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显著,主要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也要看到,这些改革举措有的尚未完成,有的甚至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落实,我们已经啃下了不少硬骨头但还有许多硬骨头要啃,我们攻克了不少难关但还有许多难关要攻克,我们决不能停下脚步,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这次全会提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既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这为我们在新时代把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进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在坚持上着力,努力固根基、扬优势。《决定》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成就和显著优势,全面回答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推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制度自信,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多方面的显著优势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这次全会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对于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完善上用功,努力补短板、强弱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同时也应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这就要求我们抓紧制定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只有既坚持和巩固好、又完善和发展好,才能长期保持并不断增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长期保持并不断增强这些优势,是我们在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