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分工、医疗卫生活动的出现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悠久的历史。它一开始表现为医德思想,作为一个学科,诞生于18世纪的英国。20世纪60年代末,生命伦理学最先在美国产生,标志着医学伦理学发展到一个崭新阶段。
国外医学道德起源于古代和中世纪,即文艺复兴前。这一时期的医学道德与我国古代相似,属经验医学阶段的医学道德。其特点是实践经验的积累,并逐渐形成理论体系,是一种以尽义务为宗旨的行医美德。
古希腊是西方文化的发源地,也是西方医学的发源地。古希腊医学在公元前6~4世纪形成。随着医学的发展,医学道德也伴随出现。古希腊的医学道德最早是由古希腊名医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前460—前377年)提出。他既是西方医学的创始人,也是西方传统医德的奠基人。他认为,医术是一切技术中最美和最高尚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是医学伦理学的最早文献,其要旨是医生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判断”,采取有利于患者的措施,保守患者的秘密。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阐明了行医的宗旨,“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第二,强调医生的品德修养,“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的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作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尤不作诱奸之事”。第三,要求尊重同道,“凡授我艺者敬之如父母,作为终身同业伴侣,彼有急需我接济之。视彼儿女,犹我兄弟,如欲受业,当免费并无条件传授之”。第四,提出了为病家保密的道德要求,“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第五,提出了行医的品质和作风,“我愿尽余之能力及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予他人,并不作该项之指导,虽有人请求亦必不与之。”
《希波克拉底誓言》极大地影响了后世医学和医学道德的发展,至今仍然是医务人员和医学生学习医学伦理道德的重要文献,很多国家的医学生仍按《希波克拉底誓言》进行宣誓,以示忠于医生的职业道德,可见其影响深远。作为医学伦理学的古典文献,它也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如“誓言”中提到自己的医术和行医成绩是神授予的、医学传授存在“家传”和“行会”特点、绝对排斥人工流产等,这些思想对后世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
印度医学发展很早,医学道德思想最早见于公元前5世纪印度名医、外科鼻祖妙闻的《妙闻集》和公元前1世纪印度名医、内科鼻祖阇罗迦的《阇罗迦集》中。他们对医学本质、医师职业和医学伦理都有精辟的论述。妙闻指出:“医生要有一切必要的知识,要洁身自持,要使患者信仰,并尽一切力量为患者服务。”并说:“正确的知识、广博的经验、聪明的知觉及对患者的同情,是为医者的四德。”《阇罗迦集》中也提出了待患者应有“四德”,反对医学商品化。阇罗迦认为:“医生治病既不为己,亦不为任何利欲,纯为谋人类幸福,所以医业高于一切;凡以治病谋利者,有如只注意沙砾,而忽略金子之人。”他反对医生贪图钱财、为自己谋利,提出了为人类谋幸福的行医目的和医学道德标准,对后世印度医学道德的发展影响深远。公元1世纪印度的医书《查拉珈守则》规定,医生应该“不分昼夜,全心全意为患者”,医生“即使医术高明,也不能自我吹嘘”,要“为患者隐讳”,医生“生命的知识无涯,因此必须努力”等,这些论述都体现了医学人道主义精神。
公元2世纪,古罗马人占领古希腊后,继承了古希腊的医学和医学道德思想。罗马名医盖伦(Galen,130—200年)继承希波克拉底的“体液学说”,发展了机体解剖结构和器官生理概念,创立了医学和生物学的知识体系,打开了早期实验医学之路,使古希腊医学和罗马医学后来深刻影响整个西方医学。盖伦不仅对医学做出了贡献,而且在推动古罗马医学道德发展方面也有不少建树。他曾愤怒地指责当时罗马的一些医生把目标全放在用医疗技术换取金钱上,指出:“作为医生,不可能一方面赚钱,一方面从事伟大的艺术——医学。”“我研究医学,抛弃娱乐,不求身外之物。”这些医学道德思想,对西方医学道德的发展起了一定作用。由于盖伦的思想体系是唯心主义的,他认为人体的每个部分的功能都是上帝精心安排的结果,因而被基督教神学所利用,致使在中世纪长达一千多年的时间里医学道德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医学和医学道德的发展较长时间处于停滞状态。
阿拉伯的医学道德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以来的医学和医学道德传统,成为世界医学史和伦理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医学道德上颇有建树的代表人物是犹太人迈蒙尼提斯(Maimonides,1135—1208年),他著有《迈蒙尼提斯祷文》(以下简称《祷文》)。《祷文》是古代医学道德史上一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广泛社会影响的文献。《祷文》提出要有“爱护医道之心”“毋令贪欲、吝念、虚荣、名利侵扰予怀”,要集中精力“俾得学业日进、见闻日广”;要诚心为患者服务,“善视世人之生死”“以此身许职”“无分爱与憎,不问富与贫。凡诸疾病者,一视如同仁”。总之,《祷文》突出强调在行医动机、态度和作风方面的高尚道德,是医学道德史上堪与《希波克拉底誓言》相媲美的重要文献之一。尽管如此,《祷文》把行医的成绩都归功为神的功劳,可见宗教神学对它的深刻影响。
17世纪末到19世纪末,西方医学伦理学由医学道德向近代医学伦理学转变。这种变化,一是来自人们思想和道德观念的转变,如文艺复兴运动冲破了宗教神学的黑暗统治,资产阶级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思想渗入医学领域,人道主义的伦理精神得以确立,为医学科学和医学道德摆脱中世纪宗教统治和经院哲学的束缚起了巨大作用,为近代医学伦理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二是科学技术,特别是医学技术的进步使得以实验医学为基础的医学科学迅速发展,为近代医学伦理学的产生提供了实践基础。
作为一门学科,医学伦理学诞生于18世纪的英国,以托马斯·帕茨瓦尔(Thomas Percival)的《医学伦理学》(《medical ethics》)一书出版为标志。1781年帕茨瓦尔专门为曼彻斯特医院起草了《医院及医务人员行动守则》,1803年更名为《医学伦理学》再次出版。此书对医学伦理学的重大贡献在于对医学道德的系统阐述和研究,突破了医患关系的内容,引进了医际关系,即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医务人员与医院之间的关系等。医学开始超越经验医学阶段,生物医学模式得以确立,医学真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医疗卫生发展成为集体和社会性事业。医学中的伦理关系不仅仅是医患关系,而且包括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相同专业医生之间、不同专业医生之间等复杂人际关系。医际关系的突出,使医学伦理由过去强调医者的个体自律,转变为医学的行业自律。帕茨瓦尔的《医学伦理学》的意义在于确立了医学行业中的伦理道德规范,不仅针对各种医疗行为提出了道德规范,而且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医学伦理学学说。
20世纪以来,医学科学的社会化和国际化使医学担负起越来越多的社会道德责任,医学道德在保障人类健康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医学伦理学作为一门完整和独立的学科得以确立,并不断发展壮大,突出表现在医德规范的国际化和系统化。
1.各种医德规范文献的产生
(1)国际性医德规范的制定 1946年,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通过了著名的《纽伦堡法典》,制定了关于人体试验的基本原则。1948年,世界医学会提出了《医学伦理学日内瓦协议法》作为全世界医务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标志着现代医学伦理学的诞生。1949年,世界医学会在伦敦通过了《世界医学会国际医德守则》,进一步明确了医生的一般守则、医生对患者的职责和医生对医生的职责三方面的内容。1953年,国际护士会议制定了《护士伦理学国际法》。1964年,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的第十八届世界医学大会上通过了《赫尔辛基宣言》,制定了关于指导人体试验研究的重要原则。1968年,《悉尼宣言》明确了人的死亡概念、死亡诊断、死亡确定和器官移植的道德原则。1981年,《患者权利宣言》明确了患者的权利。2000年《世界生命伦理学宣言》对人类基因组研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临终关怀、遗传食品的生产等提出了伦理规范,禁止人体克隆和人体器官买卖。
(2)行业性医德规范的颁布 1972年,第十五次世界齿科医学会议在墨西哥举行,会议通过了《齿科医学伦理的国际原则》。1975年的《东京宣言》,规定了“对拘留犯和囚犯给予折磨、虐待、非人道的对待和惩罚时,医师的行为准则”。1977年,在夏威夷召开的第六届世界精神病学大会上,通过了关于精神病医生道德原则的《夏威夷宣言》。
与此同时,各国相继制定了全国性的医德法规与文件。如日本1966年颁布了《医道纲领》,1982年制定了《医院伦理纲领》。1963年英国医学会制定了《人体实验研究》的道德法规,1974年英国国家科学院(NAS)发布了基因工程研究工作的规定。1968年美国医学会发表了《器官移植的伦理原则》,1973年美国医院联合会提出了《患者权利法案》。1971年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苏联医师宣言》,1978年丹麦制定了《丹麦医学生毕业誓词》,法国颁布了长达90条的《医学伦理学法规》等。
以上这些国际性、行业性的“宣言”式的医学伦理规范的逐步制定,不仅从不同方面明确了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要求,同时也使医学伦理学步入国际化、规范化和体系化的轨道。
2.医学伦理学学科建设的加强 现代医学的重要表现是医学伦理学的学科建设不断加强,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和讨论空前高涨。各国对医学伦理学教育和研究的重视,使医学伦理学日臻完善,成为医学工作者和生命科学研究者的一门必修课程。如美、英、日、加等发达国家在医学院校普遍开设了医学伦理学课程,对医学生和医务人员进行医学伦理学的教育,提高人们对医学伦理学的认识和思考,使医学伦理学日臻成熟。
3.对生命伦理的关注 现代医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而新的科学技术在医学领域中的应用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问题。近些年,生殖技术与生育控制问题、死亡标准与安乐死问题、优生学与缺陷新生儿处理问题、医疗资源分配与使用问题等,使传统的医学道德陷入了困境,所引发的伦理问题受到全世界医学界、伦理学界、法律界的极大关注,关于生命伦理的诸多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些新问题,正在成为世界范围内研究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