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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还没过完初叶的时候,一个末夏的傍晚,一对青年男女,女的还抱着个孩子,正步行着走到了靠近上威塞克斯的那个大村子韦敦−普瑞厄兹 。他们的穿着虽然简朴,却还不算太不像样,可是看得出他们是走了很远的路,鞋和衣服上都蒙着一层厚厚的土,此时这就让外表显得有些寒碜了。

那个男人身材挺拔匀称,皮肤黝黑,神态严刻;从侧面看,他脸上的棱角少有斜坡,简直就是直上直下的。他穿着一件褐色灯心绒短夹克,比身上其余的衣着略新一点。那件粗斜纹布背心上钉着白色牛角扣子,还有同样布料的过膝短裤,棕黄色的皮绑腿,草帽上箍着砑光黑帆布帽箍。在他的背上背着一个灯心草篓子,用一根系成套圈的带子勒着,篓子的一头露出一把切草刀的刀把,从草篓的缝儿里还可以看到一个打草绳用的螺丝转。他那节奏分明、沉稳踏实的脚步,是乡下手艺人的,不同于一般干苦力活的散漫杂乱、蹒跚拖沓的那种。他一路走下去,两只脚一起一落,总带着他本人特有的那种刚愎自用,我行我素,甚至一会儿在左腿、一会儿在右腿斜纹布上交替出现的褶子,也显出了这种神气。

不过,这一对男女赶路的时候真正显得特别的地方,倒是他们一直都默不作声,正是这一点还偶尔引起别人的注意,否则,人家是会连看也不看他们一眼的。他们就这样并排走着,从远处看,显得像是灵犀相通的人在从容低语说着私房话;可是稍近一点看看,就可以察觉出来,那个男人正在看——或者是假装在看——一篇歌谣,他有些费劲地用那只挽着草背篓带子的手把那页歌篇举在眼睛前面。这种表面上的原因是否就是真正的原因,或者是否是装做这样,好避开一场让他已经厌倦的交谈,这除了他本人以外,就谁也说不清楚了;可是他没有打破沉默,所以那个女人尽管有他在身边,却一点也没享受到有人做伴的乐趣。实际上她等于是孤零零地在大路上走,只不过怀里抱了个孩子罢了。有时候,那个男人弯着的胳膊肘,差不多都要碰上她的肩膀了,因为她一直尽量靠近他的身边而又不真的碰上他;可是她好像并没想去挎上他的胳臂,他也没想把胳臂伸给她;对他那种不声不响、不理不睬的样子,她根本就没有感到惊讶,好像还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果这三个人到底还是说上了一言半语,那就是那个女人对孩子说的悄悄话,和那孩子咿咿呀呀的应声回答。那是个小女孩儿,穿着短衣服和棉线织的蓝靴子。

那个年轻女人脸上主要的——几乎也是唯一的——吸引力,就是变化多端。她歪着头朝下看那个女孩儿的时候,显得漂亮,甚至标致,特别是在她这样看着,面目斜映着绚烂的阳光,把她的一对眼睑和鼻孔变成透明体,在她的双唇上点起了火焰的时候。她在树篱的阴影下拖着疲惫的双腿缓步前行,沉思默想,这时,就显出一种半带冷漠的倔强表情,好像是那样一种人,觉得在时间之神和机遇之神的手中,也许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唯独没有公平。前面所说她容貌方面的情况,那是造化天成,而后面所说她表情方面的情况,大概是来自文明教化。

没有什么疑问,这男人和女人是夫妇俩,而且是怀抱中那个女孩儿的父母。如果不是这种关系,那就很难解释,为什么他们在大路上走着的时候,总有那么一种惯熟中透着平淡的气氛,仿佛一轮光环老是罩在他们三人身上似的。

妻子多半把眼睛盯着前面,不过并不是有什么兴致,其实就风景本身来说,每年这个时候,英格兰任何一个郡里几乎任何一处地方,风景都和这里相差无几;一条大路既不笔直又不弯曲,既不平坦又无斜坡,大路两边的树篱、树木和其他种种植物,已经到了变成墨绿色的阶段,那些迟早总要凋落的叶子,就要逐渐变暗,转黄,发红了。河边的青草岸和近旁栽成树篱的灌木枝丫,都蒙上急驰而过的车辆扬起的尘土,这同样的尘土铺在大路上像一幅大地毯,让他们的脚步声音沉闷,而这样,再加上前面说过他们全都沉默不语,就让别处传来一声一响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很长一段时间什么声音也没有,只有一只柔弱的小鸟在唱那古老陈旧的黄昏之曲。说不清多少世纪以来,只要是在这个季节,每当日落时分,在这同样的时刻,这种黄昏之曲无疑一直可以在这个小山丘上听到,而且抑扬顿挫、啁啾婉转都是一模一样。可是等他们走得靠近村庄了,各式各样来自远处的聒噪絮语就传到了他们耳边。这些声音是从前面哪个高处传出来的,不过那地方有树叶遮挡着,眼下还看不见。等到刚刚能看见韦敦−普瑞厄兹村边房屋轮廓的时候,这一家人就遇上了一个刨萝卜的,他肩上扛着锄头,锄把上吊着饭口袋。那个看歌篇的人马上抬头一看。

“这儿有什么生意可做吗?”他晃了晃那张歌篇,指向他前面的村子,不动声色地问道。他以为这个干苦力活儿的没听懂他的话,于是又追问了一句:“捆干草行的?”

刨萝卜的早就开始摇起头来了。“哎哟,老天保佑他会有这么一股聪明劲儿,想得出要在这种季节,到普瑞厄兹来找这种活儿?”

“那么,有什么房子出租吗?一所小房子,刚刚盖好的新房子,或者跟这差不离儿的。”那个人又问。

那个态度悲观的人还是保持否定的意见。“拆房子在韦敦倒是更常见,去年就扒光了五所房子,今年三所;老乡没地方去啦——没啦,连个草棚子都没有啦;韦敦就是这么个样儿。”

捆草工 (他明明就是个捆草工)大模大样地点了点头,望着那座村子接着说:“不过,这儿正赶上有点儿什么事,是不是?”

“对啦!今儿是大集的日子。可你现在听到闹闹嚷嚷的这一套,不过是在骗毛孩子和大傻瓜的钱罢了,真正的买卖早收了。咱整天都在这乱哄哄的声音里干活儿,可咱就压根儿没上那儿去,咱没去,那不干咱的事。”

捆草工和他这一家子又接着走他们的路,不久就进了集场。那儿搭着马棚羊圈,午前已经展出并售出成百上千的马和羊,不过现在大部分都给牵走了。正像刚才那个提供消息的人所说的,现在这儿已经没有什么真正像样的生意了,主要只是拍卖不多几头次等牲口,要是不拍卖是脱不了手的。那些比较高一等的牲口贩子,根本不肯贩卖这种牲口,他们早来也早走了。可是这时候人比早上的时候还多,刚刚涌进来一批随便逛逛的人,里边有休假的短工,一两个回家度假在此闲逛的士兵,农村小店的老板之流的;还有一些人走来走去,在拉洋片的、玩具摊、蜡像、通灵的怪物 、一心为公不谋私利的走方郎中、赌套圈的、卖小摆设的,还有算命先生当中找到了共同兴趣和爱好。

我们说的那两个行人,都没有对这些东西用多大的心,他们东张西望想在高岗上星罗棋布的小吃摊里挑选一家。有两家离他们最近,笼罩在落日余晖的褐色暮霭之中,看来差不多同样吸引人。一家搭着乳白色新帆布帐篷,顶上还挂着几面红旗子,它宣扬的是“家酿优质啤酒、淡色啤酒和苹果酒”;另一家不那么新,背后伸出一截装在炉子上的小小铁烟囱,前面有块牌子,上面写着“出售香甜可口麦粥”,那个男人心里掂量着这两块招牌,想到前一个帐篷去。

“不——不——去另一家,”女人说,“我总爱喝牛奶麦粥;伊丽莎白−简也爱喝;你准也爱喝。劳累了一整天,喝点粥挺滋补的。”

“我可没尝过这个。”男人说。不过他还是对她的意见让了步,于是他们立刻走进了卖粥的帐篷。

帐篷里的人相当多,长条桌分两溜儿摆开,大家都坐在桌子旁边。上首尽头放着一个炉子,烧着木炭,火上吊着一口三脚大锅,锅沿擦得锃亮,显出是用铸钟的金属造的,大约五十岁的一个丑老婆子,系着一条白围裙在那里掌灶。围裙做得很宽大,几乎把她整个的腰都围起来了,这样就给她身上增添了一副体面的神气。她慢条斯理地搅动着大锅里的东西。她经营的这种自古相传的稀粥,里面有去壳麦粒、面粉、牛奶、葡萄干和无核小葡萄干,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她用大勺搅动着,以免烧煳。大勺刮着大锅那种沉闷乏味的声音,整个帐篷都听得见。分别装着各种配料的瓶瓶罐罐,摆在旁边那张铺着白布、用支架撑着的案板上。

这对青年男女每人点了一盆热气腾腾的粥,坐了下来,不慌不忙地消受。到此为止,一切都很不错,因为正像那个女人说的,牛奶麦粥是很滋补的,因为这是四海之内 所能得到的最适宜不过的吃食了,虽然没有喝惯的人,看到一颗颗麦粒鼓胀得像柠檬核那么大浮在粥面上,开头可能有点儿不敢问津。

但是,在这个帐篷里还有别的东西,粗略一瞥是难以看出的;而那个天生邪性的男人很快就闻了出来。他假装对他那碗粥挑剔了一番,然后用眼角偷偷注意那个丑婆子的动静,看出了她耍的花招。他向她丢了一个眼色,看到她点了点头,就把碗递了过去;老婆子这时从案板底下拿出一个瓶子来,偷偷从瓶子里量出了一些东西,倒进男人那碗麦粥里。倒进粥里的液体是朗姆酒 。男人也偷偷地把钱付了。

他觉得,兑了很多烈酒以后,这种掺和了酒的粥比原味的那种更对他的味口多了。他的妻子一直非常不安地注意着这种举动;不过他劝她也略微对上一点儿酒,她稍稍迟疑了一下,然后才同意略略对上了一点儿。

男人喝完一盆,又叫了一盆,并且暗示再多对酒。酒劲很快在他的举止上表现出来,这时他的妻子才十分难过地觉察到,她好不容易绕过了有卖酒执照的那块礁石,却在这里陷进了这伙私酒贩子危险的漩涡。

那个孩子开始咿咿呀呀地不耐烦了,妻子不止一次地对丈夫说:“迈可,咱们的住处怎么办?你知道,要是咱们不赶快走,找住处可能就麻烦了。”

可是他把这种鸟叫似的嘁嘁喳喳当做耳旁风。他同大伙儿高谈阔论。孩子睁开那对黑眼睛,朝那边点起来的蜡烛反复地慢慢转来转去,然后眼皮一起耷拉下去,过了一会儿又睁开,然后又闭上,接着就睡着了。

那个男人喝完第一盆,还能显得安静平和;在第二盆上,是兴致勃勃;在第三盆上,是喜争好辩;在第四盆上,他的脸形,他那时不时紧咬的唇齿,还有他那黑眼珠里凶狠的火星所表现出的他这个人的本性,就开始在他的举止行为中表现出来了。他那是盛气凌人——甚至是善于强词夺理。

谈话的兴致越来越高,在这种场合,情况经常如此。话题说到很多好端端的男人让他们的坏老婆给毁了,尤其是许多大有前途的青年,因为轻率地过早结婚,弄得远大的目标和希望化成泡影,浑身精力消磨殆尽。

“我自己的所作所为,就完全是这个样子。”捆草工沉痛莫名,甚至是怨恨不已地说,“我十八岁就结了婚,那时真像个糊涂虫;现在,这就是它的结果。”他一摆手,指了指自己和他那一家子,想把那种穷途潦倒的境遇展示出来。

那个年轻女人,他的妻子,似乎早已听惯了他这一套言词,装作没有听见似的,还是同那个时睡时醒的孩子断断续续轻声细语地说着悄悄话。孩子已经够大了,可以在她抱累了想让胳膊歇会儿的时候,放在身边的长凳上。那男人接下去又说:

“我统统也不过只有十五个先令,可是我在我这行儿,还是经验丰富的一把好手呢。说到饲草的营生,我可以在全英国挑战,看谁能赛过我;要是我又变成一个自由人,我马上就可以身价一千镑了。可是呀,一个人不到把一切好机会都错过,是不会懂得这些小小的道理的。”

这时候传来了拍卖商在外面场地上卖那些老马的唱拍声:“现在这是最后一份了,现在这是最后一份便宜货,哪位要?我叫价四十先令,怎么样?这可是一匹会下小驹的母马呀,五个岁口多一点儿,压根儿就挑不出啥毛病,就是背上有个小坑,左眼给另一匹马踢坏了,到集市来的路上给她的亲姊妹踢的。”

帐篷里那个男人说:“要我说呀,男人讨了老婆又不想要了,为啥就不能学那些吉卜赛人打发他们的老马那样,把老婆打发掉拉倒?他们为啥不能把自己的老婆亮出来,拍卖给正好想要这种货色的那些人,嘿,怎么样?老天在上,要是有谁要买我老婆,我马上就卖!”

“还真有人会这么干。”顾客中有人答腔说。他仔细瞅瞅那个女人,她一点儿也不难看。

“真是这样。”一位抽烟的先生说。他那件外衣,领子、胳膊肘、接缝和肩头,因为老和表面有油的东西摩擦,都磨得油光锃亮了。要是在家具上,通常这倒是比在衣服上更加合人心意。从他的外表看来,他可能过去曾在邻郡某个名门望族当过仆役或车夫。“我从前受栽培的那种好环境,”他接着又说,“可以说,比得上随便哪个人;我懂得真正的教养,除了我,谁也不懂;我可以说,她有教养——地地道道,你们听我说吧——比这集上哪个女人都不孬,虽然嘛,或许还得多见点儿世面。”说罢,他就叉起双腿,又抽起烟斗来,眼睛定定地望着空中的一个地方。

那个醉醺醺的年轻丈夫,听到有人突如其来称赞他的妻子,一下愣住了,对这样一个有这些优点的人,自己的态度是不是明智,他也犹疑不定了。可是,他马上又陷入原有的自信,哑着嗓子说:

“好吧,那么现在你们的好机会来了;我等着谁来给这个天生的宝贝开个价。”

她转身朝向她的丈夫,低声说:“迈可,你以前就在大庭广众说过这种废话。开玩笑归开玩笑,不过你得留神,别闹得太大发了!”

“我知道我以前说过,我说话算数。所有我想要的,就是个买主。”

正在这时,一只燕子,这个季节最后一批燕子中的一只,碰巧从一个开口飞进了帐篷的上头,在人们头顶上快速绕着圈子上下翻飞,引得大家的眼睛呆呆地盯着它转。聚在帐篷里的这伙人都在看这只小鸟,一直到它飞了出去,谁也忘了答复这个手艺人刚才要价的事儿,话题也就中断了。

那个男人一直在往他的粥里对酒,越对越多,也许是他意志特别坚强,也许是他有饮酒的海量,看来他还是相当清醒;过了一刻钟,他又旧话重提,就像演奏一首幻想曲,乐器又回到了原来的主题。“喂,我还等着想知道我刚才开的这个价儿怎么样呢。这个女人现在对我没用啦。谁想要她?”

那伙人这时简直彻底变得越来越不堪了,对这个重新提出的问题报以赞赏的笑声。那个女人喃喃自语。她在乞求,而且十分焦急:“走吧,走吧,天要黑了,说这种废话有啥用呀。你要是不走,我就自个儿走,不管你啦。走吧!”

她等了又等,可是他一动也不动。那些喝粥的人在那里东拉西扯的,过了十分钟,那男人突然插嘴说:“我问这个问题,没有人回答。你们中间哪位杰克·若格或者汤姆·斯超 想买俺的货吗?”

那女人的态度变了,她的脸上显出了前面提过的那种严峻的容貌和神色。

“迈克 ,迈克,”她说,“你这是越来越当真了。哎呀,太过当真了!”

“有谁要买她吗?”男人说。

“我希望有谁来买,”她坚定地说,“她眼前的这个主儿,根本不称她的心!”

“你也不称我的心,”他说,“那在这上头,我们就取齐了。诸位先生,你们听见了吧?这是散伙协议。要是她想要这女孩儿,她可以把她带走,她走她的路。我也带着我的家什,走我的路。这和《圣经》的故事一样,简单明了。现在好了,苏珊,你站起来,亮亮相吧。”

“别价,我的娃,”坐在那个女人旁边的一个女人悄悄说,她是个卖女用紧身褡带的,体态丰满,穿着一条肥大的裙子,“你那个宝贝男人不知道他在说些啥。”

可是那个女人真站起来了。“好了,谁来当个拍板的?”捆草的叫道。

“我当。”一个小矮个儿立时答道。他的鼻子像个铜疙瘩,嗓音发潮,一对眼睛像是两只扣眼儿。“有谁给这位太太开个价儿?”

那个女人看着地上,她像是竭尽最强的意志力才支撑住自己的姿势。

“五个先令。”有谁说了一句,引得大家哈哈大笑。

“别寒碜人。”丈夫说,“有谁出一个畿尼 ?”

没有人回答;那个卖褡带行的女小贩插话了:

“好人哪,看在老天的分上,讲点天理良心吧!啊,这个可怜的人儿嫁了个多么冷酷无情的东西呀!我可以赌咒发誓说,住房吃饭在有些人是挺金贵的!”

“拍板的,把价码抬高点儿。”捆草的说。

“两个畿尼!”拍板的说;还是没有人答腔。

“要是这个价钱他们不买,过十秒钟,他们就得出更高的价钱了,”丈夫说,“很好,那么,拍板的,再加一个吧。”

“三个畿尼,三个畿尼就卖了!”这个患了感冒、鼻涕邋遢的人说。

“没有人出价?”丈夫说,“老天,要是一便士,为啥她花了我五十倍的钱呢?再加。”

“四个畿尼!”拍板的大叫。

“我要告诉你们——少了五个畿尼,我就不卖了,”丈夫说着还用拳头往下一砸,粥盆都跳起来了,“谁给我五个畿尼,并且好好待她,我就把她卖给谁;她就永远归他啦,再也没有我的事了。不过,少了这个价钱,她就别想走。那么好了——五个畿尼——她就归你了。苏珊,你同意吧?”

她低着头,显出完全冷漠的神气。

“五个畿尼,”拍板的说,“不然就要把她收回啦。有谁出这个价钱吗?最后一次啦。有?还是没有?”

“有。”门口有很大的声音说。

所有的眼睛都转过去了。在帐篷三角形的开口处站着一个水手,他是两三分钟以前刚来的,别人都没注意到他。他应声以后,接着是一阵死寂沉沉。

“你说你出这个价儿?”丈夫盯着他问。

“我说的就是这个。”水手回答。

“说话是一码事,付钱可是另一码事。钱在哪儿呢?”

水手犹豫了一下,又重新看了那个女人一眼,走进来,把五张卷曲皱巴的纸抻开,扔在台布上。这是五镑英格兰银行的钞票。在这上面,他又叮叮当当一个一个地扔下几个先令——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

原先,人们还以为这件事不过是随便说说而已,现在有人出来应战,如数付出这笔现钱,此情此景对在场的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们的眼睛都集中在那几个主要角色的脸上,然后又集中到摊在桌子上给先令压着的那些钞票上。

直到这个时刻以前,尽管那个男人说了些逗得人们心痒难熬的大话,可还是无法确切地肯定,他一准是当真的。看热闹的人真的觉得,这整个事情从头至尾都只是把一个逗乐的玩笑开得太过火了,而且认为,他既然失去了工作,所以对这个世界、对社会、对自己最近的亲人也都失去了脾性。可是现在一方要价,另一方拿出现钱来应答,这场打趣逗乐一下子就无影无踪了。帐篷里似乎充满了一种惨淡的色彩,里面的整个情景就顿时改观。嬉笑的皱纹离开了看热闹人的脸,他们咧开大嘴在那儿等着。

“好吧,”那个女人打破了沉默,所以她那低沉、枯涩的声音显得十分洪亮,“趁你还没走得更远的时候,迈可,听我说。要是你把这笔钱碰一下,我和这女孩儿就跟这个男人走。留神,这已经不再是开玩笑啦。”

“开玩笑?当然不是开玩笑!”她丈夫大喊起来。她这一提醒,他的火气又上来了。“我拿这笔钱,水手领你走。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别处都这么办过,为什么这儿就不行?”

“这可得是基于了解了这位年轻女人是自愿的,”水手心平气和地说,“我一点儿也不愿意伤她的感情。”

“真的,我也不愿意,”她丈夫说,“不过她是自愿的,只要孩子能归她。就在前几天我说起这件事,她就这么说过。”

“你敢保是吗?”水手问她。

她对她丈夫扫了一眼,见他没有一点儿懊悔的表示,于是说:“我敢保。”

“很好,孩子就归她,这笔买卖成交了。”捆草的说。他拿起水手的钞票,仔仔细细地把它们叠起来,同那几个先令一起放进顶上面的衣兜,现出一副完事大吉的神气。

水手看着那个女人,微笑着。“来吧!”他和善地说,“那小家伙儿也来——人越多越热闹!”她犹豫了一下,仔细看了他一眼,于是又垂下目光,一言未发,抱起孩子跟着水手向门口走去。走到那儿,她转过身来,褪下她的结婚戒指,隔着粥摊朝捆草的脸上扔了过去。

“迈克,”她说,“我跟你过了这两三年,除了受气,还有什么!现在我再也不归你了;我要到别处碰运气去了。这对我,对伊丽莎白−简,对俺们娘儿俩都更好,那么再见!”

她用右手抓住水手的胳臂,左手抱起小女孩儿,十分厉害地抽泣着,走出了帐篷。

丈夫满脸都是因忧虑而呆滞的神气,好像到头来他并没有完全预料到这种结局;有些顾客哈哈大笑起来。

“她走了吗?”他问道。

“嘿,真的,她早走得没踪没影儿啦!”靠近门口的几个庄稼汉说。

他站起来,用那种明知自己喝酒过量的人小心谨慎的脚步走到门口。有几个人跟着他,大家站在那儿,向着暮色深处眺望。低等动物的心性平和与人类相互间的蓄意敌视,两者的区别在这里显得清清楚楚。帐篷里面是刚刚结束了那场粗野的行为,对比之下,帐篷外面那几匹马,却带着眷恋之情在交颈触摩,耐心等待套上马具,准备踏上回家的途程。在集市外面,在山谷和树林里,一切都显得安谧平静。太阳刚刚落山,西方的天空浮着玫瑰色的云朵,它们仿佛是万古如斯,而却在潜移默化。仰望云天,正如在一个转暗的剧场大厅里观看某种宏伟壮观的场景。看过帐篷里那场交易,再看眼前这番景象,就有一种自然的本能,觉得人是原本和善仁慈的宇宙中的一个污点,应当加以剔除,到了那个时候,大家才会想起:世间的万事万物本都是周而复始的;也许在哪天夜里,这些安详寂静的景物奔腾咆哮起来的时候,人类可能还在无知无识地昏然沉睡。

“那个水手住在哪儿?”看热闹的人茫然地环顾四周,有一个人问道。

“天知道,”那个见识过高贵生活的人回答说,“他毫无疑问在这儿是个陌生人。”

“约莫五分钟以前他才进来,”卖粥的女人双手叉在胯骨两边向大伙凑过来说,“然后又退了出去,然后又探头向里看了一眼。我从他那儿就连一文钱也没弄到。”

“那个丈夫真是活该,”卖腹带的小贩说,“有她这样一个漂亮体面的太太,一个男人还能再想要什么?这个女人的这股劲儿,我都觉得脸上光彩。要是我,我也会这么干。要是丈夫这样对待我,我不这么干,就让老天罚我好啦!我会走的,让他去叫唤,直到他喊破了嗓子,我也是决不回来的,不,哪怕到了世界末日吹大号角的那一天, 我也是决不回来的!”

“嗯,那个女人以后会好过一些了,”另一个更加深思远虑的人说,“因为干航海那个行当的人,是剪光了毛的羔羊 很好的庇护,那个男的看来确实很有钱,可从各种表现来看,钱,好像正是她近来从没打过交道的东西。”

“你们看着我吧——我是不会去找她的!”捆草的一面说着,一面倔犟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让她走吧!她要是像她那样痴心妄想,那她准保要受罪。她凭啥把闺女带走——那是我的闺女;要是这事再来一遍,她就甭想要她!”

那些顾客也许是有点儿知觉,他们对这一事件起到了无法原谅的推波助澜的作用;也许是因为天时已晚,所以这出戏过后不久,他们都离开帐篷散了。那个男人伸出胳膊肘搁在桌子上,把脸伏在手臂上,很快就打起呼噜来了。卖粥的女人决定在晚上收摊,她看了看现场剩下的朗姆酒、牛奶、小麦、葡萄干等等,把它们装上小车,然后走到那男人靠着的地方。她推了推他,可是叫不醒。这个集市还要继续两三天,那天晚上不用卸帐篷,看来那个睡着了的人显然不是什么流浪汉,她于是决定让他就留在他那儿,他的篮子就搁在他身边。她吹灭了最后一根蜡烛,放下了帐篷的门帘,就离开帐篷,赶着车走了。 VbPDklVgLNbXD+8GQcRuWXo01WugIBdibTs2VoQFhKcLpkfWaPXX/3SCPviY7m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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