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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和精英商人突破商业及地方社区的联系

从上海到江浙地区的其他城镇,晚清商人精英领导下的行会也呈现出类似的组织分立、数量增加及其相互之间和对外关系的制度化与扩大化。许多行会不仅确立了精英商人的领导体制,而且发展了跨越不同城、镇之间的联系。它们的商人领袖进一步加入其他社会精英,进行地方善举等公共活动,有时甚至帮助官员在其他省份救济饥荒。结果,这些行会领袖将他们的社会关系扩展到当地工商业和社区事务的范围之外。这种行会及其精英商人领袖之中的关系变化直接导致了后来的商会发展遍布江浙地区的社团网络,并且将其网络延伸到该地区之外。

在晚清时期的上海,较大的商人行会逐渐与江浙地区内外其他城镇的类似组织形成了制度上的联系。早在1882年,上海四明公所就在宁波设立了分所。它们通过密切合作为其成员服务,其活动主要是帮助运送死亡成员的棺柩回到故乡安葬。四明公所后来扩大了与江浙地区,乃至该地区以外的其他宁波同乡组织的制度性关系。从19世纪70年代初开始,上海茶业会馆也开始与长江中游的另一通商口岸——汉口的茶业行会密切合作,管理两地之间的茶业贸易。值得注意的是,四明公所和茶业会馆的主要领袖分别包括了严信厚和徐润,而他们分别是未来上海商务总会的首任总理和协理。

商会兴起之前,上海的商人行会就已在其城市社区内外开展公共活动,这种活动进一步让精英商人得以进入整个城市范围的机构。早在1789年,这些行会就开始为上海本身和松江府城的善堂定期提供资金。主要是在这样的行会资助之下,1855年上海同仁辅元堂合并了该城两个原有善堂,并随后在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分别建立了分堂。它还接管了3个收容弃婴和寡妇及为渡轮乘客设立的善堂。在数十名士绅、行会领袖以及其他精英商人的领导下,这个全市性的善堂将其活动扩大到市政服务的领域。它不仅负责修建道路、桥梁和寺庙,而且积极组织民团、架设路灯、维护街道卫生。

1878年前后,上海和其他江浙地区城市的商人行会和城镇善堂的领袖甚至组织了大型赈灾活动,救济直隶、河南、山西和陕西四省饥民。这是一场大规模的组织制度化的合作,预示了未来商会网络的发展。在这场赈灾活动中,浙江籍商人慈善家经元善与曾任买办的广东籍人士郑观应发挥了领导作用,而郑氏将是商会的主要倡办者之一。1879年,他们集合了20多位来自江苏、浙江和其他省份的士绅和精英商人,成立了上海协赈公所。该公所最初设在经氏的钱庄,后来就设在郑氏的家中。它在江浙地区内外设有10余个分支机构,与多个行会、善堂、商铺密切合作,为中国北方的救济灾民活动募集和分发资金。

冉枚铄曾就浙江精英经管慈善事业和这次赈灾活动进行研究,强调他们扩大了有别于私人利益和官方行政的公共领域。 然而,经元善带头赈灾的一个原因是希望以此善举帮助他在40岁时生育一个儿子传宗接代。1880年经元善的长子出生,这进一步激发了他对慈善活动的热情。就在这场赈灾活动之后,经元善和郑观应都得到直隶总督李鸿章的任命,办理上海的半官办企业。 显然, 慈善机构和活动将精英商人的个人利益带入了公共活动中,并为他们谋求个人影响、声望及其与官府的联系提供了便利。因此,除了商人行会,在上海和其他江浙城市之中的善堂也为后来商会的兴起准备了精英商人的领导体制,成为后者的组织制度和网络发展的先声。

徐润是这些精英商人领袖当中的一个典型人物。他既是广东商帮、茶业和丝业的行会领袖,也是上海3个善堂的董事。徐氏自传中指出,他从1868年开始介入的慈善活动让他得以结交盛宣怀等官员及多位江浙士绅,而盛氏就是在1902年出现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的赞助人。善堂的领导体制也进一步将精英商人之间的人际关系制度化。如上海仁济堂聘请徐氏等广东精英商人为董事,又将严信厚和朱葆三等浙江精英商人纳入其领导阶层。严氏、朱氏和徐氏后来一同成为上海商务总会的3位主要领导人。

工商业行会和城市善堂在苏州的出现均早于上海。它们在苏州的发展反映了更长时段的商人社区关系变化及其所导致的商会兴起过程。晚清苏州的精英商人与其他有着悠久历史的商业和政治中心城市的商人更为相似,比上海的上层商人具有更强的士绅背景,与官府的关系更加密切。他们更早就已在行会内部设立、占据常设董事职位,并将慈善活动扩展到商人社区甚至是所在城市之外。但由于其他原因,苏州的商务总会直到1905年才出现,比上海商业会议公所的成立晚了3年。

在苏州,来自广州府的商人和官员已于1620年成立了名为岭南会馆的府级同乡组织。此后,广东商人在苏州至少形成了一个省级、两个府级和两个县级的同乡会馆。1878年,他们甚至与来自广东和广西的地方官员合作,建立了一个名为两广会馆的省级同乡联合组织。虽然如此,无论广东省级会馆,还是两广会馆,都没有将上述原有的府、县会馆合并。在晚清苏州方志中,所有广东人的会馆仍然是作为相互独立的同乡组织而被记录下来的。

这些苏州的同乡性行会与其上海的同类组织一样,建立了精英商人的领导体制。当地的商会网络出现之前,这些行会领袖也在不同的江南城镇之间形成了彼此之间的联系。作为广东商人在江浙地区的最早同乡组织之一,潮州会馆首先出现在江宁,后来在17世纪中叶迁至苏州。它在上海的潮州会馆之前就设立了董事职位,任期3年。1781年至1784年,它的董事是一位来自潮州、获得进士头衔的候补官员。两广会馆更将苏州和周边城市的广东、广西籍贯的商人和现任官员联系起来。1878年前后,它从苏州、上海等城市的官员和“绅商”那里得到捐助,建立了会馆的房屋。这些提供捐助的两广精英商人包括前面提及的徐润,他也是未来的上海商务总会首任协理。

1912年之前,苏州的外来居民形成的其他同乡会馆或公所大约有10个属于省级,20个处于府级,4个位于县级,甚至还有一个低至镇级。现有资料表明,10个省级会馆中至少有5个是由同乡商人与同籍的官员一起创办或仅由同乡官员建立。至少8个府级会馆和公所是由商人和官员联合创办。 这些同乡会馆或公所后来都没有与苏州商务总会发展直接的附属关系,但它们之中的许多精英商人仍然以同业行会领袖的身份加入了这个商会组织。这是因为同乡性和同业性的行会早就通过他们彼此连锁的领导体制形成了相互联系。

在苏州的同业行会中,丝绸业会馆和公所为1905年诞生的苏州商务总会提供了数量最多的精英商人领袖,并为江浙地区工商业行会的组织分立、数量增加和关系扩大提供了最有戏剧性的案例。如前所述,早在1295年,苏郡机业公所已经作为丝绸业工匠行会的先驱出现在苏州。到19世纪中叶,苏州又出现了另外4个不同的机业公所,均为丝织业工匠行会,其中至少一个是由当地士绅建立的。

苏州商务总会出现之前,丝绸业中的商人也倾向于分立更小区域的同乡行会与更加专业化的同业行会,以便容纳相互关系更为紧密的同乡和同业成员。1723年以前,当地经营纱缎生意的牙人经纪已经组成了一个雏形行会,但来自浙江杭州的绸缎商人于1758年成立了既是同乡也是同业的钱江会馆。 此后,籍贯浙江湖州府的绉绸商人和来自河南武安县的绸业商人于1789年和1886年先后成立了各自的同乡兼同业行会,即吴兴会馆和武安会馆。从事纱缎机业生产的商人也于1822年成立了自己的同业行会——云锦公所。

除了这9个苏州丝绸业机户和商人行会,该城一位监生胡寿康于1843年组织了七襄公所,作为绸缎批发和零售商人的慈善机构。胡氏和一位好友各自垫付了500两白银,购买了一座私人花园作为该公所建筑。他们向苏州的省、府官员请愿,要求所有绸缎商铺缴纳其销售额的5%作为该公所的慈善基金,这一请愿得到了官方批准。苏州知府还与其所属吴、吴江、震泽等县的知县以及浙江省嘉兴、湖州两府的官员联系,通知这些地方的所有丝绸商铺为此公所的慈善事业缴纳同样比例捐款。 苏州府的吴、吴江、震泽三县知县以及湖州府的乌程县知县也向当地商人发出了类似的通告。

通过这样强有力的官方赞助,七襄公所的影响力从苏州扩展到临近府县的丝织品市场,并发展了正式的精英商人领导体制。该公所主要创始人胡寿康被苏州知府确认为董事。随后,胡氏邀请一位士绅担任会计。在这些绅商领袖管理之下,七襄公所既是一个为绸缎业中老年和残疾商人提供帮助的慈善机构,也是一个监管丝织品价格和质量的同业行会。1859年,这个公所的领导阶层扩大,包括2名监生和其他5名精英商人,其中人物之一即是与胡寿康排行相同的家人或族人。

虽然七襄公所并没有将苏州绸缎贸易中已经存在的同业行会联合起来,不过它的精英商人领袖在官府的支持下取得了这一行业中的广泛支配权力,并从事商业活动之外的公共事业。1890年,来自绸缎商人家庭的绅士尤先甲甚至成为经管苏南和其他省份赈济事务的领袖。此后,他还担任过两个善堂的董事,并在1900年义和团起义期间担任过当地民团的主要统领。因此,1905年尤氏成为苏州商务总会的主要创始人和首任总理。他和其他苏州精英商人正是在七襄公所之内创立这个商会组织的。

根据1843年前后苏州本地史料记载,该城绸缎业中的七襄公所、洋货业中的咏勤公所及其他行业的同业行会都是通过“呈官公建”的过程而正式成立的组织。 就此类行会事务与官府的联系显然有助于精英商人在其所在的同业行会中发展与七襄公所类似的正式领导体制。这些行会领袖和其他精英商人也通过参与慈善机构形成相互关系。比如苏州商务总会的主要创始人尤先甲就与典当业行会的主要领袖建立了姻亲关系,而且他们对当地的慈善事业都有共同兴趣。

苏州酱业公所的案例进一步说明,它的精英商人领袖在参与创立苏州商务总会之前就已经将他们的个人关系和领导权力从他们的同乡和同业行会扩展到公共事务活动之中。1873年,这个公所由来自苏州、江宁以及安徽、浙江等地的86位酱业商人组成,但它的4位首任董事中的3人是来自苏州和杭州的潘氏宗亲。潘氏家族很早就从安徽迁移到苏州,同时该族成员也在杭州从事盐业贸易。清朝时期,仅潘氏家族在苏州的分支就产生了11位进士、31位举人和20名贡生。在入朝为官的潘氏族人中包括一位大学士和另一位军机大臣。这些具有影响的精英商人出面向官府提出创建一个在该业办理慈善事业和监管贸易活动的酱业公所,这一请求极为容易地得到了地方官的批准。

潘氏家族此后控制了酱业公所的领导权力,来自这一显贵家族的精英商人潘祖谦也积极参与当地的公共活动。当清朝在甲午战争中遭受失败后,1895年签订的中日《马关条约》规定苏州为新的通商口岸。因此,潘祖谦和前文提及的尤先甲以及一位拥有绅士头衔的钱庄老板张履谦(月阶)受到官府委托,在苏州郊区划定日本租界的边界。1902年,潘祖谦和另外两位士绅吴子和、彭福孙从地方官府得到支持,又得到徐俊元、倪思九、庞秉铨三位善堂领袖的协助,得以在苏州城外的陆墓镇修建一座桥梁,并在次年就完成了这个工程。仅两年之后,所有这6名绅士和绅商与此前提及的尤先甲、张履谦等精英商人一道创办了苏州商务总会。

与苏州绸缎业中的七襄公所一样,杭州、江宁等江浙城市以及地处长江三角洲中心的吴淞、罗店等镇的行会也为当地商会的最初建立提供了场所。 但是, 行会领袖和其他精英商人为这些商会的创立提供了更为重要的社会经济关系资源,包括他们在工商业和社区公共活动中的正式领导权力、非正式人际关系及其与地方官员的密切联系。

在浙江省会杭州,富有的商人和显贵的士绅在慈善活动中早就形成了他们的共同领导体制,从而使他们后来能够协力组成一个商务总会。在这个省城及其附近的城镇,许多工商业行会向十几个慈善机构组成的慈善总局提供资金,而后者的“善举总董”均来自士绅或是商人背景。 于是,缙绅出身的善局总董之一樊恭煦后来带领本城商人行会于1906年创建了杭州商务总会,并出任首任总理。

从上述江浙地区的大城市到较小城镇,行会在19世纪后期都普遍建立了较为正式的由士绅和富商组成的领导阶层,其中具有较大影响的领袖人物后来都成为商会的创立者和领导者。早在1886年,玛高温就在上海、宁波、温州等地见证了这类商人行会领袖的广泛影响:

[行会]领袖包括一名总董及经过年度选举、并可连选连任的委员会成员……其中最为重要的人物是常任书记,一位领取薪酬的士绅。他拥有功名,有权亲自会见官员,并作为行会代表,具有公认的领袖身份。他是商人与官府所有往来的媒介,并在衙门作为行会的合法代表出现,为行会利益辩护,为受到损害的成员要求赔偿,并在必要时捍卫和保护所代表的行业。在地方官府为了公共工程、慈善机构和紧急情况需要向行会筹款之时,这位常任书记至关重要。

显然,这些工商业行会中混杂的绅、商领袖不仅使用了年度选举等制度化措施,还运用了与官府的联系去强化他们的权力。通过与当地官员的联系,他们进一步将其商人组织活动扩大到公共事务之中。确实,在宁波当地的钱庄、草药、典当和其他行业的商人通常都聘请士绅作为他们的行会领导人,并称他们为“公行先生”或“会馆先生”。 在温州,商人行会则定期从较大商铺中选拔行会领袖,或者聘请士绅作为它们的书记和经理。 如第二章所示,在宁波和温州,当地行会的士绅和商人领袖后来共同建立了商会。

与这些城市的行会相比,江浙地区市镇的行会更难集聚足够的成员和资源,也更难从具有名望的绅商或同乡的官员那里得到保护。因此,市镇一级的同乡和同业行会往往会扩大其地域和行业联系,招揽临近市镇的商人或者相关行业的商人为会员。尽管这些市镇行会领袖中的许多人缺乏声望,他们仍然通过灵活利用宽泛的地域性关系、资助地方慈善活动或在征税活动中提供服务来确保官府的保护和士绅的支持。因此,市镇行会及其声望较低的领袖也成功地发展了广泛关系和正式领导体制,奠定了未来商会的网络基础。

位于苏州以南的盛泽镇以绸业贸易著称,其中的商人行会提供了一个罕见的同乡组织合并的范例,它们在镇内外关系的扩展对于后来成立的一个商务分会更为重要。该镇内来自徽州、宁国两府的商人原有各自的会馆及其房屋地产,但他们在1809年共同建造了一座徽宁会馆。这个联合建立会馆的行动得到了苏南浙北几个市镇同乡提供的资金支持,不过并未导致该镇其他行会的进一步合并。

至19世纪后期,盛泽镇已有近20个同乡和同业行会,在绸业中的商人组织形成了特别广泛的网络。除了他们在该镇的同业行会,盛泽绸商还在苏州成立了一个非正式的团体,在上海建立了一个正式的行会,后者并为上述上海仁济堂及其慈善活动提供资助。所以,1906年,一位具有绅士头衔的绸业富商顺理成章地成为该镇商务分会的主要创始人和第一任总理,而该商务分会也设在一个善堂之内。就像该镇原有的行会一样,这个商务分会同样接受附近市镇商人为会员,并承诺与苏州和上海的商务总会就丝绸贸易相关的问题进行合作。

另一个案例显示,浙西丝绸重镇双林的商人行会巧妙地利用了他们为官府提供的征税服务活动,在其组织本身和当地慈善机构之间建立起精英商人的领导体制。 从18世纪早期开始,该镇商人就建立了大约6个同乡和同业行会,但他们早期的组织大多毁于太平天国战乱。1865年地方官员开始征收厘金后,当地丝商于1870年选出一位士绅作为他们新建的丝捐公所董事,为政府收税。1870年,他们进而每月挑选两名司事,为该同业行会处理财务,并为镇内3个善堂管理田产资金。

同时,在双林镇所属的湖州府境内,其他城镇丝商普遍选择士绅作为其行会董事,负责征税活动。在该镇内,绢业商人于1902年也选择了一位士绅沈善同作为他们公所董事,试图建造公所房屋。因为沈氏无法在绢业商人中收取足够建筑资金,他又向丝业商人募捐。因此,该镇丝、绸商人随后在沈氏的领导下成立了丝绢公所。同样,该镇米行、典当等业的行会也陆续选出了董事。然而,这些精英商人领袖并没有随丝、绢两业之后,组成联合的行会。直到1907年,这些行会领袖才在一位本地出身的官员鼓励下,组成了一个商会分所,借此“联络商情,维持公益”。

双林镇的案例表明,江浙地区的行会不仅在城市而且在市镇之中形成了精英商人的领导体制。这些行会领袖,尤其是大城市的精英商人领袖也将他们的个人关系和利益扩展到工商业和当地社区以外的公共事务之中。因此,这一地区的精英商人已经做好准备,同改良派士大夫一同应对包括西方商会在内的外国势力挑战。在通过行会和善堂建立的广泛关系之上,这种社会精英自然设计了超越单独城、镇的商会网络。 YDBhK7tXGiGH9eu9FqJksZfAOZUu7/ozuuPyOyTvgfliFUJ35XZ7irqBSNAD4EY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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