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一节
中外重要文献与知名学者对“流行音乐”概念的阐释

一、中外重要文献对“流行音乐”概念的阐释

第一,《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第2版)》第20卷对“Popular Music”进行了长达39页(第128页至166页)的阐释。其中,对其定义(概念)的阐释如下:

A common approach to defining popular music is to link popularity with scale of activity.Usually this is measured in terms of consumption,for example by counting sales of sheet music or recordings.While it seems reasonable to expect music thought of as “popular music” to have a large audience,there are well-known methodological difficulties standing in the way of credible measurement,and - perhaps more seriously - this approach cannot take account of qualitative as against quantitative factors:for instance,repeat hearings are not counted,depth of response does not feature,socially diverse audiences are treated as one aggregated market and there is no differentiation between musical styles.Thus sales figures,however useful,measure sales rather than popularity.

Another common approach is to link popularity with means of dissemination,and particularly with the development and role of mass media.It is certainly true that the history of popular music is intimately connected with the technologies of mass distribution (print,recording,radio,film etc.); yet a piece that could be described as “popular music” does not cease to be so when it is performed live in public,or even strummed in the amateur’s home,and conversely it is clear that all sorts of music,from folk to avant garde,are subject to mass mediation.

A third approach is to link popularity with social group - either a mass audience or a particular class (most often,though not always,the working class).In the first case,the theory is usually “top-down”,portraying the group as undifferentiated dupes of commercial manipulation; this tends to accompany pessimistic scenarios of cultural decline.In the second case,the theory is “bottom-up”,representing the group as the creative source of authentic (as opposed to ersatz) popular music; this tends to accompany populist scenarios of leftist opposition.The distinction is between production for the people and production by the people.This catches a real tension in the concept of popular music,not to mention the fact that so often it is defined by negation,that is,in terms of what it is not (for example,popular music is not folk music,art music,commercial music and so on).Always positioned as subordinate in the musical field as a whole,popular music seems condemned to be an “other”.But musical categories commonly cross social boundaries (for example,jazz could be described as “popular music”,as could arias by Puccini when sung by Pavarotti,or the music of Jimi Hendrix when played by Nigel Kennedy,or Elton John’s Candle in the Wind sung after works by Verdi and John Tavener at the funeral service of Diana,Princess of Wales,in 1997).Even if “the masses” or particular classes can be given precise sociological definitions,which is doubtful,the structure of the musical field cannot be mapped straight on to the social structure,and musical categories do not walk on to the historical stage in socially or musically pure forms.

第二,《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没有直接出现“流行音乐”的词条,但书中有中文译为“大众艺术”(实际英文为Popular Art)的词条,在此词条中出现了与“流行音乐”具有交集的名词——“通俗音乐”的解释。

通俗音乐:与传统民间音乐不同,通俗音乐是由有名有姓的个人谱写的,他们通常为专业作曲家,所以通俗音乐并不是由口头传授方式演变而成的。1950年代在西方出现的大众音乐(popmusic,或称波普音乐),是指采用电子乐器扩音器不断变化的风格而演奏的称作摇滚乐的音乐形式。

通俗音乐自古以来便是群众所欢迎的各种非民间音乐形式——包括从中世纪行吟诗人和游唱歌手的歌曲,直至一部分原供少数上流社会人士欣赏、随后广为流传的高雅音乐。产业革命以后,真正的民间音乐消失殆尽,而维多利亚时代和20世纪早期的通俗音乐,则是杂耍剧场和歌舞表演中所演奏的乐曲,其中水平较高者主要为华尔兹舞曲和J.奥芬巴赫、V.赫伯特等人所谱写的小歌剧。与此同时,美国的黑人演唱团(演唱者为装扮成黑人的白人)则表演S.福斯特等流行歌曲作者的作品。

通俗音乐本来由欧洲向西传至美国,而到20世纪初期,新的美国音乐诸如散拍乐(又称雷格泰姆音乐)和百老汇大街的音乐喜剧等,在英国和欧洲大陆赢得了热情的听众。自此以后,西方通俗音乐的发展便变成唯美国马首是瞻。1890年代纽约市出现的流行音乐集中区(叮砰巷),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配套齐全的通俗歌曲发行行业,而在嗣后的半个世纪中,它的热情奔放的风格同欧洲小歌剧结合,成为一种名为歌舞喜剧或音乐喜剧的新的音乐表演形式。这种音乐在一些美国作曲家如J.克恩、G.格什温、I.伯林、C.波特、R.罗杰斯和O.哈默斯坦等人的手中,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在此期间,随着1890年代散拍乐的兴起,美国黑人开始把复杂的非洲节奏同欧洲的和谐音调融合在一起,从而创造出可能成为19世纪最为重要的新的音乐风格爵士乐(jazz)。

通俗音乐(有别于音乐厅中演奏的乐曲)的听众,在20世纪上半叶大量增加,部分原因在于更加广泛的技术发展。例如到1930年时,家庭内主要的音乐来源不再是活页乐谱而变成了唱片,这就使没有任何音乐训练的人能够听到流行歌曲。与此同时,歌手们可以利用话筒从事演唱,而不必去练习需要在宽敞音乐厅内传送声音的发声技能,这样,更多的低声吟唱技巧就得以在商业上应用。把无线电广播传送至农村社区的新技术,有助于新的音乐风格的传播,尤以乡村音乐为甚。这是一种舞蹈和叙事式的歌唱风格,它起源于美国南部和西部英裔美国白人的民谣,在1940年代开始获得商业上的成就。对比之下,南方黑人民间风味的乡村蓝调(或称布鲁斯)却始终未能在商业上得到推广。

爵士乐以其大型乐队的摇摆乐演奏风格,以及低吟歌手如B.克罗斯比和F.西纳特拉的演唱,曾于1930年代晚期和1940年代经历过一段仅有的脍炙人口时期。在此同时,蓝调歌手也在变化:南方的黑人歌手走向北方工业城市寻找工作,于是早期的乡村蓝调演变而形成较为强烈的城市蓝调,其特点为自由奔放的唱词和人数更多的合唱。1940年代在芝加哥兴起的蓝调乐队,则使用装有电子扩音器的吉他,还往往配置电子低音提琴和鼓进行伴奏——这些乐器嗣后也为许多摇滚乐队所采用。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数十年中,美国的通俗音乐无疑地在国际上处于统治地位。到1950年代,美国黑人移居北方城市,导致蓝调的音乐形式及歌唱风格同爵士乐的轻快节奏相结合,而产生了节奏极强的蓝调。1950年代中期,随着E.普雷斯利及其他歌手的演唱而声誉鹊起的摇滚乐,则是一种黑人的节奏极强的蓝调与乡村音乐的混合物;这种音乐把有力的节奏及城市蓝调中忧郁的唱腔,同较快的速度及充满激情的声调融合在一起。在1960年代,出现一些形式更加复杂的摇滚乐。英国的摇滚乐由于披头士乐队、滚石乐队及其他四人、五人小组的演奏活动而于1960年代第一次崭露头角。摇滚乐的基调为猛烈的击拍,粗犷而激情的演唱以及大音量扩音器的吉他演奏。摇滚乐很快地赢得了西方青少年的崇拜,他们由于战后年代生活水平提高,拥有新的收入可供花费,因而取代了年轻的成人,成为绝大部分新式通俗音乐的主要听众。摇滚乐于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初处于鼎盛时期,当时英国和美国的摇滚乐队风起云涌,充斥于世。在此同时,黑人的“大众”音乐变得较为精致,随着汽车城乐队以及A.富兰克林和S.旺德等歌手的演出,赢得了为数更多的听众。1970年代和1980年代的通俗音乐历史基本上是摇滚乐的历史,它和它的一些变体,其中包括迪斯科、朋克和吟快板音乐等,风靡全球,而成为许多国家年轻人欣赏的标准音乐风格。

第三,《中国大百科全书》指出:

流行音乐(Popular Music):面向大众的通俗性娱乐性音乐类型,又称通俗音乐,有多种体裁形式和来源。自古以来,民间音乐和古典音乐中一直存在着较为通俗的娱乐性音乐,但现代意义上的流行音乐是在19世纪的英美地区发展起来的,与人类社会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有密切关联。流行音乐的发展还得益于当代社会中工业化生产体制和商业流通体制的发展成熟。音乐制品的设计(企划)、生产和销售,艺人的包装和推广,资金的投入和回报,这些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使得流行音乐产业的规模迅速壮大并形成工业化循环,其产量和技术品质不断提高。

早期的流行音乐主要通过现场表演和销售乐谱的方式传播。随着科技的发展,流行音乐的本体存在形式更多地采用非现场表演的声音形式或声音加影像的形式。通过唱片(录音)、广播、电视、电影和因特网,流行音乐得以大量和高质地复制,迅速广泛地传播。科技的发展对流行音乐中声音材料的产生(电声乐器、电子合成器)、放大(话筒、扩音机、扬声器),以及音乐的制作(MIDI、多轨录音、数字音频处理)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影响不仅导致了新音乐风格的出现,同时也使音乐的制作变得日益便利,使更多的人有机会从事音乐的创作和制作。

早期的流行音乐多采用古典音乐手法创作,或对民间音乐进行改编。自19世纪末以来,流行音乐中逐渐发展出一些特有的音乐类型和体裁形式。主要类型有:爵士乐、乡村音乐、摇滚乐和电子舞曲等。各种类型又可细分出若干风格流派和体裁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日趋广泛和便利,流行音乐的音乐视野也不断拓宽。街头音乐文化、民间音乐文化、古典音乐、现代音乐等都有融入流行音乐语言中的。同时,流行音乐语言也对其他音乐类型产生了重要影响。

从整体上看,流行音乐的功能和表达的内容以娱乐性为主,创作者成分的复杂、产量的巨大以及与商业的密切联系使其在文化品质上具有某种“快餐”性。但作为当代最为便捷的音乐表达形式,当代社会中丰富而错综的社会人文现象在流行音乐中也同样得到了反映,其中不乏具有经典意义的作品。

二、中外知名学者对“流行音乐”概念的阐释

第一,法国的学者亨利·斯科夫·托尔格(Henry Skoff Torgue)先生指出:

Pop一词源自英文形容词popular,黏附在音乐上,直译的意思是“通俗”或“大众”。岁月流逝,这个词受到种种影响而内涵日益丰富,终至包容极其复杂的现实意义。我们混用pop-music和musique pop,不加区别:在法国,前一英文用语等同于后一法文用语;但在英美,尤其是在美国,通常的称呼只是rock(摇滚乐)。

1970年代,pop-music一词在法国还涵盖着所有源于rock和folk(民间音乐)的一切音乐。然而,在大众熟语中,这个词渐渐失去了包容整个种属的含义,每一分支潮流都保留了各自的特色,不再隶属于整体。于是,“流行音乐”仅仅指1964至1977年前后的rock音乐。

第二,新西兰的学者罗伊·舒克尔(Roy Shuker)先生指出:

通俗音乐 没有严格和直接的定义。“摇滚”(rock)和“流行”(pop)在一个更广阔背景下作为两种集合流派时,经常被用来代表“通俗音乐”。一些关于通俗音乐的作品略过了定义这个问题,而是沿用“常识性”的理解。以下是一些尝试性的定义:

将重点放在“通俗”一词上的定义。从历史上讲,“通俗”一词通常和“普通人”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最早是由一本出版物中对某种符合威廉·查培尔(William Chapple)提出的标准的音乐建立起来的,他从1855年起以连载形式发表《旧时代的通俗音乐》( Popular Music of the Olden Times )。直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这个词才开始被广泛采用。米尔顿(Middleton)“发现什么是通俗音乐”这一问题“谜一般复杂……以至于有些人试图沿用传奇性的民歌定义——所有的歌曲都是民歌,我从来没听过一匹马唱民歌——那么所有的音乐都是通俗音乐:在人们当中流行”。但是,可以被称为通俗音乐的标准以及通俗音乐在特定音乐风格和流派中的应用,仍面临诸多争论。古典音乐显然有足够理由被列入通俗之列,但另外一些类型的通俗音乐却是例外了(比如死亡金属)。

以通俗音乐的商业属性为基础的定义,也包括一些被认为是以商业为导向的流派。许多评论家认为商业化才是理解通俗音乐的关键:“当我们谈论通俗音乐的时候,我们谈论的就是以商业为导向的音乐。”这种方法与强调流行有关,认为此种诉求可以通过销售、榜单、电台播放等方式量化。在这种定义下,某些流派被归为“通俗音乐”,其他一些则被排除在外(例如Clarke、Garofalo)。但是,这种方法和那些强调流行度的定义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因为有许多派别只有有限的吸引力和有限的商业曝光度。而且,流行度在各国情况不同,甚至在国内市场的不同地区都不尽相同。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定义在很大程度上关注的是那种录制的通俗音乐唱片。卡萨宾(Kassabian)提出了很重要的一点,被她称为“无所不在的音乐”经常被排除在此类讨论之外:电影中的音乐、商店里的音乐、电话里的音乐、办公室里的音乐、电视上的音乐,等等。“这种音乐不是任何人自主选择的,但却每天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这种音质墙纸正是约瑟夫·兰扎(Joseph Lanza)的著作《电梯音乐》( Elevator Music )探讨的主题,而“Muzak”则是一个公司的商标。

以一般的音乐性或非音乐性特征来区分。在一段影响深远并被广泛引用的讨论中,塔格(Tagg)指出了通俗音乐的以下特征:发行属性(通常是大众化的);如何存储和发行,主要是以录音形式而不是以口头相传或五线谱的形式;有自己的音乐理论和审美;词曲作者默默无闻。最后一条还有待商榷,我还想扩展词曲作者的观念及其相关的对音乐创造本质的观点。但是,音乐学研究者有效延展了塔格定义的第三点,而社会学家则关注于前两个点。

总之,“通俗音乐”这个宽泛的伞状分类只能给出最宽泛的定义。本质上,它是音乐传统、风格及其影响的混合体,它们唯一的相同之处即音乐具有很强的旋律性,并且通常情况下——尽管不是全部——都要依靠电子扩音。实际上,仅仅一个纯粹音乐性的定义是不够的,因为通俗音乐的核心特征之一即社会—经济性:为了大众而批量生产的、以青少年为主的市场。当然,它同时也是被许多消费者赋予了意识形态意义的经济产品。在大部分通俗音乐形式的深处,存在着“音乐创作”这一行为所必需的创造性与大批量生产及传播的商业属性之间的根本性矛盾。

第三,上海音乐学院的陶辛教授在其主编的《流行音乐手册》中,通过九个方面的总结——三足鼎立、都市之声、科技之花、金钱本色、熠熠星光、百川汇流、市场风云、青春伴侣、时代见证,对“流行音乐”进行了相关阐释。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陶辛教授是从流行音乐的文化特征方面来对“流行音乐”进行总结的。正如陶辛教授本人所言:

要给“流行音乐”下一个清晰简练的定义并不容易。在这篇“概论”中,我们将以流行音乐的“外延”为出发点,从各个角度来叙述流行音乐这一“现象”。至于流行音乐的完整定义和内涵,则交由每位读者去自行构造。

第四,南京师范大学的徐元勇教授指出:

流行音乐是由诸多音乐风格组成的现代音乐艺术种类,主要有布鲁斯音乐、爵士乐、乡村音乐、摇滚乐等,分别有诸多代表流派、人物和作品。流行音乐源于西方,产生于19世纪,在20世纪的前几年得到了迅速发展。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的流行音乐,已经在世界上占有重要位置。美国是世界上流行音乐最发达的国家,同时它也是流行音乐的主要发源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世界上的流行音乐主要集中在美国。其音乐风格主要以黑人的布鲁斯音乐(Blues)、白人的“叮呼巷”(Tin Pan Alley)、乡村音乐(Country Music)以及黑人文化和白人文化相结合的爵士乐(Jazz)为主。二战后,流行音乐开始发展成一种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音乐形式。尤其是1950年代摇滚乐(Rock)的诞生,彻底改变了世界流行音乐的面貌。在某种意义上,是摇滚乐将流行音乐这种形式从美国推向了世界,世界流行音乐的全面发展始于摇滚乐的兴起。1980年代以后,随着传媒技术的发展,音乐风格继续得到深入演变,如说唱音乐(Rap)、嘻哈音乐(Hip-hop)、当代节奏布鲁斯(R&B)、新世纪音乐(New Age)等风格延续了以往流行音乐的某些文化特征,又在某些细节上发生了变化。现在的流行音乐随着艺术性的不断提高,各种音乐之间的界限已经相对模糊,而打破了风格界限的流行音乐进入到一个更加自由、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流行音乐这个名词也被广泛运用于日常交谈中,通常是指一种大众音乐艺术形式,而且被众多的未经正式音乐学习的人们所接受。

第五,河南大学的王思琦教授指出:

流行音乐在其产品制作上是以工业化的大批量生产方式为生产基础的,其产品具有明显的商品性,产品的生产和运作具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整套商业化运作机制,制作与传播手段依赖于现代科学技术成果,以大众信息传播网络为媒介;在文化行为上具有很强的参与性,与商业性文化娱乐圈活动紧密相连;在观念上和表现内容上主要体现非主流意识形态,其受众群主要为青少年亚文化群,其文化性质属于以这一社会文化群的思想情感为主要表达内容、具有一定流行性和时尚性的大众娱乐文化。

第六,北京外国语大学的滕继萌副教授指出:

流行音乐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的存在,一种社会的声学现象,古今中外皆存。流行音乐又称通俗音乐,是英文“Popular Music”的中译,在当代英语中经常缩写为“Pop Music”。流行音乐是一个歧义丛生、殊难界定的概念。要明确这个概念的含义,必须首先厘清定语限定词“流行”的含义,然后辨明限定词与被修饰词“音乐”之间的关系。根据《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释义,作为形容词使用的“popular”,有“通俗的、大众的、流行的”等义项。文化研究的奠基人之一、英国学者雷蒙·威廉斯也曾指出:“popular”是从普通百姓而不是欲博取他人好感或追逐权力者的角度所做的认定,因此“受到许多人喜爱的”“受欢迎的、流行的”这一义项应该是“popular”的现代含义。当然,从文化研究的角度来讲,“popular”虽然意指受大众喜爱的,但是其内涵依然指代那些广受进步力量拥戴的文化产品,如伯明翰文化研究中心的第二代掌门人霍尔就坚称,“深受大众喜爱的、流行的”是指由“与权力集团相对立的”“构成大众阶层”的阶级所喜爱的。由此我们可以认定,所谓“深受大众喜爱的、流行的”主要是指与统治阶级或权力集团相对立的从属群体或阶层的文化选项。进而,所谓“流行音乐”即普通大众所拥有的音乐,是为普通大众生产、由普通大众消费、反映大众利益的文化制品。在资本主义(后)工业社会的宏大背景下,流行音乐主要指由文化生产商和普通大众共同生产、借助先进的传播技术、由大众消费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大众的美学诉求与政治意向的文化产品。现代流行音乐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在美国文化背景下,流行音乐大多指广播、电视或各种娱乐场所所播放的流行音乐曲目,包括主流流行歌曲(Pop Songs)、乡村歌曲(Country-and-Western)、爵士歌曲(Jazz Songs)、民谣歌曲(Folk Songs)、摇滚歌曲(Rock Music)、电影插曲(Themes From Movies)等,而在现代流行音乐中,尤以摇滚乐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嘻哈(Hip-Hop)等新生流派为主流。实际上,欧美流行音乐已经跨越了语言、种族以及国家的界线,成为全球流行文化的代名词。

第七,曾在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任教的尤静波教授指出:

流行音乐是19世纪下半叶,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兴起而发展起来,并于20 世纪逐渐走向繁荣的一种具有都市性、商业性和大众性特征的音乐文化。

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流行音乐”这一概念进行了界定与阐释。笔者认为,这些界定与阐释都有重要的价值、意义。笔者也曾在王思琦教授对“流行音乐”概念阐释的基础上,对这一概念进行过一些改动:

流行音乐在其产品制作上大多是以工业化的大批量生产方式为生产基础的,其产品具有明显的商品性,产品的生产和运作在一整套商业化运作机制之内进行,制作与传播手段依赖于科学技术成果,以大众信息传播媒介为载体,在文化行为上具有很强的参与性,以歌曲演唱形式为主,与商业性文化娱乐活动紧密相连,在观念上和表现内容上以市场和受众为导向,有时体现非主流的意识形态,其受众人群最广、最多,音乐风格具有较强的流行性和时尚性,是与西方古典音乐、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并置的音乐文化形式。 UD8/uhU49nBqziV+WBp4N2lkA8FdmT4DLaTgPddpmdqmvXyDdoTMyl2AFnatyN2D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