和虐待——自己既没有老大的地位,也没有老三的特权。除非老二超过这两个竞争对手,否则他一生都会感觉父母对他不公平,他也会感觉在集体中没有地位。

因此,老大和老三往往会结盟,一起对抗他们的竞争对手老二。形成联盟关系的双方,往往具有相似的性格、气质和爱好;形成竞争关系的双方,往往差异变得很大。同样地,老四会与老二结盟。但是,我们应该明白,这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规律,因为孩子之间是形成联盟还是竞争关系,还取决于他们发展关系、维持平衡的方式。各个家庭之间的实际情况可能完全不同。

独生子在开始跨入生活时通常会比较困难。他就像被巨人包围的小矮人,在整个童年时期,他周围的成年人都远超自己。因此,他会试图发展出各种特性和技能,为自己谋取一些利益,不用花费太大的力气获得成年人的认可和赞许,等等。无论是通过漂亮、温柔等个人魅力,还是采用弱者特有的伎俩——柔弱、羞怯和胆小等,他很容易就能掌握吸引大人关爱和注意力的技巧。独生子在集体活动中常常畏缩不前,除非他的出现能让自己与众不同。

老小往往会表现出很多与独生子相似的特质,但在一些情况下,他的地位和老二相似,并相应地发展出活跃的性格,从兄弟姐妹中脱颖而出。为了赶超哥哥或姐姐,老小付出的努力可能会使他获得巨大的成功。因为他总是会以自己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为借口掩盖自己行为的真实目的,他往往会变得机灵敏锐,并富有创造力。

在孩子较多的大家庭中,显著的年龄差异会使孩子们自发地形成不同的小团队,每个小团队中的成员都会存在某种排位,例如老大、老二、老三等。距离前一个孩子出生很多年后才出生的孩子,也往往会表现出一些独生子的特质。

不管什么原因,如果一个孩子与众不同,他融入社会就特别困难,例如兄弟姐妹中唯一的男孩子或女孩子。相貌不佳或体弱多病的孩子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孩子很明显的优点和特长也会阻碍他们形成正常的社会意识。父母必须意识到,太多的赞美也会引发孩子的自卑情绪。例如,样貌特别出众的孩子在现实生活中很容易感到气馁。对这样的孩子来说,通过外貌获得他人的赞美和好感,比通过做某件事获得他人的赞美和好感容易得多。虚荣心让他们希望持续获得赞美。如果他们无法轻易获得赞美,他们可能早就做好了放弃的准备,所以很容易产生挫败感。

每个人的人生起点都不同,两个孩子的成长环境也不是一模一样。因此,教育方法也要因人而异,即便是生活在同一个家庭中的孩子也一样。从父母的角度看,他们可能会觉得自己对待孩子的方式都一样,孩子们之所以产生差异,肯定是遗传因素导致的。但他们错了。首先,父母不可能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孩子。不管父母做出了多大的努力,对所有的孩子都公平公正,总有一个或两个孩子会与父母更亲近一些。即便父母能做到一视同仁,但年长和年幼、强壮和弱小、男孩子和女孩子等差异,都会使孩子们在家里存在地位差异和冲突。其次,每个孩子对父母和周围环境的反应都不同。由于每个孩子的童年经历都不同,因此每个孩子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人生计划”也会不同。相比于一个家庭中最大和最小的两个孩子,两个家庭中最小的孩子的生活方式会更接近——家庭星座的影响力之大可见一斑。虽然造成每个孩子形成自己的“人生计划”的背景各不相同,我们也没办法一一了解,但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每个孩子人格的形成都有一定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我们只有充分地了解每个孩子的不同个性及导致他们的“人生计划”产生的不同背景,才能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和建议,帮助他们健康地成长。 7fXNSEy3q/QIQ5fxAMV2J4C6+LdLI2KWNxO/edj1XohFgejQVPNgYq7oIcpH1G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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