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找到适当的抓手, 那些承载着大多数中低收入 群体创造收入的小微企业、农村合作组织以及方兴未艾的“零工经济” 等正是这样的抓手。 这意味着, 扎扎实实支持这些经济主体的发展,为 “就业优先”国策贡献力量,为尽可能多的人口创造能够通过自身诚实劳 动致富的机会,应是助力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
分析我国目前的就业格局,有助于我们了解这个问题的复杂性。
从近年的情况看,我国就业的总体状况良好,但是,在结构层面,出现了若干不容忽视的新情况。
以 2021 年前三季度为例。虽然我国总就业人口中,16 ~ 60 岁人口的失业率不到 5%,但分年龄段看,16 ~ 24 岁群组的失业率为 15.4%,而 20 ~ 24 岁群组的失业率高达 20%以上。这说明, 中国存在严重的结 构性失业问题 。无须赘言,总人口中青年人失业率畸高,涉及的社会问题就远不止失业了。我国就业领域的另一突出问题是, 创业对就业的边 际带动能力日渐趋弱 —— 平均每新增一个市场主体对应的城镇新增就业 数量, 从2015年的0.9个,持续下降到2020年的不足0.5个。 换言之,市 场主体增加较快较多但新增就业相对较少。
进一步分析市场主体的结构,有助于认识真正的问题所在。截至2021 年 2 月底,我国共有在业/存续的市场主体 1.44 亿家,其中,企业4457.2 万家(大企业 18.5 万家),个体工商户 9604.6 万家。这表明,中国的市场主体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以, 就业政策的重 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着眼点,必须放在这1亿多个中小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上。
重新认识中小企业的关键作用迫在眉睫。
目前,与中小企业相关的“五六七八九
”这一概括大家已经耳熟能详了,但是,既然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为何中小企业的发展总是摆不到重要位置?这中间存在对中小企业作用认识不足的问题。
在多数人看来,虽然中小企业不可或缺,但是站在社会总体的角度上看,它们只是配角,充其量只是大企业的补充,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还是大企业。这种认识存在误区,准确地说,这是一种基于传统工业化时代的企业发展理念,人类社会进入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之后,这种认识就已经落伍了。
重新认识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体系中不可替代且日益重要的作用, 可以沿着两个方向展开。第一 ,中小企业本就是就业主体。这一点应无歧义。 第二 ,中小企业是创新主体。对此,人们的认识并不充分。应当看到,创新特别是颠覆性创新,大企业一般都不会积极参与。因为,创新意味着要打破“舒适圈”,意味着要打破由其自身建立的秩序,意味着要废止由其设立的条条框框,意味着要重组其自身在其中已占据垄断地位的产业体系,在财务上,则意味着可能要处理大量的与旧技术和旧工艺相关联的沉没成本等。中小企业则不然,它们欢迎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和相应的社会经济结构变革,因为它们不怕打破“条条框框”,它们只有对未来美好的期望和超越现状的激情。所以,创新特别是颠覆性创新,大都产生自中小企业。
实践上, 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向大致有三个。第一个方向是成长为大 企业, 从中很可能会成长出大量高新科技企业甚至所谓的“独角兽”。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不久前设立的北京证券交易所,直接就把服务对象定位在“专精特新”小企业。 第二个方向便是融入现有的社会分工体系 ,以大企业为核心,以服务大企业为基本功能,成为大企业的合同商和配套机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和20世纪我国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就遍布着此类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环绕着少数大企业设立,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的企业群体,并沿着产业链依托层层相扣的供求契约发展起供应链金融或产业金融。 第三个方向是相对独立地生存和发展, 并依托日益发达的各种平台、网络、中介、通道等和社会联系在一起,成为日益发达的社会化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节点。我们发现,现实中,这种与现有大企业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统属”关系的小微企业,其数目呈几何级数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