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则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有继承西方哲学的历史连续性,又是突破传统的历史变革。但问题是,如何把连续性和历史变革统一起来?在此问题上,有两种不同的解决方案:一是按照从西方哲学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的历史顺序,用两者相同之处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连续性,用两者的差异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变革;另一种方案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需要,确定它在哪些方面与西方哲学有历史连续性,在哪些方面实现了变革。
不难看出,这两种解决方案与前面谈到的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哲学关系的两种理解有着对应关系。一般说来,主张马克思主义哲学属于西方哲学的人,倾向于按照连续性的观点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独创性或历史变革;而主张马克思主义哲学超越了西方哲学的人,倾向于按照他们所理解的革命性的特征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来源。我们可以通过两个案例的分析,评价这两个方案。
萨缪尔·斯坦普的《从苏格拉底到萨特的哲学史》一书,是在美国颇有影响的教科书,这本书可以说是上述第一种方案的一个范例。该书按照历史的顺序,在第21章叙述了马克思的哲学,标题是“卡尔·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作者说:“马克思所说的并不完全是独创的。他的很多经济学思想可以在李嘉图著作中找到,他的一些哲学观点和构想可以在黑格尔和费尔巴哈著作中找到,关于阶级斗争的历史观可以在圣西门的著作中找到,关于劳动的价值论可以在洛克的著作中找到。马克思的独创在于他从这些思想来源中,提出了一个统一的思想结构,用作社会分析和社会革命的有力的工具。” 关于这个“统一的思想结构”,作者谈了四点:(1)五种历史形态的理论;(2)生产方式和经济基础的理论;(3)劳动异化的理论;(4)上层建筑的理论。按照作者的解释,第一点是马克思的辩证法,第二、第三点和第四点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作者完全在社会领域中谈论辩证唯物主义,这也是他把马克思哲学当作“社会分析和社会革命的有力的工具”的理由所在。
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一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来源和性质有不同的说法。列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表示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列宁写道:马克思“用德国古典哲学的成果,特别是黑格尔的系统(它导致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成果丰富了哲学”。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来源是什么,列宁没有说,只是说:“马克思加深和发展了哲学唯物主义,而且把它贯彻到底,把它对自然界的认识推广到对人类社会的认识。” 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列宁更加明确地说明,辩证唯物主义的唯物主义来自费尔巴哈(马克思“首先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的信奉者”);辩证法来自黑格尔(“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黑格尔辩证法……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最高成果”)。 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代表了上面所说的第二个方案,即,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需要来决定其历史来源的方案。这一方案在苏联和我国占主导地位。现在,在已经突破了苏联的教科书体系的理论条件下,我们可以反思这样一个问题:如果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等同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来源是否只是或主要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论呢?
我们可以通过斯坦普和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的不同解释,说明上述两个方案的得失。斯坦普的看法的优点是把较多的西方思想的资源都吸收在马克思哲学之中,除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之外,李嘉图、圣西门和洛克的思想也被当作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来源。列宁虽然没有提到洛克,但也把李嘉图和圣西门的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来源。不过,按照列宁的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是三个部分,李嘉图和圣西门的思想分别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历史来源,却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来源。这样的区分的主要根据是列宁对恩格斯的《反杜林论》的三个部分的理解,但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并不存在这三个部分的区分。斯坦普虽然扩大了马克思哲学的历史来源,却缩小了它的变革意义。在他看来,马克思哲学只是“社会分析和社会革命”的工具。在这一问题上,列宁有更为正确的看法。列宁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是原则和基础,而历史唯物主义则是应用和推广。虽然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作的区分以及对这两部分关系的论述并不是无可非议的,但他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哲学唯物论”,而不只限于一定的社会理论,这无疑是正确的。
总之,斯坦普代表的方案有利于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历史来源,却不利于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变革意义。列宁的方案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意义出发,说明它的历史来源,具有理论上的优势,但这一方案不利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来源的全面理解。对这两个方案,我们应该取长补短,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