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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编说明

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中医药古籍是中医学术体系和原创思维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防病治病经验的宝库,也是具有世界影响的科技文化财富。其中蕴含着的理论、知识、经验、思维、方法、路径,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初心”和根基,也是中医药学术进步和科技发展的坚实支撑和宝贵资源。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医古籍整理成就斐然,有力地推动了中医药学发展。2012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中医古籍整理规范》,是第一部关于中医古籍校勘、标点、注释、今译、辑佚、评述、影印和汇编等的行业规范,填补了中医药古籍整理领域缺乏行业标准规范的空白。2010—2018年国家公共卫生资金支持的“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建设项目”,本着“抢救、保护、发掘、利用”的理念,整理出版《中国古医籍整理丛书》400余种,涵盖医经、基础理论、诊法、针灸推拿、本草、方书、伤寒金匮、温病及临床各科等门类,成书时间跨越唐、宋、金元、明以迄清末。其中绝大多数中医药古籍是第一次校注出版,一批孤本、稿本、抄本更是首次整理面世。该项目的实施与《中国古医籍整理丛书》的出版全面提升了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为深入发掘中医药学宝库精华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此,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先生,时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中华中医药学会会长王国强先生,我国著名医史文献专家、国医大师、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员马继兴先生在百忙之中欣然为丛书作序。

2019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典籍研究利用”。2020年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中医药古籍文献与特色技术传承专项”,明确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之上,全面提升中医药古籍文献传承水平,完成一批重要中医药古籍的抢救性保护和再生性保护,形成数量稳定的中医药古籍文献保护、研究与利用队伍。专项借鉴“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经验,在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文献与文化研究院设立“中医药古籍文献传承工作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专项的技术规范,承办项目承担人员业务培训,提供学术指导等工作。专项选择40种未曾出版的重要古籍,按照《中医古籍整理规范》及《中医药古籍整理细则》进行整理校注。为体现中医药古籍整理研究工作的延续性,现以《中国古医籍整理丛书(续编)》结集出版。

2022年4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梳理挖掘古典医籍精华,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中医古籍保护、整理、研究、利用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古医籍整理丛书(续编)》的出版,是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的生动实践,也是中医古籍工作新征程的开篇之作,必将带动中医古籍工作迈向新高度,为新时期中医药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既出书又出人”是中医古籍类项目的长期目标。项目旨在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学等方式,培养一批中医药古籍整理研究和保护专门人才,提高中医药古籍整理研究人员素养,制定古籍保护与利用人才的学术水平考核标准,形成稳定的古籍保护与利用专门人才队伍,不断提升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能力和水平。

由于参与校注整理工作的人员水平不一,不当之处难免,敬希专家、读者指正。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古籍文献传承工作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 +DQXR7cZ9M/ONeNnFvreFaIx72xw52tShWGst12PBM6FB7UWYfCvz/+CF/jEuC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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