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中的天人关系,在一定意义上相当于环境与人的关系。说是一定意义上,那是因为天人关系在庄子哲学中具有更高的意义——本体论的意义,关乎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道理,也关乎社会之所以为社会的根本道理,更重要的是,它是安身立命的指南,也是治国安邦的指南。在中国古代,诸多现代意义的概念包括环境并未出现,然而并不是说古代就不具有这些方面的意识。现代人所具有的诸多意识在古代也有,只是不以现代的概念来表述。环境与人的关系问题即其一。在《庄子》中,环境与人的关系是隐含在天人关系之中的。
对于天人关系,人们一般只注意《庄子》关于天人相合的言论,殊不知天人相分的言论也很重要。其实,在《庄子》中,理论上是首先承认天人相分,然后才有天人相合,相分是相合的前提。《在宥》云:“何谓道?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天道之与人道也,相去远矣,不可不察也。”
强调天道与人道相去甚远,是庄子理论的出发点。那么,何谓天道,何谓人道呢?
《秋水》云:
河伯曰:“然则何贵于道邪?”北海若曰:“知道者必达于理,达于理者必明于权,明于权者不以物害己。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非谓其薄之也,言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莫之能害也。故曰:‘天在内,人在外,德在乎天。’知天人之行,本乎天,位乎得,蹢躅而屈伸,反要而语极。”曰:“何谓天?何谓人?”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
这段文字的大意是,河伯问:“那么道有什么可贵的呢?”北海若说:“明了道的人必能达于理,而达于理的人必能懂得权衡,懂得权衡的人不会因为物而害了自己。至德的人,火不能烧他,水不能溺他,寒暑不能害他,禽兽不能伤他。这并不是因为它们(火、水、寒暑、禽兽)对他不在意,而是因为这至德的人能察觉自己的安危,安宁于他的祸福,谨慎于他的去就,这样,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害他。所以说:‘天在心中,人在外面,德在于天。’知道天人的行动,以天为体,处于自德之地,进则伸,屈则退。回归关键并说到极至。”河伯再问:“什么是天,什么是人?”北海若说:“像牛马有四条腿,这就叫天;给马套上辔头,给牛鼻拴上绳索,这就叫人。所以说:‘不要以人为灭掉天性,不要以某种缘故灭掉命运,不要以某种所得去殉名。谨慎地守住,不要有所损失,这就叫返回到真。’”
“天”,在这里理解为物性;“人”,理解成伤害物性的人为。物性,是客观的、自然的,它决定了物之为物,正如马性决定了马之为马,牛性决定了牛之为牛。按马性,马不会喜欢辔头,牛不会喜欢绳索,给马、牛加上这些,实质是伤害了马、牛之性,而伤害马、牛之性,实质是破坏了天。这破坏物性的行为,是人做出的,这行动叫作人。按《庄子》此处对“人”的用法,这“人”仅指破坏物性即破坏天的行为。
“人”对“天”的破坏,伤害了天,也伤害了人。因为天会给人以报复。如果人能知天,就会达理,达理就会明权,做什么事就有个主心骨,这样,水、火、寒暑、禽兽均不能伤害他,而且他还会获得吉祥幸福。
天人相分道理的重要性说得再透彻不过了,然而在实际中,以人灭天,或以人伤天的事屡屡发生。原因在哪里呢?《庄子》认为主要是人的心态有问题,主要这样几种不好的心态:
第一,自智之心。
人总是自视为高明,对于天地万物总是采取不得当的行为。比如,治马。有一名叫“伯乐”的人,号称治马的高手,然而他的治马成功,是以马的大量死亡换来的。《马蹄》对这种行为进行了尖锐的批判: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絷,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策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
这段话前面说马性。马性自身全足,蹄足可以践霜雪,毛足可以御风寒,马不需要高台大殿,它就喜欢在草原之中。马需要的一切自然界已全部提供,按马性,实在不需要给它加上诸多的约束和优待。然而,所谓“善治马”的伯乐则采取诸如“烧之”“剔之”等种种约束行为,又加上诸如“橛饰”这样的优待行为。如此这般的治,实际上完全是对马性的不尊重,这是对马的残酷伤害。事实是,这样的治,才开始不久,马就死了十分之二三,而到治理结束,马已死过半了。
这种以死过半的代价换来的所谓的治,在《庄子》看来,是一种残暴的治马行为,不仅反映出人对动物的不尊重,而且反映出人对天道的不尊重。
从文本上看,《庄子》没有从根本上反对治马,也没有反对人以马为工具,《庄子》反对的只是伯乐这种治马的方式。方式问题在这里为何如此重要?因为它涉及人的生存之本——天道。在《庄子》看来,人若违背天道,惨遭灭顶之灾的只能是人类。
以人灭天的行为,在人类社会比比皆是。《庄子》在谈了伯乐治马之后,还谈了陶者之治埴和匠者之治木:
陶者曰:“我善治埴。圆者中规,方者中矩。”
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
夫埴木之性,岂欲中规矩钩绳哉!
这话问得好!是的,按埴和木的本性,它们是不需要中规、中矩、中钩、应绳的。当然,庄子提出问题的立场是维护天,也许,对待有生命之物与制陶用的黏土这样的无生命之物还应有所区别;有生命之物中,动物与植物是不是也要有所区别,这也可以提出来讨论,更重要的是,人出于生存的需要,也有对自然物进行一定改造的权利,人的智慧也应得到一定的尊重。但必须明白的是,《庄子》提出的“无以人灭天”,着眼点不是具体的事物,具体的事物只不过是举例,是为了说明问题。它的着眼点,是人类对自然的行为,包括改造自然的行为,需不需要尊重自然,特别是尊重有生命的自然物的生存权利。
第二,自范之心。
人考虑自然的问题,往往将自然想象成人,从人的角度去考虑,这样,于艺术、于审美也许没有问题,于科学则大成问题。《庄子》一书多处谈到“以鸟养鸟”的故事,其中《至乐》说得最完整,文曰:
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游之坛陆,浮之江湖,食之鰌鲦,随行列而止,逶迤而处。彼唯人言之恶闻,奚以夫譊譊为乎!咸池九韶之乐,张之洞庭之野,鸟闻之而飞,兽闻之而走,鱼闻之而下入,人卒闻之,相与还而观之。鱼处水而生,人处水而死。彼必相与异,其好恶故异也。(《至乐》)
养鸟有两种养法:一种是以人养鸟,按人的喜好来养鸟。鲁侯给鸟奏人最喜欢的音乐——九韶,喂鸟吃人最喜欢吃的牛肉,就是以人养鸟,其结果是鸟被吓死了,这种养法类似童话。另一种是以鸟养鸟,让鸟回归自然,在树林栖息,沙滩上漫步,江湖上浮游,吃自己喜欢吃的食物。这种养法的结果是鸟自由自在地生活。表面上看谈论的似是养鸟的方法恰当与否,其实质则是如何对待物性的问题。凡物则有性,有性就有命,万物的生存方式之所以千差万别,就在于性命之不同。
《庄子》讲这个故事假孔子之口,孔子在说这个故事前,已经道明:“‘褚小者不可以怀大,绠短者不可以汲深。’夫若是者,以为命有所成而形有所适也,夫不可损益。” 意思是:俗语说,口袋小了装不了大东西,绳子短不可以汲深水。万物各有其性命,因而也有各有其形体,这是不可以改变的啊!在《庄子》看来,“命”(性的另一说法)是事物的本质。认识自然时,切忌将物之命等同于人之命去理解,万物是不同的。否则,在处理自然物的事情上会导致严重后果。“以人养鸟”将鸟养死了,还不算大事;但如果将人养死了,那就问题大了。
以人养鸟,显然是以人为范,这是一种儿童心理。儿童往往将自然物看成人,特别是小动物。儿童心理是人成长过程中必经的一种心理,它在儿童阶段存在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如果过了这一阶段,仍然如此看待小动物,那就是心理上出现问题了。
第三,自恋之心。
人类的自范之心往往出自恋之心,极端的自恋之心非常可怕。《应帝王》中讲了一个故事:
南海之帝为儵,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儵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儵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
故事是说,南海之帝儵、北海之帝忽经常去中央之帝浑沌的领地游玩,均得到过浑沌的善待。儵与忽想报恩。他们想到人皆有七窍用来视物、听音、饮食、呼吸,而浑沌则没有,浑沌的形象就是浑然一体,这多不好!于是,他们就按着人的样子(自然,南海之帝与北海之帝的样子均为人)给浑沌加加工,每天给它凿孔窍,一天凿一窍。七日到了,七窍凿成了,然而,浑沌死了。这种结果当然是儵与忽不愿意看到的,他们本意是为浑沌好,然而结果是要了浑沌的命。出现这种结果,是自恋之心所致。
人类按照自己的模样来打扮自然界,这样的蠢事并不少见,如果是艺术,那不妨事,但如果当真,则后果很糟糕。不过,最可怕的还不是按照人的模样来打扮自然界,而是按人的心性来改造自然界,它的后果则不是糟糕,而是非常可怕的了。
《庄子》集中批判了人类对待自然界所持的三种心理,它提出要将自然与人区分开来,用它的术语,就是天人相分,天是天,人是人。天,从广义来说,是整个宇宙,从狭义来说,是与人相对立的具体的物。物是天的组成部分,它们是各有其性的,人对待天的方式实际上就体现在对待具体的物。对待具体的物,在思想上人类要克服自智之心、自范之心和自恋之心。具体来说,要以正确的方式对待物:
第一,要守住物之性。
性,是物之为物的根本,每物各有性,故每物各有其生活方式。“羊肉不慕蚁,蚁慕羊肉。”(《徐无鬼》) 物之性又称为“根”,“万物云云,各归其根”(《在宥》)。人对待天下万物,最好不要去“治”,而是去“宥”,治与宥的区别在于,治是以己之性去干预他物,而宥是让万物按其自身之性生活。《在宥》云:
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昔尧之治天下也,使天下欣欣焉人乐其性,是不恬也;桀之治天下也,使天下瘁瘁焉人苦其性,是不愉也。夫不恬不愉,非德也。非德也而可长久者,天下无之。
这段文章非常重要,《庄子》认为,桀那样治天下,使百姓苦其性,固然是不妥的;但像尧那样治天下,让百姓乐其性,就是好的吗?也不行。这让我们联想到种庄稼,不施肥料,庄稼长不好;施多了肥料,庄稼疯长,结果经不起风雨,倒了苗。前者是苦其性,后者是乐其性。按《庄子》的看法,还是既不苦其性又不乐其性为好。这既不苦其性又不乐其性,即为“德”。天下之所以是美好的,是因为有德,如果失德,这天下就乱了。
这种对待物之性的态度,《庄子》称之为“守”。《徐无鬼》中提出“物之守物也审”的观念。“物之守物”就是守物之本性,这种守贵在“审”,即恰当。
第二,要“应物”而用物。
有些人认为,《庄子》反对人利用自然万物,希望人像动物那样全然依赖自然资源而生活,其实《庄子》的真实思想不是这样的。《庄子》只是不主张纯任人的主观意图去用物,而是希望人能够根据物的本性恰当地用物。《天运》云:
夫水行莫如用舟,而陆行莫如用车。以舟之可行于水也,而求推之于陆,则没世不行寻常。古今非水陆与?周鲁非舟车与?今蕲行周于鲁,是犹推舟于陆也!劳而无功,身必有殃。彼未知夫无方之传,应物而不穷者也。
水行用舟,陆行用车,这是物之性决定的,这种做法,《庄子》称之为“应物”。只有善于应物,才能在自然界生活,而如果真能这样做,人在这个世界就不至于穷蹇了。
第三,要灵活地用物。
用物有则,则是一般规律,在具体操作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天运》云:
且子独不见夫桔槔者乎?引之则俯,舍之则仰。彼,人之所引,非引人者也。故俯仰而不得罪于人。故夫三皇五帝之礼义法度,不矜于同而矜于治。故譬三皇五帝之礼义法度,其犹柤梨橘柚邪!其味相反而皆可于口。故礼义法度者,应时而变者也。今取猨狙而衣以周公之服,彼必龁啮挽裂,尽去而后慊。观古今之异,犹猨狙之异乎周公也。故西施病心而颦其里,其里之丑人见之而美之,归亦捧心而颦其里。其里之富人见之,坚闭门而不出;贫人见之,挈妻子而去之走。彼知颦美而不知颦之所以美。惜乎,而夫子其穷哉!
这里说了用物要注意三点:一是重视目的,不可因手段耽误了目的。“桔槔”是引水的工具,引水才是目的。这“桔槔”如何用,全看怎样才能最好地达到引水的目的。三皇五帝的礼义法度也是手段,目的是治天下,手段不贵于相同,而贵于能让天下太平。二是重视当今。古今有同,也有异,不可死板地搬用古法,而要重视当今。三是重视实质,切忌只作形式上的模仿。西施的邻居因为西施美而一味模仿西施的行为,连西施的病态也模仿,其结果只能是吓跑了村里的人。《庄子》说“彼知颦美而不知颦之所以美”,这话耐人寻味。
第四,要巧妙地用物。
用物,是讲究巧妙的。《庄子》中讲了许多巧妙用物的故事,其中《达生》中“佝偻者承蜩”可作为范例:
仲尼适楚,出于林中,见佝偻者承蜩,犹掇之也。仲尼曰:“子巧乎,有道邪?”曰:“我有道也。五六月累丸二而不坠,则失者锱铢;累三而不坠,则失者十一;累五而不坠,犹掇之也。吾处身也,若蹶株拘;吾执臂也,若槁木之枝。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唯蜩翼之知。吾不反不侧,不以万物易蜩之翼,何为而不得!”孔子顾谓弟子曰:“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其佝偻丈人之谓乎!”
这故事大致是这样的:孔子去楚国途中遇见一个驼背的老人在粘蝉,非常灵活,好像在地上拾取一样。孔子问:“你有什么技巧吗?还是有道?”老子说:“我有道的。五六个月的训练,在竿头上累叠两个小丸子不掉下来,这样,失手的几率就比较小;累叠三个小丸子不掉下来,失手的几率降到十分之一;累叠五个小丸子不掉下来,那就像在地上拾取蝉一样了。我止住身体,静如木桩;我手臂执物,稳定得如同枯木。虽然天地很大,万物众多,但我一心只用在粘取蝉翼。我心无二念,即使以万物来换蝉翼,我也不干。这样用心,有什么事做不成呢?”孔子听了后感慨地对弟子说:“心无二念,聚精会神,说的不就是这位老者吗?”
通过这个故事,《庄子》试图告诉我们:第一,改造自然,是需要用巧的。《庄子》多处讲无为而无不为,这无不为的无为,实是巧为。第二,巧不只是一种技能,它上升到了道的高度,实为道。第三,巧是经过长期艰苦训练达到的。
《庄子》的人天有分论有一个灵魂思想,就是“天放”。《马蹄》云:“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 “天放”的意思就是让天下万物均充分地释放自己的本性,充分地展示自己的本性。在这里,万物有“常性”是根本。万物有常性,不能理解为一个物种一个性,而是一个物就有一个性,所以“一而不党”。一,指统一于种之性进而到道,而不党则开放到每一个物。人只有尊重“天放”,自己也才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