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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要点提示

最终裁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后,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既不能再申请复议,也不能再提起诉讼。 4Q4At/ANXWPBYHS090LzVVq3oqqkR7/+mp4R0Uh7PFqSujoyxMJVgx50vID7bK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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